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美國有發達的小費文化,他們的社交產品 Twitter 和 Facebook 卻沒有「打賞」功能?
反而中國的 Weibo 推出了打賞,隨後微信公眾號跟進?
以前給我們上課的外教曾經和我們八卦過這個話題,她覺得中國這個好,體現了職業的平等,醫生和服務員的工作在尊嚴上都是平等的,所以都沒有小費。
我覺得她這個觀點非常正確,也給我很大啟發。因為我們從古代到解放前服務業的確一直也是有小費的(打賞)。解放以後廢除了的確有人人平等的含義。換而言之拿小費的行業在傳統上都是低人一等,被社會歧視職業(所謂車船店腳牙,無罪也該殺),真正有地位的職業是不拿小費的。美國這種小費文化其實本質上是一種陋習的延續。其實一開始小費主要流行在英國這種階級森嚴的社會,相反新大陸的美國因為「民主精神」是非常反感小費的,甚至有些州還立法禁止小費。但是後來美國服務業因為薪水低,小費之風慢慢抵擋不住,越來越流行。最後美國立法機關乾脆藉機將服務業排除在最低薪水保護之外,同時不再禁止收取小費。。。結果美國反倒成為小費最流行的地方。按照我們外教的說法,以前小費是不徵稅的,但是慢慢有些地方政府也開始打小費的主意,開始對小費徵稅,但是小費收入不好界定,所以有些地方直接按照賬單金額的15%向店員徵稅,所以她告誡我們最好給15%,否則會讓店員非常憤怒。
美國的小費很複雜。其他答案說,美國人付小費是打賞,是感謝,是榮譽體系,等等……其實因情況不同而性質不同,很難用同一個理由來解釋所有現象。比如:同樣是飯店的侍者,飯後付款的飯店一定要給小費,飯前付款的飯店卻不一定要。同樣是旅館的員工,替你搬行李的一定要給小費,替你打掃房間的卻不一定要。同樣是給你調飲料的,酒吧的一定要給小費,奶昔店的卻不一定要。這如何解釋呢?一切都是約定俗成,並沒有什麼道理可講。
那些一定要小費的地方,你不付雖然也不犯法,但是社會輿論會齊刷刷地譴責你這人是個low逼。僱主給這些服務員的底薪很少,只有2塊/小時(作為對比,國家法定最低工資是7塊/小時,但不保護收小費的工種),這麼點錢都不能算是工資。小費才是員工工資的主要成分,這時小費的性質並不是額外打賞,而是顧客按勞付酬的義務。幾乎所有人都會在飯店付小費,而且金額也有不成文的要求,一般至少是賬單的15%。
而那些不一定要小費的地方,你要付小費當然也很可以,只是會付的人比例低得多,付的金額也少,一分不付也不會有人說什麼。這些員工受最低工資的法律保護,僱主是要負責他們工資的,你付的小費就是看心情額外打賞,不是義務。一切都是約定俗成。
並不能說美國人有小費文化,就一定會接受網上打賞。消費習慣是很奇怪的東西,在一個地方願意花錢,另一個地方未必就願意。就比如中國人普遍願意花幾百塊錢下館子吃頓飯,卻不願意花幾塊錢付費下載音樂,一切都是習慣使然,沒法用理性來解釋。同樣的道理,同一個美國人會在酒吧付小費,卻不一定會在奶昔店付小費。一個人們都習慣免費的地方,突然舉著紫金缽盂暗示你要給錢了,美國人一樣也會很不爽,不見得會願意給。
其實,Facebook有過打賞功能,記得曾經有段時間Facebook大力宣傳網上送禮的功能。朋友生日的時候會彈出提示框,可以直接送錢,也可以買禮物,Facebook會替你訂購,送貨上門。大概是因為使用的人不多,印象中很久沒有看到這種提示框了。剛才特地去找了一下送禮功能都沒找到,可能是取消了。
另外,中國的手機支付比美國要普及很多。微博和微信的打賞是建立在手機支付普及的前提之上。美國的信用卡支付體系已經發展得太發達了,手機支付就很難推進,很少人用。Facebook上要送禮也是要填信用卡號,可能比較麻煩。
我覺得大家不在facebook上送禮,也不一定就是因為麻煩,還是因為積習難改:送生日禮物一般習慣是你開生日party請我,我就帶個禮物來,你沒開party請我,我憑啥給你打賞啊?
至於美國人會不會給好文章好視頻打賞,目前還沒有這些功能。但是Youtube會給熱門視頻的製作者按點擊量發錢。視頻製作者為Youtube吸引了流量,觀眾觀看了廣告,Youtube收廣告費,給視頻製作者分成,網站和作者互惠互利。很多Youtube的大V都是以做視頻為第一職業,收入據說也不錯。我覺得這個商業模式已經給優質作者提供了穩定的變現手段,似乎也沒有必要額外再增加打賞功能,讓普通人來承擔這個責任。我認為,凡是有廣告的網站/app,都應該由網站方/app方來打賞作者,而不是讓網民和用戶來打賞,這樣才公平。
至於Quora等網站是否會提供文章打賞功能,我難以準確預測,但個人不看好。看到諸位的答案,受到一些啟發,想從「榮譽體系」(culture of honor)的角度來談一下差異。
美國付小費的風俗最初來源於英國。上流社會的人在英國的生活服務中,可以通過支付小費使得服務更快更周到,這樣的習慣被他們帶到了美國,成為了美國上流社會的標誌。那個時間點,正好是美國階級差別最懸殊的時候。那麼,如果為服務員多支付大概 10% 左右的費用後就能獲得一種「上流社會的快感」,這種習慣會蔓延的得多快,就不難想像了。這種裝逼之風在美國 19 世紀 90 年代大肆盛行(1890 - 1900 年),以至於主流媒體都開始向小費文化開炮,認為這種腐朽的英帝國主義貴族階級文化正在腐蝕美國人民人人平等的價值觀(這是真事兒)。但裝逼這種事一旦成為風俗、尤其是一個「得體的人」的必要條件,就很難停下來了,成為一個多人博弈下的囚徒困境——誰先停下來,誰就是沒有教養的窮 Low 逼。於是,小費文化就被「很好地」保存下來,直至今日。
然而 100 多年後的今天,付小費已經幾乎沒有裝逼的意思了,相反,這成為了一種最基本的做人的禮儀。也就是說,如果你去酒店開房或者去飯店吃飯不付小費(當然,是在服務員並沒有埋汰你的情況下),這會被認為是一種對服務員的侮辱,一件有損個人榮譽的事(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在美國南方紅脖子的環境下,不給小費甚至是配得上被槍殺的(「大庭廣眾之下,你不付我小費,你就是看不起我,我不幹死你,我在亞特蘭大怎麼抬得起頭?!」)。當然,如果服務員本身對你有歧視或者故意服務不周,你不付小費也無可厚非。
簡而言之,如果從榮譽體系的角度講,對美國人來說,「小費」或者「打賞」這種行為,是對社會榮譽體系的遵從,較少數情況下也有獎勵和裝逼的意思在裡面(比如服務員妹子很好看,多付 50 美元要個手機號什麼的),而如果不付小費則是冒犯和侮辱。
而對於中國的網路空間來講,榮譽體系的執行方式卻不同(對於任何一個文化,都有一個榮譽體系,這取決於文化中的個體對禮儀和尊重的理解)。在最近的 5 - 10 年裡,雖然網路版權被越來越多地重視,但隨意抄襲、不尊重版權的事依然司空見慣,看完了不付錢、不打賞、甚至照抄之後改掉作者的名字這種事,雖然在法律上侵權、在道德上會被稱為「無恥」,但多數網路作者、段子手等,受到的冒犯並不嚴重,甚至可以說是司空見慣後的麻木。不用翻船,更不會被槍殺,有些抄襲者還堂而皇之地發大財。那麼,在中國網路空間中,「打賞」就不是一個維護基本尊嚴的行為,相反,成為了一種情懷行為,或者說「知識分子因為惺惺相惜所產生的榮譽授予」,加上一些「裝逼」的成分(有點像 100 多年前的美國)。這兩種成分多寡當然也不能一概而論,對文章的打賞多是知識分子情懷,對打遊戲直播的選手則兼有讚賞、辛苦錢和裝逼,對美女主播則你懂的(這種打賞美國也有)。
中國為什麼會有文章打賞,從榮譽體系的角度講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社會成員自發地產生了一種對勞動的尊重,來補償 法制不完善和分配不公平 對作者造成的損害。網路盜版多、抄襲多、好的作者衣不蔽體食不果腹,怎麼辦?我們欣賞你,我們打賞,我們養你,感謝你為了豐富我們的精神生活所做的貢獻。中國比美國更早地出現了網路打賞的行為,也是因為 1)中國社會版權情況更惡劣,更加呼喚社會正義;2)美國文字工作者變現渠道更成熟更豐富,生活條件相對更好。沒有理由相信美國的社交平台運營者對商業的考量更少,或者對運營指標更不敏感,只是因為他們的優質內容貢獻者活躍下降不明顯,所以推出「打賞」機制的動機不強而已。
所以,在美國,打賞這種商業模式遲早也會出現,因為更高的經濟利益一定會刺激更強的生產力,只是美國人民對此需求相對弱一些。美國的小費系統表示的是「感謝」,是對對方給自己服務的一種回饋。所以一般出現在計程車啊,賓館啊,飯店這種地方。小費出現的地方大多都是有一些服務人員專門為了你服務,並且給你做出了令你滿意的服務,而你用小費表達你的滿意,同時這種文化也督促服務業的人認真對待自己的每一次服務。
無論是FB還是twitter,都和這種文化扯不太上關係。FB也好twitter也罷,都是一個自己發表觀點的地方,這裡不存在任何「服務」,沒有人會在自己的社交網路專門去幫一個人寫什麼(寫廣告就不是小費的問題了),因此這裡和小費文化不太沾邊。
而微博的打賞,實際上也並不是「感謝」,而是「喜愛」。人們打賞往往不是因為對這篇文章作者給自己的服務進行回饋,而是因為人們覺得這篇文章寫的好。
從這個角度說,微博的「打賞」功能更像中國的紅包文化。長輩給小輩錢並不是因為小輩們做了什麼服務,而是因為長輩喜歡小輩,而中國人習慣用錢表達喜愛。
反觀美國,大人不會在聖誕給孩子現金,婚禮的時候給現金甚至被看作是非常沒有禮貌的行為。在美國文化里,錢應該是和服務相對應的,你要做了一些什麼,我才給你錢。而表達喜愛則會用禮物,而非現金。
也正因如此,微博會有打賞,公眾號也會跟進,我們的QQ和微信還有紅包功能呢!這些屬於同一個類型,即用金錢表達「喜愛」,而非「感謝」。美國的小費文化是世界一怪,不在美國住上三五年很難理解什麼時候該給小費,什麼時候不該給。該給不給會遭白眼。不該給卻給了讓人覺得腦子進水,還會影響關係。一般來講,為你一對一服務了的,收入不高的,干力氣活的,特別是和旅遊業有關的要給。比如餐館服務生,旅館拎包的,出租司機,搬家的,導遊,旅館打掃你的房間的,理髮美容師。。。網上的不屬於這個範疇。
Twitch有啊。
跟文化沒關係,是中國互聯網公司在爭奪移動支付入口,新浪只不過剛好找到了個打賞小費的由頭。無錫移動也整天給我發消息,在移動公司掌上營業廳客戶端開通快捷支付,充值100送6元。
推特玩得不多,但主要用途也就是吐槽和發新聞吧?臉書多數老外也只是用來親朋好友間發私人生活信息,贊一下就得了沒必要賞。
又不是什麼特別有用的東西,給啥錢。
我覺得國外網路中可以賞的是各種(開源)論壇中的大神,不管提問者多無名,一般都會有人來耐心解答,認真到令人髮指。甚至有的把自己研究過程詳細貼出來分享,這種對知識無私共享的精神,著實給跪了。也許不加入打賞是為了保持一個純潔的空間吧,利益確實有推動作用,科學進步歸根結底還要靠探索精神。
知識分享給渴望求知的人是一件幸福的事情。還沒做而已
我覺得小費真的是美國腐朽階級文化的體現,小費打賞的都是服務員等,別人是拿工資當這份差的,小費很有我比你高一個階級是對你額外賞賜的味道在裡面,給小費這件事也一定要當面做給你看,換得心裡的優越感。而微博、微信的打賞功能完全是分享精神的提現,並不強制,但顯然鼓勵了知識、信息的分享。
有一回和一個白人朋友去吃飯,人均不到10刀的小餐館,她一下子給了5刀小費。我問她,lunch給10%不就夠了么?她說,小費就是為了幫助那些在底層打拚的年輕人,很多在餐廳打工的小姑娘還同時上著學。等有一天這些人富裕起來,在外面吃飯也同樣會give back to the society。 我心想說,我特么也是大學生啊,算是底層了吧,我可不想一下子給5刀。
打賞是一種 「奴才」 文化, 居高臨下, 官本位之官大爺賞賜小的你。小費文化,「Tips culture」, 是一種尊重文化,服務者和被服務者之間的關係是平等的。 給小費,意味著對服務自己的人勞動,時間和精力投入的一種尊重。plus,facebook or twitter likes 很多時候是對一件事情的認同,一種價值觀的選擇,也可以是真正的喜歡。但是Facebook or twitter 不involve money,因為歐美社會有更加成熟的商業保護機制,Facebook 和 twitter 上的任何一種交流行為不是涉及商業的,如果加入這樣的交互方式肯定早就被用戶噴死了。
個人理解,小費大部分時候是用作低端體力勞動上,比如倒可樂,收拾桌子,開計程車,搬行李,高端點的比如剪頭髮或者高端飯館,但終究是體力勞動。拿小費的大部分也是底層人民,哪怕在The Republic Steakhouse端盤子,也無法步入社會中產階層。
設想一下,一位當紅的作家或者藝術家,在facebook、twitter、reddit上寫精彩的文章,發好看的攝影作品,或者一個白富美網紅在instagram上發炫耀性自拍,人家卻像打發底層勞動者一樣付「小費」,是不是有種被侮辱的感覺,因為你會感覺作品的價值不是用稿費、paycheck、拍賣價格來評估的,而是用「小費」這種東西來評估的,價值的多少還要看消費者的心情(對,中產和底層之間確實有不可逾越的階級鴻溝,否認也沒用,就是有)。
說到底,小費這種東西,雖然已經成為了禮節性習俗,但其實質沒有變化,都是上流階層對底層的服務型勞動的打賞。
當然,我不一樣,我丑,窮,也不紅。所以我不拒絕大家給我打錢,因為我不是要小費,我是網路乞討,是打著快板兒要飯的。
reddit也可以給好的答案gold啊
美國打賞也要算收入所得稅中國不需要也沒人管所以國內打賞會成為某些人的主要收入
為啥大家都不肯承認呢 分明是我國點贊打賞文化比國外先進啊
不說了我去給趙世熙送竹子了其實美帝的很多東西功能都沒有國內多,娛樂性強。。。
我曾經很疑惑,為啥呢。。。谷歌 facebook,微軟怎麼可能沒這技術呢。。。
現在覺得,人家忙著搞的是安卓,微博的老東家天天搞得是 yunos。。。這時間能騰不出來么。。。(我不是黑 yunos 啊,其實 yunos 也有比較黑科技的功能的,比如可以阿里巴巴可以直接刪掉你系統里的應用啥的。)
小費是對服務者本次為自己服務的感謝,本次的這個服務是僅針對自己的。
而打賞,類似於街頭賣藝,一次「服務」多人。
本質上不同的行為,無法推出喜歡賞小費就會喜歡打賞。因為本身社交產品與實體性的服務還是有一點點的不同的。
實體性的服務:在美國吃飯,做車,甚至理頭髮等等的服務。 都是牽涉到小費,這個小費其實也是取決於你給過不給都行的。 但是通常都會在10%浮動。 我記得之前youtube上有視頻就是關於活動就是讓大家錄下它們給服務人員超高小費之後他們會有什麼反應。 其實當服務員工資並不是非常好的,個人覺得有小費也挺好的。 客人願意為服務的態度與質量掏錢,服務人員也因為有回報而繼續努力提升服務。 這就是一個良性循環了。 反觀中國現在還沒有這個習慣呢。 消費者大部分還是處在一個我只為了我購買的實質性物品買單。 雖然也開始有餐廳開始了收服務費,但大部分都還是強制性的包含在賬單里了。。 這是一種長期性的習慣,也不是一天兩樣能養成的。 付小費也算是對於服務人員的一種肯定吧。關於像fb跟twitter為啥沒有打賞。 感覺是沒必要了,因為國外本身會為了文章資訊去付費的會去相應的網站定製,像economist之類的。 而國內其實是挺少的,覺得微博以及微信上的打賞也算是另一種的內容付費。 跟小費本質上是一樣的。 肯定內容-付費-作者得到肯定-積極創作。 這都是良性循環。
還有一點就是國外對比國內來說,抄襲以及轉載不標來源的現象國內也相對多一些。 可能也是在大環境的推動下才有了打賞功能吧。 這也是對創作者的一種鼓勵。偶然發現這個問題,雖然已經是半年前的了,但是由於覺得高票答案都沒有直擊(我心中的)要害,還是寫兩句。
一、消費者角度(現象)
中國:互聯網中的打賞是自發行為。不進行打賞也沒有人對你進行道德譴責,網友更多的是為了表達欣賞和感謝,鼓勵創作。美國:小費本質是按勞支付。給向自己服務的人支付酬勞。說是由內心對服務人員的感謝和尊重其實很冠冕堂皇,從以前的習俗沿襲到現在已經成為半強制性的支付行為。二、互聯網角度(本質)
「打賞文化」其實在各國都有,只不過關聯區別在於我國的互聯網消費非常發達。大部分回答觀點都是從消費者的角度看待的,我覺得互聯網行業開發者的角度看更接近本質,是為了商業競爭。就像問美國為什麼不興在社交軟體里「發紅包」,其實也是同理。中國:
中國互聯網支付功能在世界上是極先進的。中國各個銀行的網路端、支付寶/微信支付/百度錢包等支付平台、都在通過建設各種消費場景、增加消費方式來不斷擴大自己的產業鏈,。打賞功能就是現在正飛速發展的消費方式之一,是各種支付平台的一個新的網路入口。
美國:美國互聯網消費市場監管力度比中國強很多,網路支付的發展並沒有這麼迅猛和完善,行業現狀十分混亂。人們網路消費習慣也無法與中國相比,會支持「網路打賞」這種消費方式的人群也並不多。(一些專門以打賞獲利的網站除外,比如一些porn網站…但它們和主要的社交平台比起來還是九牛一毛,再看中國的各種xx直播中一擲千金的壕看官們,不知高到哪兒去了。)那麼開發這條產業鏈,就目前的美國互聯網市場來說,對企業是比較雞肋的。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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