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 採取東西球隊前八進季後賽,而不是總成績的前十六名進季後賽,是否不公平?
沒有一項規則是絕對公平的, NBA 聯盟能採取東西部前八名進入季後賽必然考慮到利和弊。如果出現了絕對的不公平,不要說我們球迷質疑,球隊的老闆更會質疑,畢竟他們是利益的既得者。首先說說「NBA 採取東西球隊前八進季後賽的排名規則」
你以為他們是按照單純的勝率來排的?也不是呀,同樣的要考慮到各個分區的利益呀!
NBA共有6個賽區,東西部各有3個。聯盟考慮到利益的均衡性,所以了,決定至少每個賽區至少有一隻球隊進入季後賽。更可惡的是,在06年之前,只要是分區的冠軍,直接就進入了東西部聯盟的前三。結果,在2005-06賽季,達拉斯小牛戰績只遜於同賽區冠軍聖安東尼奧馬刺隊,超過了另外兩個賽區冠軍,菲尼克斯太陽隊、掘金,但是只能排名第四位。這可氣壞了小牛隊的老闆庫班,雖然小牛隊進入了總決賽,但他還是在賽季後,對聯盟的排名規則表示了質疑,也提供一定的建議。聯盟是怎麼做的了?聯盟接受了他的建議。於是,在2006年8月聯盟重新修訂了規則,用來完善之前版本存在的漏洞。NBA規定兩個聯盟各自的三個賽區冠軍,不再鎖定各自聯盟的前三位,而變為前四位,戰績最好的賽區亞軍,將以戰績為依據,與其他兩個賽區的冠軍進行競爭,這就保證了這個賽區亞軍最高可以排名第二位,而最低也可以排名第四位。可是這也不公平呀!就在聯盟改變之後的06-07賽季。雖然公牛隊戰績在分區排到前三,但在東部聯盟同樣也是前三,結果卻排到的第五名。聯盟在權衡好其他的利益的同時,一定會力所能及的維持「競技體育的公平性」。因為NBA 聯盟本質是還是為球迷服務的,純粹的籃球才是最吸引人的。上面的小牛的例子也可以同樣可以證明。
我們再來看看現在聯盟詳細的排名規則。(-) 不需要平分優勢規則(總勝率更高的球隊排名靠前)
(1) 分區第一名在勝率相同時對於非分區第一名的球隊排名靠前;(2) 相互間比賽勝率較高的球隊排名靠前;(3) 本分區內比賽勝率較高的球隊排名靠前;(4) 本聯盟內比賽勝率較高的球隊排名靠前;(5) 對陣本聯盟內季後賽球隊比賽勝率較高的球隊排名靠前;(6) 對陣另一聯盟內季後賽球隊比賽勝率較高的球隊排名靠前;
(7) 賽季所有比賽凈勝分較高的球隊排名靠前。季後賽排名決定程序
每個聯盟的1-4號種子由三個分區的冠軍和剩餘球隊中常規賽戰績最好的球隊組成,這4支球隊的排名依據常規賽戰績排定。季後賽的5-8號種子依據常規賽戰績排定。如有戰績持平球隊,依據如下規則決定排名。
兩隊戰績相同時,季後賽位次(包括分區冠軍)依照a段落的規定決定,超過兩支球隊戰績相同時,季後賽位次按照b段落的規定決定。排名的指導原則列在c段落中。
a 兩支球隊戰績相同(1) 相互間比賽勝率較高的球隊排名靠前;
(2) 本分區內比賽勝率較高的球隊排名靠前(僅當兩支球隊處於同一分區時適用);
(3) 本聯盟內比賽勝率較高的球隊排名靠前;(4) 對陣本聯盟內取得季後賽資格的球隊比賽勝率較高的球隊排名靠前(包括常規賽戰績與季後賽資格球隊持平的球隊);(5) 對陣另一聯盟內取得季後賽資格的球隊比賽勝率較高的球隊排名靠前(包括常規賽戰績與季後賽資格球隊持平的球隊);(6) 賽季所有比賽總得分減去總失分凈值(「得失分差」)較高的球隊排名靠前。b 超過兩支球隊戰績相同(1) 所有戰績相同球隊之間的所有比賽勝率較高的球隊排名靠前;
(2) 本分區內比賽勝率較高的球隊排名靠前(僅當所有戰績相同球隊處於同一分區時適用);
(3) 本聯盟內比賽勝率較高的球隊排名靠前;(4) 對陣本聯盟內取得季後賽資格的球隊比賽勝率較高的球隊排名靠前(包括常規賽戰績與季後賽資格球隊持平的球隊);(5) 賽季所有比賽總得分減去總失分凈值(「得失分差」)較高的球隊排名靠前。c 使用平分優勢規則的指導原則使用以上規則決定季後賽位次時應遵循以下指導原則:
(1) (a)由於三個分區的冠軍將確保前4號種子的位置,決定分區冠軍的平分優勢應先於其他平分優勢決定。
(b) 當必須通過平分優勢決定分區冠軍時,平分優勢的結果僅用於決定分區冠軍的歸屬及其季後賽位次,而不用於決定其他季後賽位次。(2) 如果戰績相同的球隊超過兩支,則b段的平分優勢規則應按照所列規則順序使用,直到以下情況發生:
(a) 根據適當的平分優勢規則,每支戰績持平的球隊之間的勝率或者凈勝分都不相同(「完全」平分優勢)。這種情況下,擁有最佳勝率或者凈勝分的球隊將獲得最高的季後賽排名,勝率或者凈勝分次佳的球隊獲得次高的季後賽排名,依次類推,不需要使用更多的平分優勢規則。 (b) 根據適當的平分優勢規則,一支或者多支(但不是所有)戰績相同的球隊擁有不同的勝率或者凈勝分(「部分」平分優勢)。這種情況下:(x)任何根據適當的平分優勢規則擁有較好成績的球隊將獲得比其餘球隊更高的季後賽排名;而(y)在該平分優勢規則下成績仍然持平的球隊之間仍保持戰績持平狀態,該戰績持平狀態如果由兩支球隊保持,將利用上述a段(1)-(6)的規則從頭開始比較,如果由兩支以上的球隊共同保持,將利用上述b段(1)-(5)的規則從頭開始比較,並遵循本段(c段)所規定的指導原則。(3) 如果根據上述a段或者b段的規定無法確定平分優勢,戰績持平的隊伍之間的季後賽位次將通過隨機抽籤決定。
d 主場優勢
為確定主場優勢歸屬,戰績相同的球隊之間應按照兩支戰績相同球隊確定季後賽位次的方式確定平分優勢。
1987年,65勝的湖人一路到總決賽,對手是37勝的丹佛、42勝的金州、39勝的西雅圖。對面波士頓,對手是40勝公牛(喬丹場均37分那年)、50勝的雄鹿和52勝的活塞。饒是如此,規則也沒改。
聯盟也不是一直西強東弱的,以前還是東強西弱了。
但是這樣分,可以維持相對的公平,因為戰績更好的球隊進入季後賽。但也會出現有些分區有四支球隊進入季後賽,而有些分區只有一支球隊。這樣的話,地區的差異性就明顯了,對 NBA 的在地區的推廣不是一件好事。就像上面 @巴巴羅莎 老師說的,雖然這樣會出現一些不公平的現象,但凡事我們要全面的看呀。我們球迷考慮的單單是規則的「公平性」。但聯盟考慮的就多了,商業,推廣度等等。做到相對的公平就已近很不錯了。只要聯盟平衡好利益時, 規則的公平性還是極其重視的。本賽季前,聯盟就修改了總決賽賽制。再來說說排名的「意義」。NBA 常規賽成績真的有那麼重要麼?當我們糾結於「常規賽排名是否公平時?」,NBA 的球隊更看重的是總冠軍,這也是一個球隊的終極意義。排名的靠前雖然可以使球隊在季後賽的賽程上有一定的優勢,例如賽程前期遇到較弱的對手和有一定的主場優勢。但這並不是決定比賽的勝負的真正因素,決定比賽的真正因素,說到底還是實力。常規賽的成績也是絕對不能反映一個球隊真正實力的。君不見小牛被勇士的黑八嗎?對於一些球隊,常規賽排名只是進入季後賽的門檻。一些目標為爭奪冠軍的球隊,甚至為了季後賽,為了球員的健康,犧牲一些常規賽戰績。大鯊魚時期的湖人,最近幾個賽季的馬刺和熱火。核心球員打打停停,只要常規賽成績不算太差,季後賽才是真槍實彈的比賽了。最後說說結論:NBA 採取東西球隊前八進季後賽,而不是總成績的前十六名進季後賽,的確有一點不公平。因為有時候一些戰績更好的球隊卻沒有進入季後賽。球隊在乎么?在乎,但更在乎的是爭奪總冠軍。聯盟在乎么?在乎,但更在乎的是推廣NBA ,如何盈利。如果有一天,一支戰績更好的球隊沒有進入季後賽,但它奪得了總冠軍。我相信聯盟一定會修改排名規則的。此外,商業因素的考量是更重要的一點,也是經常被忽視的一點。目前NBA的對陣劃分規則是:同區球隊每季4賽;同部不同區球隊每季3到4賽;不同部球隊每季2賽。從地理上來講,同一地區球隊之間的對陣往往會引來更高的關注度。比方說各種運動聯盟內屢見不鮮的德比戰,或者是兩個有歷史淵源地區的對陣,無論球隊實力強弱,兩支球隊的背景和比賽的衍生意義總會成為票房的最大保證。NBA將同區之間的比賽賦予更高權重,目的也是增加地理位置較近地區的交鋒次數,給「恩怨」和「宿敵」以更好的生長空間。國內球迷可能未必了解這一點,但是NBA本地粉絲對於同區的對抗時非常看重的。
簡要結論:
1. 分區冠軍+外卡的季後賽模式是北美職業體育聯盟的慣例。
2. NBA不應該按總勝率分配季後賽資格。北美的季後賽(postseason/playoffs)機制
在北美,同一個體育項目經常存在多個聯賽,最後合縱連橫組成一個頂級聯賽,這樣就會造成「聯盟-聯會(league-conference)」兩級的架構,必然會存在兩個聯會冠軍爭奪總冠軍的比賽。二戰後聯賽在地理位置和球隊數量上的擴張又會導致進一步的劃分,產生「聯盟-聯會-分區(league-conference-division)」三級的架構,這樣就會有不止一輪的季後賽。
最早的北美職業體育聯賽是創立於19世紀後期的職棒。當時沒有「季後賽」這個概念。比如說1876年的職棒國家聯盟有八個隊,兩兩比賽10場,一共70場,勝場數最多的就是聯盟冠軍。和歐洲的足球聯賽體制差不多。
不過國家聯盟很快就遇上了美國聯盟的挑戰,雙方爭鬥一陣之後,發現還是聯手合作比較好,於是兩家組合成了職棒大聯盟(Major League Baseball),國聯冠軍和美聯冠軍進行「世界大賽(World Series)」,爭奪「世界冠軍」頭銜。這是北美職業體育里最早的季後賽。
在兩個聯盟各自擴軍並劃分分區後,季後賽輪次也就增加了。現在,MLB總共30支隊,兩個聯盟各自15支,分為三個分區。三個分區冠軍直接進季後賽,除了三個分區冠軍外戰績最好的兩支球隊先進行一場定勝負的外卡戰,勝者獲得外卡,與三個分區冠軍一起爭奪聯盟冠軍。
起步稍晚的國家橄欖球聯盟(National Football League,現在的NFL下屬的國家聯會)最早也是用常規賽戰績排冠軍,但是在1932賽季芝加哥熊和朴茨茅斯斯巴達人(現在的底特律雄獅)勝率相同,兩隊打了一場附加賽決定聯盟冠軍。
聯盟覺得這種冠軍頭銜戰效果不錯,就把整個聯盟分為兩個分區,舉行分區冠軍之間的總冠軍戰。60年代NFL和新崛起的AFL合併(類似職棒的美聯國聯合併)後有了類似世界大賽的超級碗。
到了現在,NFL總共32支球隊,兩個聯會各自16支,分成四個分區。四個分區冠軍直接進季後賽,除了四個分區冠軍之外戰績最好的兩支球隊拿到外卡,和戰績較差的兩個分區冠軍打外卡賽,然後產生四支球隊去爭奪聯會冠軍。
MLB和NFL採取的「分區冠軍+外卡」制度還是比較合理的。
首先,這個制度沿襲了歷史上聯盟合併帶來的「常規賽+季後賽」傳統。
其次,這兩個聯賽的賽程不均勻性都很強。
MLB是同分區的4個球隊打19場(76場),同聯盟不同分區的10個球隊打6到7場(共66場,哪些隊打6場哪些隊打7場有循環機制),與不同聯盟某一分區的5個球隊打4場(20場,三年一次輪替),共162場。
NFL是和同分區的3個球隊打2場(6場),同聯會的某一分區4個球隊打1場(4場,三年一次輪替),同聯會另兩個分區上賽季和本隊區內排名一致的球隊打1場(2場),不同聯會的某一分區4個球隊打1場(4場,四年一輪替)。
這就意味著每個球隊面對其他對手的頻率按照「同分區/同聯會/跨聯會」分成涇渭分明的三級,賽程強度肯定不一樣,讓每個分區至少有一支球隊進季後賽是一種帶有保障意味的規定,同時,不幸和超級強隊生在一個分區的球隊也有機會拿外卡,這是一種平衡。
最後,「分區冠軍+外卡」機制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證常規賽即使到了末段,仍然有懸念。
NBA應當採取什麼體制?
NBA的歷史比MLB和NFL都要短,但也經歷了合併、擴張、調整架構等一系列變動,所以採取的也是典型的北美式季後賽架構,每個聯會15支隊,分成3個分區,每個聯會8個季後賽資格,2015賽季之前的規則是3個聯會冠軍加5張外卡,聯會冠軍在種子排序時確保進前四(過去是前三,但為了避免同一分區出現兩支最強球隊,從而讓它們在聯會半決賽碰面專門改了規則)。2015賽季後是完全按戰績排序。
當前的規則合理嗎?還是看看常規賽的結構吧:
和同分區的4個球隊打4場(16場),同聯會其他分區的6個球隊打4場(24場),同聯會剩下的4個球隊打3場(12場,前述兩種比賽五年輪轉一次),不同聯會的15個球隊各打2場(30場),共82場。
一支球隊聯會內比賽有52場,跨聯會比賽30場,如果兩個聯會實力有明顯差距(NBA球迷經常說西強東弱),那麼打通兩個聯會按總勝率選球隊對於較強那個聯會是不公平的,因為這些球隊會跟較強的一組球隊碰面更多次,賽程強度大,更難拿到較高的勝場數。兩個聯會分開分配季後賽名次是比較合理的。
那麼聯會內的排位規則是否可以修改呢?如果不考慮「分區冠軍必須出現在季後賽」的傳統,還真是可以修改的。因為球隊之間賽程的唯一區別就是面對某四支同聯會不同分區的球隊時少打一場,賽程強度幾乎沒有差別。
不過由於NBA的季後賽門檻太低(過半球隊進季後賽,NFL和MLB都是約三分之一進季後賽),所以很難出現分區冠軍連聯會前八也進不去的情況,因此,改與不改差別不大,沿用當前的季後賽模式是比較合理的。
但是如果從北美市場的角度考慮,NBA的賽程總體是有優化空間的。它的問題是常規賽季太長,季後賽輪次也太多,單場比賽的關鍵性很弱,收視率上不去。ESPN的專欄作家凱文·阿諾維茨有個腦洞:縮減常規賽到44輪,力爭打進周末黃金時段。我覺得可以再補充一點,把季後賽資格縮減到「3+3」。
阿諾維茨的文章鏈接:
Why is there an 82-game schedule?縱觀這些年的美國男子職業籃球聯賽,東部並沒落下過趕超西部的大潮:
96黃金一代的狀元落在了費城;03白金一代狀元落在克利夫蘭……從艾佛森開始,東部得了12個狀元,西部只有6個。從21世紀開始時的基德(去網),到頭10年中葉的奧尼爾,到加內特、雷阿倫,頂級球星也沒有放緩加入東部的腳步。但是按照NBA判斷一支球隊有沒有地位的標準——勝率超過50%——來看,從01-02賽季以後,東部就再也沒有過8支以上的球隊能拿到41勝。更過分的是,已經連續11年,每年NBA東部至少有一支季後賽球隊,戰績不如西部被淘汰的球隊。勇士更是因為在西部,在07-08賽季拿著48勝的戰績光榮回家釣魚——當年東部第四的戰績同樣是48勝。雖然今年的樣本量在最終結果到來之前還不足60%,但是東部只有5支球隊能拿到半數勝利場次(一度只有三支),而西部一度有11支這樣的球隊,現在也還有十支。
而且更恥辱的是,東北區(大西洋區)的5支球隊截止到今天最好的一支是打出了「高水準」的猛龍(26勝23負),倚靠分區優勢牢牢佔據著東部第三的位置。今年東部仍舊沒有改變自己羸弱的局面。更糟糕的還有:1)在東部擺爛搏狀元簽的難度越來越大,而高順位秀太唾手可得,所以對於高順位秀,東部球隊似乎不懂得珍惜。近20年,東部的擺爛手法已經磨礪得爐火純青了。每年東部靠戰績包攬前15順位中的6成5還多。大把年輕人集體湧入東部聯盟,入行就一通狠艹,個個當詹姆斯用10場,當伊戈達拉用10場,然後就聽天由命了。2)核心城市的號召力不佳。頂級大都市球隊成績不好——球員在能挑揀的時候就不願意去(畢竟還有別的大城市)——大城市球隊忙著湊滿陣容,然後被自己簽的毒藥合同塞滿,導致陣容無法變化——真正想靠交易或者簽約弄來好球員,也沒了法子。可是這樣的情況下,聯盟仍舊沒有意思針對東部聯盟積年的羸弱進行調整。
大概已經有10年了,眾多球迷、寫手們很多人都在號召NBA進行大聯盟制度。即聯盟最好的16支球隊進行季後賽比拼,取消東西部分區制。
畢竟分了6個小分區的NBA在東西部的排名上各種面臨不公,索性放棄小分區直接按聯盟戰績來。但如果按這種方式,東北區今年很可能一支季後賽的球隊都沒有——猛龍能神奇幾天?
當初小分區頭名必須分區前四的季後賽對陣方式就在說明一切——至少不能把整個小分區版圖在季後賽第二輪就丟光(這已經是政策允許的最大限度了)。所以,即便為了穩住東北區這5支球隊的老闆,斯特恩也不會允許繼任者干出這件事來。即下任任期開始前,這種重大變動還是蕭規曹隨的。我把這個問題的範圍稍加擴大,順帶說說分區的問題。
分部和分區制度創製的原因最初是因為城市之間距離過於遙遠,不同城市之間往返耗時太久。但是隨著交通的便利,跨地區比賽距離已經不會成為太大的問題。不過賽制的調整會帶來很多麻煩事,成本比較高,所以這種制度一直保留著。
比如說,按照目前NBA比賽的強度和日程,每年打80場左右的比賽(也就是2天到3天一賽)是比較合適的選擇,這是NBA這麼多年的歷史一步步發展試探做出的選擇。如果改成大聯盟模式,比賽的對手和日程安排必然會發生變化。最簡單的,不同球隊之間的對陣會出現毫無規矩,無法服眾的變化,比如說A隊只需打2場邁阿密熱火,B對卻需要在同年打4場邁阿密;同一支球隊對陣09-10的邁阿密熱火只有兩場比賽,到了10-11賽季卻莫名其妙增加到4場。這種潛在的不公平性和可操作性都是改變傳統所帶來問題的一部分。就像英國一直保留皇室制度,不是必須要有,但是作為一種傳統,沒太大必要更改。另外,大衛·斯特恩曾經考慮過讓更多海外球隊加入NBA聯盟,但是由於任期結束未能提上日程,如果NBA全球化的腳步真的納入規劃,這種分區制度依然有一定的現實意義。此外,商業因素的考量是更重要的一點,也是經常被忽視的一點。目前NBA的對陣劃分規則是:同區球隊每季4賽;同部不同區球隊每季3到4賽;不同部球隊每季2賽。從地理上來講,同一地區球隊之間的對陣往往會引來更高的關注度。比方說各種運動聯盟內屢見不鮮的德比戰,或者是兩個有歷史淵源地區的對陣,無論球隊實力強弱,兩支球隊的背景和比賽的衍生意義總會成為票房的最大保證。NBA將同區之間的比賽賦予更高權重,目的也是增加地理位置較近地區的交鋒次數,給「恩怨」和「宿敵」以更好的生長空間。國內球迷可能未必了解這一點,但是NBA本地粉絲對於同區的對抗時非常看重的。當然,NBA有其自身考量,如果有一天取消分區分部,改成單雙循環賽制,我認為也並無不可,新賽制本身也會有一定的優勢和現實意義。最後說一個數據:雖然目前西部球隊的戰績遠遠高於東部,但是從歷史上看,西部球隊和東部球隊打進總決賽的次數是驚人的1:1。偽球迷一名,第一次在知乎答題,有點緊張,大家多多指教。。。先用數據說話:本賽季截止目前,西部共有12支球隊面對東部球隊的勝率超過50%,最差的掘金也有11勝8負(吐槽一下,拖了組織後腿,並且對陣東部球隊勝率的球隊就是……湖人)。而東部,僅有熱火和步行者兩強面對西部諸強有五成以上的勝率(熱火13勝3負,步行者15勝8負)。到了新賽季,西部依然群雄逐鹿,東部在凱爾特人、公牛隕落、紐約雙雄起飛失敗之後,只餘熱火、步行者雙雄在苦撐臉面了。不過總冠軍花落誰家那就是另一件事了,跟東西強弱關係不大。西強東弱的事要往簡單了說吧,就是選秀和交易。選秀:西部球隊在過去若干年的選秀和交易中的表現是要明顯優於東部球隊的。(在這裡不得不提一下帕特萊利和拉里伯德,這兩位在球隊運作上的手腕真的是歷史級的,要不東部真的就沒得看了)進不了季後賽的球隊擺爛圖個啥,不就是圖個樂透簽來個扭轉乾坤嗎?可是呢,07年有杜大神,可偏偏狀元和榜眼簽在西部。08年,也是近年來東部最成功的選秀,就是公牛搶到了羅斯,也就此復興,至於今天這個情況,只能慨嘆天妒英才,希望玫瑰下賽季還能綻放吧。09年有格里芬、哈登、庫里、盧比奧,可偏偏前7個選秀權都在西部。10年呢,東部終於拿到了前三順位,選出來的是沃爾、特納、費沃斯,而那一年,步行者默默地在第10順位點走了泡椒。。。11年騎士情理之中地選走了那屆唯一值得一書的歐文,12年鵜鶘(黃蜂)也情理之中地選走了安東尼.戴維斯,但是那一年,開拓者在第六順位用從籃網隊交易得來的選秀權選走了本年度「五項全能」的利拉德。。。13年,東部拿到了前四順位的選秀權,但是今年的新秀實在。。。總結起來就是,近幾年擁有眾多建隊基石級別新秀的選秀大年,狀元簽和前幾順位的好籤都被西部收入並且選走了該選走的人,而東部拿到狀元簽的年份大多是星光寥寥。PS:新科狀元本內特打出了「史詩級」的狀元數據,場均3.3分,2.6籃板,命中率28.9%。。。(不查不知道,一看嚇一跳,誇梅.布朗在新秀賽季的數據是4.5分,3.7籃板,命中率38.7%)作為十年內三拿狀元簽的人品最好的球隊也是用前兩個狀元簽選走了LBJ和歐文的球隊,選了這麼號大神,只能說要不是經理換人了,要不是LBJ和歐文他們兩個人好選的太明顯了。。。交易:首先膚淺地說一句,如果沒有鯊魚的東遊和狼王的東征,現在的東部啊,沒準還不如現在呢。。。憑我有限的知識儲備,回憶下近些年「有意義」的交易吧(令一支球隊脫胎換骨,或者另一支球隊一蹶不振)04-05賽季:麥迪到火箭,火箭開始起步;鯊魚到熱火,熱火埋下了冠軍的種子,老衲去了他夢開始的鳳凰城,開啟了一個新的戰術時代,特別是三分球。06-07賽季:AI離開了費城,76人從此開始貓三年狗三年的日子07-08賽季:狼王開始了綠軍三巨頭的生涯,綠軍的輝煌再現人間,不過也埋下了今日重建的禍根;湖人從灰熊手裡生生白撿來了加嫂,也才有日後的湖凱大戰和兩連冠。基德也是這一年離開了效力多年的籃網來到小牛養老,養著養著就拿了個總冠軍,雖然算是個終身成就獎,卻也讓小牛也成了一支總冠軍球隊,而籃網再不復強隊風采(今年有了實力,卻趕上這麼背的點,真是連老天都不開眼)。08-09賽季:比盧普斯與AI互換東家,活塞的強盛一去不再。10-11賽季:甜瓜出走大蘋果城,大蘋果城終於迎來了超級明星。但是一方面,時至今日,紐約的戰績依然乾打雷不下雨,掘金幾經波折卻靠自己的團隊活了下來,沒有擺爛,沒有一蹶不振,令人欽佩。而更重要的一件事是,尼克斯把自己14年到16年的選秀權全都賣了啊,有木有。。。14年是狀元簽啊,有木有。。。當然,更重要的一件事是熱火的三巨頭聚首了,雖然大家都說他們玩賴,不過他們已經兩連冠了,順帶讓騎士和猛龍慘淡了兩年。PS:德隆也是這個賽季去東部湊個熱鬧,滿心歡喜地想搭個03一代的順風車,來個東部大崛起,結果空刷了幾年數據,好不容易挨到今年終於人強馬壯了,然後就開始一個接一個的受傷,他在這方面還起了很好的帶頭作用,再也不復當年與保羅並駕之勇,而且,他毀掉了多年來一直本本分分建隊擁有一群最忠實主場球迷的爵士隊。。。11-12賽季:快船終於弄來了保羅,自己騰飛的同時也讓黃蜂一夜回到解放前12-13賽季:霍華德兩年里的兩次轉會,毀了魔術,毀了湖人,同時讓重建中的火箭一步變身高富帥,達到姚麥後時代實力的頂峰;雷阿倫的以家庭的名義去熱火混冠軍的做法成了壓倒凱爾特人的最後一根稻草,綠衫軍的再次崛起只能是多年之後的憧憬了。在超級球星的交易這件事上,這些年裡明顯是西部佔了大便宜。東部交易超級球星經常會有傾家蕩產,只顧眼前不顧未來的特點。紐約為了安東尼,凱爾特人為了加內特都把好不容易積攢的球隊潛力付之一炬。失去基石的西部球隊,卻能對這些未來的潛力股善加利用保持球隊的實力不會一落千丈,比如掘金的威爾森.錢德勒,比如曾經的一位「狼王」,現在的「貓王」艾爾.傑弗森。-------------------------------------------------------------------------------------------------------------------------------------------第一次寫答案,就寫了這麼多廢話,好慚愧。。。其實真正想說的是,NBA東西分區的大方向是沒有問題的。真要是按前十六名的取法:
- 首先就要保證每隻球隊跟其他球隊交手的次數大概是相等的。
- 第二個問題就是這個場數是偶數場,要不主客場數就不均勻。這麼弄的結果,要麼比賽太多要麼比賽太少,都是不行的。
- 按這個排名法,以後球隊之間的交易就遠沒有現在愉快了。把自己的球隊核心從西部交易到東部,他在那邊打的好壞對我沒影響,眼不見心不煩;可要是大家在一起了,那不相當於把自己的核心武器出賣給敵人嗎。就拿CBA舉例子吧,即使新疆再有錢,你問問廣東願不願意交易阿聯,哪怕廣東隊願意,廣東球迷也不答應啊。要是當年雷阿倫去的不是熱火而是西部隨便一個隊,加內特犯得著咬牙切齒地要跟他絕交嗎。。。
- 更關鍵的問題是,在西強東弱的這個大前提下,按前十六名取,那東部也就熱火和步行者可以參加季後賽。你讓千千萬萬美國東部的球迷情何以堪。
- 西部球隊大內鬥會不會太殘酷了呢,而且呢,熱火和步行者每打一輪系列賽都要東西部的來回飛,會不會想吐呢;而且呢,一想到30支球隊統一排名,每個隊的每場球都得打起12分精神打,像現在的CBA似的,兩個戰績相似的隊,動不動就你死我活,這樣是不是有點過分了呢,
NBA本身也是個大市場,選秀和交易就是調節的工具。東部在上個十年的失策會不會在下一個十年下一代球隊管理者手中完成逆轉還是未定之數。更可況,西部老三強湖人、馬刺、小牛剩下的光輝日子已然不多,重建必然是早晚的事情。未來的幾年,聯盟的主調依然會是詹姆斯和杜蘭特爭奪皇位的故事,一步一步走著看吧。
沒什麼 公不公平可言,你能把NBA六七十年的規則改變嗎?這是從莫里斯·普多洛夫、沃爾頓·肯尼迪、:拉里·奧布萊恩、大衛·斯特恩、一直到現在的亞當蕭華這些歷任聯盟總裁和球員工會他們制定的規則,短期內是不可能被改變的啊,而且還有聯盟六大分區的戰績第一,可以直接排到東西部排名前四的權利,不過最後的季後賽主場優勢還是會屬於戰績更好的一方,但是這個排名足以改變和決定一些球隊的季後賽命運。聯盟總裁這樣做,其實是積極的,他們是為了讓聯盟中有更多的球隊有機會殺入到季後賽,可以保證六大賽區都有球隊可以打上季後賽,可以為球隊的盈利性(球市門票以及各種影響力)發揮到最大價值和推廣(至少是八位數以上)。為自己得到更多的歷練和積累經驗,讓自己的職業生涯更加添磚加瓦。可以有更多的恩怨故事發生。
弱弱的回答一下忘了是在哪裡看到還是聽別人說的,大意是沒有人會關心第二名是誰。可能很多人都能對每年的總冠軍如數家珍,可又有誰都能記住參加每年的東西部決賽的隊伍呢?比賽的目的是決出最強的而不是排座次,不是么?而通過東西部簡單的分開,能保證每個人通過狹隘的地域觀念在最後一場都能找到支持的隊伍,對收視率有好處
分區和分東西賽區,就是為了減少各個隊在路途上的時間。
美國不是英格蘭,2小時飛機跑全境,從紐約做飛機到LA要7小時,而且兩地還有一小時時差,算上check in的時間,開車到酒店的時間,基本上要10-12小時左右。如果東西部來回跑,一年根本不可能打41場客場球。而且長時間的路途會導致球員運動起來很容易受傷。所以加入分區制度和分賽區制度,只算客場球的話,同一分區客場2次,一年10場,這些比賽坐飛機2小時內可以到達。同一賽區不同分區交手1-2場,一年16場,飛機2-5小時。不同賽區客場只有1次,一年15場,這些比賽飛機5-8小時,基本上還有一小時時差。這樣可以把整個路程時間縮短到平均4小時以內,算上check in和市內時間,平均下來就是半個白天,6小時左右,這就可以接受了。如果分賽區是必不可少的,那季後賽當然要按賽區來打,否則假如西9東7,7場比賽下來,22111賽制,東西混打的球隊在路上都比打本分區內戰的球隊耗時超過20小時以上,體力消耗非常多,對應性訓練和準備做的也就少很多,這對以後的比賽完全不公平啊。NBA作為一個商業聯盟,制定規則是為了利益最大化。
不公平是難免的,但對於現在的美國體育這些已存在的規則,問題是真要改得人人都滿意那勢必得大改,小改其實無濟於事。就像本題中提到的取消東西部而改成直接選16隊,這個改法其實完全沒有解決問題。
「季後賽」這種賽制並不是北美體育的專利,其他體育里一樣存在這個模式,比如足球里蘇超、澳超、韓國K聯賽、墨西哥聯賽,英式橄欖球里的super rugby聯賽等。本題中所提到的「取總成績前16」,這其實就是蘇超、澳超、K聯賽中採用的所謂「爭冠組」模式:聯賽分兩期,第一期循環決出排名,第二期選排前列的部分隊伍進行淘汰賽決出冠軍。
而美國體育對季後賽的認識受MLB這個由兩個獨立聯盟合併起來的大聯盟影響很深,所以後發的聯盟,比如NBA和NHL,甚至90年代才創立的MLS足球大聯盟,都喜歡先人為地劃定所謂"conference",然後依據conference排賽程、排季後賽。但只要這麼搞,兩邊實力不均等的問題就肯定難以避免。NFL、MLB的做法很簡單:既然兩邊水平可能不均衡,那咱們就盡量少去比——跨聯盟比賽一直被限定在很少的場次,NFL是4/16=25%,MLB直到97年前甚至還沒有跨聯盟比賽,如今也不過12~18/162,比例不到10%。而且在NFL和MLB里,一支隊單季跟另一聯盟的哪支隊伍打併不取決於成績,而只取決於分區的輪替,這樣兩個聯盟在實質上就存在了很大程度的分隔,兩邊交手的樣本不足,想比較也無從下手。
P.S. 一些回答提到的高考分省、古代科舉分南北榜等,其實反映的是NFL和MLB的制度。但NBA的問題就是——跨分部比賽的數量——說多也不多,說少卻也不少,這個比例剛好處在能夠讓兩邊充分對比,又不幸地凸顯出了兩邊不均等的狀態。NBA現在的賽制是,每支球隊同分部打52場,跨分部打30場,跨側比賽的比例30/82=36.6%。這個賽制帶來的直接影響就是:假如兩邊的整體實力不均衡,那麼一方面,兩邊主客場雙循環過一次,所有球隊都充分接觸過;另一方面,強的一邊每支隊伍的整體賽程的困難度就要明顯高於弱的一邊,因為強側的球隊跟強隊交手的頻率肯定大大高於弱側球隊跟強隊交手的頻率。可想而知,如果季後賽不分東西部,那最大的受害者顯然就是強側的中下檔球隊——這些隊明明打得過另一邊同檔隊伍,卻因為本側更強的隊伍的存在而屈居下風。所以按目前東西部排法,中下游球隊進不了季後賽還可以怪自己命不好站錯邊,但取消東西部直接排16名,進不了季後賽或名次不理想的球隊就肯定要拍桌子罵聯盟了,這樣還不如選擇事兒少的方案。
從數據上看,現在NBA西強東弱確實到了很嚴重的程度。現在的情況是什麼,在本來就已經對西部很不利的賽程安排下,西部,尤其是西部中上層球隊,在按勝率排的聯盟總排名中還能對東部造成全面的超越,可想而知,東部在跨側比賽里表現得是有多糟糕,以致賽程本身對自己的好處都還彌補不了實力的巨大鴻溝。
我以14-15賽季為例,將按勝率的總排名和單獨對跨側比賽統計的勝率做個更直觀的排名(加陰影的是季後賽實際出線隊伍):從這可以明顯看出,西部與東部球隊之間的比賽,西部球隊處於壓倒性的優勢,甚至西部第10太陽隊對東部的戰績都跟東部第2騎士對西部戰績一樣,所以西部的雷霆、太陽要按左邊排名落到一堆東部球隊之後,這就更讓人罵娘了——我在常規賽明明可以輕鬆打敗你們,可就因為我自己這邊強隊太多害我多輸了幾場,結果我就要落到你們後面,這樣還不如不跟你比好受呢。所以在NBA現行賽制下,不調整不均等的排賽方式,單靠取消東西部分區排名來定季後賽名額對於解決公平問題並沒有幫助,反而還帶來了新的問題。我自己倒是想了一個可以在完全不動任何現有賽程的情況下,最大程度保障對所有球隊公平的排名方法:跨聯盟的比賽,贏一場得2分;本聯盟內部比賽,贏一場只得1分,最後根據積分排名前16名進入季後賽,季後賽按1-16、2-15……依次進行淘汰。這個模式主要針對的就是強側內耗削弱總成績,而弱側內部占賽程便宜的問題,同時由於跨聯盟比賽的權重加大,這對於刺激較弱一側整體的提升是有幫助的。畢竟無論現行賽制還是單純比前16勝率的賽制,在兩邊強弱差距太明顯的情況下,弱的一邊要是老能佔便宜,這可能會導致本來的弱勢方更加不思進取,進而導致其比賽觀賞性下降,長遠上對弱勢方整個這一邊的球市是不利的。競技角度上是不公平,但NBA是商業聯盟,東西分區可以提高收視率。而且像季後賽分區可以為各支球隊節省路費,不用從東海岸飛到西海岸。
美國的4大職業聯盟應該都是分賽區的。【歡迎指正職棒。。因為我從不看棒球】
一個巨大的商業聯盟如nba,必須考慮到許多方面的開支,其中一個巨大的方面就是上面有個答案提到的客場的交通費。要知道除了洛杉磯的兩隻球隊碰面,其他的客戰球隊都是要坐飛機的。而從邁阿密飛到西雅圖【現在已經沒超音速了,舉著個例子是因為這是美國的一個對角線】,相比邁阿密飛到奧蘭多那是節省了不知道多少錢。所以nba希望近距離的球隊多打幾場,而遠的就意思意思就行了,比如東西部球隊一般就主客場各碰一面就ok了。
回到問題。
東部某隊和西部某隊只互打了兩場球,放在一起比公平嗎?這就是分東西部的原因。
不可否認近10幾年的nba東弱西強從未平衡,可是這就跟高考一樣,你說它不公平?可是這是目前人們能實行的最公平的方法。
當然咯,分區制度是很坑的,這個就是東西部分完,再分,我是覺得沒什麼必要了。
當然,這也有可能是為了避免費城、波士頓這種地方飛邁阿密也不是很近,方便之上,再圖個方便吧。
商業聯盟究其本質仍在盈利,保證東部和西部都有足夠的球隊進入季後賽,就是保證NBA在全美範圍內的影響力。若是採取戰績挑選的辦法,就有可能出現流失弱旅所在地域市場的風險。想要賺錢而已,公平能放在第二的位置已經不錯了。
世界盃 預選 也是如此
差不多到了改革的時候了,也許就在下賽季
公平!
哪有絕對的公平可言,東西部之間不公平,豪門球隊與普通球隊之間不公平,豪門球隊有更大的影響力所以能獲得更多的收入,這樣就能花巨資簽下球星。雷霆就是因為缺錢而忍痛將哈登送到火箭。以致去年在威少受傷不能上場的情況下第二輪輸給灰熊。哈登若未走,雷霆絕對不會止步第二輪。
任何規則都有其合理性,不是選前16,我認為如果選最佳16支隊容易降低比賽精彩程度,畢竟東西部的實力差距是存在的,要是某一部特彆強,那麼另外的一部競爭力減弱,比賽程度也會降低一些
分區有利於nba整體發展,前十六進季後賽可能東部只有四支球隊,剩下球隊可能每個賽季都打醬油
有時候不能僅考慮公平,NBA的成功不僅僅在籃球水平高,還有其他的,如果簡單的就拿戰績說事,我想NBA是不會成功到如此地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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