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古代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哪吒是不是就不用死了?
哪吒不是未成年人么,怎麼還會判刑?
陳塘關內。 「砰!」陳塘關總兵李靖在桌子前走來走去,越想越氣,一拳砸在桌子上,桌上的茶杯們撲的一跳。 堂下一排跪著李總兵的三個兒子,頭兩位哥哥們都一臉大汗,身體微微發顫,只有最小的哪吒神色從容,自在地摳著耳朵,彷彿李總兵發怒的原因和他並沒有干係。 「逆子!」李靖看到小兒子在此時還做出雲淡風輕的樣子,臉皮幾乎漲成了豬肝色。「哪吒!你這畜牲,闖下這滔天大禍,不但自己性命難保,還帶累你父兄等,死到臨頭,還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真是,氣煞我也!」
「又不是我先動的手,再說是他們自己沒本事,想殺我卻被我反殺,怎麼能怪我頭上。」哪吒仍然不在意。
「你……逆子!留你何用!」李總兵怒不可遏,腰間擎出劍來,做勢便砍。 「父親,父親息怒。」大哥金吒趕忙上前攀住胳膊,攔住李靖,打圓場道:「父親大人息怒啊。這件事是哪吒小弟不對,但他說的也有一定道理,確實是那夜叉和敖丙先動的手,哪吒也能算個正當防衛。」 「是啊,父親,而且他們手上都有兵器,足以對哪吒弟弟造成生命威脅,只怕防衛過當也談不上……」木吒也在下面附和。 「哼!你們懂什麼。」李靖甩開胳膊,收劍入鞘,余怒未消,說道:「那逆子與夜叉李艮,一言不合,打將起來,鬥毆中把李艮打得腦漿迸裂,哪裡是什麼正當防衛!更別說那龍王太子敖丙,與哪吒過了幾招,自知不敵,早已棄劍而逃,是那逆子劣心暴起,趕盡殺絕,追上將其殺死,還扒皮抽筋,這就是故意殺人!」 「那讓哪吒趕緊去天庭自首,他又是未成年人,罪不至死。」金吒還在勸解。 「哼!晚了!那東海龍王敖光早已上天庭報案,天庭發下公文,著敖光帶十萬天兵捉拿兇犯,馬上就要到關前,自首,晚了!為今之計,只有將逆子綁縛,解送天差,省的累我們包庇之名。」 「可是父親,親親得相首匿……」木吒訥訥地說。 「刑責可免,黨紀難逃。那敖光乃是東海艦隊首領,位高權重,我陳塘關居於人下,況那遊魂關竇榮、佳夢關魔家四兄弟虎視眈眈,正愁尋不得我的錯處,倘我包庇哪吒,這幾人聯合參我一本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怕是會被開除公職黨籍,永不翻身,一世英名盡毀,死後靈魂也飛不到八寶台去。」「父親,難道沒有別的辦法了嗎?」金吒雙眼垂淚哀求道。李靖長嘆一口氣,道:「沒有了。為今之計,只有讓哪吒認罪悔過,我們力爭防衛過當,既是事出有因,罪不至死,判下十年刑期。四海之罪人,皆關於天河水牢,我與那天河管帶天蓬元帥素有交情,求他照拂一二,想來哪吒日子不會太難,減刑也容易。我又聽說東海龍宮最近頗受猜忌,敖光老兒怕是要日薄西山,等他失勢,再運作假釋,不出四年,就能回來了。」
「不要!我不要被關起來!」那哪吒幾齡小童,正是頑劣年紀,如何受的了被關住失去自由?「我不要坐牢,既然父親如此難辦,兒子也不讓父親為難,我自裁便是,被告人死亡,案結事了!」當時跳在空中,將混天綾化作利刃,將身上血肉片片割下,割肉還父,剔骨還母,霎時神銷氣散,只剩骨架,一縷魂靈徑往封神台去了。「哪吒!兒子啊!」殷夫人從西廂房衝出來,嚎啕大哭,哭天搶地,聞者傷心。「李靖!你怎麼能對自己兒子下的去如此狠手!」「夫人啊,」李靖趕忙過去攙扶,勸道:「不是我動的手,是哪吒犯下死罪,不想拖累我等,自裁謝罪的。」「放屁!他被割了180刀,說他是自殺,誰信!誰信!你們這幫畜牲,哪吒,哪吒他還沒滿十四周歲啊!」對啊,沒滿十四周歲啊。死一般沉寂。謝邀。
就算有,就算哪吒尚在未成年之列。
四海龍王依舊可以來到陳塘關向李靖討要說法,哪吒依舊是難辭其咎。為不連累父母,他依舊會選擇自殺。題主需要知道,哪吒的死不是刑罰而是自殺,龍王還沒有機會狀告申訴。龍王去天庭上本的時候已經被哪吒截下(並且又打了一頓),因此敖李兩家的人命糾紛始終處在私了的狀態,所以即使有任何法律會影響判決,在被告從頭到尾沒有被告的情況下,是沒有任何影響的。
謝邀
這真是個極好的腦洞可以順便設想一下如果商周時期有《珍稀動物保護法》的話,哪吒幹掉的巡海夜叉和龍算不算?要不要追究監護人責任?有《婚姻法》的話,姜子牙要不要判刑?破壞了鄧嬋玉mm的婚姻自主權啊!還是《珍稀動物保護法》,截教眾仙個頂個是珍稀動物好吧?對了還有《宗教事務管理條例》,截教闡教西方教是不是全部要去蹲個幾百年?所以這事不能描述,畫面太美不過哪位有興趣可以寫個《紅旗漫卷西岐山》的副本玩玩大致就是穿越神話商周年代,建立不可描述制度,極大解放神仙妖怪生產力,推翻鴻鈞的殘暴天道統治等等
全世界被壓迫的神仙妖怪聯合起來!首先,哪吒是自殺。
其次,來追究的也不是法律部門,而是「不交出哪吒我就把你們都殺光」的龍王。
這時候計較未成年人保護法,格局就有點低了。未成年人保護法是用來保護敖丙不被打死的,不是用來保護哪吒不受懲罰的
再解釋一次,未滿14不負刑事責任,是《刑法》的規定,《未成年人保護法》表示這鍋我不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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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古代,對未年幼者也是有一定的寬恕的。
《禮記?曲禮上》:七十曰老,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悼與耄,雖有罪,不加刑焉。
秦簡《法律答問》:甲小未盈六尺,有馬一匹自牧之,今馬為人敗,食人稼一石,問當論不當?不當論及償稼。
《周禮》鄭玄注引漢律:年未滿八歲,八十以上,非手殺人,他皆不坐。
以上擷取三例供參考,刑事責任的追究,在同一位皇帝在位期間都會有很大的變動,不是絕對固定的。都說哪吒捅了大簍子死的憋屈,可你們忘了海邊尋釁滋事、把龍太子剝皮抽筋時的殘忍和跋扈;也忘了無端放箭誤殺路人後,變本加厲打殺石磯時的霸道和猖狂;還忘了在最高法院門口(天庭),當眾痛毆受害人家屬的肆無忌憚。
大家都知道龍王姓趙,可你們忘了哪吒本姓李。
上等人的家事,與我等蟻民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又有什麼關係?
作為哪吒,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吧。
看了幾個回答,發現很多人都在說哪吒官二代的事兒。因此帶著譏笑,覺得官二代鬥毆,熊孩子作死,死的好死的好!現代人對這個身份極為不滿,因此將仇恨投影到那個少年身上,倒也是正常的。 可我卻總覺得不對勁兒。遠古的傳說在重新解構之後,加上了太多現代的投影,雖然機靈,卻喪失了曾經的那份深刻的力量。哪吒殺敖丙這段,我們看看《封神演義》原著里是怎麼說的吧。
敖光大驚,「李艮乃靈霄殿御筆點差的,誰敢打死?」敖光傳令:「點龍兵,待吾親去,看是何人!」話未了,只見龍王三太子敖丙出來,口稱:「父王,為何大怒?」敖光將李艮打死的事說了一遍。三太子曰:「父王請安。孩兒出去拿來便是。」忙調龍兵,上了逼水獸,提畫桿戟,徑出水晶宮來。分開水勢,浪如山倒,波濤橫生,平地水長數尺。哪吒起身看著水,言曰:「好大水!好大水!」只見波浪中現一水獸,獸上坐一人,全裝服色,持戟驍雄,大叫曰:「是甚人打死我巡海夜叉李艮?」哪吒曰:「是我。」敖丙一見,問曰:「你是誰人?」哪吒答曰:「我乃陳塘關李靖第三子哪吒是也。俺父親鎮守此間,乃一鎮之主。我在此避暑洗澡,與他無干,他來罵我,我打死了他,也無妨。」三太子敖丙大驚曰:「好潑賊!夜叉李艮乃天王殿差,你敢大膽將他打死,尚敢撒潑亂言!」太子將畫戟便刺,來取哪吒。哪吒手無寸鐵,把頭一低,躲將過去,「少待動手,你是何人?通個姓名,我有道理。」敖丙曰:「孤乃東海龍君三太子敖丙是也。」哪吒笑曰:「你原來是敖光之子。你妄自尊大。若惱了我,連你那老泥鰍都拿出來,把皮也剝了他的。」三太子大叫一聲:「氣殺我!好潑賊!這等無禮!」又一戟刺來。哪吒急了,把七尺混天綾望空一展,似火塊千團,往下一裹,將三太子裹下逼水獸來。哪吒搶一步趕上去,一腳踏住敖丙的頸項,提起乾坤圈,照頂門一下,把三太子的元身打出,是一條龍,在地上挺直。哪吒曰:「打出這小龍的本像來了。也罷,把他的筋抽去,做一條龍筋絛與俺父親束甲。」哪吒把三太子的筋抽了,徑帶進關來。把家將嚇得渾身骨軟筋酥,腿慢難行,挨到帥府門前。 讓我們還原這個故事——一個小孩子,跑到海邊玩耍,有人跟他發生口角,他就把他殺了,連帶這個人的主人也一起殺了,還抽了人家的龍筋。過分嗎?過分。夜叉罪不至死,敖丙就算仗勢欺人,也不該去抽他的龍筋,哪吒這麼做,著實是殘忍。但是——殘忍,正是童真的副產品,一種原始而天然的力量。人類在幼年時,都有這份下手不知輕重的殘忍,所以才需要教化。哪吒接受了這個教化,甚至是以生命為代價。 殘忍歸殘忍,但哪吒並不懦弱也不虛偽。敖丙在問誰殺了巡海夜叉李艮時,哪吒當下就承認。有人認為,這是因為他仗著我爸是李剛,以為父親能幫自己平事兒,所以無所畏懼。這太牽強了。哪吒接下來坦然的報了名號:「我乃陳塘關李靖第三子哪吒是也。俺父親鎮守此間,乃一鎮之主。我在此避暑洗澡,與他無干,他來罵我,我打死了他,也無妨。」說了身份,講了緣由,告知結果。「與他無干」這句很重要,哪吒這時是理直氣壯的,他的理直氣壯,不是因為自己的身份有恃無恐,而是正當性——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斬草除根。在他的認知里,我本來玩的好好的,是他先來攪局,我就殺了他,這有什麼不對?這是魯莽的,但那些忍讓的禮節和體面的考量,不是他這個孩子所能想周全的。敖丙是怎麼做的呢?
太子將畫戟便刺,來取哪吒。哪吒手無寸鐵,把頭一低,躲將過去,「少待動手,你是何人?通個姓名,我有道理。」這個我有道理很重要。哪吒從始至終,都覺得自己沒有錯。而且我們看這個場面——哪吒手無寸鐵,對方卻「將畫戟便刺」,如果哪吒是年幼而不知體諒,敖丙作為一個成年人,即使看對方是小孩,也起了殺心。原始的殘忍和經過教化的殘忍,都有問題,但後者明顯不正義。敖丙曰:「孤乃東海龍君三太子敖丙是也。」哪吒笑曰:「你原來是敖光之子。你妄自尊大。若惱了我,連你那老泥鰍都拿出來,把皮也剝了他的。」三太子大叫一聲:「氣殺我!好潑賊!這等無禮!」又一戟刺來。「哪吒笑曰」這個笑字,說明他並未將敖丙放在眼裡,也並未認識到自己犯下了多麼嚴重的錯誤。但直到此時他仍沒有動手,敖丙反而很沉不住氣,一激就起,「又一戟刺來」,他為何這麼生氣?因為被看不起了——我堂堂一個太子,竟被一個小孩譏笑?必須殺了他。 直到此時,哪吒才還手。而那時哪吒還不完全知曉他的寶物的厲害,等於他是無意中將他殺了。至於抽龍筋這裡,我們看他的想法:「也罷,把他的筋抽去,做一條龍筋絛與俺父親束甲。」哪吒果然還是個孩子。他甚至可能沒意識到,把龍筋抽了是有多殘忍。這種無知和天真造成的罪孽,他是無知無覺的。我們作為上帝視角,覺得抽龍筋這事兒太過頭了,可哪吒可曾認識到自己過頭呢?而什麼是過頭,什麼是剛剛好,有時候很難判斷。 仗勢欺人的是他敖丙啊,反抗的是那個少年英雄小哪吒啊。 後來龍王因為兒子死了前來質問。這沒錯,換上誰都受不了,但龍王卻拿百姓要挾,這就卑鄙了。雖然在那個神魔時代,百姓對他們來說如同螻蟻,哪吒還小,他可能也不懂得這世界上什麼是真正重要的,但是他看到父親的為難,看到大水圍城,即使心中再不甘,再委屈,這個苦果,他也一併吞了。
他必須與父親決裂,將所有的罪惡一起攬下來,「丟卒保車」,他無法苟活,為家族蒙上陰影;「大局為重」,於是他刮骨還父割肉還母,與父母兩清,讓他們得以置身事外。 看,「與他無干」「我有道理」,明明心中那麼不甘,但你們偏偏逼我死。 李靖作為父親,是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兒子死的,他的兒子什麼都明白了,他卻好像沒有要救他的意思。而就在幾日前,那孩子還在想著「龍筋絛與俺父親束甲」想討這位父親的歡心。可能李靖那時想的——這孩子本身就詭異,如今死了,反而鬆了口氣。 所以未成年人保護法救不了他,因為龍王要他死,天地要他死,父親,也要他死。命運,讓他只能死去。即使故事更改了幾十回,即使我們如今有各種變通的辦法,但是那個孩子,帶著莫大的委屈,走向了死亡。 遠古的神話之所以震撼,是因為其中蘊含著一種宿命的深刻。哪吒用死反抗了嚴絲合縫的世道和父權。 他用死來完成最強烈的一次發聲:「我沒有錯,是你們錯了,是這個世道錯了!」可他本不想死啊。自刎的時候,他哭了。
哪吒一生,只哭過一次。從此之後,哪吒就是蓮花。 哪吒在神話中,在千年前救了的那些百姓記住了他的犧牲,千年後,我們這些現代人們卻只會奚落他的幼稚。 這是英雄落寞的時代。我們慣常用幽默和抖機靈去解釋一切問題,畢竟,在這個幸福到膚淺的世界上,英雄不必出世,因此也不必死去。於是哪吒永遠死在萬年前,他是真的死了,再復活的他已不是他。 但哪吒,是屠過龍的少年啊。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是龍王三太子……
哪吒是自殺→_→
今天重新看了一遍答案,終於有答主科普了一點古代刑事責任能力認定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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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問題是鼓勵大家抖機靈的,本來沒什麼標準答案,但是我看了這麼多答案也沒看到有人普及一下古代的刑事責任能力和年齡的問題。從西周時期,就有「三赦之法」,對老人、幼兒、愚蠢痴呆犯罪都會免除或者減輕刑事處罰,當然西周之前的文獻很難查到。對於刑事責任能力的判斷是自古有之而且延續至今的,其中肯定有自然和實證的論爭和平衡,區分刑責能力和年齡顯然是更加文明和人道的象徵,最近很多知友對於刑事責任年齡的認識,看的我也是醉醉的。其實我倒是希望看到一些了解或者比較擅長法制史的朋友來做個科普或者抖個機靈,我來順便學習一下。
發點感慨。知乎er把體驗和經驗類的問題答到了極致,但是在一些人文社科類的問題下邊看到很多錯誤或者背離常識的回答。
這樣下去,知乎可以改名體乎。
有體驗就好了,管他知不知乎。
以下是原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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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假設情景中的參與者都是自然人。
先分析哪吒的危害行為,哪吒首先是斗殺了龍太子,有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情況。看過封神的都會有印象,哪吒有挑釁行為,有防衛挑撥的嫌疑,雙方是互毆,基本上都不成立正當防衛。按照當今法律判就算哪吒成年了基本也判不了死刑。
哪吒當時不滿14周歲,如果古代的刑事責任年齡參照當今法律,那麼哪吒不但不用死,而且也不用坐牢。但是李天王肯定要賠一大筆銀子的,畢竟他是監護人。
龍王為了讓李天王交出哪吒,水淹陳塘關,危害了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毀壞了公私財物,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也許是決水罪,但是手段有些奇特,姑且用前罪兜底。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還造成了嚴重後果,按現行刑法肯定是死刑立即執行,多大的官都不好使。
其實古代也是有刑事責任年齡的,也有刑事責任能力一說,小孩老人傻子痴呆犯罪也可以減免處罰。
但是談法律不僅僅是幾個條文,法律是一個體系。封建社會謀反謀大逆搞株連,該殺還是殺,從法律體系和思想上就保護不了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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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說到底,法律保護或者調整的還是可控的事物或者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神和神之間的較量估計調整不了,我比較傾向於把神靈之間的鬥毆看作意外事件,或者看成不可抗力。
不知道哪吒會不會死,反正法律保護不了他。
僅供娛樂。哪吒是神話人物用神話的角度去看哪吒沒有死。就算按照現代醫學角度看,腦死亡才是真死亡。哪吒在神話里只是割肉還母,剔骨還父。
如果是在現代,哪吒壓根就不可能存在 李夫人懷孕三年,李靖帶著李夫人來到了陳塘關瑪利X亞女子醫院。 經過一系列超越時代的高科技檢查後,陳主任表示:這是個死胎雖有胎心但也無用,必須流產,我院全新引進超導可視等離量子阿爾法自旋和諧技術,鑒於總兵為百姓兢兢業業打個八折。 1,李靖同意了,哪吒卒 2,李靖不同意,哪吒
首先,哪吒鬧海是政治事件,不是刑事案件。不能用法律公開審理。就好像美國炸中國使館,你只能拿拳頭說事
未成年人保護法只是讓不滿14歲的人不承擔刑事責任,也就是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但是民事責任中的賠償責任;殺人之後的勞動教育(少管所),肯定是避免不了的。至於在少管所這樣的地方會不會死,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另外沒記錯的話,哪吒好像是自殺……
這涉及到龍的法律主體地位,到底是算情節嚴重的謀殺還是算虐殺珍稀保護動物。
不過像鬧海這種危害公共安全和破壞生態,暴力抗法致公職人員傷亡的,真不是你爸是李靖就能解決的。
不過後來抱了大腿,運作一下改頭換面出來還當了幹部,還是未成年幹部……刑法:「哎呀你看,明明是我的規定,卻每次都讓你背鍋,真不好意思。」
未成年人保護法:「娘西皮,你小子別得瑟,哪天他們真把我廢了,你丫就有得忙了。」哪吒會被送往磁爆步兵羊角獸處接受治療……
建議先看一下未成年人保護法…
哪吒這個級別的,適用《索科維亞條約》。
李靖是體制內的,一定會簽字。
然後哪吒會被關進42號監獄。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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