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天降酸奶瓶砸傷女童案,448戶每戶賠360元?
01-08
依據侵權責任法第87條判決,沒有問題
如有疑問可以去網上查一下與侵權責任法第87條有關的論文看看
侵權責任法87條,剩下的自己上知乎搜吧,關鍵詞高空墜物,應該有很多答案了。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87條明確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因此該類案件中,使用過錯推定原則,即需要由可能造成損害後果的建築物使用人承擔「自證清白的責任」,如證明當時家中無人或沒有使用酸奶瓶的可能等情節,否則即需要與其他「嫌疑人」分擔賠償責任。
謝邀。
合理的,你搜搜高空墜物就看到了。
真有興趣可以看這個 「高空墜物」究竟怎麼管?―新聞+ - 騰訊大成網如前所述,法院的此次判決有充分的法律依據。但是,我認為這項法律規定本身的合理性有待商榷。
首先,在這類案件中,真正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只有一個。而僅僅因為找不到責任人,就讓所有可能負有責任的人承擔責任,各罰三杯。這造成了事實上的不公平。
其次,就算需要所有有嫌疑的人賠償損失,那麼是否每個住戶都應該賠償相同的損失,是否應該根據嫌疑的大小或是其他標準認定責任?
我並不是法律專業出身。有幾個問題還望業內人士不吝賜教:
1.在美歐等西方國家是否存在相關的法律條文,在出現類似的情況時它們的法律會作何裁決?
2.除了高空墜物以外,這樣的「集體承擔責任」在我國是否還適用於其他情況?
這是個很好的問題,但關注度很低,希望我的回答能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樓層太高的人真的很鬱悶啊,如果33樓丟下來,絕對不是骨裂這麼簡單
推薦閱讀:
※如何看待憲法第一條?
※如何看待燒傷超人阿寶被咬斷雙手手指?
※醫生給孕妻開安宮黃體酮進行保胎,導致有幾率致胎兒畸形,建議終止妊娠,醫院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得知自己家境好是因為體制內的長輩貪污受賄是什麼體驗?
※對方辱罵我,我打了她一個耳光,醫院鑒定軟組織挫傷,對方賴著醫院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