醫生給孕妻開安宮黃體酮進行保胎,導致有幾率致胎兒畸形,建議終止妊娠,醫院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最終更新:再次感謝所有關注這件事情的人。不管是站在哪個角度討論這個話題,我都感謝,還是那句話:我可以不贊成你的說法,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這個問題已經獲得了足夠多的關注,我在上個月進行初次提問後,每天都會邀請朋友來回答這個問題。這是我妻子的意願,也是我的意願。我提這個問題的目的已經在下面說得很清楚了,在此不再贅述。而看到今天評論區的結果,我真的很高興,應該是這段時間以來,最高興的時候。因為我知道這個社會、這個世界還是有很多理性的人、有很多善良的人。這個社會還有希望,我想起《七宗罪》里說的那句話:「海明威說:這個世界很美好,值得我們為之奮鬥,我只同意後半句」。

評論區的不少朋友建議我直接走法律程序,也有朋友建議我公布醫生的姓名。但我最終都沒有做,不走法律程序是因為確實太累了,而且最終的結果很大可能不會是我想要的,另外最近這段時間工作很忙,還需要操心很多其他的事情,我已經感覺分身乏術,體重也直接降了10斤,或許這有點迷信或者唯心,但我相信舉頭三尺有神明,冥冥之中定有雙眼注視這我們,我所期待的結果,終有一天會到來。不公布醫生的姓名是因為醫生並沒有犯罪,即便是罪犯很多時候我們都需要給予她應有的尊重。對於這件事情,能夠讓更多的人反思整個醫療體制、醫患關係,以及讓更多的人知道安宮黃體酮不能用於孕婦就已經足夠了。這種結果比制裁一個庸醫的意義更大。

好了,這個問題就到這吧,再次謝謝各位。願各位安好。

首先感謝有這麼多朋友回答了我的問題,回答問題的不管是站在哪一方,我都感謝。有句話不是說:我可以不贊同你的說法,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么?(記不清楚了)。

評論區有人說我欠醫生一個道歉。也有人問我是不是釣魚。我突然想起老舍投湖自自盡的那句話:這個世界,到底怎麼了?

或許後面我會貼出我的QQ,看病單據、病例,以及和醫務部交談錄音。我的實際身份信息、工作地址,用來證明。

更新:評論區有朋友對醫院只賠償4000塊錢表示不平。我統一回復以下:

「這不是接受不接受的問題,事發之後,我就諮詢過醫療事故律師。都不建議我走法律程序。因為就這件事情而言,即便走法律程序,最終的賠償搞不了多少,估計也就多個一萬多塊錢,涉事醫生也不會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因為,在中國的醫療事故中,特意指出是對人體造成了實質性的傷害,而就這件事情,只是對我妻子造成了一個人流。損害估計連最低的醫療事故都算不上。其二,醫療事故鑒定和司法周期非常長,我們沒有這麼多的精力去做件事情,而且我們也想快點走出陰霾,不想停留在這件事情上了。」

最開始問這個問題的時候,我的情緒很激動,在公司午休的時候,一度哭出聲來。所以說了很多有失理性的話,還望各位諒解。

其實題主問這個問題之前,已經隱約知道孩子可能要不了了。這樣做其實對自己沒多大意義。但我還是決定提出來,主要有兩個目的:

1、讓更多的人看到這個問題,以及問題下的答案,特別是准媽媽們。

2、希望由此有一些人能夠理性地思考一下當前的醫療制度、醫患關係。

僅此而已。混跡知乎2年多,第一次提問,沒想到卻是以這種方式。想想也挺戲劇性的吧。

我的同學中也有醫生,我知道醫生的辛苦和操勞,尤其是在中國人多資源少的情況下,醫生的工作量非常大。而醫患矛盾愈發衝突的今天,醫生的人生安全有時也會受到威脅。但反過來想想,在當今的中國,除了極少數的人,誰的工作不辛苦?誰不是在社會中拚命奮鬥,希望能好好生活在這個世界?難道醫生就能因為工作辛苦、任務量大而逃避犯錯後的責任?醫患衝突的根本真的在於患者素質低下?或者在於醫生不會防身術?多想想吧。

評論區有位法官大哥(應該年級比我大,先叫聲大哥了)說的好:「枉法裁判要鋃鐺入獄,瀆職造成嚴重後果要鋃鐺入獄」。我想問一下,有多少醫生記得"希波克拉底誓言",有多少醫生是救死扶傷?我曾經在省二醫院親眼看到患者在擔架上,因為沒錢無法手術。當然這一切的根源我並沒有歸咎於醫生,造成這些問題的根本在於整個制度。

再補充一下結果吧,妻子已經做了人流手術,現在在家中休養。評論區有人說,吃了葯也不一定會導致畸形,如果這件事發生在您的身上,而且您願意賭一下概率,我無話可說,另外有人又說即便是增加八倍,概率也不高,也可以等到可以B超排畸的時候看。那麼你知道假如說等到5個月再人流對孕婦身體損害有多大么?你知道最佳人流時間是多久么?假如說錯過這個時期,後面進行人流,導致我妻子的無法生育,這種結果假如是你,您能承擔?吃這個葯的時候,胎兒大概在60天到70天,正是器官分化最旺盛的時期,極其容易導致畸形(這句話來自涉事醫院調查組的專家)。另外,我們現在的心情很平靜,因為無論做什麼已經無法挽回了。

醫院估計也陪不了多少錢,對這個醫生也不會有什麼影響,而且就和他交流來看,估計她以後還會繼續給孕婦開這種葯。看了評論區的某些評論,那似乎可以按照他們的邏輯來說,就這樣吧,不了了之,那麼下一次,當還有更多的准媽媽遇到這樣的事情,他們的丈夫和家人無法保持克制的時候。或許又會鬧出所謂的醫患衝突,又會有無數的醫生開始說:我們是受害者。患者都是咎由自取。就這樣。

下面是原問題,以及後續的補充描述(除了修改一些錯別字,我沒有任何修改,甚至過激的言論我也沒打算刪除):

"妻子去醫院檢查,檢查出來是孕酮偏低,所以找到成都市第一人民醫院的醫生開藥。醫生開了安宮黃體酮,說是問題不大,吃了這個可以保胎。妻子回家服藥一個星期,結果再去醫院檢查,挂號去同一家醫院,找到這家醫院的另外一個醫生,這個醫生說,安宮黃體酮會導致胎兒畸形,建議中終止妊娠。

以上是事實陳述,希望大家能針對該問題給鄙人一點建議,不管是醫學的、法律的都行。我現在的心情非常複雜,但是盡量保持冷靜,雖然文字陳述非常蒼白,但是我是力求客觀和準確。謝謝大家,非常感謝!"

謝謝各位的給的建議,安宮黃體酮不能用於孕婦,這一點,我希望所有的人能夠看到,不要再因此造成悲劇。

安宮黃體酮,在美國醫學界有時候是被列為X類的,孕婦禁止服用,會導致胎兒畸形的幾率提升8倍左右。

另外,即便黃體酮作為安胎藥也是一種不恰當的作為,相關人士可以多去查找一些資料來看。

這件事情,我重來沒有希望院方能夠賠款多少,這種賠償我也不關心,只是從始至終涉事醫生沒有任何影響,沒有道歉,沒有處罰。而且在和該醫生談論過程中,她說一直在給孕婦開這種葯,而且信誓旦旦的說葯沒有問題,如果這樣下去,不知道還有多少家庭要因此受到影響。

評論區有人就我當時的一句氣話說"我的想法可怕"。也有人說,我現在問這個有什麼用。有什麼用?你不看看現在還有多少人根本沒意識到安宮黃體酮能導致胎兒畸形?很多人還信誓旦旦的說這個葯能給孕婦服用,涉事醫生依然在醫院開這種葯,不知道有多少家庭會因此導致不幸?這條回答如果能被一個準媽媽檢索到,就是有價值的。這個醫生,從始至終都沒有意識到他開的葯是錯誤的,我不敢想這個後果,這個醫院是個三甲醫院,看病的患者不計其數。這樣下去遲早有一天會釀成更為嚴重的後果。


2016.06.08更新:

沒在知乎曬過人,不過今天評論里這位小哥讓我著實大開眼界:

這位知友一上來首先嘲諷題主「幻想狂」、「耍無賴」,這等素質滿滿我也是看呆了。

然後轉頭讓我去查查藥典

並說醫生按國家正在執行的藥典在開藥,用藥無錯誤。

錯的是我們。

等會兒,藥典是什麼鬼?

等會兒,我們在討論藥物安全性,怎麼這個人冒出來讓我們看《藥典》?!

此處有一個藥學大三專業課《藥物分析》或《藥劑學》里的一個名詞解釋:

藥典是一個國家記載藥品標準、規格的法典。

詳細點說,藥典記載的是一個藥物(此處列舉化學葯):理化性質、化合物鑒別方法、有關物質檢測方法、藥物含量測定方法、藥物分類、藥物貯藏方法、國內使用的藥物製劑劑型。

藥典絕不會提一種化學藥物的適應症、用法及安全性等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版第二部》收錄化學藥物2603種,沒有提到任何一種藥物的適應症、用法以及不良反應

於是我對其做出了回復,然而——

看紅線最多的第二段,我已然無力吐槽。

好唄,國家頒布的正在執行的藥典,按道理封面應該長這樣——

(圖在網上找的)

醋酸甲羥孕酮,即安宮黃體酮,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版第二部》第1527頁,該頁內容如下——

不想點開大圖看的我就說一說吧:

醋酸甲羥孕酮下有各項小標題,分別是:

化學式/分子結構式

【性狀】

【鑒別】

【檢查】

【含量測定】

【類別】

【貯藏】

【製劑】

我不知道這些藥物分析相關的信息是怎麼指導醫生臨床用藥的。

然後我想回應一下所謂的我們在無端指責醫生的言論,我說,我們對「甲羥孕酮不可用於孕婦的法律依據,來自醋酸甲羥孕酮片(安宮黃體酮,浙江仙琚葯業)藥品說明書中」,人家閱後扔給我這樣一句話——

不要拿網上的東西做證據?

藥品電子說明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在你這兒變成了一句輕描淡寫的「網上的東西」?

這是國內安宮黃體酮說明書中明確寫出的禁忌症

安宮黃體酮說明書(醋酸甲羥孕酮片) 安宮黃體酮副作用@用藥助手

來自浙江仙琚葯業

既然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東西也不比某些不知道什麼地方淘來的紙質書靠譜,

那我給你找一個有依據的東西。

首先希望這位知友能看懂這個網站及它代表的組織,

它於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曾經保衛了美國廣大孕婦免遭肆虐歐洲及日本的「反應停事件」荼毒,捍衛了人類健康,如果把美國燈塔留給世界的偉大功績排個序,這個組織百年努力的成果能進前三。

它所提供的內容,比絕大多數國家的教授們編的破書更靠譜:

在其中搜索甲羥孕酮即安宮黃體酮即medroxyprogesterone,得到——

Provera,醋酸甲羥孕酮片

http://www.accessdata.fda.gov/drugsatfda_docs/label/2015/011839s079s080lbl.pdf

來自輝瑞製藥

下拉。

禁忌症:

8.已知或疑似妊娠

FDA妊娠用藥分級標準,是一個通行於全世界的關於妊娠/哺乳期用藥安全的標準,

我國製藥行業也遵循此分級標準制定說明書。

該標準將妊娠期用藥安全性從安全到危險分為A、B、C、D、X級,其中X級為最高警戒級別,禁止用於妊娠期患者。

醋酸甲羥孕酮的妊娠用藥分級為——

X

禁止使用。

參考文獻鏈接已附上,不需要翻牆即可查閱。

P.S.

連藥典是什麼職能的法律都不知道的人竟然也能叫囂讓別人多讀書,我也是閑得來打這些字。

====================莫名其妙的分割線,下面是原答案吖====================

妊娠X哺乳L4,禁用於任何已知或疑似妊娠的患者。

注意:「疑似妊娠」也在禁用範圍內。

這個葯開出來以前是必須詢問患者妊娠狀態的。

醫生責任,建議走程序,

醫療鑒定一定是支持題主的。

P.S.涉事醫院及當事醫師應當反思此事件,無論是偶然開錯還是常識性錯誤(!),都應當避免。

如果只是賠錢了事卻不改進,那還真心勸病人繞道其他醫院。堂堂成都省不差這一家三甲看婦科。

另外,藥師,妊娠X的葯從藥房出到孕婦手上,你的四查十對在哪裡?


更新

評論區里那位,錯了就是錯了,想解決的方法去彌補,而不是在這扯皮什麼藥典,說明書已經明明白白的寫著了孕婦禁用,你再扯皮也沒什麼道理,更沒什麼擔當。

原文

我沒有任何為我的同行開脫的意思。

很明顯就是醫生錯了。

我可以想像這件事對於題主一家人心理、生理上的巨大的打擊。

同時我也很敬佩題主能這麼理智的、剋制的去思考,去解決問題。

同時也給我自己敲了個警鐘,不要打上首字母都不仔細看一眼就提交醫囑了

事到如今只能走正常的法律流程了

我也相信題主可以得到應有的說法


11/6 更新。(艾瑪,才發現連日期也打錯了,果然,粗心大意害人)

最後,盡量嘗試去解釋總多知友(包括很多醫療同行)都糾結與爭議的《藥典》和《藥典臨床用藥須知》的作用和權威性。

大家說的《藥典》,通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目前最新的版本是2015年版,藥典的定義是:國家記載藥品標準、規格的法典。

好了,大家感覺到好像有什麼不對了吧?是的,其實,《藥典》的重點並不是告訴大家怎麼用藥,而是一部「藥品研製、生產(進口)、經營、使用和監督管理等相關單位均應遵循的法定技術標準」。

說白了,藥典其實就是一部中國葯企需要遵循的生產及銷售的(質量標準)。傻眼了吧!

那麼問題來了,那究竟有沒有臨床醫生可以參考的用藥的權威性的「藥典」?答案是以下這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臨床用藥須知》:

《臨床用藥須知》是藥典的配套用書,其實它才是醫生臨床用藥的依據之一,也比較有權威性,具有一定的法律參考意義。

當然,由於藥典及用藥須知等書的編輯及審核非常繁複,往往幾年才修訂一次,因此,它們的內容往往有一定的滯後。臨床上用藥,必須結合藥物的法定說明書,以及遵守具體相關法律法規。

這裡附上兩套書(中國藥典+臨床用藥須知)的pdf版下載,有興趣的知友可以看看。

http://pan.baidu.com/s/1mhKH4u8

10/6 晚,持續更新有關--妊娠及哺乳期用藥安全--查詢方法。

========================以下為原答案==========================

利益相關:骨科醫生。

這是醫療事故,沒得解釋,沒得洗地。

請地方衛計委行政部門及涉事醫院嚴格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進行處理,立即對當事醫生及相關科室部門(婦產科、藥房、護理等)進行系統教育及整頓,該處罰的處罰,該停處方權的停處方權,該停職的停職,該賠償的賠償,該道歉的道歉;加強醫療質量管理,亡羊補牢,避免同類事故再次發生;立即對該醫生及科室以往開出的處方用藥進行系統的調查追蹤及自查自糾,避免造成更廣泛的不良後果。

看了這個問題下面眾多醫生或者醫學生的答案,大多連「安宮黃體酮」跟「黃體酮」的區別都沒有弄清楚,就急急忙忙的出來洗地,哎,這樣只會讓其他知友增添笑話好嗎!!!

更何況,即便不是婦產科的醫務人員,也要懂得一些妊娠期及哺乳期的用藥及醫療禁忌的。像我們骨科,在急診遇到外傷的適齡女性,也都要先詢問是否有懷孕、末次月經情況、或者先驗孕,再進行放射學的檢查,為的就是避免孕婦胎兒的致畸風險!

下面來科普一下妊娠期及哺乳期用藥禁忌,以供各位醫生參考以及讓所有孕媽孕爸可以避免題主遇到的這樣的不幸。

美國藥物和食品管理局(FDA)制定的關於妊娠及哺乳期用藥的危險性等級標準為:

  ①妊娠期藥物危險性等級:

A 類:對照研究顯示無害。已證實此類藥物對人胎兒無不良影響,是最安全的。

  B 類:對人類無危害證據。動物實驗對胎畜有害,但在人類未證實對胎兒有害,或動物實驗對胎畜無害,但在人類尚無充分研究。

  C 類:不能除外危害性。動物實驗可能對胎畜有害或缺乏研究,在人類尚缺乏有關研究,但對孕婦的益處大於對胎兒的危害。

  D 類:對胎兒有危害。市場調查或研究證實對胎兒有害,但對孕婦的益處超過對胎兒的危害。

  X 類:妊娠期禁用。在人類或動物研究,或市場調查均顯示對胎兒危害程度超過了對孕婦的益處,屬妊娠期禁用藥。題主妻子服用的安宮黃體酮(醋酸甲羥孕酮)就是屬於這一類。

②哺乳期藥物危險性等級

L1 最安全:許多哺乳母親服藥後沒有觀察到對嬰兒的副作用會增加。在哺乳婦女的對照研究中沒有證實對嬰兒有危險,可能對喂哺嬰兒的危害甚微;或者該藥物在嬰兒不能口服吸收利用。

L2較安全:在有限數量的對哺乳母親用藥研究中沒有證據顯示副作用增加。和/或哺乳母親使用該種藥物有危險性的證據很少。

L3 中等安全:沒有在哺乳婦女進行對照研究,但喂哺嬰兒出現不良反應的危害性可能存在;或者對照研究僅顯示有很輕微的非致命性的副作用。本類藥物只有在權衡對胎兒的利大於弊後方可應用。沒有發表相關數據的新葯自動劃分至該等級,不管其安全與否。

L4 可能危險:有對喂哺嬰兒或母乳製品的危害性的明確證據。但哺乳母親用藥後的益處大於對嬰兒的危害,例如母親處在危及生命或嚴重疾病的情況下,而其他較安全的藥物不能使用或無效。

L5 禁忌:對哺乳母親的研究已證實對嬰兒有明顯的危害或者該藥物對嬰兒產生明顯危害的風險較高。在哺乳婦女應用這類藥物顯然是無益的。本類藥物禁用於哺乳期婦女。

具體分類方法和意義,很容易就可以檢索到,大家應該也都非常熟悉了,不在這裡贅述。簡單說就是 A 代表安全性最高,X 代表最低。哺乳期的安全用藥分級是按 L1、L2、L3、L4、L5 這樣。L1 的級別安全性最高,L5 最低。

那如何去查詢妊娠及哺乳期用藥的安全呢?

第一、直接上FDA官網查詢。

1、FDA網址:U 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Home Page

2、網站右上角搜索框,輸入pregnancy+drug。

下面以 安宮黃體酮 為例搜索。

3、看到搜索結果如下:

實際上,PROVERA這一行就是英文說明。

4、點開PDF文件之後,拉到 warning 下可以找到對於妊娠期、哺乳期、兒童的警示。

以下為更新。

第二、查詢MIMS。

這是美迪醫訊公司旗下一個中文網站,上面提供很多合資進口和國內知名企業的藥品信息,關於妊娠哺乳期用藥的數據是來自 FDA 。提供給非英語專業及非醫學專業的朋友。

網站地址:查詢藥物信息、相互作用、圖片、用法用量和副作用

下面,用「黃體酮」查詢一下。(注意:不是安宮黃體酮)

點開可以看到,FDA妊娠分級為B。

10/6更新

第三、孕媽孕爸們可以下載--丁香園的用藥助手APP。

在用藥助手APP上面可以查詢藥物的適應症、用法用量、禁忌、以及相關注意事項。用藥助手APP的優點是由(丁香園)的比較專業的團隊去維護,個人覺得比較嚴謹,而且更新速度較快;不足的地方是,這個軟體,畢竟不是國家官方發布的,缺乏權威性;同時,由於APP上面的數據不清楚具體的出處,部分藥品的信息跟說明書比較也有不同,所以大家只能作為參考。

當然,最靠譜的做法就是,當你遇到不明情況時,多留個心眼,多諮詢一下相關專業的醫師藥師。

以上。


這是我作為一個醫生的回答:

1,醫生當然是有責任的;無論醫改如何弊端,醫生如何苦逼,不改變犯錯的事實。如果我是當是醫生,我會內疚,反省為什麼對所用藥物的禁忌症如此模糊不清,而不是找理由推脫,錯了,就是錯了。

2,支持通過正當途徑維權,通過醫調會或者法院。反對任何醫鬧。

3,關於醫療錯誤入罪,這個可能性比較小。我門診一天得看130個病人,一年少說經手的也有上萬。萬分之一的犯錯機會算少了吧?每年坐一次牢。

4,不斷的人員流失,即使降分,即使再過負荷勞動,醫生已經越來越少了,大家且活且珍惜。


應該是開錯葯了,可能那人原先想要開的葯是黃體酮(雖然對於保胎其實並沒有實質性的作用,只是一種陳舊觀念而已),或者是看藥名想當然了(很多中成藥就是這麼被開出去的)。

安宮黃體酮,也就是醋酸甲羥孕酮,在動物實驗中有致畸和致癌的例子,但在人體中是否也有這樣的作用,就像說明書表達的那樣【不一定】。

焦慮恐怕是無法避免了,這事的處理目前只能是醫務科投訴報備,觀察後續情況。

如果發生畸形(儘管很難釐清與此次用藥的關係),會有很大幾率發生流產;如果由於恐懼畸形兒產出而選擇流產;以及如果確實產出了畸形兒。都可以繼續和院方交涉,要求侵權責任賠償。

至於你說「殺人償命」,即便是過失殺人罪,也還不至死罪。請不要超出法律範疇採取行動。此刻,最需要安慰照顧的是孕婦,不是嗎?

======分割線======

和題主溝通後,本來以為這個話題已經結束了。結果收到了這樣的評論

沒敢立刻回復,因為平時還真沒看過這個評論者所說藥典(或者說臨床藥物手冊),過後,看到別人的回答提到了她所說的藥典的問題,但是也沒提到臨床藥物手冊。於是回家特地上網下載了一本電子版,查詢後截圖如下

對著顯示屏拍的照片,圖像不好,抱歉了,內容只強調一句話,「孕婦禁用」。

另外我查詢說明書的工具是「醫口袋」,相信這個APP獲得說明書的途徑是各個廠家。可以看到,這個葯生產廠家還挺多的

點開第一家的說明書

比那個臨床藥物手冊詳細多了,這大概也是臨床醫生並不怎麼看臨床藥物手冊的原因之一吧。

可以看到,相同點是用法用量里,都沒有提到保胎的作用,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都是禁用。但是後者給出了詳細的原因。

請觀者自行評判吧。

(再次結尾)

=====再次出現的分割線=====

鑒於黃體酮用於保胎的觀念深入人心,不得不再增加一些內容。

首先黃體酮的說明書里有沒有保胎這一項呢?

內容比較長,在重要的地方做了標記。顯然,黃體酮並沒有保胎的作用,並且這裡還說明了為什麼。但是這是一份注射液的說明書,那麼再來看看口服膠囊的說明書怎麼說呢?

可以看到,妊娠期黃體酮禁止口服,同樣的,它也不存在保胎的作用。

至於最後那個FDA妊娠藥物分級的「X」,相信大家已經在其它答案中見到過說明了,就是孕婦禁用的意思。

(第三次結尾)

=====一再出現的分割線======

可憐我一個消化科醫生,竟然為了一個婦科問題一而再、再而三地查資料。

先說說教科書吧,網上下載了一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0年7月第2版第8次印刷的《婦產科學》(供8年制及7年制臨床醫學等專業使用),翻到69頁先兆流產的處理,內容如下:(手打)

應卧床休息,嚴禁性生活,足夠的營養支持。保持情緒穩定,對精神緊張者可給予少量對胎兒無害的鎮靜劑。黃體功能不足者可給予黃體酮10~20mg,每日或隔日肌內注射一次,過量應用可致稽留流產;或口服地屈孕酮(達芙通)片,該葯為口服孕激素,較為安全,目前無依據表明孕期及哺乳期不能應用。……(跳過用法和其他藥物一段)……如陰道流血停止、腹痛消失、B超證實胚胎存活,可繼續妊娠。若臨床癥狀加重,B超發現胚胎髮育不良,β-hCG持續不升或下降,表明流產不可避免,應終止妊娠。

這一段表明,對於黃體功能不全(由檢測指標可證實)導致的先兆流產(可導致流產的原因很多,黃體功能不全只是其中的很小一部分),肌注黃體酮或者口服地屈孕酮可能達到保胎的作用。

不過,就像所有臨床醫生抱怨的那樣,教科書的內容總是滯後的。所以,接下來,我又查了診療指南。

可以看到,1999年FDA對於黃體酮用藥妊娠等級發生過調整,改為了B級。就是說,雖然在動物生殖實驗中觀察到對胚胎有損害,但尚未在妊娠早期臨床試驗中得到證實。對於有明確早產史的單胎妊娠孕婦肌肉注射黃體酮可明顯減少早產風險,但這份指南沒有提到先兆流產時是否可以使用,或者說有無效果。陰道製劑可以替代注射劑。口服製劑有兩種,微粒化黃體酮膠囊不作為常規的推薦用藥,地屈孕酮比較安全,但缺乏有效性的循證醫學證據。以上

(大概不再需要補充了)


謝邀~

我還沒有在知乎上發表過什麼回答,尤其是作為一個剛踏入醫學院不久的學生更是不敢隨意回答醫學相關的問題。不過題主既然邀了我,我就一直在查文獻,但是我學歷尚淺並沒有理解多少。不過今天查到了一篇文章,是一位臨床藥師寫的,粘貼下來請題主看看。

PS:我不清楚題主妻子是否符合「4周內」這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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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輕易對胎兒宣判死刑-轉自和睦家藥師冀連梅

很多育齡女性,因為一些小病吃了葯,或者單位組織體檢,去照了X光,過了月經該來的日期才發現自己的「大姨媽」遲遲不來。去醫院檢查,被告知意外懷孕了。這真是一個讓人又喜又懼的消息!為什麼她們會驚懼呢?是因為將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困擾她們:懷孕早期吃了葯或者照了X光,這個寶寶還能不能要?

孕早期照X 光或吃藥,要麼導致流產,要麼全無影響

去醫院問醫生,如果遇到的是個不負責任的醫生,他可能想都不想就會建議打掉寶寶;如果遇到的是負點責任的醫生,他通常會想著去查查藥品說明書,但中國的藥品說明書上通常都只是標明「禁用」或者「慎用」,這些警示並不意味著孕媽媽吃了這些葯胎兒一定會畸形,可有時醫生為了保護自己,可能就會直接建議吃過這類警示藥品的孕媽媽將寶寶打掉。這樣做,真的對嗎?

事實上,國外大量的臨床證據表明,孕早期(注意:這裡特指孕4周之前,也就是從末次月經第一天開始往後數28 天的時間內)用藥或者接受了X光照射,對肚子里的寶寶的影響只有兩個結果:第一種結果是寶寶接受了全部不利影響,自然流產;第二種結果是寶寶沒有受到不利影響,自然正常生長下去。

這就是目前國際上公認的孕早期「全或無」的理論。也就是說,在孕4周之前用藥或者照X線,不會出現人們所擔心的生出畸形寶寶的結果。

因為在早孕階段(即孕4周之前),精子和卵子才剛剛結合,正忙著在子宮安營紮寨呢。這個時候,受精卵只是進行了簡單的細胞分裂,實現了相同細胞數量上的增加,但還沒分化出不同的細胞,也沒分化出組織和器官,既然還沒分化出器官,也就談不上形成器官上的畸形,所以根本不會生出人們所擔心的畸形寶寶。另外,胚胎在細胞分裂過程中,有一個自我糾錯功能,如果細胞分裂順利,胎兒就會健康成長下去,如果細胞分裂不順利,寶寶就會被自然淘汰掉。

很多人,包括有些醫務人員,都不一定懂得這個道理,一聽說懷孕早期吃了葯或者照了X光,就建議把胚胎打掉,由此產生了很多人間悲劇,很多孕媽媽為了保險起見,聽從醫生的建議把胎兒打掉,其實打掉的卻是健康的胎兒。有些人打掉胎兒後身體還能恢復,可以再懷上寶寶,但有的人運氣很不好,很可能就再也懷不上了。

還是要強調一下,這裡說的情況是在孕4周前,意外懷孕的狀況下吃過葯或者照了X光,如果胚胎沒有被自然流產流掉的話,可以考慮按照「全或無」的理論來保留寶寶。但對於計劃懷孕以及備孕中的夫妻,為了避免因吃藥或者照X光導致自然流產的情況發生,應該在每次吃藥前或者照X 光前先做是否懷孕的檢測,確認沒懷孕再照X 光。還有,保險起見,照過X 光後的3個月內應該避免懷孕,包括男女雙方。

緊急避孕藥不會造成胎兒畸形

每個人在生活中都會遇到這樣或者那樣的不如意,就拿生孩子這事來說,有些人想要寶寶,整天盼著自己懷孕,有時甚至要吃藥治療不孕,折騰好久寶寶都不來;而有些人不想要寶寶,偏偏吃了緊急避孕藥也擋不住寶寶找上門來。臨床上常會有女性房事後吃了緊急避孕藥,結果還是懷孕了,那這個寶寶能要嗎?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了解一下什麼是緊急避孕藥。緊急避孕藥的主要成分是孕激素左炔諾孕酮(比如大家熟知的毓婷)。這類葯主要通過抑制卵巢排卵、阻止精子與卵子結合、防止受精卵在子宮著床來起到避孕的作用。它的用法是房事後72小時內儘早服用一片(0.75 毫克), 12 小時後服第二片;或者兩片(1.5 毫克)一起服用,目前市場上已經有了1.5毫克一片的緊急避孕藥,比如金毓婷,吃一次就可以了。服後兩小時內如果發生嘔吐的話,應立即補服。

吃了毓婷也懷孕的人常常會懷疑自己可能吃到了假藥,怎麼吃了葯還能懷孕呢?

事實上,這類葯的避孕成功率並不是100%,而是在80%左右,所以女性在服用這類藥物後,還是存在20%的懷孕概率。如果服用的藥物沒能成功抑制卵巢排卵,沒能阻止住精子和卵子的結合,也沒攔截住受精卵在子宮著床的話,那根據上述早孕期「全或無」的理論,這種情況下懷上的寶寶如果沒有流產,完全是可以保留的。

這個理論給我們傳遞了一個信息:如果不是明確地吃了孕期禁用的葯,不要輕易做出終止妊娠的決定,要順其自然,靜觀其變。因為即使擔心萬一有什麼問題,也可以隨後通過醫療排畸檢測手段進行排除。現在的產科檢測技術已經相當成熟了,能通過B超、羊水穿刺以及各方面的檢測手段監測胎兒發育情況。萬一檢測出胎兒發育出現了什麼問題,再去終止妊娠也還來得及,不要輕易地對一個生命宣判死刑。


這是我第三次更新答案了。一直等婦產科的老師們出來給答案,現在看有點亂,直接問了我的同學,她在婦產科工作近二十年了,也是主任級專家。下面是回答。

甲羥孕酮(安宮黃體酮)到底能不能用於孕婦?

甲羥孕酮是人工合成的孕激素,對胎兒有影響,現已經不推薦孕婦服用。

目前保胎用什麼葯?

孕前期保胎可以用天然的孕激素,比如琪寧(黃體酮)或者進口的達夫通(地曲孕酮)有大規模臨床試驗證實安全。

為什麼有人說甲羥孕酮可用於先兆性流產?

但確實在一些藥物手冊上有寫甲羥孕酮可用於先兆性流產,在理論上孕酮都治療先兆流產。但有文獻報道甲羥孕酮有干擾胎兒性別和導致心血管畸形的副作用,所以臨床在有更安全的其他選擇情況下已經淘汰了甲羥孕酮作為保胎葯的應用。

因此,不存在甲羥孕酮和天然孕激素都一樣應用的情況。

某位用藥典壓人的評論家可以不要出來說話了,你的知乎上各種發言我都拜讀了,不敢苟同你的任何觀點。事實,也很少有人給你贊。你某些發言,我高度懷疑不是中國人說的話,大家不要理她。

還有答主反應了去醫院看病的各種難處,希望在反應問題的同時,對醫院好的地方也給予正確評價,一方面讓大家知道還有醫院可以放心去看病,另一方面,也別被上文中的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了知乎的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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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邀!

醫院和當事醫生肯定是有責任的,不管有沒有造成損害的後果(實際已經造成了)。我不懂法律相關條文,就只是從醫生角度討論怎麼樣能避免此類悲劇發生。

第一是醫院管理。醫囑藥物不是那麼簡單的,從接診開始,有醫學診斷,然後下電子醫囑或紙質醫囑,這個需要核對的,在病房由醫囑護士核對,在門診就只能醫生自己核對,但既然是自己下的醫囑,核對是有盲區的,因此,電子醫囑有優勢,可以進行電子核對,儘管智能方面不能和人相比,但不會錯漏,我們醫院門診電子醫囑是有提醒標記的,出現診斷和藥物有禁忌的會自動提醒;醫院應該有能力的情況下,盡量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對於沒有電子醫囑的醫院,有藥師幫助核對最後一道關,但能提出反對意見的藥師是很少的,因為沒有獎罰制度,這也是醫院管理應該做的。

第二是醫生個人。某些大醫院的門診量很大,醫生忙中容易出錯,或者解釋不到位,這時規範的處方是很必要的,方便藥師和患者參考;如果不是太忙而是太漫不經心,開錯葯了,比如可能上例中就是想開「黃體酮」結果開成了「安宮黃體酮」,就是責任心的問題,這樣做醫生遲早要被淘汰或者出更大的事故;如果連藥名都分不清,就是醫術太low,還是回學校再學學吧。

第三是患者及家屬。醫生也可以出錯的,儘管可能不是本意,但一旦出現差錯,倒霉的是患者,醫生也會內疚(也可能有像題主遇見的死不認錯的人),所以,自己也應該小心,尤其是特殊人群,老人、孕婦、兒童,醫生太忙的時候問問藥師,自己再核對一下說明書,即使看不懂,保留所有處方、票據,也方便以後再次就診時了解情況。有時候遇見吃錯藥的,連藥名都不知道!只能根據情況判斷吃錯了那種葯,耽誤後續治療甚至搶救。

在目前醫療體制、法律制度不會有根本性變革的時候,醫患還是聯手,才能更有效的處理很多臨床的問題,減少「醫源性事故」,畢竟大家到醫院是解決病痛,不是增加醫療風險的。


…LZ我能冒昧的問下醫生名字嗎?我前一個孩子就是在第一人民醫院保胎但失去的。我記得才到醫院時第一次查血孕酮16.8,醫生說很低,不排除宮外孕。第二次孕酮19.6,HCG3000多了,醫生還是說低,這個時候掛的是叫劉菁的醫生號,她開始給我使勁開保胎葯,一開一大堆,還叫我打黃體酮針,一開就是2周。一直打一直打,每次複診都抽血。保到接近8周,沒有胎心HCG開始下降,她直接跟我說不行了,人流。這個孩子失去我不是怪醫生,在第一人民醫院保胎的整個過程中,我事後比較不舒服的點有三:1:孕酮數據不優秀醫生就使勁恐嚇我,低,危險係數高,造成我心裡壓力特別巨大。2:過量開藥,完全不考慮複診時間間隔。最直觀的結果是我手術完了家裡還有好幾瓶孕康口服液、好幾盒黃體酮針劑。3:胚胎質量情況的預判並不夠專業。這點完全是後面我再次懷孕與華西醫生對我的診治方式對比而得。

最後,雖然我的人流手術是在這邊做的,結論而言還算順利。但我再也不會去第一人民醫院看保胎了。

比較戲劇化的是,我回到公司,同事說她老婆也被叫人流了,醫生還是這個劉菁。—_—

針對我上次懷孕的不成功說下這回懷孕我的經歷。這次發現兩根杠之後,我第一時間掛了華西二院的婦科號。產科我實在搶不到號,搶到個婦科的都是提前了接近一個月。在臨近挂號期前2天,我去華西便民門診抽了個血驗孕酮HCG。期間我已經出現了淡褐色分泌物,但我沒有慌,勸自己先淡定。兩天後醫生看了我的報告,孕酮14.6,hcg接近9W。醫生說沒啥啊,看看有沒胎心唄?回憶起第一人民醫院的醫生曾經的恐嚇,華西醫生面對我的歷史最低孕酮值居然毫不在乎。事實證明這位醫生的臨床預判很准,他覺得hcg更能說明問題,我放鬆心態一周後複查B超果然有了胎心。然後換去省婦幼建檔。我對華西的醫生第二點佩服的是不亂開藥,當時叫我10天後複查胎心,我一個勁兒強調我有褐色分泌物了,醫生於是給我開了盒地屈孕酮片,剛好在這間隔期吃完到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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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懷孕四個月的時候得了急性腸胃炎又吐又拉,本來第一時間趕去省婦幼,結果被告知急診無內科,只好又去了第一人民醫院。急診科看完抽血開藥還轉急診產科,之後產科不管三七二十一先開個B超又轉回急診科。好吧這都算醫生們考慮周到有道理,非要看看胎兒有沒有事。但結局又是開了三瓶類似物理止瀉的兒童型藥劑,醫生說一次喝一瓶的1/3,我當晚喝完一次,次日就好了………於是這個70幾塊錢一瓶的葯又剩下2又2/3在家………每次每次去第一人民醫院,百分百剩一堆葯,真是無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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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人民醫院人流手術後,複查時我特意問該醫生我這種情況算是有了一次不良孕史,是不是該做個全面檢查。她當時也許出於安慰也許出於敷衍,想都沒想直接罷手道:完全不用!這麼年輕!這是自然流產很正常!

但我自己覺得我不算年輕了(29),而且如果非要再流產一次才開始孕檢這不是折騰自己嗎?於是我換了家醫院,在術後2個月兩夫妻做了全面的孕檢包括染色體。查出來我有抗心磷脂抗體和抗卵巢抗體。(大家可以自行搜索這兩種抗體對懷孕的影響。)然後我到省婦幼去做了一個月藥物治療抗體才轉陰,才開始準備下一次懷孕的。這個細節也是後怕,如果我聽第一人民醫院這位醫生粗曠的建議,恐怕真是自己承擔著可能二次失敗的風險。

——————繼續來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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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五月初做的手術,術後半月複查。實話說這半月的恢復期我還是很遵醫囑的,身體恢復得還算可以,但心理上就不那麼完美了。畢竟我沒經歷過這種事,我是很想要那個孩子的,所以總是會悲觀怕自己是不是懷不上了,為什麼要個孩子那麼難,連帶的整個人情緒就不高,有時候脾氣也不太好,變得略敏感容易傷心。體現出來一個癥狀就是睡眠開始變得不好,躺下後需要很久才睡著。我複查那段時間還沒有去做孕前檢查,我想著聽說很多女性靠中醫調理身體備孕,然後第一人民醫院還有個稱號是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於是我們就在去一院複查那天找中醫看看。但又沒門路不知道找誰,這時路過一個掃地僧(開玩笑的,一個醫院工作者推薦這位陳姓醫生,說看得好!調節睡眠,調節身體)完美,又一次被坑經歷開始了。

先上個病例記錄

他給我把脈直接說說我是焦慮症。我當時心想這特么不是心裡疾病嗎?我一直在補充說明我的意圖,手術後希望借中醫調理下身體能夠睡好點,身體狀態好些。他則一直跟我強調焦慮症,還問我是不是脾氣不好,這下平時愛吐槽我悲觀的家屬就像找到了戰友,跟著吐槽我對對對,遇事容易悲觀不積極脾氣不太好什麼的。(這尼瑪是第一次經歷失敗懷孕後正常的心裡創傷反應吧…我忍了沒頂嘴)。我問醫生那我應該怎麼治,他說要喝中藥。我說好,需要調理多久?精彩的來了。他說:至少一年!而且你這個焦慮症不治好。你懷不了孕!我特么當時蒙蔽了,真的。吃一年,不能斷。但他這樣說得嚴重我也被唬住了。我說醫生你開藥吧。(心想我吃段時間先看看)原諒我藥方拿去商保報銷沒有了,當然我也沒報銷成功。原因後面說。於是從5月19到6月初那大半個月我就天天喝他開的中藥。其中有一包是琥珀粉。喝完一周的時候我開始出現腹瀉,醫生交代我天天喝並且飲食清淡,我都有照做,複診時問為什麼會腹瀉?他一口咬定是我吃了不幹凈的東西,並囑咐我堅持喝!喝一年!第二周開始腹瀉愈發嚴重,而且會伴隨腹痛。我越來越覺得是不是葯的問題,停葯一天後不拉了,但腹痛還在。老公去家附近的藥房問了下,人家說我是急性腸胃炎了,中藥哪能天天喝?停葯並吃開了點消炎的西藥,我才不拉不痛了。

然後我就再也不去找這個醫生複診也不吃所謂的治療焦慮症中藥了。中藥的腸胃適應性問題他個專家號醫生居然沒自覺?我都複診反饋過了他也依然沒自覺,還叫吃一年…………事後我去商保報銷把這些單子和藥方交過去報,商保客服回答我:因為醫生診斷寫個焦慮症。這屬於心理疾病不在報銷範疇。預示著幾百塊一分都報不了!呵呵!那之後關於懷孕我都不信中醫了,真的。

他說我不堅持吃藥一年治好焦慮症不能再孕,那老子肚子里現在踢我的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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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知懷孕,妥妥的醫療事故

如果已知懷孕,妥妥的醫療事故


有些人因某個人而廢其所屬群體,不可取。

有些人與此相反,憂慮損榮一體,所以文過飾非,轉移話題,替混蛋背書站台,亦不可取。

實事求是、就事論事才是首選,某個醫生做錯了事,該追求責任就追求責任,想獲得補償就爭取補償,能宣傳一下就宣傳,提醒每個人關注用藥安全。


強烈建議走法律程序,這種嚴重過失醫院賠題主多少錢我不關心,但是這樣基本責任心都喪失的醫務人員應該逐出醫療隊伍。


實事求是!!!

錯啦就是錯啦,找原因!

是太疲勞啦?

是太忙啦?

是不認真粗心大意?

是業務水平不過關?

更主要的是怎樣避免此類事情的發生!

出台什麼樣的規定和措施!


估計是想開黃體酮結果一不小心開錯了,哎,藥名害人不淺啊。


醫生開錯葯造成嚴重醫療事故,無疑是醫院和醫生承擔醫療過錯全責。

所有的單據你且留著。

你可以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具體要不要走訴訟途徑,建議你根據院方和肇事醫生的態度決定。

從感性上說,過失殺人也是殺人。

但從目前中國的法律上說,醫學意義上的胚胎是不享有人權的,此事只能按照醫療事故處理。

經過這幾年層出不窮的醫鬧事件,

醫護人員作為受害者得到了全社會的廣泛理解和同情。

我們患者太體諒醫護人員的難處,

部分醫護人員卻不體諒我們的難處。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

對醫生而言,這是再平常不過的日常工作。

對患者而言,我們已將自己的性命交付於你。

好了,接下來說一件匪夷所思的事吧。

幾個月前,我跟一個孕晚期的同事聊天,同事跟我說了她表姐的特殊經歷。

同事表姐在本市最好的三甲醫院生孩子,

由於是初產婦,從來沒受過這種疼,疼得直叫喚~

助產士不耐煩的甩出了金句――叫什麼叫,跟你老公睡的時候你怎麼不叫?

講真,我當時聽得頭皮發麻。

就當我涉世未深吧,

我是完全被嚇懵了。

同事表姐不是來醫院墮胎的,她是來生孩子的。

她不是未婚媽媽,是正兒八經的婚後生子。

一個偉大的母親,

此刻正承受著人類的極限疼痛來換取一個新生命的誕生,

她為什麼要無端遭到醫護人員的侮辱?

更可怕的是,

她和她孩子的安危不得不寄托在這位助產士的手上。

你可以想像她當時的恐懼,羞辱,憤怒和絕望嗎?

是啊,她侮辱了你,

但是,你和你孩子的安危就系在她身上。

你得跟她說對不起,

分娩期間再疼也絕不敢再哼一聲。

因為此刻,

人為刀俎,你為魚肉。

醫患矛盾為什麼如此激烈,

醫生和患者各有痛楚。

醫護人員們,我體諒你了。

那麼拜託你也體諒我哪怕一點點,

可以嗎?

醫患矛盾當然不應該由醫生來買單,

所以,就理所應當由患者來買單嗎?

醫改的失敗,制度的不合理,

患者和醫生同為受害者啊!

我仍然希望當我看到白大褂的時候,

心裡產生的是滿滿的信賴和安全感,

而不是任人魚肉的恐懼和絕望。

你們還記不記得當年朗朗乾坤下的承諾:

我決心竭盡全力除人類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維護醫術的聖潔和榮譽。救死扶傷,不辭艱辛,執著追求,為社會醫藥衛生事業的發展和人類身心健康奮鬥終生!

不管是疾病的猖獗,

還是醫療制度的不公,

讓我們並肩作戰,

好嗎?

你們的手術刀,

請用來拯救生命,

別用來草菅人命。

別傷害我們。

我們手上沒有拿刀。


題主啊!希望你保持冷靜。

特別理解你。

確實是醫院方面的過錯,這個事故認定估計已經下來了?

你所失望的是:一條人命就值這麼多錢。

其實不止是醫療環境造成的人命,還有車禍,還有各種意外。

據我所知,如果您的孕期同樣是發生其他意外,可能肚子里的小生命所賠付的也是這麼多。

整個大環境都這樣,我們不是燈塔國。

既然問題發生了。建議要多關注您的夫人,她比你難過一百倍不誇張。如果你老是在她面前表現出這種態度,覺得對國失望,其實很容易造成她的產後抑鬱的。

我建議你可以去看看&<西藏生死書&>,今天看和菜頭的文章看到的。你可去微信公眾號搜索 槽邊往事

和菜頭最新的一篇文章。就是談生死的,看完希望能化解掉您部分的戾氣。

對於造成事故責任的醫生,您是覺得他造成了您小孩的流逝,所以覺得他應該受到多大的處罰甚至坐牢等等,這樣的心裡都是正常,但是我想告訴您的是,如果每個醫生都因為過失去坐牢,那中國就沒有醫生了。這個職業的確是特殊的。

最後,我借用一下和菜頭的文章:

它告訴你我千年不過一瞬,有無數生命來自塵土又復歸塵土,死亡是我們共同的命運終點,沒有誰會更為特別一些。又寬慰我們說,壽數的長短並不是很重要的事情,因為即便活到七八十歲,年歲的漫長不過是勞苦愁煩的自我矜誇,一切終究轉眼成空。與其想著隨時可能到來的死亡,不如考慮怎樣度過在這之前的時日,這是唯一有意義的問題。

你的孩子如果跟你們有緣,它會再次選擇您和您的妻子作父母。希望到時您能準備好,如果它再次來到人間,投胎到一個充滿戾氣的家庭里,您覺得誰才是最不幸的呢?

代祝夫人順利康復!


藥物說明上安宮黃體酮是孕婦禁用的,你保存證據,走正規法律途徑狀告醫院。

另外,積極進行胎兒畸形檢測,去大型婦幼保健院請相關專家評估胎兒畸形的可能性


不謝邀,看到殺人償命的字眼有點心寒。

對於這件事不想多說什麼了。

從發帖到現在十天了,

題主還在不停邀請人回答,

您想得到什麼,讓每個人都來批判那位醫生么?

從醫十多年,治好的病患不會來為他辯解一句,一次失誤就成了一輩子的庸醫。

不想啰嗦什麼,以下給題主幾句忠告

失去孩子對您來說是很大的打擊,但受傷害更重的是孩子媽媽,從生理到心理,這十天里您忙著批判醫生,也請關心下她好么?

喪親是很大的打擊,對於初為父母之人也是,您的情緒出現了問題,僅靠看別人批判過失者是並沒有用處。

還是帶上您愛人去尋求心理援助吧。

最後還是那句,法律在上,不要輕言殺人償命。


我老婆懷孕的時候也是前期出褐色分泌物,去省婦幼掛的專家號,B超之後大夫說著床晚,不開任何保胎葯讓回家該幹嘛幹嗎,兩周後複查,也沒有要求抽血驗孕酮,兩周之後胎心胎芽一切正常。現在很多醫院早期都不主張人為強行保胎,要遵循自然規律優勝劣汰。


這是當事醫師的問題。出了問題就必須負責任。醫療疏忽還是醫療事故由專業部門判定。

很難想像專業醫師在自己專業上犯這種低級錯誤。

醫師群體該抱團的是針對不良體制傻乎乎的各種官僚程序,針對暴力行為,針對某些紅嘴烏鴉,那會兒沒幾個站出來。

現在一個患者家屬說個客觀事實跟人家扯什麼。


回答里一些醫生冷漠兼惡劣的態度讓我非常不解。醫生的待遇確實不高、風險不少。衛生部也承認,過去的醫改是失敗的,但這並不意味著,醫生可以理所當然地丟掉慈悲心。你們多開藥、開貴葯、加檢查,雖說不對,也就是要錢嘛,我們也就忍了。但你們不能這麼不負責任的亂開藥,害得別人丟掉性命,仍然以「醫改受害人」的表情包推脫責任。要知道,你們手裡的是人的生命,這世上最可寶貴的東西

答案的部分內容已刪除,因為你們舉報本答案「不友善」,但諸位今後能否對群眾友善一些?

要求諸位不要因為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水平低劣,出現重大錯誤,造成病人死傷,這個要求高嗎?就算你收入低,工作量大,這個要求高嗎?有私信問我們這行的情況,審判工作中失職瀆職被處分的不知凡幾,我大廣東去年還有法官在民事案件中瀆職被判刑呢,該案還只涉及錢,沒有關乎人命呢。我們來講講法理,枉法裁判要鋃鐺入獄,不負責任造成安全生產事故要鋃鐺入獄,有個罪名叫「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您認為嚴重不負責任開錯葯造成病人死傷和上述行為社會危害性孰輕孰重?「也不要去追究醫生了」——bellinsky ,這話您都說得出,但我聽不下去。

瀆職和失職行為不應當被輕易放過,應當加大投入去提高醫生的收入,而不是一方面進一步加大做醫生的成本,另一方面試圖以縱容罪過的方式彌補他們疲憊的身心和匱乏的所得。

題主你要保重身體,照顧好家人。建議請個有經驗的律師,該鑒定就鑒定,該協商就協商,該起訴就起訴。當然,最終的結果很可能只是賠你一筆錢,這對你確實沒有多大的意義。我也並不認為,正義因此得以伸張。可以去找媒體,他們很可能感興趣。也可以信訪,多次信訪,直到搞倒她,那個醫生的回應和態度,值得你這樣對待她。

這個問題關注的人太少了,題主在問題描述中除了表達沉痛,還表示希望更多人看到以避免更多悲劇。這裡要感謝題主,你有一顆善良的心。希望有媒體關注,至少讓更多人去了解、關注這件事。

作為法律人,前法官,我認為醫療事故鑒定製度可以更科學,處理醫療事故的審判人員可以更專業。無辜的人不應當受到傷害,醫生的安全應當得到保護,醫生的尊嚴也應當受到保護。一言不合就威脅、謾罵甚至毆打醫生的行為必須得到懲治。

但作答的某些醫生,你們那顆像金剛石、像鋼鐵俠、像花崗岩一樣堅硬的心臟,嚇著我了。

呼籲通過出台司法解釋的形式,讓醫療事故罪儘早重出江湖,避免江湖上更多血雨腥風,和不公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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