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反駁「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先請補充概念、定義,避免爭執。 可憐之人 可恨之處(指代對象是否一致,是我可憐則我必可恨) 必(這裡表示全部,還是大都,是否有一定指代的限制範圍)
然後請論證下下圖的小孩為什麼可恨我理解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不是說可憐就可恨,而是指向別人訴說自己可憐的人往往會有可恨的地方。
人們往往在向別人訴苦的時候容易更改或者忽略事實。有的會直接捏造事實,比如捏造一些其實別人沒做的事情,或者別人只是無意為止而說別人刻意刁難,這樣可以博得聽者的同情。在QQ空間或者人人網這些私密社交網站上可以看到很多這樣的人,經常訴說自己被周圍所有的人欺負云云~
退一步,即使有些人不會存心捏造,但是訴說的時候本能地會多說一些別人的壞處和自己的無辜。所以訴說時往往大講別人的錯而不提自己的錯。再退一步講,人類本來就很難了解到自己的錯誤和缺點。
所以,「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意思是提醒你,看到網上有人發帖說自己被人甩了好可憐啊的時候,不要立刻心生憐憫之心,說不定其實是發帖人自己劈腿在先呢。南京大屠殺的嬰兒有什麼可恨之處?
還有另外一句對應的老話「 站著說話不腰疼」
為什麼要反駁?
沒有誰說過這句就是絕對真理,而且用這句話的人往往是見其可恨又見其可悲,不是很仁慈的理性嗎?總之,我從沒見誰那麼腦殘把這個道理用在樓頂那麼悲涼一幕。
分明是個偽問題,不過是自己立個靶子打靶。大家盯著這題目享受片刻智力靈光一現的快活,就快撤了罷,別卯著力氣犯傻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批判——為周岩而作
狂風小嘀咕 時間:2012-03-12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對弱勢受害者毫無同情心的混賬話,現在是掛在眾多無腦年青人嘴邊的口頭禪,甚至成為他們用來判定是非的低層次低智商的座右銘了。
每當看到這句混賬話時,我都會為泱泱五千年的中華文明感到可悲。詩聖賣炭翁的「可憐身上衣正單,心憂炭賤願天寒」,表達了對以賣炭翁為代表的窮苦勞動人民無限的同情,詩聖卻沒有一個字說到這位賣炭翁有什麼可恨之處,恰恰相反,在詩聖的筆下,強烈譴責有可恨之處的,恰恰是造成賣炭翁如此不幸遭遇的封建剝削制度。
唐朝陳陶《隴西行》的「可憐無定河邊骨,猶是春閨夢裡人」,表達了對犧牲將士和留守家屬的無限悲憫同情,沒有一點點意思在指責這些河邊骨夢裡人有什麼可恨之處,其譴責的也恰恰正是為了成就自己的帝王功業,而驅使這些年青人獻出生命,和長期征戰帶給人民痛苦災難的封建統治者。
信奉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混賬話的人,為了表明他的原則有所出處,有時會含糊其辭的告訴你說,這句混賬話出自明朝陳繼儒的《小窗幽記》。但《小窗幽記》的原話是「天下可愛的人,都是可憐人;天下可惡的人,都是可惜人」,這不過是一句略有辯證思想的生活哲理,表達的又哪裡是為加害者開脫這種混賬意思呢?
混賬話的信徒於是繼續開脫說,這句話出自《佛經·第6條·修身訓條》,但是哪裡有這樣一部名叫《佛經》的佛經?而其所謂修身訓條的相關內容,竟然全是一些民間的俗語,諸如「付出未必期待回報」,「人至清則無徒」。所謂「人至清則無徒」,出處是班固的「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把班固這位儒教信徒的名言,改頭換面假稱是佛經中的訓條,在網上居然有佛教徒信之不疑,豈不是很可笑嗎?
看來看去,唐朝到明朝,佛教到儒教,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混賬話,在中國古代是查不出任何出處了。怎麼辦,混賬之人必有混賬之處就認輸投降了嗎?不,他們還在繼續狡辯,他們這次又改口說,這句話是魯迅說過的,但是魯迅從沒說過這樣的混賬話,翻遍魯迅名言也只找到這句「哀其不幸,怒其不爭」。魯迅這句話是對弱勢受害者不覺悟的憤語,表達的意思卻完全和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無關。前者不幸是遭遇,不爭是狀態,所謂不爭,恰恰是表達了對加害者的炎威赫赫,使弱勢受害者不敢爭,不能爭,爭也爭不過的控訴。而後者可憐是遭遇,可恨是原因,完全是站在加害者的立場為其尋找開脫的借口,二者豈可混為一談等量齊觀?
那麼這句混賬話,是來自文革時期嗎?也不是,查遍文革語言也沒有這句混賬話的蹤影,可見得即使是在那麼過激的年代,中國人的思想仍然沒有墮落到信奉如此混賬話的地步。從佛教到儒家,從唐明到五四,從建國到文革,遍查不獲之後,最終這句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總病根,落實到了賣弄低俗者趙本山的小品《賣拐》上。
2002年春晚,趙本山和范偉高秀敏,合演了小品《賣拐》的續集《賣車》,在《賣車》的最後,趙本山正式把這句「可憐之人就必有可恨之處」的毒素,通過春晚這個數億收視觀眾的平台,流布給了全國觀眾。從此一發不可收拾,這句混賬話逐漸在全國蔓延,國人的價值觀因之而扭曲,年青人的是非觀因此而受到侵蝕,變得是非不明毫無同情心。直到這部小品的演員之一高秀敏女士,在演出三年後的2005年,以年僅46歲的大好年華不幸英年早逝,第一個成為了這句混賬話的犧牲品。英年早逝豈不正是很可憐嗎?但是高秀敏的可恨之處又在哪裡呢?趙本山面對昔日合作者的英靈,還能再笑嘻嘻說出這句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嗎?
綜上所述,是到了徹底否定「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混賬話的時候了。可憐之人沒有可恨之處,可恨的是造成他可憐境遇的加害者。這種加害者,有可能是病魔,有可能是兇手,有可能是制度,但無論如何,也絕不能再為加害者開脫罪責,而毫無同情心的把過錯推卸到受害者身上。魯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爭」,批判的不正是錯誤信奉「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對別人的苦難麻木不仁,卻忘了也許有一天自己也會成為可憐人的袖手旁觀者嗎?
在網上聲援合肥被毀容少女周岩十餘天以來,一直在思考如何反擊陶家水軍的這句謬論,今此文已成,雖文辭略顯枯澀,但我心甚慰。遙祝周岩小朋友在京治療一切安好。
單拎出一句話怎麼都能說它是錯的,要看在什麼環境下對什麼人群說的。反駁任何一句話都很簡單,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請理智思考,不要光想著怎麼駁倒與你不同的觀點。樓上你踹我踹的胡攪蠻纏就別丟人現眼了。
這句話本身就是以偏概全的玩意
我覺得是這樣的。不光是可憐之人,我覺得每個人身上都能找到可恨之處的。
什麼人沒有可恨之處呢?
前任女友是個基督徒,從6歲起直到14歲都被繼父性侵犯,強姦。
後來她繼父跳河自殺,在她親自動手之前。
自從認識她之後我就再也說不出「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話了。我認為這句話很多,沒有任何值得反駁的地方。人都是具有多個特質的,有消極的,有積極的,造成「可憐」的,往往便是消極的,消極的則必可恨。其實,這句話原來的意思也許不是現在看上去的樣子,因為古人的「可憐」=「可愛」,「恨」=「遺憾」。
誰不可憐,誰不可恨。
能把這句話說出口大概都是吃屎拉飯的吧
這句話首先就是錯的,基於一個錯的理論來處理事情,本身就會導致錯的結果,更不用說心態和手段了。所以這種人你不必理會他,任他自生自滅是最好的辦法,他本身就缺乏基本的判斷能力和邏輯思維,所以一定不會有好下場。
因為產生這種想法是這個所謂可憐的人沒有按你的意願思維去處理事情而導致的可憐,因此你會覺得不爽,表達出一種恨其不爭的感覺
按照這種說法,汶川地震的受難者全是因為造了孽啊。
並沒有針對受難者,單純為了推翻這以偏概全的說法。他更可憐,文盲好吧!恨:是不如意的事情。不是招人恨好伐。還有:貧賤夫妻,百事哀。也是曲解
最反感這種話。我們本該把某類人應當享有的權利和其自身素質分開。
挖掘到底 每個人都有可恨之處不只是可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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