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辯論賽評委心證應該做到什麼程度?

完全沒有心證是不太可能的,也是不太好的,心證太多似乎有失公平,對競技性有所損害,所以想問,辯論賽評委的心證應該做到什麼程度。


說實話無法控制,是個人就有心證。專業裁或許可以保證克制,可是這種克制無疑是需要長期訓練時的。普通的社會裁,以及小比賽的隨隊評委,往往不能很好控制心證。

更何況,辯論本來就是說服,說服的對象不同,說服的方法也不同。針對專業裁,平時學的那一套才有用,也才談得上對心證的控制,而面對社會裁,以至於面對陪審團,面對蘇格拉底面前的公民大會,面對競選辯論是台下的選民,需要的不是控制這些評委的心證,而是利用這些評委的心證。

當然題主說的控制心證說的應該是專業裁,實際上這些可被控制心證的人,再控制心證的意義也不大了,對心證的控制,並不是外在條件能夠改變的,而是長期的思辨訓練帶來的。

基於以上,個人認為,對專業裁評委的心證控制,應該保持在社會最基本常識的範圍內,評委徹底根除心證,不僅不可能,也不應該。因為一切實在的利益,也就是辯論中舉出各種指標數據,最後都指向拱衛的價值。如果評委沒有基本心證,比如濫殺無辜是不對的,那麼一切的論證,實際上就都失去效果。

補充一下,對基本道德觀念,或者說最普遍價值懷有心證,不代表在比賽中這點是不可挑戰的,但在對方挑戰之前,心證可以成立。


心證,如果指的是「評委內心對於辯題某一方立場的預設證明和要求」,那自然不應該存在。

如果題主的心證,指的是這一種,那自然不應該存在。

但是,之所以題主說「沒有心證也是不太好的」。妄自揣測,題主對於心證的了解和認知,是不是和別人不一樣呢。

在這裡,把「心證」的概念擴大為「評委依據內心對於辯論的認知和常識的認知以形成判准」,再來看看這樣的心證,如何?

第一個想法,這種心證,是有必要存在的。

比如說,當場上一方專業名詞橫飛,另外一場語言平易近人,作為評委,你覺得哪一方的語言效果更好?

以前,我是選擇平易近人的一方的,我認為這種表達更好。

但是,其實這是隱含前提的,那就是,你的這場比賽的對手和評委和觀眾,他們的專業程度不夠來理解專業名詞,所以,平易近人會更好。

如果,這場比賽的對手和評委和觀眾都很專業,簡短但是專業的用詞讓大家更快地進入語境,反而平易近人的用詞大家會覺得太累贅和業餘呢?

如果是依據另外一方的理解來看,另外一方沒有理解這些專業名詞,但是評委理解了,憑什麼不能是另外一方準備不足,以致於不了解辯題的內容呢。又憑什麼不能是這一方語言太專業導致別人聽不懂呢?

如果某一方藉由更深的專業深度來立了極其深刻的論,對方沒有聽懂。這個時候,怎麼判「一方立論過深解釋能力太差」還是「一方準備不足,連這些基本概念都不了解」呢?

評委需不需要知道,到底到什麼程度算是準備不足,到什麼程度是解釋太差?

這些,就是心證啊。

好了,這是一個臨時想到的例子。再比如,對於一場邏輯層面攻防五五開的比賽,一個評委喜好語言更煽情感人的隊伍,另外一個評委喜好表述更加嚴謹冷靜的隊伍。一個評委認為對於某個攻擊正方沒有回應要扣分,另外一個評委認為反方隨口的一句話可以算是邏輯點到了沒必要扣分,又一個評委認為這個攻擊正方自己也沒有堅持下去也只是一句話所以不會給正方加分。這些不同的判准,背後體現的就是評委口味的不同。

這就是,依據評委對於常識和辯論的認知,而形成的「心證」。

其實,就是法庭的自由心證類似。不預設立場,但是允許用評委的邏輯和經驗的法則審判。

第二個想法,這種心證的度,很難把握。一旦得以把握,後果也不堪設想。

什麼叫做「不損害競技性的程度」?如何把握這個度。

這,也是靠心證。

辯論發達地區,評委交流的多,大家的判准趨於統一,這個地區的辯手們也在這種判准下成長起來,自然不會覺得有「心證」。

發達地區的評委擴散影響力,影響不發達地區的評委判准,進而造成更大程度的判准統一。

當大家對於競技性如何體現,到底什麼樣的判准達成共識的時候,當用一種心證取代一切心證的時候,就沒有心證,也就不會對競技性造成損害。

只是這個時候,辯論的發展,也就走到了盡頭。

所以,我的觀點是,很多細緻的度,不需要有準確的把握。

一個略有細緻差別的心證,並由此引發的不同判准,才是有意義的。

BB了這麼多,萬一題主來句」你說的心證完全不是我想說的意思「,那就尷尬了。

當然,也不知道有無前輩說過類似的觀點,有的話望告知,我會刪了這個回答。

才疏學淺,個人意見,為防尷尬,先匿了。


否決類似於「我爸是李剛,所以這個政策應該通過」的論證。

世辯賽有一個標準叫「intelligent ordinary person」,也就是說,心證程度和一般正常人(不是噴子)一致,否決明顯荒謬的論證即可。

有一個本土化的表達叫做「高中學歷的計程車司機」。根據大多數人的常識,而非自己的專業知識。


如果我理解沒錯的話,控制心證和白紙裁是差不多的東西,其實以前有這麼個題。。。

作為辯論賽評委,怎樣做好「白紙裁」? - 新加坡式辯論

個人理解,評委心證的問題,就是一個點到另一個點的論證,評委會幫你補足,或者將內心對你的反駁加上去,就是心證。

本來一個論點成立了沒有是:

你的論證 -反方反駁 = 結果

評委心證介入後卻成了

你的論證 + 評委證明 - 反方反駁 = 結果

或者

你的論證 - 評委反駁 - 反方反駁 = 結果

前面那個當然很可能你就要贏了,後面那個妥妥的就是要輸的意思。

評委對待細節論點或者對待整個辯題,大致就都是這麼個意思。

反正這樣出結果,無論輸或贏,是辯手都不喜歡,所以大家都討厭評委心證太強這樣子。

評委到底該不該有心證,怎麼介入,白紙裁是不是要做成白痴裁,上面那個鏈接里有很明確的討論的,引其中兩段,詳細題主自己去看,

至於一場辯論賽中,到底哪些論點需要論證,哪些評委會默認不需要,以及與常識的關係,大致是這個樣子的。。

常識不需要論證。

而違反常識的論點不僅需要論證,而且需要的是專家證言來論證。

「謬誤共識」是成立的。但必須是共識,才成立。

作者:Phantom

鏈接:作為辯論賽評委,怎樣做好「白紙裁」? - Phantom 的回答

來源:知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

至於所謂的「白紙裁」和「心證裁」的爭執,這完全是望文生義導致的另外一個故事了。既然大家有興趣我就展開說說。

在華語傳辯圈諸子百家自創辯論理論體系的過程中,不少人看到「白紙裁」的概念覺得好就拿來用,但各人之間又充滿歧義。

有人用「白紙裁」來表達「中立」,認為評委應該不在比賽開始時就帶著自己的主觀專業意見進入比賽評判。這一概念反對的是「社會裁」、「教授裁」、「大眾裁」,本質上是認同評委應當「專業」,即對辯論的評判規則專精,而這一理念我認為是辯論評判的基本原則。這個意義上,每個評委都必須是「白紙裁」。

同時,也有人用「白紙裁」來表達其「接受謬論」,標榜自己對公平公正,實質是對論證的要求低,哪怕某一方提出的論點經不起推敲評委也能接受。這一類白紙裁內部又有等級區分,根據對論證的嚴格程度分為「羊皮紙裁」、「草紙裁」、「捲筒紙裁」、「熒光衛生紙裁」、以及「透明保鮮膜裁」等。排序靠後的評委一般都會標榜自己是「白紙裁」而噴排序靠前的「心證重」,而被說心證重的評委部分選擇罵對方「白痴裁」,另一部分選擇宣稱「爺爺我就是心證裁,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白紙裁」來回應。

絕對的白紙是不存在的,關於這一點其他答案其實說的都很清楚了。因為本質上來說,絕對的白紙,即沒有任何知識作為基礎就根本無法進行決策。比如某一場比賽的正方提出了20個論點:

1.因為我媽40歲,所以中國應廢除死刑。

2.因為我爸是李剛,所以中國應廢除死刑。

3.因為我是單身狗,所以中國應廢除死刑。

……

20.因為三體人入侵,所以中國應廢除死刑。

如果反方不反駁,這些論證標榜自己是白紙裁的評委都算成立,那反方豈不是提出30個更荒唐的論點就贏了?要是這麼比下去,辯論賽就成了智障快速繞口令大賽了。所以能這麼判比賽的評委都是不折不扣的白痴(學名智障,俗名「傻波一」)。這種人沒資格做評委。

同樣,如果對場上選手的論證義務設得非常高,比如自己是學核物理的就要求場上選手打「廢除核電站」的辯題時論點符合自己的觀點才論證成功,這就不只是「心證重」的問題而是「根本不懂辯論」的問題了。這種人也沒資格做評委。

那麼,評委對場上選手的論證要求應該設定到什麼程度呢?一般的共識是以「常識為限」,至於常識的標準一般以「高中會考所要求掌握的知識」為準。

作者:DEMACIA

鏈接:作為辯論賽評委,怎樣做好「白紙裁」? - DEMACIA 的回答

來源:知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


沒怎麼做過裁判,隨便扯一些有點偏離主題的。

1. 大多數打辯論的人反對的「裁判心證」是指裁判在點評比賽時候說出以下這麼些情況:

(1)我個人比較贊同某一方的觀點,所以我判這一方勝。這種判準是極為業餘的,因為裁判對於立場的偏好顯然不應該影響其判准。

(2)我認為某一方應該打某一個論點,然而這一方卻沒有打,所以我認為這一方敗。這種判准在大多數場合是錯誤的,因為裁判不應該擅自規定某一方應該或者不應該選擇何種論證思路。當然,這裡可能有例外,比如合題性爭議有可能是無法進一步被論證或者質疑的,裁判本質上需要依賴其心證來判斷某一些特定論證思路是否「合題」,可以被接受。

(3)某一方在比賽中說了這麼一段話,我理解這段話的意思是如何如何,我覺得這段很有道理,所以認為這一方論證成立。這種判准通常也是錯誤的,因為評委不能用自己的腦補來替代辯手必須的論證,特別是未完成的論證。不過這裡的爭議更大,因為「一個論證是否被完成」很可能沒有客觀的判斷標準。同樣一段論證,有些人覺得已經論證充分了,自然不覺得自己在進行不必要的腦補;還有些人可能覺得欠論證,就會指責前一撥人在腦補。

2. 其實所有準備過辯論比賽的人都會發現,每一個人對於「一個論證是否被完成」的觀點是不同的,所以我們在準備辯論比賽時經常會爭得面紅耳赤。事實上,哪怕是在學術討論或者法律糾紛中,「一個論證是否被完成」都可能存在大量的爭議,到最後都難以達成一致,更不用說論證手段、論證時間、論證資源都極其有限的辯論比賽。

在19世紀,法學界有一種廣泛流傳的觀點,認為法官類似於一台自動售貨機,輸入特定的信息(比如案件的事實和法律條文),就可以得到確切的答案。而現在,只有不懂法律的人才會贊同這種理論。相反,所有熟悉法律的人都會承認,儘管在大多數情況下,法官的判決是高度可預見的,「法官如何思考」仍然是一個極為困難的問題,哪怕是技藝最精湛的法官面對疑難案件時也可能做出不同的判決。認為裁判不需要心證的人和19世紀把法官等同於自動售貨機的人都低估了問題的複雜性。

大多數辯論愛好者,包括我自己,根本沒有足夠的知識和能力來思考「一個論證是否被完成」這個問題,所以就給這個巨大的黑箱貼上了「心證」的標籤。所以我覺得唯一可靠的說法是,任何一個辯論比賽裁判都不可能拋棄「心證」,而我們能做的只是儘可能的認識和了解這個困難問題,並且避免那些顯而易見的錯誤。

3. 所有的法官都宣稱自己在進行裁判時秉承客觀和公正的態度,而不會受到個人既有觀念、偏好、意識形態的干擾。然而,對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和巡迴上訴法院法官的裁判結果的研究顯示,法官的意識形態和司法判決之間存在顯著的關聯。那麼,這些法官都是不真誠的嗎?顯然其中有一些法官的確是不真誠的,他們有意識的用自己的意識形態取代了客觀公正的態度。但是我們也相信,大多數法官並不是政客和黨徒,只不過他們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觀念、偏好和意識形態會對自己的認識和判斷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除了觀念、偏好和意識形態,個人的過往經歷、已經掌握的知識、甚至是做出判斷當時的心情都影響判斷的結果。所以美國法律現實主義曾經有一種極端化的說法是,法官早飯吃的開不開心會影響審判結果。

連職業精神和專業技術最優秀的法官都難以避免這樣的問題,而我們所能做的可能僅僅是承認到自己在做出判斷時,受到大量在先知識觀念的影響,並且有意識的辨識這些在先知識是以何種形式影響我們的判斷,無論如何假裝不存在「心證」或者可以輕易排除「心證」都是自欺欺人

4. 最後,有一類非常玄虛,而且顯然有爭議的話題值得專門說明一下。假設在一個辯題中,如果正方主張個人生來是獨立和自由的;反方則主張個人並不是獨立的,家庭才是人類社會最本質和基本的單元。儘管看上去,這兩個立場恰好相對應,理論上雙方的論證義務是等同的。然而在現實比賽中,正方几乎沒有實際論證義務,把個人是獨立的說完,基本上評委就買賬了,反方的論證義務卻無比大,我甚至不相信真的會有反方冒險選擇這一條作為論證思路。但是如果真的要較真,論證個人本位的難度和論證家庭本位的難度一樣大,都是難如登天。請問,這個時候,評委不假思索的接受正方的主張,而不要求正方做出進一步的論證是「評委心證太重」嗎?

進言之,對於許多評委來說,個人主義、自由主義、功利主義、小政府假設都是不言自明的道理(當然不僅是評委,我們身邊接觸到的大多數人也是如此),然而這些觀點真的都是不需要論證的嗎?

再假設有一個場景,一方用功利主義作為論證基礎,並論證功利主義優於道義論;另一方恰好相反,用道義論作為論證基礎,並論證道義論優於功利主義。現在有AB兩名裁判,這兩名裁判也都是認真、真誠和公正的。裁判A是一個沒有倫理學基本知識的人,憑著未經反思的樸素直覺來聽雙方的攻防;裁判B是一個受過良好倫理學訓練的人,可以清晰的辨識出雙方的論證點,也聽得出從倫理學的角度雙方哪些點打的到位,哪些點完全打偏,哪些點該打的沒打到。宅看起來裁判A更接近所謂的「沒有心證」,因為裁判A確實沒有任何在先的倫理學知識,純粹是在認真聽取場上雙方的發言。而裁判B在聽比賽的時候,腦海中全程都是各種各樣的彈幕和草泥馬飄來飄去。

但裁判A真的是更合適的裁判嗎?至少我個人更加害怕裁判A。原因有很多,比如(1)缺乏在先知識的人更容易被場上的發言誤導,也更容易誤解場上的發言,講白了就是沒有在先知識更有可能聽不懂、聽岔了;和(2)沒有倫理學的知識不代表腦海中不存在對倫理學相關問題的既有觀點和想法,而這些想法本身是未經梳理和反省、缺乏體系甚至是相互矛盾的,講白了沒有相關知識的裁判內心不是一張白紙,更有可能是一張亂塗亂畫過的臟紙卻不自知。

再講的直白點,我猜想大多數人都同意一個沒有學過任何物理學、化學和生物學課程的人做「反轉基因」辯題的評委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然而,大多數評委缺乏倫理學、歷史學、哲學、政治學、法學等人文學科的基本知識(因為初中和高中沒有教過),憑著樸素的直覺和未經反思的粗糙觀念聽比賽,這種「沒有心證」真的是可取的嗎?


小辯手經驗不多,但還是有幾句話想說。

現有的說法是評委的知識水平不超過高中會考水平,還是覺得蠻權威。帶入自己的知識框架還能接受,可是直接站在某一觀點立場批判就有點可怕而且讓人委屈了。我以為這只是新手水平不高,評價的裁判懶得理比賽才會做出的事情。不想最近在一些較權威的比賽也發生著這樣的情況。對於心證我不專業說不清,可是我知道如果心證影響了勝負點而被心證一方的努力相當於白費,這就絕對不能接受,也沒有誠意,更深深的打擊了辯手,也助長了一種奇怪的生態。

所以心證該怎麼辦呀?

不要把勝負點的評價交給心證,聽聽雙方的口徑和表現。除非兩邊打得很差(那時用不用心證意義不大已經)。

順便談一下個人對裁判的感覺。

辯論發展肯定很有年頭了,足球裁判有訓練,籃球裁判有訓練,辯論的裁判如何來評,應該沒有誰來教吧,也沒有很多人學吧?一個人比賽打得好,是不是等價於裁判做得好?我存疑。原來打輸了比賽,學長說評委是sb,我知道那是安慰我,後來打得多了,我就發現,有些評委直接用心證結束我的努力。我上大一打新生杯,某文科評委說處罰=立法+行政+執法……把什麼都算在裡面了。可是行人違反交通法規是否應該加大處罰力度?政府的所有作為你評委都認做加大,給我們的理由叫做她學政治,書里說了。當時雙方都很菜,也不懂需根,不過還是有現狀的雛形,所以達成的共識就是要改,你特么要改後的東西全算正方成立,我們怎麼拆全算做無效。即便是現在我終於學過了奧瑞岡怎麼打,需求性還是要去削,但我覺得如果那評委來評我還是反方直接死。

為什麼沒有一套評委規範或者評委評比賽的模板呢?辯手有訓練,評委不需要訓練么?可能有人說評委各有特色,你怎麼可能訓練得好。辯手不訓練是不是就沒特色啦?辯手心裡最清楚。訓練的最低限要求,是不要讓我們犯一些底線的錯誤呀。譬如你在賽場上情緒化,扣帽子,跑嘴炮,是規避這些,這樣比賽才有意義。同樣,做評委,你不能讓這樣比賽失去意義呀,不能讓心證填補勝負點呀,這也是訓練評委的意義。

很多低端局,評委不會受到這種規範。頂多被罵sb,於是我還是這樣評比賽又能怎麼樣?這樣對高端局的影響怎麼樣我不清楚,對新手和入行沒幾年的辯手來說,都是對他們身心和篤信的辯論精神的摧殘。

亂講亂講。


遇到過「瑞典,紐西蘭犯罪率全球最高」的舉證

這個果斷要給證了。

總的來說 不反對白紙裁 反對白痴裁。


這個問題我還沒有很認真系統地思考,所以以下的回答會不斷更新。

以下內容均論及傳統價值辯論,政策性辯論和BP我都非常不在行,所以不在討論範圍之內。

一、應該避免的心證

我很難判斷「心證」應該控制到什麼程度,但是我認為,以下幾種心證的類型應該被避免。

1、這個題目應該這樣打,如果沒有這樣打,判負!

吐槽:拜託,辯論賽的立論有標準答案嗎?辯手是你評委心裡的蛔蟲嗎?

2、他們有一個明顯的邏輯漏洞,雖然對方沒指出或幹掉,但是應該判負!

吐槽:這麼明顯的漏洞都抓不住的隊伍,你有什麼理由讓他贏?

3、他們的觀點很好,只是沒講出來,比起對方打得好但簡陋的觀點,應該判勝利。

吐槽:敢情您是腦補裁啊,有道理的打不過沒道理的,是道理錯了還是人錯了?

4、他們這個隊風格我不喜歡,看著不爽,判負!

吐槽:所以辯論是看臉的咯?辯風確實有一定影響,但從來不該是決定因素。

5、他們隊舉的這個例子我不太喜歡,聽了不太爽,判負!

吐槽:如果這個例子觀眾都不喜歡,進而影響了比賽局面,那麼判負確實沒錯,可如果只是你個人不喜歡呢?

6、他們隊雖然打爛了對方的邏輯,但是對面看起來更專業,他們像原生態隊伍,判負!

吐槽:所以辯論還是看臉的咯?亂拳打死老師傅,結果還是老師傅贏咯。英國軍隊再訓練有素,該敗給蘇丹的時候可從來都是死相難看的。

7、……

二、專業主義的誘惑

很多人喜歡說,評委就是幫外行,太不專業。於是「團委裁」和「社會裁」變成了政治的黑手和業餘的力量。

但是,何謂評委專業呢?一定要是辯手嗎?

為了這個問題,我專門請教過執中前輩。

他的回答是,評判團最重要的不是「專業」,而是沒有私心同時能夠代表大多數觀眾的眼光。

當然,執中前輩在後來的點評中也說過「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所以這兩者有沒有矛盾面還是辯證統一的,我在此打一個小小的問號。

只是必須指出,專業主義常常會成為一個幌子,讓「心證」橫行。

誠如執中前輩所說,指責別人書讀的少是最廉價的指責,而我認為,指責別人不專業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件很坑爹的事情。

因為何謂辯論的專業呢?其實就是一些相對比較有權威的人,在一個辯論相對比較熱的圈子裡,會有一些約定俗成、心照不宣的信條、規則和細節。而圈子之外的人往往並不了解這些,又不勤於抱大神們的大腿,於是對這些潛在的規則一無所知,一打比賽就會犯忌諱。

你為什麼拿自己舉例子呢?這是不專業的,自己的例子不可證。

你為什麼拿對方女生開玩笑呢?這是不專業的,涉及人身攻擊。

你為什麼說話喜歡拿著筆呢?這是不專業的,一點都不禮貌。

……

說白了,就是一種信息不對稱,一種信息差。

但是這非常容易引發「心證」和「撕逼」。

一個評委,因為一個隊伍不懂得他所在的核心辯論圈約定俗成的某個細節,而認定這個隊伍不專業,甚至嘲笑鄙視其low,並最終影響了評判,這樣的事情不在少數。

拜託,你那是90年代的演講風格,現在都什麼時代了!

拜託,我說的當然是對的,國辯選手都是認可這種打法的!

三、解決的努力

在我看來,如果想要專業主義、職業精神成為辯論的助力,而不是成為互相攻訐鄙視的幌子,核心就是對專業本身的探討。而這也是解決心證問題的一個核心。

1、要麼,我們整個辯論圈來一個深入探討,好好劃定一些規則和細節,並且公之於眾,以對專業與否形成一個統一標準,就像體操跳水一樣。

2、要麼,我們保留彼此的分歧,但是拜託和利益相關的辯手提前講清楚自己的理念,不要故作高深等著別人來請教。

放到心證這個問題上,就是:

如果有些細節可能使你對某個隊伍一票否決,那麼提前講清楚。

「不要違反人類常識,不要觸碰政治敏感話題,不要人身攻擊……」。不論哪一條,提前講清楚,否則請遵循「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的原則。

同時,一定要努力區分辯論中的「犯規瑕疵」和「一票否決」的區別。

比如,這個賽制提問時不允許打斷對方,他確實不斷打斷,但這是否足以導致判負?

比如,一方舉出的例子評委個人認為有嚴重偽證嫌疑,那麼這是否足以導致判負?

在這裡權當拋磚引玉,歡迎大家一起探討。


占坑,個人認為三分之一挺好

私以為九票制的設置最合理的地方就在於,給「心證」(場上選手說的東西嚴重違背我在專業領域的常識,但我又不能表現出來啊啊啊好煩)留了三票印象票的空間,評委大可以印象票直接3比0發泄一下,環節票和決勝票好好打分,並不影響


武漢辯手,打辯論時間不長,體驗過不同級別不同地區比賽的判准之後,覺得整體上看武漢地區現在的判準是存在很多心證的,和南京上海北京等地相當不一樣,個人覺得不是一個好現象。

首先講一下白紙裁的一些不足。如果純按論點和交鋒判輸贏,遵循的原則基本上是己方錯誤對方沒指出則算己方得點,這樣就有可能讓隊伍為了勝利不擇手段進行詭辯,甚至偽造數據讓對手難以判斷。這會顯得不利於辯論的深度化。但是,任何稍有素質的辯手,都很容易克服被詭辯坑掉的危險,比如對對方舉證的數據進行檢證,偽造數據一下就經不起推敲。

可是白紙裁,終究是體現了辯論賽甚至是所有競技活動評判的本質:按場上表現定輸贏。心證帶入評委自己的知識框架,實則是評委親自加入辯論。這個時候,由於評委每個人的口味和知識框架五花八門,眾口難調,判准就會變得飄忽不定。辯手也就失去了說服的准心,也許這次能說服評委,下次就不能。最關鍵的是,這種缺陷難以通過辯手個人素質的提高來彌補。

所以,辯論發達的地區白紙裁還是居多的。但白紙裁不是完全擯除心證,這就涉及到本話題的核心,心證的尺度。現在辯論圈中比較權威的說法是加入的腦補範圍不超過高中會考水平的知識。比如法學社會學等大學專業知識場上沒講到則不應腦補。當然,這種標準很難落實。就個人感覺,盡量不使用心證是最好的,畢竟白紙裁雖有不足,產生的傷害也很有限。


無論是哪個評委,評比賽有心證都是難以避免且極其正常的。如果非要給它定一個上限的話,個人認為就是對場上出現的論點和交鋒點給雙方都留有論證和反駁的空間。

話說回來,心證之所以被很多人詬病,也許是因為」評委心證太重「是辯手輸了比賽之後最容易找到的借口!打了兩年比賽,輸過無數次;最傷心的一次是比賽完後評委點評的時候說了寥寥幾句,大概意思是這場比賽我引入了心證,雙方出現的這個核心交鋒點上我認為正方天然成立……當時坐在反二位置上的我整個人大寫的蒙逼。後來反覆看比賽視頻,自己打得是真心挫,也許如果當初真的贏了就壓根不會去發現這些問題了呢;也可能評委壓根不是心證重,只是覺得你打得挫不想讓你贏然後編個這樣的理由安慰安慰你:你看,我判你輸,是因為我就覺得你們這個論點壓根就不成立,跟你打得怎麼樣沒太大關係,你不用自責……誰知道呢

辯論是說服的藝術,評委只要不過分偏執給雙方都留有論證空間,跟隨自己的內心作出的評判就應該是被尊重的;至於像我這樣輸比賽抱怨評委的辯手,你特么就是打得不夠好,別再拿」評委心證太重「當擋箭牌了好伐!


似乎跟模聯中主席在會議中的作用一樣

引導而不干擾


覺得心證應有的分寸

就是「雞肋」吧

食之無味

棄之可惜


考量辯手水平,適當心證。遇到辯手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不幫他腦補一下,那整場比賽就太抱歉了


其實我一直不能理解「心證」這種東西為什麼會對比賽結果產生這麼大的影響。正常情況下比賽雙方對論點的陳述論證總結過程應該是嚴格按照邏輯進行評判的,是否成立也應該是邏輯推演的結果。價值倡導方面依辯手語言能力與展示效果進行評判,雖然會涉及「蘿蔔白菜各有所愛」的問題但也絕無對「證」的擔憂。

——————下面是一點私(干)貨——————

1.心證影響比賽結果的原因。

(1)評委水平太爛,根本聽不懂比賽內容跟不上比賽節奏,以至於只能靠模糊的個人印象判斷勝負

(2)高質量比賽雙方旗鼓相當時,管不住自己的腦洞,無中生有出很多比賽過程中並不存在的內容(我不客氣的說,很多所謂的資深評委都有這個問題,在我看來是一種十分任性而不負責的行為)

(3)比賽水平太爛,這個大家心領神會吧,參賽辯手自己要做檢討。

2.辯論圈反感「心證」的原因。

無非是上一條中(1)(3)的現象出現太多了,尤其是辯手與評委半斤八兩的情況最甚。所以我個人做評委時特別重視點評環節,批評問題從不留情,至今還沒有不服評判的事情出現。

3.說說對待「心證」的態度

其實我前面說的很明白了,導致辯手心態受挫的原因根本在辯手/評委的「智商不足」,只不過多數情景下都以「評委心證」的方式表現出來罷了,就算要求所有評委杜絕心證,現狀也不會有所好轉。

所以奉勸辯論圈諸位,打比賽的,態度認真一些,誠懇一些;評比賽的,有點自知之明,做事不要空憑一腔熱血,對的人出現在對的位置上,情況會改善很多。

中二一點來說,能力配不上野心,就是愚蠢。

辯論圈小輩,不敢取匿,虛心接受前輩指點。


推薦閱讀:

看了奇葩說,馬薇薇毀了我的三觀啊~~?
一個合格的辯論者是不是必須有能把錯誤觀點辯論正確的能力?
非名校如何發展有效辯論?如何拓寬辯論途徑?如何與校領導陳述辯論重要性?
辯論賽是真理之辯還是口才之辯?
如何看待殭屍恐龍互斗,馬薇薇身兼人大教練卻讓劉楊做評委?

TAG:辯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