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一夜沒關移動數據和熱點,次日發現產生「套餐外流量4700+m」,欠費480¥,如果是你會怎麼處理?


我相信知乎上的網友都還是比較理性的,看了目前的答案,大家都是挺講道理的嘛。

但是生活中能碰到幾個在這樣的事情上覺得不是運營商的問題的人?

輕易做出退讓也說明運營商自知不合理

題主的這句話,讓我覺得,運營商迫於輿論的退讓只會把刁民越慣越刁!

———————————————————更新———————————————————

提問中更新了一位答主的答案,我也更新一下。

【我覺得不合理,請運營商一方的輕拍。我就討論一個問題,為什麼移動遲遲不與國外接軌,套餐內流量用完,關閉流量功能,或者是超過10元後關閉流量,或者轉為免費的2g?這個國外都有這樣成熟的,讓客戶損失小點的方法和技術,為什麼套餐外還得500元才關掉?這樣的明顯的惡意欺詐的條款符合國情么,大多數消費者有這個套餐外500的需求么?既不符合國情,又不與國際接軌……】

在這件事情中,這也確實是僅有的一點可以指責運營商的。然而,額度無論是多少,也總有人跳出來反對的。如果額度是10元,有人會說:「給運營商付了那麼多錢,僅僅超出10元就給我停機了,給我造成了多少多少損失。」如果是100元,也會有人和這位答主一樣覺得定得太高。

所以可能最好的方法還是欠費立即停機,這樣至少在合約上立於不敗之地。

然而運營商是不太敢談契約的。

所以你流量超標了,一投訴,有錯沒錯三家運營商都會給你減免一大半。他們怕的不是你起訴,怕的是影響客戶滿意度,怕的是社會輿論。

所以流量月底清零問題,你怎麼起訴運營商你都註定會敗訴的,地鐵月票卡還月底清零呢。但是運營商還是自己掏了大價錢改了計費系統。他們怕的是社會輿論,你以為起訴移動的那個律師不知道自己會敗訴嗎?他知道,但是他也知道在中國,他要起訴哪家國企都是一呼百應的。

所以題主這樣的人,講的並不是「道理」,而是「利益」。


利益相關,動動員工。

僅以湖北為例,11年我剛入職時,流量超出後0.01元/kb,超出1M就是10.24元,執行的是500元+15G雙封頂規則。產生流量為清單級,也就是哪怕你後期升級流量也不能返還已經產生的超出流量費用。

後來,調整為超出後1元/M,封頂規則不變。此時,流量改為賬單級,升級流量包當時生效後,能把你之前超出的錢退給你。

現在,超出套餐外流量0.29元/M,封頂和賬單級規則延續,超出流量費用達到60塊錢後,自動讓客戶享受1G,這意味著,超出了1024M,支付60元,可以升級流量包返還流量超出費用。

舉個例子,我們以超出1024M為標準計算,11年需要500元(封頂金額),改為賬單級後仍需500元,現在呢,需要60元。

是的,其實流量降價幅度大家都可以明顯感受到,可是,封頂的金額一直未變。以我個人愚見認為系統並不知用戶正在什麼情況下使用,畢竟我接過太多【為什麼不讓我繼續上網,你知道我正在操盤嗎,損失你們公司負責嗎!!!!!】這樣的投訴。

手機一夜沒關移動數據和熱點,次日發現產生「套餐外流量4700+m」,欠費480¥,題主有沒有責任呢,當然有。如果我是題主,我鬧不鬧心呢,肯定鬧心。題主主要鬧心怎麼欠費了不趕緊停機及時止損,鬧心為什麼非要500封頂?100封頂敢不敢?

移動給題主減免了300元,說實話是我見過的減免比例較高的了,足以可見解決問題的誠意,可封頂計費規則這種東西,我們員工比客戶更願意人性化,可以減少很多溝通成本,短期應該無法實現。希望有一天,可以由客戶自己設置各種閾值,也建議題主自身注意使用習慣,沒有諷刺的意思,真誠希望大家互相多一些理解。


本來是想搜題主的500封頂到底是哪個省,後來發現包括江蘇、黑龍江等很多省都採取了這一辦法。但居然湊巧搜到了這樣的消息,於是我又想多說幾句。

中國移動套餐外流量扣費居然真的退還給我了

很多人從法制,契約精神的角度答覆了樓主(包括我的前三版答案)。我也這裡從情感,道德再說一下。

就是題主對運營商的基礎認知,運營商是想賺黑心錢的,是想盡黑辦法白辦法要從用戶這裡收錢的(之前的一些類似問題中,認為運營商採用的手段包括寫不合理的協定,偷跑流量等等)。基於這樣的一個認知,題主認為運營商退錢是應該的,理所應當的,是因為沒道理自己膽怯了。

而絕大多數的人,認為在沒有明確證據的情況下,不能認為運營商想賺黑心錢。

歸根到底,這個就是一個性本善論和性本惡論的問題。類似的論述,就是愛因斯坦問題:

這個年輕人說,愛因斯坦先生,這難道不是一個宗教問題嗎?愛因斯坦說不是,因為如果一個科學家相信這個世界是邪惡的,他將終其一生去發明武器、創造壁壘,創造傷害人的東西,創造牆壁,把人隔得越來越遠。但如果一個科學家,相信這個世界是善良的,他就會終其一生去發明聯繫,創造鏈接,發明能把人連得越來越緊密的事情

當然,很多人也說過了,不要相信人,要相信法,要依靠法律來規範企業和個人的行為---

我想藉此寶地悄悄的問一下,《電信法》啥時候能出台?

----其實還有一些話沒說,不過就不說了

----------------20160311 第三版答案 updated ------

我再詳細描述一下:首先界定場景:

用戶發現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跑了大量流量:

這有幾個問題:

1.大量流量是怎麼產生的?

1.1就像樓下有些答主所述,是不是移動偷偷給你多計算了流量?是不是移動給你手機不斷推送各種垃圾流量? 如果是,我舉雙手支持你,投訴移動

1.2你之前在看視頻,下文件,然後流量又一直沒關,導致跑了5個G。這個情況下,這鍋你是背定了,10086恐怕是沒這個能力發現你在放視頻的時候,已經睡著了的。我說10086居然2B到退錢,也是基於這個說法

1.3你覺得這個流量有問題,哪怕開著視頻沒關,也不可能跑5個G,正常情況下,我也支持你這個說法。所以你可以直接找10086給你查,到底訪問了什麼網站;是不是中毒了(避免下次又發生這個情況)-&>這個場景下,可能會有用戶說,移動怎麼沒發現這個流量是中毒流量,應該幫我擋住!-&>我想說,這功能據我所知,移動應該沒有(1,如何用代碼邏輯判斷這是中毒流量 2,誰來授權終止這個中毒流量)。

現在進入第二個問題

2 用戶作為後付費用戶,移動如何面對話費用光了還在跑流量的用戶

2.1 移動直接斷/永遠不斷,已經 有很多人論證過了,都不合適,就是現在這種設置上限d方式比較合適。然後問題在於題主覺得500元的上限不合理。

http://jingyan.baidu.com/article/fb48e8be39d5736e622e143a.html

我對此還真的不是很了解,從這個截圖來看,500元確實是一個超高的信任度了。然後為了避免題主的問題,建議改成預付費套餐,這樣就肯定不會超了。至於說這個限度可調整的問題,這個確實是移動可改進的地方。但怎麼看也不存在惡意欺詐或者惡意騙取的問題

2.2部分答主指出移動送的增值業務:簡訊提醒流量超標,以提醒簡訊沒收到或者收到太遲此為理由讓移動退費。這個我覺得又是一個大坑。這個業務是一個免費業務,於是,免費服務沒人權,拿免費服務不到位作為運營商的問題來投訴,醉了。

最後談談關於運營商的其他問題:

題主說:一投訴就退錢了,說明運營商也知道自己沒道理:

這也是我說10086藥丸的主要原因。但對10086,反而是他的最佳選擇。因為10086的考核指標中,賠出去多少錢沒有客戶投訴率,二次投訴率,投訴時長,滿意度這些客戶投訴指標重要。移動做為一個企業,在導向上面居然會產生這種有理都賠錢的情況,也怪不得客戶會覺得都是運營商的錯了。

題主說:扣費都已經超過餘額了 話費低於零元的時候為什麼不會停止計費?-&>請用預付費套餐

題主說:一夜之間跑了4G多流量,明顯是我手機有問題,運營商就沒有一點責任?-&>是在下輸了,這句話怎麼把鍋甩到運營商身上的?

再次誠懇的建議,題主你要不上個圖?你的流量話單到底是怎麼樣的?我也好幫忙給你出出主意,看看能不能看出點啥?不然這沒圖只好在這裡干扯啊。

再說一下,快315了,題主你拿到這300,說不定還要感謝315.(儘管如此,我估計移動今年315又要被拉出來示眾了)

@黃昏 提到的月底清零問題,這問題太大了,而且也不好說。我只能說,在總理和國資委之間走那條艱難的獨木橋吧

@重裝甲空母大鳳 提到的2G沒速度問題 ,我想說,您也太高看2G了,2G的實測速率就只有20-50kbps(2.75G理論數據為267kbps),而且實際上國內2G用戶眾多,網路負荷高之又高,你想跑到200kbps,難。

至於你說的4g沒錢了切換成低速率:假設移動真的開通了這個功能,我估計,移動會立刻發現那些包月28/38的低端套餐的用戶,永遠不會續費了,而且拚命用2G網路。估摸著那時候,答主你是沒有機會用上你說的200kbps的免費低速網路的。只會每天都和開演唱會一樣,誒?怎麼又上不去網?

-----------------------------------------------20160307第一版答案-----

移動的路過,怒答一記,現在10086真2b,這都減免。藥丸啊藥丸。

另外補充,你是開著視頻沒關掉吧?還是開著熱點下載,不然怎麼會5個g。還是快去查查是不是中毒了,不然lz下次一不小心,豈不是又要上來發帖了


我是前運營商員工。一年的窗口工作讓我覺得:運營商太軟弱,集團公司設置了諸多關於用戶滿意度的KPI考核,導致一線為了減少升級投訴完成KPI,面對用戶的不合理訴求一味退讓,導致了現在被動的軟弱局勢。說到底,我就是看傻逼媒體不爽,媒體推波助瀾搞大新聞,製造輿論,噁心。

運營商問題所導致的誤收費理所應當應該退費,但是用戶自身使用問題導致收費憑什麼要由運營商承擔,同樣噁心。


題主的問題我也遇到過,說一下我當時的經歷吧。

那是好幾年前,由於自己的疏忽,沒發現WiFi已斷開,結果流量超了幾十M,在當時幾十M流量就是幾百塊錢啊。

當時心裡不甘心,找移動投訴也覺得是自己理虧,於是抓破腦袋想理由,最後終於找到了一個,見下圖。

紅框表示的這2個功能記得我們這裡是默認開通的,功能就是當套餐流量少於一定量的時候會簡訊提醒,比如少於10M提醒一次,少於5M提醒一次,流量用完再提醒一次。

但由於移動的滯後性,我當時是流量已經超了以後,才收到提醒簡訊。於是就抓住這一點,打10086進行了投訴,理由就是我開通了門限提醒業務,但這個提醒功能存在滯後性,沒有發揮應有的功能,導致我沒有及時發現流量不足,超出的話費不應該由我承擔。

過了幾天後客服給我回了電話,表示可以返還話費,但我從他們的話里聽出他們並不認為我這個理由很充分,返還話費只是他們對客戶投訴的退讓。如果題主跟我一樣情況的話可以試一下這個理由,至少跟移動打電話時能有一點底氣吧。


反正只要是自己吃虧了,不管對不對,先噴為盡!幹了這杯口水!

題主是不是在生活中有點得理不饒人?或者說是不知道分寸?

這件事情本來就是你錯了,為什麼還要說運營商不對?什麼契約精神不契約精神,根本沒有P關係,自己做錯事情了就要認,這個才是一個成年人!最討厭社會上那些明明知道自己做錯了還強詞奪理硬把責任推到他人身上的人!沒有之一!懂不懂?

int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 3;

·for (int i = 0; i &<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i++ ){

自己做錯事情了就要認,這個才是一個成年人!

}

然後更加搞笑的是,正常人都知道你在這件事情裡面佔便宜了,結果你得了便宜還賣乖,還反咬一口。真的,你敢不敢再去一次營業廳,然後找到那個經理問他要知乎賬號,再邀請他回答這個問題?

分分鐘噁心死他。錯了,不用一分鐘,5秒鐘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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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起來去年組裝電腦,自己買配件,日本店員問我你會不會自己安裝,我說以前有過經驗。他說那你自己裝的時候小心點,不要短路了。

然後我真的短路了,主板接觸到了金屬螺絲,開機直接燒壞。一開始我還以為是次品,拿到店裡人家店員拆開一看說我自己弄短路了。主板壞掉了。相比cpu和顯卡,主板是很便宜,但是1k的東西還沒有用就壞掉了,我心疼的啊。畢竟是我自己的責任。這個時候,日本店員說,

你保修卡還在嗎?我給你換一個!

我。。。。當時無語了,這麼好的事情?然後日本店員拿出了一個新的主板,幫我把東西全部卸下來,裝上去,全部是背後排線,完美無瑕。前後將近1個小時。我抬頭一看,天花板上掛著一個牌子。

幫忙組裝PC,一台500。

我想算了,起碼人家免費給我換了一個平板,不收錢,很好了。

最後給我的時候,一分沒有收我!我都不好意思了,花60買了個接線板。

難道我會上知乎發個帖子說,

賣電腦的為什麼不提醒我裝機容易短路燒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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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題主這種事情,正常人都會心疼,畢竟實際上沒有用任何流量但是付了額外的錢。這個時候走協商是對的,能溝通就溝通,不能減免也就只能記住這個教訓了。

更何況,手機還有自動限制流量功能。開熱點同樣能限制流量。


合理啊

1、你看看你簽字的合同是怎麼規定的;

2、運營商無法判斷你在使用網路幹什麼,貿然停掉會有用戶提問:移動有什麼權利停止我的流量?

3,「明顯是我手機有問題,運營商就沒一點責任?」 你說對了,沒有

4,擺明是要我吃這個虧---您哪兒吃虧了?這流量不是您用的是嗎?

咱有點契約精神好嗎?

***************

2016年3月9日更新

關於「霸王條款」 和「契約精神」

這幾年來,運營商在輿論,消費者保護組織的努力(壓力)下,在消費者選擇權,知情權,公平合同方面已經有了很大的進步 (雖然還會有人不滿意)。但是「霸王條款」的判定,是要有法律法規為基礎的,我相信,任何一個運營商的用戶協議拿出來,都是經得起法律法規的推敲的。

霸王條款的認定,不是以消費者(個體)的主觀意見來判定的,你不能說你認為不合理的就是霸王條款。

作為消費者,我認為你可以不簽這個協議,或者通過合理的途徑(消協,工信部,法院)來要求運營商修改您認為不合理的條款,再者說,即便您簽了合同,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主張合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然後認定該合同為無效合同,這個成功案例也是大把。

上面說的,我認為是「契約精神」。

但是簽了協議,再回過頭來以「我認為這個是霸王條款,所以我可以不遵守」,「還可以革命呢」,我只能呵呵,當我沒說。

關於增加用戶的選擇權

給不同的用戶更多的選擇權,我相信,也是所有運營商努力的方向,特別是在目前幾乎沒有增量用戶,大家都在玩存量用戶的行業背景下。

但是,增加什麼選項,減少什麼選項,在什麼時候增加,是否增加,是收費還是免費,這個是運營商的商業和技術考慮,不要拿道德來說事,不要拿國際慣例來說事。


因為計費系統有延遲。流量是你用的,按照計費規則就得乖乖交錢。套餐費外500元15G封頂

除非你想跟移動鬧然後移動給你補償點話費,移動一般都會息事寧人,但希望你以後注意一點


算了

自己想辦法減免,不想說了


某動員工,利益相關;

個人覺得500元和15G這種一刀切的設定還是太高,還是覺得按照以前金銀鑽卡用戶設置停機額度比較好,根據用戶的星級不同設置不同的服務標準和欠費額度,現在不提了,以前的差異化服務推廣的不是很好?你好我好大家好。

至於題主的本意表示理解,題主是對於規則的不滿,而並非想不遵守規則,這東西就像法律一樣,大家都知道法律不健全,需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進行完善,但大家也不能因為法律不健全就不遵守法律。呼籲呼籲改正也是好的,不知揣摩的是否正確?如果這不是題主所想,當我沒說。


題主的邏輯,我換個說法:我買了上海到濟南的高鐵,中間不小心睡著了,坐到了北京。結果鐵路局不但不免費把我送回濟南,還要我補票重新買北京到濟南的車票。這合理嗎?考慮我的需求了嗎?為什麼不為我單獨設置一個規則?睡著坐過站是我願意的嗎?發佈於 2016-03-08

--------------------------------------------------------------------------------------------------------------------------------------------更新一下,我表意不清,「結果鐵路局不但不免費把我送回濟南,還要我補票,並且回濟南的車票也要我自己掏錢。」卧鋪換票的問題,高鐵有卧鋪嗎?另外前兩年還有人高調拒絕卧鋪換票,說自己有權利不換票balabala不知道還有人記得嗎?反正因為政府的「邪惡本質」永遠有人不滿意,並不是壞事,通往民主自由的必經之路嘛。

還有一句話,有的時候別人認慫並不表示他是錯的,他只是覺得自己和一個惡人爭辯會損失更多。就好像小混混罵我一句我一般低頭就走了,並不會和他一般見識。2016-3-11 17:19


首先回答問題:

如果是我,我會以我個人操作和使用的失誤為前提向移動申請能否考慮實際情況進行費用減免。

這不是矯情,是正確的態度。

下面就是一點看法。

首先題主可以放心,你不去繳清這部分費用和移動僵持到底現階段完全沒什麼信用問題,其次,從運營商角度出發,肯定是要保證用戶的使用功能作為第一出發點,考慮用戶實際使用場景,讓你享受到更好更舒心的服務不是不行,但那不是必須的通信服務,即使我不讓你舒服,就是這樣的標準,你可以選擇離開,但移動是不希望這樣的,所有運營商也都不希望這樣,所以選擇給你減免費用的方式處理問題是很好的妥協,也是性價比最高的選擇。

你無法想像移動流量套餐外收入的佔比會高到什麼地步,你也不清楚運營商為了減少用戶套餐外收入做了哪些工作和努力,但至少現階段所表現的和題主所經歷的就是運營商帶給你的不好的用戶體驗。

從個人講,遇上了這種情況,儘可能的減免損失,注意自己手機的設置,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就好;對運營商來講,利益所限,所做所為定有不足之處,在保證用戶應有的通信服務和增值服務的基礎上去優化用戶的體驗也是所有運營商在努力實現的事兒,即使現在是寡頭壟斷的格局下,我們也都希望有那麼一天。也希望題主不要對大家的答案存在雙重標準,畢竟這是討論問題,不是討論感覺,你說呢。

利益相關:前移動市場部員工,但是並不想為移動洗地。


題主既然說理解所謂的契約精神,那麼一切都應該很好說才對。

說白了,題主是認為自己吃虧了。那麼吃虧在什麼地方?用了相應的流量服務,交了相應的錢,這個合情合理吧。是不是總覺得吃虧在那個所謂的停止服務的額度上?

這個額度貌似也和個人有關吧,就不說大幅調整這個額度會有多少用戶抱怨了,就說我就認識好用話費當流量的人,一個月幾十幾百塊的也正常。這些用戶又該怎麼算呢。

要說不合理的,欠費不能用銀行卡充值的人應該也不少吧,那種銀行方面需要簡訊驗證才能支付的人,肯定不少的。

我是中國電信用戶,0.0003/k,30送400,我按這個標準大多數時候超額幾十塊的話費也就到頂了,當然我是那種套餐見底就關掉數據的屌絲,很少會超流量。

移動是10r=100m吧?超個幾百也真心不少了。

但是,沒錯但是,超流量這種事,無論超了多少,不都是消費者自己的問題嗎?簡訊提醒肯定有吧?各種手機也都流量監控吧?

能走這麼大數據量的人,要麼是不懂相關常識。要麼是對人家來說正常,人家就是能消費這麼大的數據量。要麼是中病毒一類的意外,我想不出其他的情況,然而無論哪一種,都是消費者自己的原因沒錯啊。

說白了,移動為啥慫了?因為為這個事找運營商的,要麼是啥也不懂的,你跟他講道理他也不管啊。要麼是明白事的,但是扣了這麼多錢就是你的不對,扣我可以,但是你扣我這麼多就不行,這種明顯就找事的了,移動他敢說不嗎?肯定要妥協啊,輿論壓力那麼大。

甚至說,你就說家裡小孩子點的大人都不知道,都能給你退回來點呢。

還別說,蘋果商店就支持類似兒童操作之後的退款,就出現了很多惡意退款(這才是國情),我就覺得不是很好,而且虛擬商品退款後可以撤銷,購買的軟體有正當退款理由,但是流量消費了就是消費了並不一樣的吧


上新聞就不合理,不上新聞就合理


1,遇到這種事只要打客服電話客服會幫你減免流量

2,忘記關熱點那是你自己的問題電信運營商沒必要幫你背鍋


汽車一夜沒關油箱口和發動機,次日發現產生「汽油全沒了」,損失480¥,如果是你會怎麼處理?

各位大談「契約精神」的知友,我明白你的意思,我當然會遵守規則繳費。

不過我只想問一句,這種加油設定真的合理嗎?遇到這種事你會怎麼做?

畢竟惡法和抗法是兩回事。


後付費用戶的話,自己默默承受吧。

預付費用戶,可以投訴到更高一級10086,甚至工信部。可以追回停機後產生的所有流量費用。

3.8補充:

後付費,可以拿套餐封頂說事。但預付費,默認規則就是「我的餘額為零時你不應該給我繼續提供服務」,產生的額外流量或其他費用必須返還。真實案例:某次預付費移動卡,新手機為了同步郵件,用gprs(2.75G時代)刷新,提示餘額不足十元後未停機,最終欠費325,投訴至省1860後當地(縣級市)移動返還0餘額後多交部分。

3.9日補充

看見越來越多運營商,或類似什麼坐車、電費舉例的,能說一句不要13臉嗎?

看圖:

超過餘額,如果還看不出是預付費用戶的話,麻煩回去讀題。讀完繼續斯,那就是不要臉。

我充值話費完了,不停機產生大額欠費,現在告訴我合同外執行的是移動的人性關懷。也別假設我停機了投訴損失什麼一類,那只是假設!!!


當然不合理,但是你這個流量不夠上新聞呀


想欠費停機有預付費卡的啊,用後付費業務本來就是要求高保障性的。換過來真停了分分鐘也有人說我在外地為何不能給我先開機,等我這個月賬期結束再一起結清款項我又不是沒錢,對吧。

一般情況下運營商也會設置消費門限的,但是答主你那480估計沒觸發到高額預警的門限。


不得不說運營商太軟弱,這都減免,按照題主的邏輯,服務的提供者還得為使用者的非正常使用承擔責任?

那這麼說現在所有的汽車是不是都得標配酒精檢測儀?車裡有酒就不讓發動?不然出了事故讓生產商賠點錢?

由於某些原因如手機中毒而導致的流量異常只要不是因為計費系統或者移動的問題那你就沒什麼好抱怨運營商的,當初賣你卡的時候也是明碼標價合約自己也簽了現在出問題又不想認賬還怪套餐不合理,你跑麥當勞里點根雞腿付完錢雞腿拿到手裡吃不完怪人沒出個更小的套餐?

移動:怪我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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