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貸是如何賺錢的?
剛百度了下一分利,也就是說我借1000塊,1個月也才還10塊錢,並不覺得十分貴的離譜啊,為什麼能害的那麼多人家破人亡呢?
有一個回答說到了點子上面,高利貸賺的不是利息,而是違約金,利滾利。
上海去年公安破了一個案子,10萬翻成了384萬加一套房子。
你借10萬,讓你寫20萬的借條,流水給你20萬打到卡裡面,現金拿回10萬,再扣2.5萬手續費。
協議規定上極高的違約金,而你真要還款的時候,對方以在外地等各種理由,讓你還不上。
後面就是20萬本金為基礎的利息和違約金了。
借給你的時候,就沒打算按照合同收點利息完事,而是準備製造你的違約,用來利滾利
上海熱線HOT新聞--借7.5萬還384萬和一套房!滬警方破獲30餘個「套路貸」團伙
然後,你還不上了,找到另外一家貸款公司如法炮製,這回譬如你連本帶利要還30萬,寫60萬的借條,才給你平賬,銀行流水顯示打到你卡裡面60萬,實際你一分沒得到,只是還了上家的帳。
到期在來一次,幾次倒手,就是384萬加一套房子了。
期間,會有各種暴力脅迫,限制人身自由,而警方如果有保護傘或者警方不按照刑事案件偵查,只是按照慣例不參與經濟糾紛的做法,你是沒法跑的。
通過法律途徑,對方掌握大量證據,包括給你錢的銀行流水。利率有上限,違約金沒有上限啊!本金是多少,人家有銀行流水為證,你什麼都沒有啊。
只要你借了錢,欠了第一份借條,基本就跑不掉了。
這個事情,上海警方理解為一種利用法律漏洞的涉黑犯罪行為是恰當的,但是其他地區恐怕還是按照民間借貸處理的。
不得不說,中國對於民間借貸的法律規定和執法完全是幼兒園水平。
我們看看大清律
1凡私放錢債及典當財物每月取利並不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違者笞四十以餘利計贓重[於笞四十]者坐贓論罪杖一百
年利率36%和現在差不多,但是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規定了上限。現在法律沒有。
2若監臨官吏於所部內舉放錢債典當財物者[不必多取餘利有犯即]杖八十違禁取利以餘利計贓重[於杖八十]者依不枉法論[各主者通算折半科罪有祿人三十兩無祿人四十兩並杖九十每十兩加一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並追餘利給主[兼庶民官吏言]其負欠私債違約不還者五兩以上違三月笞一十每一月加一等罪止笞四十五十兩以上違三月笞二十每一月加一等罪止笞五十百兩以上違三月笞三十每一月加一等罪止杖六十並追本利給主
明確規定公務員不得參與放高利貸。
3若豪勢之人[於違約負債者]不告官司以私債強奪去人孳畜產業者杖八十[無多取餘利聽贖不追]若估[所奪畜產之]價過本利者計多餘之物[罪有重於杖八十者]坐贓論[罪止杖一百徒三年]依[多餘之]數追還[主]
明確規定,不經過起訴,不能剝奪借貸者的財產。
4若准折人妻妾子女者杖一百[奸佔加一等論]強奪者加二等[杖七十徒一年半]因[強奪]而奸占婦女者絞[監候][所准折強奪之]人口給親私債免追
條例
149.01
聽選官吏監生人等借債與債主及保人同赴任所取償至五十兩以上借者革職債主及保人各枷號一個月發落債追入官
149.02
凡負欠私債在京不赴五城及步軍統領衙門而赴部院在外不赴軍衛有司而越赴巡撫司道官處告理及輒具本狀奏訴者俱問罪[依越訴論]立案不行私債不追
149.03
放債之徒用短票扣折違例巧取重利者嚴拿治罪其銀照例入官受害之人許其自首免罪並免追息
這條,對虛擬本金的做法做了嚴格規定。
149.04
佐領驍騎校領催等有在本佐領或弟兄佐領下指扣兵丁錢糧放印子銀者系佐領驍騎校照流三千里之例枷號六十日系領催照近邊充軍例枷號七十五日俱鞭一百夥同放印子銀者照為從杖一百徒三年例枷號四十日鞭一百如非在本佐領下舉放重債勒取兵丁錢糧及民人違禁向八旗兵丁放轉子印子長短錢扣取錢糧者照詐欺官私取財律計所得餘利准竊盜論利銀堩勒追入官佐領驍騎校領催等代屬下兵丁指扣錢糧保借者佐領驍騎校革職領催鞭一百其指米借債之人照違制律鞭一百自行首出者免其治罪所欠債目並免著追失察之該管文武各官俱交部分別議處八旗佐領每月仍將有無放債之人出具印結呈報該參領按季加結呈報都統查核
149.05
監臨官吏於所部內舉放錢債典當財物者即非禁外多取餘利亦按其所得月息照將自己貨物散與部民多取價利計贓准不枉法論強者准枉法論不枉法各主者折半科罪律減一等問罪所得利銀照追入官至違禁取利以所得月息全數科算準不枉法論強者准枉法論並將所得科銀追出餘利給主其餘入官
149.06
內地民人概不許與土司等交往借債如有違犯將放債之民人照偷越番境例加等問擬其借債之土苗即與同罪
149.07
內地漢奸潛入粵東黎境放債盤剝者無論多寡即照私通土苗例除實犯死罪外俱問發邊遠充軍所放之債不必追償
謝邀@藍平
作為理財客戶,你所收到的利息收益,只是借款人支付的借款費用當中的一部分,或者說一小部分。
首先,線下擔保公司的借款費用構成,大約是這樣的: 以一個房屋抵押借款100萬,借款期限6個月為例:
借款利息:1.5%每月,現在通常的做法是放款當日即收取全部利息,有的是直接扣,有的是放款到借款人賬戶再支付。
注意,在實踐中,這種直接扣息,法院是認可的。也就是說,借款100萬,實際支付給借款人91萬,法院在訴訟中是支持出借人的100萬訴求的。擔保費:6%
評估費:0.5%
公證費:0.5%
抵押費:0.2%
調查費:一般500-2000元不等。
以上這些費用,都是必須在借款完成當日,全部支付給擔保公司和出借人的。
名義上借款100萬元,實際上:100萬-9萬-6萬-0.5萬-0.5萬-0.2萬-0.1萬=83.7萬。
也就是說,實際借款83.7萬,支付各種費用合計16.3萬。
月化成本:16.3÷83.7×100%=19.46%÷6=3.24%
而還款是需要還100萬的,按照這樣的月化成本計算,16.3×3.24%×6=3.16萬元,這3.16是隱性成本。
出借人拿到的是1.5%,差不多是一半。這個例子算是擔保公司當中比較規範、借款成本略低一點的。當然,我數學不好,有算錯的請指正,但是大致上是這樣一個狀況。
其次,分期貸款的成本。 分期、按揭這種還款方式的成本,學名叫做複利,俗名叫做「驢打滾」、利滾利。
正好借到一個陸金所的借款賬戶,截圖給大家看下:
(因為數字太小,做了放大處理)理財客戶拿走的就是538,也就是大約7%的收益。
借款人向陸金所一共借入7.5萬元本金,在第一個到期日,償還本金1833元。該筆1833元本金借款人只是使用了一個月不到,但是卻向陸金所支付了36個月的利息。
如果這個人現在選擇提前還款,需要向陸金所償還的金額最低是4.8萬。而在過去的14個月當中,借款人已經向陸金所還款大約5.25萬元。
更扯淡的是,借款人到目前為止還款14期,還掉的本金只不過大約1.7萬元,但是為此支付的擔保費卻高達1.9萬餘元。
粗略估算,陸金所借款人的實際借款成本已經接近36%,也就是月息3分。扣除理財客戶拿走的0.7%左右,陸金所每筆借款每個月的毛利高達2.3%。
與此相同的是,信用卡分期、汽車分期、按揭買房、融資租賃,都是一樣的道理,看起來極其低廉的借款利率,隱藏成本算下來其實高的驚人。
我數學不好,關於本息費的計算希望有專業人士來補充一下。
所以對於個人而言,我建議不要過度負債,即使是需要舉債,盡量不要去做分期。
之前我反對過高利貸進校園,反對過高利貸下農村。就是因為這種知識的不對稱會導致借款人在P2P人員的誘導下認為:借款利息這麼低,我做個分期,每個月還一點,對生活沒有壓力。。。。
這兩個例子,基本上已經算得上是行業內的良心企業,比這個還要黑的公司要多的多。
以上。敬天法祖勤政愛民
==========2016.2.4===========
不請自來,冒昧了。(以下幾乎都是個人的經驗和理解,接受觀點分歧) 首先,以我個人的理解,「高利貸」只是一種流傳於民間的說法,我國的法律條款中並沒有對「高利貸」的直接定義,但有相關規定,即,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一般的,銀行利率約6%左右,也就是說,民間借貸超過25%~30%的部分不在法律保護範圍內;或者說,年利率超過30%的即可理解為「高利貸」(如果訴諸法律,法院一般會根據實際情況,會在4倍銀行利率的基礎上認可再上浮的3~5個點)。 所以,月利率1%,並不能算作「高利貸」。好了,以下進入「電視台不讓播」的部分。
題主問高利貸如何賺錢,會搞得家破人亡。那我就以我個人的經驗和對這個「行業」的理解來試著為您描述一二。 您的問題其實可以分為兩部分:「高利貸如何賺錢」和「如何搞得家破人亡」。我先從「高利貸如何賺錢」說起。
高利貸可以大致分為兩類:一種是遊走在法律條款邊緣的較為「正規」的;一種是幾乎脫離法律約束的不「正規」高利貸。 較為「正規」的高利貸一般追求月利率在2%~5%之間,也有個別達到8%~10%甚至更高一些的。舉例說明:假設一筆借款的金額為100萬元,一般放貸者會將借據寫成借款100萬元,借款期為一個月,但實際只支付給借款者98萬元,則2%的利息已經扣除,因為借出的本金只有98萬元,而借款者如果歸還則需要歸還100萬元。(不知我的表述是否清楚) 不「正規」的高利貸則一般按日計算利息,日息在1%~5%之間(當然,一般超過3%的,不是真的有狠手段可以收回來,就是假裝有狠手段,白送錢給借款者)。這類高利貸一般借給有急用(救命那種程度的急)的借款者,或者賭博中暫時輸光本金急於扳本的賭客。這類高利貸一般數額控制在5萬元之內,原因在於風險控制——一般一個人怎麼也能榨出5萬元,實在不行,腎也能值5萬(聽上去很中二,但除非真的殺人放火什麼都敢幹的人,否則,人貪婪到一定程度的確會變得很中二)。 也許您會以為以上是我關於「高利貸如何賺錢」的回答,啊,其實並不是的,我只是在描述高利貸中最理想的情況而已。 實際情況是,絕大多數高利貸都是不賺錢的,這裡又要牽扯到第二個問題,即,「如何搞得人家破人亡」。 我這裡說的「家破人亡」並非單指借款人,也包括放貸者和融資給放貸者的個人或家庭。 是不是有點暈——放高利貸的人不就是放錢給別人的嗎,怎麼還有給放貸者融資的人? 這裡就會牽扯到一個很實際的問題:如果一個高利貸者有一個億,他還會選擇放高利貸嗎?也許會,可是在法制越來越健全的今天,高利貸的風險都不是成倍增加,而是幾何級數增加!也就是說,除非是黑道白道都能吃透吃深,否則最終的結果毫無例外是血本無歸。所以,千萬級自有資金量的人,一般不會選擇這個行業,因為風險太大,干別的,風險可控的行業也能吃肉。 那麼,絕大多數高利貸者的自有資金絕對不會有較大數額,甚至幾乎沒有本金,全靠「融資」。 誰融給他們呢——親戚朋友。 許以2%~3%左右的利息,然後吸納一些親戚朋友的積蓄,之後以3%~5%左右的利息放出去,賺取差額。 可是,我前面說過了,這個行業絕大多數放貸者最後都是血本無歸的,那到底怎麼賺錢? ——沒有賺錢。是的,沒有賺錢。 現在懂了吧,絕大多數高利貸只是一場「沒有贏家的龐氏騙局」。家破人亡的是這些人。 肯定有人不同意我的說法——「我們/我認識的xxx就是賺錢的,你這麼說是你無能而已!我們/我認識了xxx的操作方法滴水不漏……」 如果是「我認識的xxx」,那他肯定是個胖子,當然,是打腫臉之後;如果是「我們」,排除開同樣打腫臉充胖子的情況,那趕緊收線吧。 為什麼結論這麼悲觀呢,因為這其中有一個不容易被發現的問題——我國的法制越來越健全的同時,司法人員在這類案件上的工作效率卻越來越低。注意!這裡不是在抨擊司法人員無能,而是司法人員越來越「依法辦事」,這裡就不說太細了,嗯哼。 就是因為司法系統要依法對借貸雙方負責,所以,如果訴諸法律,一般的,在十分理想的情況下,也需要約三個月的時間才能完成從審判到完成執行的一系列工作。 而實際情況是,文明起來的司法體系反而幾乎沒有辦法有效保障債權人的利益。高利貸最體面也可以說最虐心的死法是被活活耗死的… 再次注意!不完全是文明的司法體系存在問題,更多的是高利貸本身就是風控難度極大的 「行業」 。 當然,也有最終賺到錢的,那就是一開始就鑽法律空子的「龐氏騙局」操縱者。 不過,這類高度理智(一開始就知道高利貸的結果是血本無歸)、大心臟(一開始就做好賴賬準備)的人和前面提到的黑白兩道吃透吃深的人一樣,鳳毛麟角。 手機打字使得手腕略有些吃不消,暫時說這些吧。有機會,如果有機會,再補充一些「豈止是電視台不讓播,知乎幾乎都要摺疊」的內容吧。==========2016.2.15===========
首先,人類都有求生的本能,所以,以下的內容,在任何時候我本人都只承認是我本人杜撰的,而其中本人認為有表述「困難」的時候,會用寓言或故事的形式進行杜撰!希望你明白我的意思。
「電視台不讓播」系列Ⅰ我之前說過,高利貸最終只是一場沒有贏家的龐氏騙局。你如果看了我前面寫的內容,一定會產生這樣的疑問:難道只有你知道這件事,其他人都是傻子嗎?不,你錯了。正確的說法應該是,包括我在內,所有人都是傻子。因為,我們中間絕大多數人,直到此刻(高利貸行業一片哀鴻)仍然不知道「龐氏騙局」究竟是什麼鬼,更別說能理解自己身在一場沒有主觀惡意的龐氏騙局之中了。沒錯,這就是這個行業的現狀。你大概還是不能理解,那我提示你一下——到2016年,中國改革開放只有37年,而「九年義務制教育」普及不到30年,作為法律執行還不到10年!這裡我就不展開說了(以知乎用戶的水準應該不需要展開)。接下來的問題是錢都去了哪裡呢?它們一般會到以下幾個地方:一、銀行。被開發商或者工廠主用來還銀行利息(高利貸的「那點錢」還銀行利息已經很勉強了)。二、維持借款者的日常開銷。如,員工工資、房租、水電、應酬(越是資金吃緊的借款者,應酬費用越高);三、政府官員手中(此項僅限於擁有一定規模企業體量的借款者,「有機會」會單獨說明)。四、澳門。澳門?澳門什麼鬼!怎麼亂入了!不必驚訝,這是很正常。人性就是這麼奇怪,順利的時候要去澳門風光一下,風光完了,最後都要借高利貸的;不順利的時候——「去一趟澳門吧,贏一把大的就什麼都解決了!」,最後呢,還是要借高利貸,沒有例外。請注意!澳門這項不是偶然現象,是高利貸的資金很常規的最終歸宿。為了方便理解,下面是本人以第一人稱杜撰的一個例子,和我自己絕對絕對絕對沒有一點關係!都!是!杜!撰!的!連標點符號都是!開始:我是跟著家裡放高利貸的,本地俗稱「放水」。當時有一個單,是本市一家沙場的。沙場老闆稱自己需要轉型,生產輕質磚,而輕質磚需要的原料粉煤灰就在廠址的地下,是當年本地的鋁廠傾倒的,當時不值錢,現在光原料價值就超過400萬。而廠主只借200萬,月息5%,用廠里的設備和土地做抵押。我們也做了調查,情況基本屬實。那就借吧。看起來萬無一失的事情,最後卻成了噩夢。問題出在廠主沒有把錢用在轉型上,而是拿上錢,當天就歡天喜地直飛澳門了…事發後,我們當然就是採取措施咯——準備挖粉煤灰賣了抵債。這時候,當地村長(沙場建在一個村子裡)出面阻止——粉煤灰不能挖,那是村裡的集體財產,當時轉讓土地的時候沒有註明土地下的粉煤灰也一併轉讓。實際上,這個爭議點是存在的。只要協調好爭議,我們和村裡的利益都能保障。但是!這不是問題的關鍵,問題的關鍵是村長也是位「身在大陸,心繫澳門」的「愛國人士」,他也欠了一屁股債要想辦法。誒,你一個小小的村長,屁股上有這種不幹凈的東西,我們有理有據有關係的,還怕收拾不了你?然後,當然是開始活動關係、摸對方的底等工作。結果,讓我們倒吸了一口涼氣——除了村長自己,等村長弄錢的有如下人員:區辦事處主任、區長、某委辦公X副主任…好了,到副主任這裡,我們就不敢再往下打聽了,反正他不是大boss。我就告訴你最終結果吧——經過多方協調借出200萬(實際借出190萬),拿回來40萬,又分給協調人20萬,最後到手20萬…廠主呢?消失在了茫茫人海。為什麼不把她找出來?……她的所有都貢獻給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GDP了,找她出來有什麼意義?讓她和澳門的賭場商量一下,能不能投降輸一半嗎。倒霉催的嗎?不,這算是很好的了。我還有一個真正驚悚,也是為什麼我對中國未來抱悲觀態度的經歷…當然,你懂我的,都是杜撰的!嗯哼。P.S:右上角有一個「贊同」按鈕,點兩下可以完成贊同哦~去試試吧~
……Σ(°Д°; 三角點左邊的,右邊那個是「反對」,點不得呀!!!==========2016.2.16===========
既然問題這麼敏感,我為什麼不匿名呢?
因為沒有意義,我最開始準備,也就是我接下來要說的目標太大了,所以就用寓言形式敘述好了。再次重申!都!是!杜!撰!開始。故事背景:故事的主人公出生在厄爾斯星球的替濟國,替濟國劃分為23個區,主人公生活在第22區。(畢竟不是一個世界,我會把地球上的一些名詞和規則帶入進來,方便理解)故事走起~主人公家也是做類似地球上高利貸生意的。他們受到一個邀約:同是22區的一家「火山灰」企業需要一筆小錢周轉一下,願意用名下一家「客棧」抵押給主人公家裡。雙方到了替濟國22區的專門管理房屋的機構辦了類似地球上「他項產權」的抵押手續,心滿意足回去等著收利息。然而…比你想的還糟!主人公和他父親一時大意,只有父子兩人去催要利息。結果,一個多月前還慈眉善目的「火山灰」企業業主,瞬間用魔法召喚了至少30多個打手…最後,主人公和他的父親在命懸一線之時,被另一個碰巧路過的債主帶人救下,而主人公父親當時被打得皮開肉綻,人事不省。這還了得!當然要復仇和要回本金,還要索取賠償!可是,哪怕關係通到了22區三號人物那裡,得到的回復依然是「大事化小,和氣生財」(很江湖哈~我們的主人公也很意外)。那就走類似地球的法律程序吧,這總行了吧。不走不要緊…!替濟國!22區!管理房屋的機構!竟然!為同一家客棧!重複!!辦理了!! 9 次!!類似地球上的「他項產權」抵押!(作者查了一下百度,地球上新聞可見最高記錄是4次,在鄂爾多斯)什麼背景,這麼大膽!……對不起,編不下去了……這是一段主人公不願面對的驚悚、絕望和窩囊的往事……只把細節略加描述吧:細節一:後來一段時間,主人公家樓下最少有9名22區秘密便裝布衣衛監視,而且,一開始就有一名首領對主人公家下達了「死亡威脅」!細節二:主人公母親一位故人,恰好也是受害者之一(可見波及面之廣)從20區帶來消息,讓主人公家放棄這件事,因為,他在22區的神秘朋友放出消息,22區一號人物得知此事後,風輕雲淡的說了這麼一句話:人多不多嘛?不多就殺幾家,其他的都抓起來。…!!!是後來了解到了波及面涉及幾乎整個替濟國,才作罷。好了~故事說完了。————————————————
我很愛刷知乎,這裡有很多精英,有很多有趣的人。
營養豐富有益健康的內容讓我如饑似渴!可是,每當看見我欽佩的人們用一種認真的口吻「客觀」描述這片神奇土地上發生過、發生著、即將發生的大事時,我難免想起了「盲人摸象」的故事。我和千千萬萬人一樣,都一同在摸著這頭巨象。可很不湊巧,我摸到的是它帶有腐蝕性的獠牙。任誰說它是一頭大象,在我這個盲人心裡也只會堅持它壓根就是一頭詭異的惡獸!哈哈,非要先說一些杜撰的恐怖故事彷彿才能好好回答問題呢!啊哈哈哈哈,抱歉呀,我太不著調了!如果還有機會,我可真的要繼續認真答題了呢!嗯!o(≧ω≦)o這麼多人探討高利貸,給了高利貸的法定含義么?給了高利貸和銀行利率的對比么?
我可以給你做個對比,大行的商業貸年利率在4.5%,也就月息3.75‰,換算成高利貸的說法怎麼叫呢?就是年息4分5厘,月息3厘。而高利貸的常用利率是多少呢?以前是月息3分,年息3毛6,換算成銀行貸款利率是多少呢?年息36%。
這個數字很有意思了,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我國法律是不承認超過年息36%以上部分貸款利息的。我國最高人民法院於1991年頒布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 「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2005年頒布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對民間借貸利率做了新的規定: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 24%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 36% ,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 36% 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也就說,1991年的法律條文規定年利率為18%左右不超20%,2015年的法律條文規定年利率為不超36%。
我們可以把高利貸看作一種經營模式,揭錢方是投資方A,借方是經營者B,B的企業經營困難,面對甲方一份千萬訂單,他沒有資金準備材料,這個時候他要去融資。而A呢手裡有大量充足資金,但是他自己的經營凈利率在30%,不是很可觀。這個時候B找到A,簽訂一份年終分紅為借款額136%的合同,如未履約,將按照退回本金,並且按約定利潤值得36%支付利息。
看似A有了更可觀的收益方式,B也解決了企業資金短缺的難題。而問題是,B的凈利潤能不能達到借款額的136%。B接了甲方訂單,拿到錢,買了材料,廠子開工了,經過半年或者一年的生產,完成了訂單,收到了甲方的貨款,最後經過財務計算,拋出新進材料、工人開支、機器維護、磨損等等,B的凈利潤為借款額的150%。
這個時候B兌現了當初的借款合約,給了A借款額的136%,也就是凈利潤的90%。
這是B履行了合約,假設訂單方或者甲方因為部分產品問題而進行二次審核而拖延付款,或者是甲方惡意拖欠貨款,B未能履行與A的合約,這時B不僅要支付給A當初許諾的借款額136%的分紅,還要支付分紅數額36%的利息。即使後期,甲方全額支付,或者B打贏了這場拖款官司,那麼B獲得了什麼,付出了什麼?B全額拿錢,甚至得到了違約金,而這個違約金有多少呢?參考銀行貸款利率~~~
無論以上哪種情形,B實際是受損最大方,A方完全獲凈利,甲方等於賠掉了一筆銀行貸款利息,而B方的企業工人無損失,老闆正常開支。
而在實際生活中,凈利潤能超過36%的企業,可謂少之又少,當然了,企業缺100W,不代表其增加的收益就在100W的基礎上獲得。但同樣,如果把高利貸看成一種經營模式或企業,那麼顯而易見的是,揭方是市場的佼佼者,也可說是唯一受益人。
本來我還想 @夏天 ,因為他的回答是我回答的動力,一個非高利貸從業者,也非民間借貸研究者,寫了篇錯誤百出的回答,最要緊的是被一位我星星眼的大V點贊了。。。
在他的理論中,都可以不說理論,他的開端就說了一句:你能還上錢,人家也不會借給你。這裡就錯了,為什麼,我把高利貸比喻成一種經營,只不過經營的是錢,而經營最怕的是什麼?沒賺到錢,還把本賠了!這也是很多高利貸從業者會用低貸高據的原因,實借低額,加利開據或者直接開個高據,半金實兌。(高利貸必需暴力徵收?高利貸去暴力徵收的原因在於,即使有這些不平等條約,當行為人無法支付時,起訴後也不支付時,只好逼了,這又是當初霍蜀黍講,在他那,暴力徵收是被人瞧不起的原因)
這裡主要保證的是什麼?是保證借款人惡意騙貸的情形中,還能收回本金!這也是為什麼高利貸是百賺不賠的生意,因為不管你支不支付利息,我都能保證本金,而且一旦你違約,我還能拿到和借款時規定還款利息一樣的利潤!
高利貸是不是就是坑錢?是的,也不是。為什麼,因為假設利潤率合理,比如20%的年息,如果按期歸還,正常的企業私貸,是能還上的,而實際問題是,即使借的是20%年息,遇到突發事件,借方完全處於弱勢。
高利貸,是一種變相的經營模式,高利貸的原始出發,是資方有錢,還想要一個高額低勞的運營模式,而資方又為了保證利潤,制定了一系列優勢規則,從而衍生了借方受到的一系列不公平。並且在實際生活中,高利貸者,包括我,首先考慮的是錢出去了,必需帶著高額利潤回來,而不是錢出去了,帶著兩根冰棍回來。
借方為什麼還不上錢,即使1.5分、2分都還不上?因為一個人,一個企業,當他不被銀行認可貸款資質,他真的就不應該貸款了。一個企業什麼時候會借高利貸?一個人什麼時候會借高利貸?當企業運營慘淡時,當企業瀕臨破產時,當一個人遇到積蓄不可填的窟窿時。
乙的兒子要結婚了,女方提出一套房,但是乙的積蓄連首付都不夠,銀行對乙每月4K的實際收入不認可(火鍋店服務生高的還能賺7~9K),認為其償還能力存在風險,不進行貸款,怎麼辦?找高利貸。
而實際問題是,假設乙貸了2W,月息1分5其每月實際應還1966元,占其工資的50%。說明白點,乙不具備如期還款的能力。那麼問題來了,貸方為何要借給乙呢?因為乙有潛在還款能力:他自己工資夠,他兒子的工資、他媳婦的工資、他親朋的積蓄。也就是說乙不具備潛逃風險!他努努力,但實際問題是,他要支付生活開支,他繳了首付還要和兒子一起還,他可能不好意思找親朋張嘴,或者即使張了,也不能月月張,他也不能讓兒子剛結婚就把兒媳的工資拿來還債。這樣,他就違約了!
這就是高利貸者和借貸者之間的關係:高利貸者的主要目的是求財,一個無需多勞即可有高額回報的經營方式,也制定了種種利於自己的條款,他的本意是:你給我賺36%就可以了。但實際問題是,在這種不平等條約下,任何人的野心都會膨脹,既然你簽了,那麼無論如何,你都要把36%的利潤給我結清,既然不能那麼你就要支付我拿這筆錢進行下一次投資的利潤,也就是,羊毛出在一隻羊上。我本可以拿著這筆利潤去找下一隻羊,而因為你的不履行合約,造成我的資金被迫滯留,那麼你是不是應該提交違約金補償我的損失呢?這裡是必需應該的。
但實際上應不應該?無論企業、個人,當他們借了高利貸時,其數額一般超出自己的償還能力範圍內或者占自己凈收的絕大比。單人可能加大勞務改善,也可能借款維持,企業可能二次投產。但問題是,人不能總去拆牆補漏,沒有誰家總讓你扒自己房子,企業在獲得少量利潤後,也不可能完成下一輪的周轉,這樣就帶進了一個循環,重複借貸,不過你是借個人,還是借銀行,都是一個重壓。
可以說,在高利貸的發放過程中,高利貸者已經考慮到種種可能,或者說他們有意識的將羊毛聚到一隻羊身上,從而榨乾。
還有一種問題,也是高利貸鬧得很多人家破人亡的原因:即行為人無償還能力。
我之前說這種行為應該是可規避的,但為什麼沒有規避?試問你在償還能力範圍內的借款,會找高利貸么?乙的償還能力應該是月息+本金在4K內,可貸額為:X÷12+X×0.15=4000,X=40691,占年收入的85%現在問題來了,顯然4W作為一套房的首付可能夠與不夠,即使夠,乙面臨後期開發商還款也無力支付高利貸,還要刨除生活費等,乙是必然會違約的。
我們假設乙正常借貸,4W的額度,對於一個月收4K的人會去借高利貸么?一旦發生借高利貸的現象是什麼呢?突發事件,積蓄不夠,親朋借光。這種現象可能是重病住院,可能是買房,而一旦發生這種事,可能不違約么?
高利貸的借方,理論上是可還清債務,而實際上,幾乎不可還清。一個人要到什麼地步才會找高利貸借自己年收85%的額度?嗯?這種資質,好像借親朋更容易點。這種人有沒有,有,但是很少見。而高利貸業者知不知道呢?說不知道是假的。所以借方想還清債務,其借款額必需控制在自己年收的85%,而且還是全薪、全利還款的前提下。
當借方能還款時,高利貸者借不借?肯定借,溫州當年民間借貸橫行是什麼原因?因為他們就是奔著那36%的收益去的,而後期泡沫破裂是什麼原因,是經濟下滑後,企業越來越難融資,就開出了越來越高的利潤來吸引民資,到了最後放貸方,他們收不回來錢,起訴回不來,暴力也回不來,因為企業破產了。。。
其實高利貸有一種民間認知,就是超過36%,高達40%~50%的才算高利貸,為什麼?因為這才是真正的飲鳩止渴,借了是必然還不上,不借是肯定活不下去。就是說當貸款利率嚴重高出自己的經營、收入利潤時,這才是民間認為的高利貸。(比如農戶的3分利,幾乎就別想正常還清,他可能借1W,忙活一年,賺了5W,扣除一系列費用,凈剩1.5W)
高利貸中,也是有行業利率的,為的就是確保借方無論在哪個行業能盡量還款,還清款,如果還不上,那麼對不起,這時候不平等條約來了,請支付違約金,或者叫:利潤轉移。
為什麼說高利貸者瞧不起暴力收貸的,因為他們就是將一群羊的合理利潤轉移到一隻羊身上,這時就成了不合理利潤,最終結局:羊死了。這是切市場,而不是擴市場。
順便提一嘴,一分利其實也應該叫高利貸,是銀行貸款的3倍。只不過我們更喜歡叫「拆、融」,因為確實沒多少利潤,為什麼還要借呢?因為有就比沒有強,而且還不用你操心,都說古董玉石暴利,毛利潤也就在90%,實際上年利潤遠低於30%,這時有一個近30%收益還省心的經營方式放在眼前,誰會扔掉呢?
一分利,也很常見的,不過沒有抵押、擔保或者熟朋,乃至於完全相信你的企業效益,這種錢,幾乎借不出來,這種錢,我借過也放過,救急,不外如是。
一分、兩分,就是屬於高利貸里奔著高收低勞去的,三分及以上,就是奔著拔死羊去的。
來知乎一年,都沒把文筆提上去,實在是丟人現眼啊。這個月的利,到了下個月就是本了,這叫複利。俗話稱利滾利,驢打滾。
單月是不厲害,滾起來就要你命了。你可以做一個數學模型算算看就知道了。我是一個從業人員。坐標五線小城市。
我主做小額貸款,就是我見你一面(有可能看看你的徵信報告),然後就要給你定出借額度了。通常情況下我個人優先做30歲以下本地人,額度10000以內的。因為30歲以內的人,父母都在世,出了問題還不上有人處理(極少數情況下父母不管)。而且做為借款人來說,萬元以內的錢,他並不是沒有,只是各種原因下不方便向那些渠道借(比如親朋好友)才來找我。門檻低了,自然風險高,利息也高。第一次的話,僅需身份證原件,我這就敢拿3000~5000給他,15天百分之30的利息,會預扣,到期還不上續利息。如果靠靠譜譜的操作幾次,確實是借錢做實事,光壓個身份證額度20000以內,月息一毛到兩毛也能做。很多人好奇不還會怎麼樣。一般到期了,會聯繫本人沒錢還全部那就續利息,一直到還上全款為止。如果利息也續不起了,說明這個人就爛了。接下來的事就不方便細說了,手段豐富。正常情況下,只要人能找到,錢都能要回來(因為額度都不大,逼到他一定程度他會想辦法拿出來的)。高利貸不比銀行。有時候就是以惡治惡,我們叫「抓點兒」。就是前幾天,有個人從我這拿了3000,第一期開始就拖著耍賴皮,第15天該還了玩失聯,第16天才騙出來,控制住以後當天利息500,如果當天還了的話是3500。從第17天開始一天3000的利息。最後還了9500。但是總得來說,私人貸款還是掙利息的。並不是以「抓點」為主業,如果經常那樣我們早出事了。只要正常還款續利息,並不會怎麼樣。比如汽車實物抵押吧,一萬一個月800利息。我個人覺得,有錢再花,沒錢就掙,不是萬不得已不要借私人的錢。這樣月息才1%,高利貸沒有這麼低的利息,一般在月息2%以上。另外,沒有借這麼少錢的,誰借千把塊還要利息。你算算十萬一個月利息是多少,感受一下。要是借高利貸倒騰生意,一般也不是十萬,再感受下一百萬吧。首先要考慮利率,而非利息的金額,因為本金多少是利息收入最大的影響因素。
一個偽高利貸從業人員的回答
高利貸可理解為高額民間借貸款,數據來說話,現階段法律規定是民間借貸款利率不能超過同期央行利率的四倍,算上這幾次降息降准也就是年利率低於百分之28,當然這是不準確的,基本上在年利率低於百分之36,也就是3分利都是受國家保護的。
所以我們能簡單的理解成年利率高於百分之36的即算高利貸(3分利),很多人無法理解年利率百分之36是什麼概念,給個對比,股神巴菲特過去30年年收益率不超過百分之30(複合收益)。扯淡完畢,說說正題。1. 大部分高利貸,嗯我指的是那些帶著金項鏈的紋身老大哥都會採取這樣的收利息方式,即「抽息」,比如借款一萬,5分利,也就是五百元每月的利息,簽完借款合同後你到手的只有9500,這種抽息方式比複利(也就是利滾利的收益要高得多),所以為了達到收益最大化高利貸紋身大哥都只會採取抽息方式而不會複利。2. 高利貸借口合同是不用寫利息的,因為寫了也白寫法律並不保護,所有利息都是口頭達成,這一點紋身老大哥都是頗具誠信得說多少算多少從不多收,嗯還經常少收(爛帳打折云云)。3. 高利貸生意的高峰期在於各種體育賽事如世界盃MBA,因為有賽事便有賭博,賭博業是促進高利貸發展的重要催化劑,只要一天有賭就一天有高利貸。為什麼呢?賭能讓人喪心病狂傾家蕩產,能開私庄(即地下賭盤)的老大大多是具有一定經濟基礎的「黑老闆」,手底下都會養著小混混,相比較放高利貸的紋身老大哥高檔次。所以當你輸錢,是欠著「黑老闆」還是欠著較低檔次的老大哥呢?4. 上條提到,若非走投無路大部分人不會傻到去借高利貸(當然也有小部分家裡管的嚴的富家子弟借高利貸來風花雪月然後哭鬧著朝家裡要錢的)。紋身老大哥也算是身處金融行業,深知風險與收益成正比,投資回報不高(即利息達不到心裡預期)為什麼要借你錢呢?所以就有了上面回答的「兩角息」一個月百分之20收益(借一萬一個月還本付息一萬二)。--------------------------分割線----------------------------手機碼字 點贊愛我都閃開,我來強答!
你們說的那都不叫高利貸,聽我簡單給你們說下。第一,一般月息高於一毛才入門檻,也就是你來借一萬,去掉利息1000,你拿9000走人。一月以後來還一萬或繼續付息。第二,大部分高利貸都在一毛五到三毛之間,這是按月,按天就是萬分之三百左右,當然,都是先扣息。第三,你覺得是不是已經高的嚇人了,好吧,這只是明面的,到還錢的時候,如果你能還上,絕不會讓你這麼痛快的還錢的,要麼關機,要麼消失幾天,為什麼?每天百分之30的違約金可不是小數目,為的就是讓你永遠還不上。這一行有句名言:先扒皮,在抽筋,最後在榨乾骨髓。為啥呢,但凡來借這種錢的,百分之七十都是自知還不上的,只能拆東牆補西牆,你不狠,就別在這行混。還有更多黑幕,但有些事,我已經盡量低調的講了,但你依然會認為我在吹牛逼。
經常聽人說,能別借就別借高利貸,但大多數借高利貸的,都是不知不覺就用上了。除非你身邊有高人或家族財產厚實,否則只能是一條不歸路。
只希望,放高利貸的同行,多積點陰德,少給後代留仇人。我住在南方某三四線小鎮,我們這邊小地方的惡勢力都是非常出名的,身邊的親戚或者朋友的家人都有放過高利貸。為什麼會有人有要借高利貸的想法呢,原因無非是:
1愛賭愛玩這類的急需錢,覺得自己這一撲絕對能掙回來。2不符合銀行借貸的條件,又急用錢3暫時還沒想到 1、2是最常見的然後借高利貸的人也不是你說借就借的,人家也是有條件的。
一是利息高,比如說你借銀行1W,利息是1分X1W 。高利貸的是1毛X1W,就是你借我一萬,到了期限你還不出一萬,那你每個月要拿一千給我,又過了幾個月你還是拿不出?那就每個月都要拿兩千……依此類推,高利貸就是,經常還完利息比本金還貴。二是他借出去的人大部分都是中年的、本地居住好久,萬一你敢跑路還找得到他父輩拉親戚的那種。不然人家怎麼敢借給你,人家也會害怕打水漂啊。插個故事哦。
前幾年的時候我們這邊發生一件超酷炫的事。有一個祖籍是本地的(跟我父親老家同一個村的),在深圳廣州工作多年,他回來本地說要跟著政府搞好多而且超級屌的工程,我們這邊的黑勢力都是黑白兩道混的,聽他那麼屌,都互相稱兄道弟的呀。而且這人出手也很闊綽,他經常送黑勢力的老大哥新款的手機拉珠寶拉擺飾拉,排場什麼的都特別大,說自己在深圳哪個大廈有多少股份,又帶老大哥們看自己現在在本地搞的公司,推杯換盞,說到自己現在回來跟政府一起搞的工程前景有多大多大,大家要不要一起來,到時股份分成。老大哥們開心地不要不要的呀,有當場表態真兄弟的,也有說要考慮考慮的。但沒過多久,幾乎當時在場的十幾二十個老大哥們都拿了錢給他。一周內,還找得到他。後來就像人間蒸發了,本地的公司是假的,在本地根本找不到他親近的家人,身份什麼的都是假的。一個老大哥因為借太多錢,兩個小老婆都分手了。有說他騙走五六百萬的,有說一千萬的,眾說紛紜,能讓好多個老大哥過得咬牙切齒的,一定也不可能少。這人到現在我們這邊還有在討論的。不過版本各異罷了。而我說的這個版本應該是最接近的,因為他跟我爸泡過茶,而有一個老大哥的兒子是我朋友,他說借完那筆錢,自己家過得比以前凄慘得多,連去當兵都買不起。關於高利貸,我前男友家裡是開賭檔的,現男友家裡是放的,我身邊好幾個朋友的家裡也是放的,以及我的親戚。有人會想去放,無非是覺得自己可以錢生錢,但很多管理不好的就收不回自己的錢。有人會去借的,抱得僥倖心裡太多,一般借這個的都是愛玩愛賭,覺得還錢容易,但是高利貸這種東西,碰了你就百分之百完蛋。作為一個放高利貸的,看了之前的回答感覺基本都是扯淡意淫出來的。高利貸其實利息是一部分,最重要的其實還是違約金。借款協議上面都會寫清楚,一天違約金是百分之25,放出去的錢都是扣除利息之後的,比如你借一萬兩毛的利息那麼到手你只能拿到8000,2000作為利息先扣除,這個我們行業俗稱砍頭息,到期如果還不上你可以續利息2000或者還一萬本金,然後合作結束。至於違約其實讓客戶違約的方法很多,然後通過恐嚇等社會套路要出違約金。有什麼疑問我可以補充,附上一張借款協議
打個比方,借一萬塊,一個月利息1500,放款當天先把第一期的利息抽了,實到手8500,還不上的話還有利滾利,自己算吧
九出十三歸,如果沒還上,本金利息加起來再做九
為了不讓人說我洗地或者其他的,我就不在這裡回答了,有興趣的可以私信。 我只說一點,任何一個職業或者行業都不是大家明面上看到的那麼舒服,收益也許並沒有你想的那麼高。武斷的結論比未知更可怕,不管你是打算從事某一項工作或者是看待某一個問題。
恕我直言,從事過相關職業,親眼目睹過各種殘忍的討債方式,怎麼還錢有時候不是規矩說了算,匿了,贊多寫細節。2016.12.30更,雖然只有六個朋友,但還是值得一寫,當然各位只當聽個樂,聽個故事,任何事情都有變化性和可操作性高低,咱別有害人的心思,行,進正題,說說80萬,翻158萬的事吧。答主算個馬仔,不好好讀書,古惑仔看多了,加上在學校做最被人討厭的霸凌,終究停課了,當時生活經費的來源就是同學,每個禮拜都會按時上交的保護費,我保護他們他們給我錢,當時看來天經地義,我不給自己貼金,挺該死的,愧對當時一些同學,但有一點好處是,沒人打架,沒有我的允許沒人打架,學校這個小社會,不是大人能干涉了的,你自己不爭氣,或者報警告訴老師,當事人會被排擠,會過的不如被打一頓,所以霸凌情況屢禁不止,孩子們大多選擇沉默對待,扯太遠了,抱歉,哪這八十萬呢也是從停課之後開始的,答主坐標山西,不能在具體了,各位體諒,山西偏一邊是礦區,這大家都知道,我們是礦區縣,前幾年煤炭行業景氣,民風也都淳樸,沒有這些破事,隨著行業的下滑,人們習慣了富裕的生活,民風就開始變化了,搶偷殺人販毒,開始繁衍,現在也是這樣,沒有解決辦法,影響最深刻,有個女孩在外地讀大學,分了他五年的男朋友,他男朋友把他分屍了,大腿掛在門樑上,當然有可能傳的誇張了,畢竟耳聽,但在小縣城,就像炸彈一樣炸開,又跑題了,,,,,抱歉,大環境下出了很多狠人,提一些我知道的從事高利貸行業的,前政府退休官員,正局級,開賓館的老闆,小企業主,當地痞頭子,和某曾經是地痞頭子的村長,我跟他們接觸過,我的看法是,他們不是不懂法,不是不知道好賴,那個大環境下,法律已經約束不了人的廉恥道德心了,而且相對媒體不發達的當時那個年代出來的人,都順著人性走都很現實,有正確三觀的少,而且犯罪成本那麼低,法律又不普及,多牛的人也是人,沖這點來說,誰咱也不用怕,你敢和天斗,人就都歸你管了,你敢和,,,斗。。。。%#就歸你,,,,就只講一個例子,八十變158萬,借款人是來我們當地開水泥廠的南方人,放款人是某退休官員,當天找了四輛車,其中一個卡車,拉了三十多個人,都是學生或無業游民,一共去了大概50人,吃在廠里住在廠里,拉屎撒尿都在廠里,可能你覺得報警啊,暴力討債啊,是你可以這麼想,但是呢?朋友你還在當地做買賣嗎?這些人遍布大街小巷,你不怕麻煩?萬一那個學生就是某局長外甥呢?起手打了八十萬的條子,我們幾個負責要的,每人一個複印件,借款人跑了,不在,只有她老婆,等了兩天還沒回來,幾十人吃喝拉撒,得加錢,晚上,七八個不懂四六的愣頭青坐在你門口,喝茶聊天,抽煙,你一個人女人,你不給你老公打電話問到底怎麼辦?第三天有人來拉5萬塊水泥,大家幫著搬的,按人頭給工資,一個三百,可能你會說,要帳還給他做生意?所以說,套路在這裡,咱別按電影的套路來,你水泥廠正常營業,我們替你工作,這符合程序,我們沒有律師帶隊,就一知半解的瞎來,反正有人頂,律師這個數額不大划不來,水泥廠,20個工人,當天都不幹了回家了,我不可能讓我的小兄弟給你做水泥吧,咱打長久戰,庫存三個禮拜基本賣完了,基本統計賣了19萬多,期間有學生去上學有人員更替,每人一天50,包吃住,大家搶著來,這筆賬肯定不在我這算,水泥廠沒水泥歇業了以後,大門就關了,只留了他老婆一個人,別拿法律懟我,前提是當時的情況大家已經不會考慮拿法律解決問題了,跟學校的小社會有異曲同工之妙,耗了一個月,債務猛增27萬,因為我們按人頭300算,怎麼你說沒人給打條子?他老婆幹嘛的?水泥拉完後,大門一關,別說一女人,大男人你也怕,翻月記不清幾號了,他老公回來的,說是籌到錢了,80萬整,給放款人打電話,放款人說我跟你要錢疏通關係,小兄弟們的吃喝拉撒怎麼辦?具體額度我不知道,當時借款人掛了電話就想哭的樣子,耗了一個禮拜沒動靜,給了八十萬,說放他一馬,老底都翻空了,好了,接下來就是電影情節了,我編的,你們樂呵樂呵,你們聽說過扎牙籤嗎?牙籤在十個手指尖旋到指甲縫裡,然後在不停加到你的手指甲蓋里,直到能扣下你的指甲蓋,打排釘的氣槍知道嗎?扎你一手,訂在桌上,不用怕招數多的是,可樂瓶蓋,訂書機,等等,當然都不是真的對吧,老頭賣設備,借錢,湊了158萬,現金,挺大一坨,給了負責要賬的人,前後要了兩個月,期間沒有任何麻煩,80萬變158萬,這燕過拔毛的手段,套到世界也一樣,你在我這飛,我不吃你的吃誰?你來我這辦廠,你說辦就辦了?你來我這發展,就得按我的規矩來,套用到,,,,,,你看看不也是這麼回事嗎,答主現在創業中廣告公司,做過很多誇張的事,搶挖機一個晚上掙的那個數字,你聽了指定心動,挖機這事演算法律的空隙,無解,律師帶隊搶賓館,後來對面顧了保安公司把我們整跨了,哈哈,當時嚇尿,打起來得多吃虧,別跟我談法律,局裡都是局,得虧沒那麼多壞到骨子裡的聰明人,不然啊,咱們???算了,對策都等到政策出來,謝帝的歌詞,不錯,其實一人一路,不失為經歷,就一故事,各位權當一樂,人善不一定好報,但人善過的一定踏實高興,善良也是種生存之道,選擇不同罷了,別的沒有了,就邋裡邋遢結束吧,你真要真心問我怎麼讓別人還錢,怎麼找借高利貸,還能要回來的肥牛?行哥們,你分我多少?沒有白吃的臭皮蛋,吃你是吃不著,大多時候只能臭你一身,珍重兄弟,人就活一次,道理你都懂,不廢話,不想給各位灌輸在多負面影響,萬物抱陰而負陽可不是我說的,沖氣以為和,各位保重,告辭/手動抱拳禮。更新17.8.5,——————————————————因為之前思緒很亂,想什麼說什麼,所以導致大家看的有點糊塗,是因為有的能說,有的不能,覺得不合適,過了一年多在來回答,深有感觸,知識是力量,錢也是力量,法律是掌權者給予你的力量,錢是體系給予你的力量,善用它,大豬現在想起之前的所作所為都是欺負別人不懂法律,但凡遇到一個懂法律的,不可能全身而退,雖然不用法律作為力量的人還是很多,但能鑽的空子越來越少,牙籤的事是真實的,噁心的,朋友如果走到這一步請宣布破產,申請保護,討債的方法還有很多,每個人的針對方法總有不同,正確規避風險,合理使用力量,希望各位平安
有一種套路是借給你給很低的利息,但是到期不還錢違約金就特別高,等到時間你要還錢給他,人各種找不到!
破解方法就在自己找個公證處吧,登報紙。
等額本息吧?事實上應該會變成2分利了。還有你的問題給出的信息太少了?還有沒有其他費用?比如擔保費,比如放款手續費之類的,如果有的話就變成3456分利了還有催收,小貸的就是以恐嚇,漫罵,欺騙客戶的家屬親戚作為主要手段去催收。把家人搞得人心惶惶
仔細想一下,高利貸就是變相搶劫
看了很多答案,感覺各位是不是電影看多了?
本人老闆是做這行起家的,坐標四五線城市吧。第一月息1%這不叫高利貸,這叫良心!(本人全國大量收,有抵押,你有多少我要多少),因為從銀行貸款利息就要0.8左右。第二民間借貸給別人或者給投資公司一般都是兩分。第三長久的投資公司出藉資金利息一般是月息4-5分(我們公司要抵押的,有時候有抵押也不借,怕風險)。再多你來借公司也不敢借給你,明擺著你不會還。第四投資公司靠什麼賺錢?利息是一個部分(我們公司是有人來借錢,我們就馬上讓別人把錢匯過來,不然3分息也就保本),還有一部分是別人賺別人的抵押物,一般都是低價抵押的,走流水,辦證的。還不起本,賺了你的利息還收了你的抵押物,然後再用抵押物去銀行貸款(投資公司大多數跟銀行關係好,有的老闆本身就是銀行股東)。第五很多人說的那些逆天利息是不合法的,法律保護的也就是月息2%,很多人1說賺違約金,都是門外漢,利息都本金都收不到了去哪裡收違約金?違約金也是包括的那2%裡面的,也就是說借你一百萬寫五十萬違約金只是浪費紙張而已。第六個別利滾利的高利貸是搶錢,你被搶了錢不報警有什麼辦法?第七正規投資公司跟房地產公司差不多,利潤有,風險也大,有些公司只有出點差錯,分分鐘倒閉,這個是起連鎖效應的,畢竟城市就那麼大!第八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借高利貸的不一定是好人,大家記住了!第九其它什麼的想起再說吧,手都打麻了。本人公司人不多,但名聲很大,主要合作對象是城市裡的大老闆們(比如房地產、城市知名大公司、大酒店等)。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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