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釘子戶」總喜歡在房子上插中國國旗?

經常看到強拆的報道,裡面遭遇強拆的房子基本上都插著國旗,這是什麼樣的一種想法?


"釘子戶「在待拆遷的房屋上插國旗,絕非中國特有的現象。

上圖是美國的「釘子戶」Susette Kelo一家的房子,

而房子上插著國旗抗議強拆的照片,現在已被收錄進美國法學院的物權法教科書中。

這面國旗,在我看來有兩層意思:

一是希望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

二是表達被國家所「背叛」的無奈。

2000年,康涅狄格州New London市政府作出了一項決定,徵收Kelo等十數戶居民的私人住宅,用作給輝瑞生物製藥公司建設廠房。據估計,這項建設可以為當地帶來超過1000個就業機會,每年增加約70萬美元稅收。

然而,根據憲法第五修正案,政府只有在「為公眾所用」(for public use)的情況下,才可徵收私人土地。

Kelo的律師主張到,輝瑞是一家私人公司,計劃建設的廠房也不是為一般公眾所使用的,因此這項決定違反了憲法。

然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最終拍板:「為公眾所用」不等於「每個人都能用」,廣義的「以服務公眾為目的」(for public purpose)也可以理解為第五修正案中的「為公眾所用」。另外,法院論證到,促進公眾就業、增加公共稅收,也符合「為公眾所用」的要求,因此這項徵收決定符合憲法。

Scalia大法官反對道:那這麼說來,如果利茲卡爾頓大酒店比街邊家庭經營的汽車旅館能創造更多稅收,那是不是就能隨意扒倒私人物業來建豪華酒店呢?如果工廠比農田能創造更多就業,是不是就能隨意徵收農田建設廠房呢?

然而,Scalia的意見並未得到絕大多數大法官的支持。Scalia又問,「退一步說,誰又能保證這個發展計劃能夠成功呢?誰能保證這個工廠真能創造這麼多就業和稅收呢?」 而法院的多數意見表示,我們只看「目的」,而不看具體的實踐結果,法院應當適度服從於(defer to)政府合理的發展規劃。

Scalia仰天長嘆道,美國的立國之基就在於私人產權的神聖,現在法院的所作所為,是要讓國本無以為繼啊!

去年十月,和Scalia大法官聊起此事,老頭子依然憤憤不平,說這是他最希望重新來過的一個案子。

然而這一切是不能重來的。Susette Kelo希望用憲法保護自己,但最高法院幾句輕巧話,就將憲法粉飾打扮一番糊弄過去。這面高懸的國旗,本意是為了昭示法律的權威,希求法律的保護,而當這一切破滅以後,又有種難言的諷刺意味。

對於國內的情況,也有類似。國家的法律,以《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為代表,已經規定了必須要先達成補償協議才能拆遷。你說,住戶難道不希望用這樣的法律保護自己嗎?

而當法律的保護落空之時,那面紅旗,可謂是一種無聲的諷刺。


靖難之役,燕王朱棣兵圍濟南,山東布政使鐵鉉堅守城池,在城頭怒罵朱棣反賊,拒不投降。朱棣大怒,用數門大炮轟擊城內,城將破,鐵鉉急將朱元璋畫像懸掛城頭,又親自書寫朱元璋神主靈牌,分置城牆。朱棣看到老爹的畫像,不便開炮,於是濟南城得以保全。這一招,被當代抗拆遷的釘子戶發揚光大??

濟南大明湖畔有鐵公祠,抗拆遷祖師爺,釘子戶們都去拜拜吧。

更新————————————

這一招並不是百試百靈,《唐傳奇》有一則故事,一個潑皮無賴在背上紋了文殊菩薩,捕快每次抓到都不敢打板子,最後把捕快逼急了,把無賴的皮給剝了??給剝了??給剝了??

http://weixin.qq.com/r/yUgAGDLEOG9HrXZ79x3b (二維碼自動識別)


個人也見過很多釘子戶插國旗或是在牆上書寫 諸如 中國共產黨萬歲 或者是 某領導人萬歲 等類似字眼的行為 如果一旦遭遇強拆 可以上告強拆人員反對政府領導 從而給人一種 雖然抵抗政府的規劃 但是堅決擁護我黨的認知


因為我們經常說『自古以來』『不容侵犯』,這叫有樣學樣。


雖說問的是國旗,但我想到的卻是這張圖,不知道的人還以為這是大大的腦殘粉呢

不過,並沒有什麼卵用啊,我們的鐵騎將繼續前進!

1905年俄國革命血腥星期日的示威群眾不是還高舉沙皇畫像,齊唱愛國歌曲嗎?


溫格的時候,有人要斗我爺爺的戰友一家子。當大部隊殺過去的時候,只見那家子用一件大衣擋在胸前,爺爺戰友高喊著,這是毛主席親手給我的大衣,你們誰敢動!

然後大部隊又灰溜溜的走了…

只是不知道現在這招還管不管用。

幾個月前的回答了…現在仔細想想,這招現在還是有用的。畢竟被當今天子見過的人,還是會有一個好結局。當時純屬想起這件往事,後來想想,畢竟大多數是沒有依靠的百姓。無依靠的百姓還是很難。小城鎮村落還好,有家族同姓的一起鬧,為了穩定最後政府還是會妥協。我一朋友當年當年被強拆,然後整個宗族的人一起鬧,最後賠得很好。大城市裡的就難了點,人丁單薄,左鄰右里又不夠團結。個個瓦解。

所以,掛什麼還是不重要,重要的是想讓對方知道,我掛出這個東西,能依靠的是什麼。是法律?是關係?還是輿論?


二月河的雍正皇帝里有個情節很有趣 世宗朝有個規矩 談話提到聖祖名號所有人要下跪 審問李紱的時候他滿嘴先帝 大家不停下跪 審問不下去了


以後屁民遇上強征強拆的時候,別掛國旗了,可以試試這塊牌子。

還是認真地答一下。

在門前掛國旗,無非是因為我國大力宣傳「依法治國」罷了。

然而無數的真實事件告訴我們,現階段,「依法治國」不過是個美麗的謊言,或者說只是個維穩的借口罷了。

但是,掛個國旗總比不掛好,最起碼還可以挺著胸脯對拆遷人員說你們不愛國之類的。

(雖然到最後還得靠媒體報道來解決)

對政府有利的就依法治國,對政府有利就不依法治國。

這樣具有高度選擇性的「依法治國」,不要也罷。所以吧,有時候靠法律也沒用的,就別掛國旗了吧。這張圖諷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誌。

每個公民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和愛護國旗。

第十九條: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插滿國旗怎麼強拆?你硬懟了,弄地上了,得,國旗法伺候著。


據不可靠消息,以前考試的時候,遇到不會的,就寫毛主席萬歲,沒人敢判錯=_=

哎,現在不行了啊


據說當年家裡供奉孔子關羽,插上膏藥旗,能避免鬼子三光,不知道是真是假


這是在一個個人崇拜政治正確一片欣欣向榮景象當中行使自己權利的最低劣手段

"以眼還眼"


一種無奈的自我保護。如果在wenge時期,貼著老毛的圖,估計很管用。現在這一招,也沒啥屁用吧。


及悼王死,宗室大臣作亂而攻吳起,吳起走之王屍而伏之。擊起之徒因射刺吳起,並中悼王。悼王既葬,太子立,乃使令尹盡誅射吳起而並中王屍者。坐射起而夷宗死者七十餘家。——《史記 孫子吳起列傳》


抗日戰爭期間被占區很多民眾在家門口也插上日本國旗以示順民。

大家可自行腦補台詞:太君,別開槍,自己人

問題是誰跟你是自己人?


意義跟這個的差不多……2012年4月在馬鞍山拍的


以為公務員都愛國


表明自己支持黨支持國家,反抗的只是底下的貪腐小蒼蠅


1、因為幾張畫像、幾幅國旗的成本很低,所以只要想到,不管有用沒用,先用再說。

2、因為國旗能給予釘子戶一種虛假的安全感。

3、這樣隨意使用國旗、畫像,當作盾牌,違法成本太低了。

圖侵刪


我突然想到,如果文革時期,我前胸後背貼毛主席,左右兩頰畫毛主席,是不是就可以橫著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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