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歹徒挾持人質就有必要當場擊斃嗎?
01-08
內容提要:武漢第一醫院,發生家屬持刀挾持醫生事件,便衣女護士武警伺機接近當場擊斃。
大致經過:便衣女護士武警以非常訓練有素的步伐接近歹徒 將一瓶疑似酒水的飲品遞給歹徒,歹徒接過飲品,女護士即刻做掏槍動作,(動作大概有一秒多到兩秒+的漫長時間,讓歹徒識破)此刻女警開槍將其擊斃(近距離兩三米左右)提問:這段內容是在微信上看到的時長大概1分鐘的段視頻,那麼近的距離電棍電棒電擊槍氣槍等所有非致命手段都可以將其輕易制服,因為周圍近距離有好多預備狀態警員,在這種狀態下女警還是果斷開了槍斃其命。問題有二1.這方面的法律規定是什麼,有必要這麼直接擊斃嗎?2直接擊斃,我覺得人權問題是不是處理的不大妥當?
題主其心可誅啊。明明是醫生掙脫逃跑,醫鬧持刀在追,何時成了醫鬧識破女便衣轉身就跑?那種危急情況下,擊斃完全沒有問題。如今這種醫患關係如此緊張的情況下,這種新聞都不敢報道,就怕題主這種深諳「春秋筆法」的人。
我不關心擊斃是不是有問題,也不關心題主哪裡來的那麼多過剩的正義感,更不關心題主內心中這個社會是什麼樣的,我只問兩個問題。一,如果被用刀的劫持的人是你,在有人解救你的時候你是希望他直接擊斃還是控制性制度給予再次傷害你的機會。二,如果你是你文中說的武警,你在全神貫注要拯救一個人的情況下,明知道控制性制服會給被劫持對象造成可能的再次傷害你會如何選擇,中途還伴隨有你自己的人身安全。最後我想對題主說一句,收起你那廉價的正義感,武警在擊斃歹徒的時候你只能觀望,不要鼓吹你碰到了會多麼多麼勇敢,你在現場能說出話你厲害。問問你自己,你內心深處到底是同情犯罪還是對這個社會憤世嫉俗,其實在我看來當他持刀對另外一個人劫持實施犯罪的時候他就放棄了作為一個文明社會人的身份,就失去了那份人權的尊重,最後再提一下,請題主不要在這些方面來體現自身有多麼的不同,那是犯罪,你在縱容犯罪,你的這種提問不會讓你在犯罪份子面前博取多少好感,讓他們在可能對你的犯罪時手下留情,卻會傷害拯救者的心,但是你碰到了危險他們還是會第一時間不顧自己的生命來拯救你,這不應該才是你應該尊重的嗎?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不代表任何群體。
謝邀。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規定,確認有實施兇殺、劫持人質等暴力行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可以使用武器;實施放火、決水、爆炸、兇殺、搶劫或者其他嚴重暴力犯罪行為後拒捕、逃跑的,可以使用武器。具體到案例里,歹徒已經逃跑,確實可以考慮放棄使用武器,但使用武器,也完全符合法律規定,沒有任何問題。至於人權,那是非緊急狀態下談的,暴力犯罪的現場,只需要考慮人質和武警自身的安全。
他們擊斃一個人完了都是要回去寫報告亂七八糟的東西。而且這種明顯威脅人身安全,影響惡劣,已經喪心病狂的情況,有什麼可質疑的。以前看車站警察擊斃男子的視頻,那警察都被輿論質疑了很久,但是只要看過監控視頻的都知道,那男的把小女孩舉高再摔,拿棍子打警察,亂七八糟的,警察一開始也不想擊斃啊,自己都被威脅生命了,更別說旁邊的群眾,以為警察的槍都是擺設?在國外,直接斃了沒什麼好說的。警察作為暴力機關,是要保護人民的安全,而不是仁慈的對這種惡劣的人還要保護。當然,如果對方就是一個小偷,肯定犯不上擊斃。
當然不應該當場擊斃,應該等歹徒逃跑然後順手劫持看熱鬧的題主後視情況而定。
我看問題標籤中有犯罪和人權同時在的基本都是在歪曲事實
1、專門去找了你說的視頻,看了;整個過程沒毛病,女警乾的漂亮!行動很成功2、你所說的人權也好、耐心也好、懷柔政策也好;都是放在武力解決之前的。而且,視頻一開頭一個警察也一直在苦口婆心的勸導罪犯。您不能只盯著罪犯的人權啊,那被挾持醫生的人權呢?罪犯逃跑過程中窮凶極惡傷及警察或者群眾的人權呢?北京衛視有個節目叫《法治進行時》上面經常會有此類處置突發事件的記錄,在上面看過很多類似事件,都是在和平解決可能性很小的情況下才使用武力解決的,另外一個,在他用刀挾持醫生的時候,我想他已經放棄了自己的某些權力吧3、警察處理這些事情比我們更專業,讓專業的人去做他們的事吧。-----------------------------------7.29補充-------------------------微博上看到了,是演習,所以散了吧
可惜不是真的。
如果對付醫鬧都能這麼來,也沒八達嶺老虎什麼事兒了。
既然開了pvp就要做好被搞死的準備
法律問題有人回答了,我說第二個問題。題主關注歹徒人權,又置受害者,其他平民的人權於何地?不去看第一個答案,單依據題主所描述,直接擊斃也是合理的。在歹徒再次造成傷害之前因為有多少時間給你去思考該如何做呢?我們在事後分析,逃跑不意味著歹徒放棄抵抗,相反,抓捕失敗更可能激起歹徒的凶性!在任何時候,擊斃都比活捉容易而且安全高效。作為當時警察,考慮到幾個關鍵點:1,首次行動失敗,歹徒將更加警惕且會更激烈反抗,2地點醫院,人員多為病人不易疏散,時間越久,所能造成的危害會更大,3,以傷亡為代價制服歹徒是否得當,上級允許開槍。
歹徒的生命權要保護,那醫生,或者說人質的生命權呢?當歹徒違背秩序劫持人質威脅了人質的生命權的時候,他的生命權就不再受到秩序的保護了!
怕 被 擊 斃 , 你喪心病狂還劫持?
其實你們都誤會題主了,他只是為他以後干大事不被擊斃尋求輿論支持,然而並沒有人支持。
題主以為知乎上不能放gif就沒人去看視頻想怎麼說就怎麼說了吧?
不擊斃歹徒,人質就很有可能被歹徒擊斃。
你這智商一醫院治不了,要克六角亭。
有必要。但我覺得真發生了這種事,因為題主這種貨色的存在,警方可能無法像演習一樣果斷開槍。
我建議題主可以去考個武警 然後下次再有這種情況的話可以八百里開外一槍打掉歹徒手上的刀 這樣對大家都好 不是么
估計題主想去干一番大事,怕被警察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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