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的互聯網產品是否可以申請專利?比如說 Twitter 作為最初的微博,將這種產品模式申請專利,是否可以?

現在的很多互聯網產品,都是在國外或國內其他公司的相關產品上進行一些「微創新」,那那些「被創新」的公司,可不可以通過申請專利來保護自己?

我所了解的是,互聯網和軟體產品在國內申請專利很難通過,再一個成本太大,不僅費用高耗時久,授權時間也短。那是否是因為這些原因導致很多創業公司不考慮或者放棄專利方面的申請呢?


專利分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其中發明專利的申請周期和難度最大,而實用新型申請時不經過實質審查,只要形式符合要求就可以了,所以,實用新型很容易通過,但是,在判定侵權時會再走一次審查過程,所以真正有保護意義的還是發明專利。

目前,國內的發明專利的申請周期確實比較長,專利需要經過交底書撰寫(disclosure),代理撰寫(中間需要多次和發明人進行溝通,需要幾周時間),提交到專利局,專利公開(中間需要4個月),專利審查(時間比較久,取決於審查員),答覆審查意見(可能會持續幾輪),授權/駁回,整個過程快的話也需要一年半,慢的話需要2,3年時間。從整個持續時間的角度,專利真正能發揮作用需要在2,3年後,這對於互聯網產品確實太慢了,已經大於絕大多數產品的生命周期了。再加上專利申請需要耗費開發人員的時間以及公司的金錢成本,所以,很多公司選擇不申請專利也是比較現實的考慮。

而實際上,專利尤其是核心技術專利對於公司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幾周前的北電網路的專利出售案已經充分證明了專利的價值,蘋果,微軟,google這些巨頭對北電的專利不惜巨資,專利的出售費用已經遠遠超過了出售公司的費用。所以,對於一個公司,在可能的情況下,還是要重視相關專利的申請。目前,互聯網公司中,騰訊,百度已經慢慢開始重視專利的申請,相信,以後這種趨勢會更加明顯。

而從互聯網軟體產品的角度,確實在申請專利上有一定的難度。一個專利能夠授權必須滿足三個特性,新穎性,創造性和有用性,新穎性就是指專利必須和目前已經公布的公開文檔中的內容有不同,創造性就是指專利必須經過顯著的創造性勞動(舉個例子,假如市場上存在A產品和B產品,如果將A+B經過簡單組合形成產品C,則C產品雖然具有新穎性但是不具備創造性,會被駁回,但是,如果在A+B的基礎上,發現A,B之間通信部分是整個系統的瓶頸,於是根據C的特點,對其進行了適應性的改進,則就有可能會具有創造性),而有用性就是指專利必須能夠對使用的人有價值。

目前,大部分互聯網產品都是在其它產品的基礎上簡單衍生出來的,所謂微創新。即使google,facebook,twitter在他們之前,也存在一些類似的產品,所以,簡單的從產品角度去寫,比如寫這個產品具有什麼形式或功能,是不夠的,很容易被駁回。因為,很可能會從現有的產品或技術上找到幾個相關的組合而成這個新產品的功能或結構。

但是,互聯網產品還是有一些辦法來保護自己,設置門檻。專利一般分為兩種寫法,一種是演算法,主要寫,演算法分為幾步,第一步做什麼,第二步做什麼;另一種就是系統,主要寫系統包含幾個部分,每個部分具有什麼功能,各部分之間如何通信等等。對於互聯網產品基本上要採用第二種系統的寫法。寫系統的專利必須注意,或者某個模塊在以前的公開資料中沒有過,或者某兩個部分之間的關聯與公認的使用方法不同。一種可行的方式是,不要試圖從功能方面去限制,而是考慮為了達到這個功能而必須採用的結構或者技術角度去寫。以google為例,如果只寫為一個對於輸入查詢詞,能夠快速返回對應的結果的產品,肯定是無法得到授權的。但是,可以從如何做到快速爬取大規模數據,以及如何及時新增加新的數據,對用戶的查詢如何做到快速響應以及如何得到相關性好的結果的角度去寫系統的架構,同時,每個小的技術點都可以單獨再寫一個專利。而對於新浪微博,不能寫在twitter的基礎上,新增加了一個圖片分享功能,而應該為了能否存儲圖片,需要從系統架構角度進行什麼樣的設計的角度出發去寫。總之,任何產品都是可以去寫專利的,寫得最好的就是既得到授權,同時保護的範圍也較大,對競爭對手有抑制或者威懾作用。

專利,其實並不神秘,尤其是在目前的國內,申請專利也是相對容易的,成本也並不高,一個專利大概需要1-2萬左右的費用,而且,還存在一些形式的補貼。建議有精力的公司,考慮對自己的核心技術和架構申請專利,也許有一天會對提升自己的核心競爭力,建立進入門檻,以及提高公司的知識產權價值提供幫助。專利對公司是一個策略,對個人是一個trick,專利是一個手段,並不十分高深和神秘。


對於國內來講,計算機方便的專利只能為源代碼及相關文檔申請專利,相同和相似的功能、商業模式等等都是不能申請專利的

就是說你能為你的微博系統申請專利,別人做了微博,你要起訴他侵權,就要證明他抄襲了你的代碼


專利申請首先要經過專利代理人撰寫申請稿,然後專利局要審核其獨創性和新穎性,最後拿到專利申請號,公示一年半之後才正式獲得專利許可。

從這個過程就可以看出來,有這點時間,下一代的產品都開發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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