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跟合租者滾床單的是長期包養的小三,我是否應該私信他老婆?
歡迎大家支招,踴躍吐槽。我發現並100%確定跟合租者滾床單的是一個超級沒素質的小三。房子隔音不好,晚上動靜很大,鄰居都過來跟我反饋了,且小三毛病很多,說話特別嗲聲嗲氣,從不搞公共衛生。這個事情其實跟我沒多大關係,合同到期不租就罷了。但是想到一個不錯的家庭會即將被拆散,內心很難受。你們說我應不應該私信給他老婆總之就是噁心這樣的女人,社會人渣和敗類!
看完前面這麼多答案瞬間覺得現在包小三好安全的樣子唷!有這麼多正義的夥伴支持不要告發別人包小三的事!
如果出發點僅僅是嫌棄這個女人太吵,那就果斷出手吧,這不需要有任何道德上的綱紀——對於任何侵犯自己利益的人都應該想辦法解決掉,或者是你撤退,或者是他撤退,或者短期的忍耐是為了更大的利益,否則就慫爆了。
如果每一個遇到你這種情況的人,都管了這件閑事兒。也許,這個世界,會變得美好一些呢?
出軌的成功率是不是低一些?出軌的成本是不是要大一些呢?最終決定出軌的人是不是少一些?在某種程度上,世界上的惡,是由於約束不足。而管閑事兒,正是約束的形式之一。
無論管閑事兒的動機和出發點是什麼。比如那個跟拍一年最終成功舉報上海法官招嫖的哥們兒,是的,他出於私心。但是如果這樣的人多一些呢?
我們自己不做,不管,但是也沒有理由去制止別人管閑事兒。記得私信時不要署名,就寫:不用謝,就叫我雷鋒吧,親。
是的,感情的事兒是私人的,和公車私用不一樣。後者是純粹的錯誤,前者是清官難斷家務事。
但是呢,正是因為難辨是非,所以呢,不告訴不見得是對,告訴了也不見得就是錯。也就是說,是否告發,沒有是非。再多一句:
偽善也是善,效果都是善。何必去誅心呢?何必去分析其動機呢?周扒皮開粥廠,善可能是偽的,但粥是真的。我教你一招,你和那個男人說「你當初不是承諾的一個人住嗎?」(不用太嚴肅)他一定敷衍過去。
這時你可以向他老婆告狀了!!!「你丈夫和我合租,答應一個人住,但是他卻帶了一個女人一起住,我和他說他不理我,你能不能勸勸他」
不會有任何道德或法律的責任,你只是要求他遵守合約罷了。
1.你討厭這個女的;
2.你想攻擊這個女的,但是動機不足。3.你發現這個女的是個小三,於是你的超我給了你強大的道德支持,你的動機被放大了,到了躍躍欲試的地步。例如偷窺合租者老婆的微博等。4.你本能地認為自己可能會引起麻煩,所以膽怯了,於是到知乎上尋求道德支持和鼓舞打氣。
不過我想你會失望的。有配偶,和他人已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這是重婚罪,你應該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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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還是放上我查到的正經的資料吧。
I.關於管轄權
a.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二款:自訴案件的範圍包括 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b.2013年刑訴法司法解釋第一章,第一條,第二款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包括4.重婚罪.
c.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發出的《關於執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案件管轄範圍的通知》,又規定"對於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眾、社會團體或有關單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應否對該案件提起公訴或者免予起訴"
以上,我認為說重婚是可以公訴也可以自訴是沒有問題的.
II.構成要件
@丁丁在評論里補充的事實婚姻不受保護的情況,實際上還是不夠準確的。對於1986年《婚姻登記法》之前的開始的實施婚仍然是有效的。而且要注意的是這裡確定婚姻登記是針對原配的,題中的「小三」和渣男是否登記不會影響重婚罪的判定(戶口聯網後也不能兩地登記了吧)。
那些反對題主認為題主討厭嫉妒小三才這樣做的人,你們難道不是在誅心?
這件事的焦點難道不應該是「合租者和小三的行為對不對」,而不是「題主為什麼想舉報他們」?
那回到問題上來,我覺得題主應該告訴原配。任何時候找小三都沒有正當的理由,敢做壞事就該承擔被發現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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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善。-一個互聯網公司高官和你合租?還公然帶小三?
就事論事來講,支持舉報。結果就是讓對方的老婆別被欺騙和欺負了。沒必要上升到消滅人渣和打倒偽善的高度。
仔細想想,你是在嫉妒小三。她模仿你的一切,卻居然有個高管男朋友,還介紹了工作!?
——作為原版原樣的我,TM居然什麼都沒有!沒男朋友也沒有BAT的工作!恨死我了!
如果你是懷著這種報復的心態想要回頭過去看這個copycat的熱鬧,這就沒勁了。
你維護的也不是善,也不是大老婆的權益,你只是維護你自己的妒忌多謝評論補充告知他老婆,你做的沒錯。支持你!!!小三這種貨色真是不如去做雞來的清白,縱容小三就是包庇罪惡。你不去舉報,大家都不去舉報。等到有一天你的男人找了小三大家都幸災樂禍你自己蒙在鼓裡,你就知道那種感覺了。
笑貧不笑娼、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你行你上、沒事找事、吃飽了撐得啊種種冷嘲熱諷這些劣根性都是慣出來的。不良風氣就是再這种放縱的環境下迅速蔓延開來的。
那些替小三和賤男開脫的,多多少少是給自己留後路有私心的吧。那祝福那些人在以後的生活中遇到此事發生在自身時能積極坦然接受。呵呵,我們接受不了,我們就可以表達。沒錯的,支持你!投稿給《家庭醫生》,可管兩頓飯
不攻擊 那些說題主有問題的人。每個人多少都有問題 你想說指責糾正的驅動力是正義和真理么 道德才更符合一些。
當然 有人覺得高管是不錯 小三也不錯。
有人覺得題主錯了。
我覺得舉不舉報都是無所謂的事情,不論你出於什麼角度,教訓小三一下,或是還高管一個新世紀的福音,只要你覺得這事是你應該做的且是你想做的,考慮之後對自己的生活有什麼影響就夠了。
聽你描述的,如果那小三是知書達理,溫文爾雅,賢良淑德,勤快善良,兩人又非常相愛;
正房是撒潑打滾,粗鄙無教養,缺乏公共道德,你又想怎麼處理啊?
別人的人生,無論在你的眼裡是對是錯,你有沒有資格和立場去介入呢?
有時候一些生活中的無名小卒總是願意抓住得來不易的機會噹噹手握別人生殺大權的神,但是那得具備決斷的能力以及承擔後果的勇氣,還要面對良心的折磨。如果別人的家庭,毀在他們自己手裡,與你無關;你推波助瀾一把,你可能也沾了一身腥。你足夠強大去面對這些嗎?我想起了一句話黔無驢,有好事者船載以入。你就是那好事者,至於最後驢被老虎吃了還是老虎被驢踢了,好事者總是白費勁了。即使不白費勁,也總是得不到人尊重的。我就是來看看那些嚷嚷著考試作弊匿名舉報如何如何正義的人是怎麼來回答這個問題的,那個問題里的回答在這裡都會被狠狠打臉
BAT高管還合租,真節儉。節儉還搞小三?啊………你們人類好奇怪!
題主,你被背黑鍋了。大部分人每天都在偽善著,已經很累了,進來消遣會,還看到你在做他們厭惡的爛熟於心的把戲,被噴了。哎!
不敢不匿,我也怕被噴!題主做什麼都可以,但千萬不要做以下這件事:
雇一個前記者(或有類似能力的人)和一個社會人員,前者專門拍照取證,後者專門去勒索那個男的。如果能挖出小三的其他弱點則同時勒索小三。題主留下來作為內應掌握他們的應對情況。道德敗壞的人應該受到道德譴責,題主的行為沒錯,但不要懷疑自己的動機,要是懷疑了,就動機不純了,就當做是站在「道德的合適點」來作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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