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盎司1磅,16兩1斤。這是巧合么?
英制16盎司1磅,古代16兩一斤,都是16進位。
而且磅和斤的重量也如此接近,古代英尺和尺的長度也如此接近是單純的巧合還是有什麼原因
主要是為了分割方便,可以除2除2再除2,利於天平的使用。
給你一堆米,你很容易用一個沒有砝碼的天平稱出一半,一半的一半,一半的一半的一半……
但很難搞出十分之一。
給你1磅銀,分我4盎司,分半再分半,一個熟練的夥計就可以做到。給你1斤銀,分我3兩,這個沒有測量工具基本就瞎了。這個問題很有意思,我會不斷更新。
6500或4500年前英國土著是伊比利亞人,3000年前凱爾特人中的不列顛人、別爾格人等從大陸進入。現代英國是由盎格魯人、撒克遜人、朱特人、皮克特人(凱爾特人、蓋爾人、蘇格蘭人)、斯科特人(凱爾特人、愛爾蘭人)等民族組成的,後來英格蘭還被丹麥和諾曼底征服。而移民英國的這些民族裡,凱爾特人來自東方,甚至有認為源自塞西亞人,皮克特人喜歡把殺死的敵人首級割下掛在腰間,驚恐敵人,而殷商和宋國都保留著這個習俗,愛爾蘭島的斯科特人則保留著黃帝時期巡行索貢的習俗,撒克遜人、朱特人也受到在德國時東方同盟者的影響。這些民族還在東方混的時候,東方只有中國有成熟的度量衡體制,這些民族要學規矩就只能學中國的,等到他們遷徙到了波斯時,已經不願意輕易改變自己的習慣了,遷徙到了羅馬時更是如此,簡直是中國歷代度量衡的活辭典,黃帝、商朝都有。考古發現戰國燕趙齊的部分地區採用64進位的成套容器,而且因為裝的糧食種類不同而容積略有差異。英格蘭主體民族的皮克特人民族估計就是學的商朝的度量衡,1盎司=16打蘭(dram6)、1磅(pound)=16盎司,商朝64進位的1斤等於16兩、1兩等於16銖,周朝只是1斤等於16兩、1兩則是等於24銖,於是給人感覺就一模一樣了,英國習俗里與中國古代一模一樣的地方還有很多。
至於1兩37克約等於1盎司31克,這是唐宋元明清改變的,西漢1兩等於不到16克,從春秋晚期開始徵收人頭稅就有了。西周規定1個縣有2個都,1個都有2個鄉20個亭,1個亭有16個村,每個村按12戶24丁徵收人頭稅,所以1石等於2均,1均等於20斤,1斤等於16兩,1兩等於24銖,到了戰國,中山國等國家依然沿用這種制度。商鞅變法後改為1個縣有4個都,1個都有2個農業鄉和1個城市鄉共30個亭,所以秦國1石等於4均,1均等於30斤,1斤則依然是等於16兩,1兩等於24銖。
評論說,現代磅與古代不一樣,問題的核心不是磅,現在的500克的市斤也不是西周的250克的斤,而是這個一斤十六兩、一磅十六盎司的詭異比例關係,是不會輕易改變的
度長
1英寸(inch)= 2.54厘米(cm),黃帝尺是25厘米,黃帝寸是2.5厘米,但是黃帝尺=10黃帝寸,1英尺(foot)= 12英寸 = 30.48厘米
中國西南彝族和美洲瑪雅人都有十八月曆和十月曆和十二月曆,《夏小正》原本就只有十個月,這個社科院有專家研究過。之所以把10寸改成一點也不方便的12寸,估計就是從十月曆改成十二月曆時一起改的。夏朝寸是1.25厘米,12夏朝寸為某種尺,6尺為步,就與英制的碼一樣大了。因為一個英格蘭就有七個不同民族,為了協調不同的度量衡體系,只要改變計算方法就可以了。另外古羅馬晚期也有一種尺,與英尺基本相同,12寸的目的也可能是想向羅馬尺靠齊,長度因為與布匹有關,與商業的聯繫最緊密,不容易形成自己的獨立體系。
1碼(yard)= 3英尺 = 91.44厘米,商朝步=商朝尺15.8厘米*6尺為步=94.8厘米,國際單位制的米是100厘米。古希臘和拜占庭有orguyia=6pous,查理曼有toise=6pied法尺,fathom=6英尺,英法也是有6尺為步的習俗的,基於的是兩臂伸開時的距離,而這個距離中國稱為尋,等於八晚商黑黍尺0.197?8=1.576,也是周黑黍系的步。另外德系肘尺基本等於2英法系的腳尺。熱那亞系則有掌尺,約4掌尺為1腳尺。
另外周還有紅黍系尺,田用紅黍,里用黑黍,西漢齊地大戴《禮記王制》古者以周尺(0.197或0.185)八尺為步(1.6米),今以周尺(0.246或0.231)六尺四寸為步(1.6米)。古者(周制)百畝(0.231?6?100=138.6米),當今(齊國商制)東田百四十六畝三十步(0.158?6?100?146.3%=138.6924米)。(步有兩種,算里用黑黍尺,加田埂按六尺四寸算,算耕地種紅黍用紅黍尺,不加田埂按六尺算)古者(周制)百里(0.246?6.4?100?3加道路20米?100=49000米)(道路計算《周禮考工記》記載的很清楚),當今(齊國商制)百二十一里六十步四尺二寸二分(0.1578?6.4?100?4?121+0.1578?6.4?60+0.1578?4=49000米)。
gyrd或rod或perch=8elle=16fut,則源自北歐,是一種操控8軛16頭牛大車的韁繩桿,英國最後確定為16.5英尺。
1英里(mile)= 320rod=1760碼 = 5280英尺=1.609344千米(km),商朝一個村邑的64?4的份地加田埂的方形邊長也是94.8?8?2加田埂=1.6千米。
鏈(chain,22碼)2011.68厘米,也就是20米,浪(furlong,220碼),也就是200米,商朝步=1米,10步就是10米,100步也就是1畝是100米,4畝一個田字就是邊長200米,1平方浪就是10英畝40000平米。
商朝制度只有春秋的齊國保留著,《管子·匡君·小匡》和《國語齊語》有記載:桓公曰:「參國奈何?」管子對曰:「制國以為二十一鄉:商工之鄉六,士農之鄉十五。公帥十一鄉,高子帥五鄉,國子帥五鄉。參國故為三軍。公立三官之臣,市立三鄉,工立三族,澤立三虞,山立三衡。制五家為軌,軌有長;十軌為里,里有司;四里為連,連有長;十連為鄉,鄉有良人;三鄉一帥。」桓公曰:「五鄙奈何?」管子對曰:「制五家為軌,軌有長;六軌為邑,邑有司;十邑為率,率有長;十率為鄉,鄉有良人;三鄉為屬,屬有帥。五屬一五大夫。鄉是萬人單位,參國一家5~6口,五鄙一家則只有3~4口,所以份地也更小,一個村邑30家就是一個平方英里,64?4的份地,扣除宅基地,每家8份地,每個份地是10000平米。中世紀早中期份地是10英畝約60市畝也就是40000平米,而更早的根據征服者威廉的《末日審判書》,英格蘭1085年人口是130多萬,有700多個標準男爵領(愛德華一世模範議會的年代只剩不到300男爵),60215個農大戶,每大戶20多口,一共120多萬農民+10多萬貴族和市民,每大戶1個采邑100英畝,每個標準男爵領平均80個農大戶1600口8000英畝,8個中期騎士領組成一個標準男爵領,每個騎士領200口,10個男爵領組成一個標準伯爵領,30個標準伯爵領組成一個標準公爵領。此時還存在一些哈羅德殘部的20個農大戶的男爵領。一個農大戶20多口可以分成5個家,則每家20英畝8公頃,正好與春秋早期齊國管仲的五鄙份地相同。5屬耕地大概是10個男爵國,21鄉耕地大概是7個男爵國,齊國5個(4商1周)、紀地4個(商)、郕地2個(周)、譚地2個(商)、魯地3個(周)、遂地1個(周),共51萬人口。
1碼蘭(yardland)是30英畝,中世紀早中期每英畝產量平均是12蒲式耳,三圃制每戶每年種10英畝約60市畝,每次種20市畝,收120蒲,種一收五所以要留28蒲的種子,還要交12蒲的十一稅給教會,還要交40蒲的三分之一收入稅給領主,一戶3~4人一年吃4夸特32蒲式耳的糧食,一年基本沒有多少剩餘。可見英國份地是以10英畝為單位的,約等於4公頃,早期則是8公頃。商朝一家3~4口8個份地,每個百商畝也就是1公頃,而一個男性勞動力最多能種12市畝旱地,女性則只有8市畝。所以英國份地與商朝是一樣的。更早的時候,休耕地更多。可能只是幫商湯建國的臣子里有人是中亞的凱爾特人,比如伊尹。
量具
如今的英式加侖(gallon,4.55升)和英式蒲式耳(bushel,36.4升)分別比美式加侖(3.79升)和美式蒲式耳(35.2升)大20%和3%。1英式加侖被定義為華氏62度下10磅重的水的體積,1英式蒲式耳為8英式加侖。
英式加侖分為160液量盎司(fluid ounces),美式則為128。
1 液量盎司 = 28.4 毫升(一麥穗24粒)
1 及耳(gill)= 5 液量盎司 = 142 毫升(一平米內一列的總產量)
齊毫豆375毫升,公豆1300毫升。
*1品脫= 4 及耳 = 20 液量盎司 = 568 毫升(一平米20株總產量)
1夸脫(quart)= 2 品脫 = 1.14 升
齊毫區1350毫升1.35升,公區4847毫升。
*1加侖= 4 夸脫 = 8 品脫= 4.55 升
1 配克(peck)= 2 加侖 = 9.09 升
1 坎寧(kenning)= 2 配克 = 4 加侖= 18.2 升
*1 蒲式耳 = 8 加侖(4 配克 或 2 坎寧)= 36.4 升
*1 夸特(quarter)= 8 蒲式耳 = 2.91 百升
也就是20?8?8?8,也就是20?16?16,也就是5?64?2?8
英式藥劑單位:
1 量滴(minim)= 0.0592 毫升
*1 液量吩(fluid scruple)= 20 量滴 = 1.18 毫升(一粒小麥)
1 液量打蘭(fluid dram)= 3 液量吩 = 60 量滴 = 3.55 毫升
*1 液量盎司 = 8 液量打蘭 =24液量吩(一麥穗24粒小麥)= 28.4 毫升
*1 品脫 = 20 液量盎司(一平方米20株)
1 美式液量盎司 = 1.041 英式液量盎司 = 29.6 毫升
1 英式液量盎司 = 0.961 美式液量盎司 = 28.4 毫升
1 美式加侖 = 0.833 英式加侖 = 3.79 升
1 英式加侖 = 1.201 美式加侖 = 4.55 升[1]
衡重
1 格令(grain)= 64.8 毫克
*1 打蘭(drachm)= 1/16 盎司(ounce) = 1.77 克
*1 盎司 = 1/16 磅(pound)= 28.3 克
1磅= 7000 格令 = 454 克
*1 英石(stone)= 14 磅 = 6.35 千克
7?10?100?2?7
1 夸特(quarter)= 2 英石 = 28 磅 = 12.7 千克
*1 英擔(hundredweight)= 4 夸特=8英石 = 112 磅 = 50.8 千克
*1英噸(ton)= 20 英擔 = 2240 磅 = 1016 千克
請注意英噸(長噸long ton)是2240磅,較美噸(短噸short ton)是2000磅(907千克)更接近於國際單位制的公噸。
小的衡製作為人頭稅的標準,一般與作為田稅標準的量制呈現十分之一的關係,而大的衡制,則與縣鄉村行政區劃相一致。
可以看到英國單位制是典型的64進位體系,而夏朝和商朝都是這種體系,也就是俗稱的八卦田
但是還是有差別的,英國是64?64,商朝是64?81,齊國是64?100。《左傳》齊舊四量,豆區釜鍾,四升為豆,各自其四,以登於釜,釜十則鍾,4?4?4?10=640。《史記齊魯世家》記載魯國伯禽花了三年完成治理,姜子牙只用了五個月就完成了。「因其舊制而簡其俗。」就是把九增加到十,方便統計。
容量夸脫1.14升,容量夸特291升,重量夸特12.7千克,現代小麥是770克每升,1容量夸特現代小麥重225千克也就是450市斤,中世紀一個家庭老小4口一年大概需要4容量夸特的小麥,估計古代小麥應該也差不太多,但是中國是種黍,黍的含卡路里量比小麥低,所以需要吃更多,則重量夸特與容量夸特糧食的重量之間,很可能是十分之一的關係,也就是容量表示計算口糧,重量表示的是收的稅,容量夸脫則是百分之一。1液量盎司28.4毫升也就是22克現代小麥。
一家4口20英畝份地就是80000平米,考慮到商朝畝產比較低,中世紀早中期是12蒲式耳,中後期是16蒲式耳,越早畝產進步越不大,假設商朝是8蒲式耳,也就是1容量夸特,10英畝平年就是10容量夸特,雖然早期每戶20英畝,一年4口兩個成人只能三圃輪替種10英畝,根據古羅馬加圖《論農業》,古羅馬早期是種一收五,其中種子就需要2容量夸特,4口一年吃就要4夸特,就6夸特了,根據《管子》三年而稅,和漢朝每年三十稅一,商朝應該也是實行這種類似保險的制度,再加上供養貴族的助法所徵收的稅,和戰爭儲備,也就不剩多少了。商朝軍制與金國相同,648塊份地,扣除宅基地和廢地,300為正兵,300為阿里喜,12為50夫長蒲里衍,1個為首領猛安,蒲里衍和猛安不種地,他們的份地由奴隸代為耕種,另外600戶人家也要交一點稅,助養他們脫產管理和訓練武藝。後金努爾哈赤初期三馬車四百多兵,也就是1馬車150兵。管子五屬就是3600平方公里,出300馬車、4萬5千兵,一個男爵國大概是360平方公里,五屬大概就是不到10個男爵國。
歐洲存在三種度量衡體系,分別是英法系的足尺、葡萄牙熱那亞系掌尺、德意系肘尺。而英國因為一部分是薩克森人,與同樣是薩克森人的德國語法相近,比如英尺是foot,德尺是fut,法尺則是pied,古羅馬則是pes。必須指出古羅馬的度量衡體系也是非常複雜的,因為羅馬征服的地區都有各自的度量衡體系,所以古羅馬度量衡不是一個整體。中世紀以後的西歐,受古羅馬影響,但是更多是各個入侵羅馬的蠻族自己或更早當地被羅馬征服的土著的度量衡體系。什麼亨利一世用鼻子和一隻手作為碼都是障眼法,是他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而把原有的制度加上自己的烙印罷了。
如果沒有精確的稱重儀器,只有天平,二進位的重量計量是比較方便的。
確實應該是巧合,巧就巧在大家都採用二分法,即一個整體一分為二,再將每個分體一分為二得四,再將每個分體一分為二就得到十六份。
而且這個整體也差不多,應該還是巧合。據說中國古代一斤是差不多一個人一天的口糧;而一磅的由來不可考,懷疑是如出一轍的。
尺和英尺也差不多,緣於兩者一開始都是以腳為標準,所以也是如出一轍。華夏幾千年來到民國一直用著道家16兩為1斤的重量衡(1兩約31克),道家的北斗7星南斗6星福祿壽3星,合計為16金星,財物置換中老百姓用16金星秤,以16金星為契約,賣東西,少1兩則少福,短2兩短壽,所以商人不短斤少兩。道家16金星契約影響廣泛,黃金31克稱為1盎司,十六盎司為一磅。
埃及的分麵粉形成了極其特殊的數字計算方法,克拉就是一種穩定重量的植物種子,天然砝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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