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一產婦跳樓死亡,醫院有多大責任?
產婦跳樓原因有兩種說法,一是二胎生了兒子本來說跟女方姓,然後男方突然不同意,產婦想不開,二也是二胎生了兒子,因為頭胎也是兒子,男方一直希望是女兒,所以責怪產婦,女方父母不在世,婆婆不願來醫院照顧她,一時想不開。。。
產婦是從哪個男廁跳下去的,當時和某個正好住院的親戚說到這個事,她說醫院也有責任的,醫院不應該有能讓人跳下去的窗口,她們病房的窗戶就只能開一點點之類的。人若是一心求死防也是防不住的啊,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偏袒了醫院方,醫院到底是有多大的責任呢?
當媽以後,覺得寶寶才是最重要的。能讓一個母親不顧肚子里的寶寶選擇跳樓,只有最親近信任的人才能讓她如此絕望,醫生護士是辦不到的。——轉自我的朋友圈,我覺得很有道理。
這種生產都有危險的產婦居然沒人盯著。自己不便的情況下出了產房,走了一段路還挺著大肚子跳樓,醫生護士一點責任都沒有簡直是笑話。
自己生孩子的時候看到了護士有多冷漠。
疼的忍不了喊一兩下會被訓斥。
羊水破了驚慌之中喊護士,護士回答「喊什麼喊」
中間想上廁所還被各種嫌棄。
待產室是不允許家屬陪的,產房家屬才能陪。
家屬肯定有責任。但護士和醫生的態度未必沒有推波助瀾。
知乎現在政治正確的就是醫院無責。不管什麼情況反正醫院不可能有問題~這種絕對正確本身就是不對的。看看家屬寫的那一遍遍的諒解意外,這哪裡是意外,如果順產而死,那就是虐殺好么。
然而如今孕婦自己忍受不了跳樓了,如果家屬就要開始鬧騰想要賠償,言下之意是孕婦可以被我們自己家整死,但是絕對不能自己死?
醫院裡能自殺的何止是窗戶啊,還有產鉗、剪刀、手術刀還有電線、鹽水管呢,實在不行還有隔壁床的水果刀,要不要都收走?
看完這個新聞我甚至有個奇怪的念頭,對於孕婦來說自殺行為是不是也是一種解脫?
男方家為什麼不肯破腹,各位也是心知肚明,不外乎就是孩子比媽重要,順產對孩子好,以及能儘快懷二胎,哦,還有省錢。即使這次順產成功了,在這樣的家庭里,又是怎樣一種遭遇,和一個生殖機器有何區別
截圖自uc新聞
醫生建議剖腹產,家屬拒絕,孕婦本人希望剖腹產,家屬拒絕,孕婦忍受不住疼痛,跳樓。
窗戶:"怪我咯?"
醫院真是不管咋樣都接鍋作為曾經的婦產科醫生,這件事情上有很多常理想不通的事情,如果說醫院有責任,我想應該從下面幾個方面吧:
1、生產方式的選擇 據網上的現有資料說患者是初產,且胎兒臍帶繞頸,胎頭偏大,按照合理邏輯主管醫生肯定會象家屬告知順產的風險並建議剖宮產,但是因為不管是臍帶繞頸還是胎頭偏大,這兩個僅僅是剖宮產的相對指征,而非絕對指征,這種情況下,醫生是沒有辦法完全主導生產方式的,只能建議,當然建議的力度就不會那麼絕對,最終的選擇權肯定還是在產婦及家屬身上。而且這個問題上醫院已經提供了和家屬溝通的材料證據,我想醫院也是沒有錯的。
2、委託人的問題 一般來說,涉及到手術,醫院及醫生也是要求要選擇委託人的,因為手術及手術本身有很多風險,手術過程中一旦出現問題,躺在手術台上的患者是不能做決定或者清醒的做決定,當然要選擇委託人,至於很多人問為什麼委託人是丈夫,這一點可能跟法律及倫理都有一定關係,一般大多數情況肯定都是丈夫作為委託人,只有在丈夫不在的情況下,一般會選擇女方的父母,然後女方的兄弟姐妹,一般婆婆或者小姑之類大都也不願意簽這個字。我覺得這個方面醫院是沒有什麼責任的,總歸是要家屬方面同意,才可能手術的,不過我覺得就這件事情上,產婦是可以和家人協商,大不了更換委託人好了,總歸是可以手術的,但是如果自己本身家裡就是有問題的,把這種「清官難斷家務事」的責任怪在醫院頭上,這樣也是有問題的。
3、醫院管理的方面 不管怎麼說,這個方面醫院總歸是有一點責任的,但是我覺得這也是比較小的一部分責任,對的,醫院應該要注意病人的情緒,注意自身管理或者建築方面安全的考慮。可是就中國目前的醫務人員配比方面來說,怎麼可能做到完全的陪護或者關注呢,更不要說,大家口中「累死累活的婦產科」,要知道同時還會有別的產婦需要照顧,需要治療。從各個方面來說,產婦本身情緒就容易波動,這個時候家人的陪伴及安慰應該是最主要的。
同時,我想著產婦可以忍受著這麼大的疼痛、不顧家人、不顧自己、不顧肚裡的孩子,這麼跳下去的除了衝動以外,肯定是有特別傷心、絕望的事情吧,難道僅僅是不能剖宮產,僅僅是因為宮縮的疼痛么?
而且我推測產婦這時候還沒有到宮口開全的完全規律的宮縮,那個疼痛,是沒有力氣走路,沒有力氣爬窗戶的,我想所以最終跳下窗戶,可能有別的原因。
其實逝者已矣,而且我們了解的也不是事實的全部,所以我們可能也不應該,隨便就去指責什麼。不過,我想這個事情發生了,的確是應該給我們一個思考,我們的委託人到底應該怎麼選?醫院幫我們選?法律幫我們選?還是應該我們自己選?
生完孩子之後已經不止一次聽見有家屬說XXX疼了好幾天,我們就不讓剖,最後順下來了。
每個口述者得意的口氣讓我不寒而慄,因為,我也是那個順轉剖的產婦。
2天的催產過程不堪回首。但是當手術指針出現的時候,醫院很果斷的要求急診手術。
可憐年輕的媽媽可憐還未出世為寶寶,說不出一路走好。
希望以後媽媽們能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不為法律醫院家屬左右。
有時候受傷害或許不是因為事情的表面問題,更大的可能是潛在的問題
失望太多心就死了
有句話叫: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此回答不討論是什麼造成了產婦自殺,是醫方過錯還是家屬問題,單純對題主問題回答個人觀點,即醫院是否有監管不力的責任。
當然有責任,這個責任的全名叫做:老子不管人怎麼死的反正就是死在你這裡你不賠錢就是褻瀆死者,以及:好好的人怎麼就死了怎麼就唯獨死在你這兒了不是你你們的問題哪是誰的問題。
我不說這個事件,單純吐槽目前這種出了點事什麼責任都能扯到別人身上的做法,真的噁心。從動物園被虎咬到沖鐵路被撞這一系列事,完全說明一件事,就是一個有自主行為的人想要求死或者作死,沒人能攔得住。然而一旦發生意外事件,總有那麼一些人會把責任開始轉移到管理的問題上。產婦想要自殺,就跳樓一個方法嗎?醫院牆總是硬的吧,撞牆不行?產房總有止血鉗剪刀等醫用器械,扎脖子不行?按某些人的說法,醫院應該改成這樣:全封閉管理,一個病人一個醫護24小時看管,綁住手腳避免自殘,掰開嘴避免咬舌頭,牆壁全部用海綿覆蓋,沒收所有醫療器械,以後醫生打針用特製吸管吹葯,麻醉及手術用氣功完美解決,多好。
三歲小孩吶?
事情馬上要反轉了,先佔個坑。要是有時間我就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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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權威媒體已經開始發聲了。想了解真相的可以看一下了。
http://s4.uczzd.cn/webapp/webview/article/news.html?app=uc-iflowaid=15157870139269160949cid=100zzd_from=uc-iflowuc_param_str=dndseiwifrvesvntgipfrd_type=sharepagetype=sharebtifl=100sdkdeep=2sdksid=66c93038-2457-74a6-8d53-8bc1f9cf1764sdkoriginal=66c93038-2457-74a6-8d53-8bc1f9cf1764from=timeline
到現在為止醫院發了一大堆聲明,但完全沒看到最關鍵的證據---符合剖腹產的指征。
所以到底是哪一方在掩蓋真相、引導輿論應該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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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edia.weibo.cn/article?id=2309404149602487041771vid=3032413533extparam=from=1110006030wm=90014_90004ip=113.128.102.202
調查結果已經出來了,你們看不懂那是沒辦法了
一屍兩命。不寒而慄。從目前的新聞上來看,我是不是可以說那個男人是渣渣,執意要老婆順產,而不顧她的意願。
手術簽字必須由男方來簽,女方又不是失去意識了為什麼大天朝要這麼規定。。。遇見不靠譜的男人真的是想死的心?。忍不住吐槽一下。
最重要的是,生孩子真的是疼死,哎呦喂。昨晚做噩夢,夢見我又生娃了,順產,嚇得我在夢裡就哭了,腿都軟了。那種撕裂的疼痛真的不想再來一次了。總之,生無可戀,絕望中選擇了結束自己的生命。我完全相信她已經走投無路。逝者如斯。願還未出世的寶寶在麻麻溫暖的肚子中幸福平安,再投胎找個靠譜的爹吧。醫院脫不開的責任,主責,這個責任不是所謂的竟然有能打開窗子的男廁,一心求死的人,無論如何也是防不住的,而是,這個坑爹的簽字制度,為啥產婦在神智清醒的時候,不能自己決定自己的生死,而需要和自己生命無關的人來簽字決定自己的生死呢?這種簽字制度必然會導致這類的事件,或早或晚,出現在誰身上而已,因為這種制度隨時都把人最黑暗自私的那一面激發出來了,產婦就變成了一個生育的機器,機器不好用了,大不了換一個就是,經常一到生產時刻,就會上演一番家庭倫理劇,任何一個人好像都能決定自己的生死,比如老公,比如婆婆媽,難道人的生命權不是排在第一位的權利嗎?所以,這個到底是怎樣一個國家,如此漠視人的生命
不要被輿論帶節奏。
產婦如果是自殺了,那麼她要為這件事件付主要責任。腹中的孩子算作她殺。
作為一個母親,無論遇到多麼大的痛苦和委屈,母性的本能都是保護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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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或者親人無法替產婦承受痛苦,但是可以求助醫生來採取其他措施。
醫生或者護士如果需要採取措施,也是要相互協調或者和家屬溝通的。
這一切都是要時間的,產婦的意外太過突然,這是始料未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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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房陪護除了醫護還應該有至親在旁作產前協助或者鼓勵,
因為在險境沒有親人在身旁,人是最容易崩潰的。
一些醫院允許父親進產房,剪臍帶也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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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產的引進不過二三十年的時間,年輕的准父母不了解利害關係。
年老的公婆聽說開腹取子也是談之色變,比較恐怖。
女性網友也不必去臆想當事人的內心和想法。
悲劇需要沉默反思。
醫院本身是拯救生命的地方,卻偏偏因為怕擔責任,在有的時候成了殺人的地方
這樣吧,我們先假設醫院撒謊了..
ok,知乎里丁香醫生客觀看待認為雙方都有謊言
北京協和醫院某副主任醫師說醫院出具的白紙黑字其實是建議順產的意思..
所以我們假設醫院撒謊了...
但是醫院婦產科副主任霍醫生的採訪和產婦丈夫的採訪里有一點其實他們的回答是一樣的
也就是醫院確確實實建議過幾次剖腹產!而不是協和醫院某副主任醫師猜測的建議順產.
另一個共同承認的是!
霍醫生表示建議剖腹產但是並沒有說必須要剖腹產,所以給家屬選擇.
而壯壯採訪中表示家屬只是表示能順產就順產,但是如果醫院覺得需要剖腹產他們也同意剖腹產.
所以問題是大家都沒想到產婦自殺
那麼即便假設是醫院撒謊了,醫生認為依然是可以順產的,沒有到「必須剖腹產」的情況.但沒想到產婦自殺了,於是偷換概念故意說成家屬拒絕剖腹產,醫院強烈要求剖腹產...
那麼醫院的責任不外乎兩點,一撒謊引導輿論,二,沒好好看護導致產婦自殺
調查組是確定了醫院治療方案沒錯的.別意淫什麼幫自己人.他們的關係就像檢察院和公安的關係.各種甩臉色找麻煩.
但即便如此家屬真的沒撒謊么?四次採訪包括書面和上鏡的,前後矛盾的地方很多...
更何況假設醫院沒撒謊.那醫院的責任只有看護不周到了..
怕擔責一定要家屬同意 不讓產婦自己做主確實冷漠
但每個人對疼痛的忍耐度不同。而且到底多痛,不是親身經歷很難想像.當然這不是理由.
我要說的是。學不會冷漠的醫生已經都被醫鬧逼死了...
醫患糾紛很多都上新聞,被輿論炒作
但你們一定不知道有多少輿論不會炒作的被醫鬧逼的自殺的良心醫生...
學不會冷漠的醫生不是自殺就是被開除了
學不會冷漠的醫院全部被醫鬧整的破產了.
醫院現在是自負盈虧的所有罵家屬的人,如果你們還有良知,是否應該把你的言論刪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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