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時期的貨幣購買力及兌換比例是怎樣的?

以1兩黃金為例。

另外,一戶能分多少地?


《後漢書.西南夷傳》記錄東漢靈帝時,益州邊民叛亂,米每石值萬錢,但漸以仁恩後米價降至數十錢;獻帝時,劉虞治下的代郡民悅年登,谷值三十錢。

王仲犖先生在《金泥玉屑叢考》第二章評論:「所舉兩漢米價,大抵不屬於至賤,即屬於至貴......東漢米價應為二百,谷價應為百錢。」當然,這隻能當參考,因為兩漢的糧價,地區差和時間差的影響很大。第四章中,從大量文獻中搜集了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麻布(不包括絹帛),和糧食折錢數據共三十九條。其中米每斛折錢五百至一千者有五條;布每匹折錢五百至千者共廿五條。米一斛在當時基本都是換麻布一匹,那就表示三十九條材料中佔了三十條,可見這一時期米一石折錢五百至一千。

魏晉南北朝糧價雖比兩漢高兩至三倍,但斗桶也比漢代大出一半;其次這時期幣制混亂,當朝新幣和私鑄的,民間普遍默認兩枚只能當一枚漢錢來計算,故糧價實與漢代相差無幾。可惜的是,從曹丕代漢至三家歸晉,沒有一條糧價記錄。幸運的是,《長沙走馬樓吳簡》的出現,至少江南能有所參考:蔣福亞先生在《嘉禾吏民田家莂中嘉禾五年的錢、布折米》一文中統計並總結出,米最低的市價為斛直218錢,最高時為3124錢,基本上維持在1800錢左右。用的是嘉禾四年官府收租時硬性規的官價。萬四千斛直一千八百付庫殷連當市二年調布(壹.3733)

《居延漢簡》308.7記錄後漢末時,粗麻布為四百錢;《晉書.王祥傳》及《晉書.鄭沖傳》記錄西晉初,絹為二千文;《晉書.王祥傳》記錄西晉初帛為三千文。

《長沙走馬樓吳簡》中也有若干政府買布,蔣福亞先生在《走馬樓吳簡經濟文書研究》中總結出一匹布平均為3600錢左右(2尺=160錢)。其中以這條最珍貴,顯示出官方也是帛、錢、谷並列:口口口市得布一百四匹五尺五村布匹直三千六百錢為米百廿斛悉畢謹列市得布匹(壹.4405)

《金泥玉屑叢考》第60頁記錄漢晉間,在甘肅,蔥一石直百錢;姜兩斤直四十錢;在河西,豉一斗錢二十五。

《中國古代社會經濟史資料》第一輯第44頁記錄漢晉間,在甘肅,鹽一石錢二十三;第39頁記錄東漢靈帝時,在京城,酒一斗值千錢。

賣官余鹽四百廿六斛一斗九升八合四勺,逼米二千五百六十一斛六斗九升已《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嘉禾吏民田家莂》二十二號井發掘報告J22-2540長簡

胡平生先生在《長沙走馬樓三國孫吳簡牘三文書考證》中總結:1斗鹽=6.01斗米=961.69錢=12.02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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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交易情況也一樣大衰退,此時基本淪為製作首飾等奢侈品之用,喪失貨幣功能。《三國志.文昭甄皇后傳》云:「百姓皆賣金銀珠玉寶物」,便是明證。任昉的《述異記》則更誇張:「漢末大飢,江淮間童謠曰:『大兵如市,人死如林。持金易粟,粟貴於金。』洛中謠云:『雖有千黃金,無如我斗粟。斗粟自可飽,千金何所直!』袁紹在冀州時,滿市黃金而無斗粟,餓者相食,人為之語:『虎豹之口,不如飢人。』劉備在荊州,粟與金同價。」(見《太平御覽》卷840)

金銀這些貴重金屬的普遍使用,前提有兩個:有足夠的供應,這個要美洲的白銀流入,明中葉後才能解決;貨品價值要普遍有足夠的價值,用入歐元前的希臘做例子,歐元面值最少也是一歐元,結果以前根本不值一歐元的貨品,統統升值,繼而引發高通脹,入歐後數年得益於經濟景氣,才把這問題隱藏,結果十餘年後終於出事。

關於供應一點,漢晉之際新金礦只有益州的漢嘉,但產量不多,故諸葛亮云:「漢嘉金、朱提銀,取之不足以自食。」(見《續漢書.郡國志五》引《諸葛亮書》)流失卻有墓葬(玉匣金鏤等,僅梁孝王墓就能得金寶萬斤,見《太平寰宇記.河南道十二.永城縣條》)或者近期在南昌發現的海昏侯墓,堪比小型金庫、宮殿等消耗、外貿凈流失(彭信威先生就認為黃金落入安息商人口袋中)。故可謂供不應求,這也能從金價找到旁證,《漢書.食貨志》云:「黃金一斤直萬錢」,一斤十六兩,即每兩625錢;但魏晉時期僅有一條金錢比,來自《孫子算經》卷下,但已升至6250文。


東漢黃金不論兩

一金就真的是一斤金

一金大概一萬錢 一個六百石縣尉月俸1000錢十五斛粟米 當時米價大約一斛220錢(不打仗沒有世家壟斷)

一斛一百二十斤 夠一個人吃一個半月

飯館兒搞上倆菜大概也就二三十錢吧

不夠後來董卓換了一種小錢 購買力嚴重下降 物價就崩潰了 斗米可上萬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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