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冬蟲夏草開始含著吃!」?
01-08
如題,看央視的廣告,比較懷疑這種神奇的」創造性利用寶貴資源「。請不吝賜教。
極草的包裝左上角沒有保健品的標識(俗稱藍帽子),所以應該不是保健品,或者一直沒有能通過食品藥品監督局的審核(就是要證明自己的產品有確實的保健作用),如果通過的話,在銷售時這個」藍帽子"標誌是必須要有的。事實上現在國內的蟲草市場缺少規範,極草的包裝上也沒有食品銷售的QS標識,到底是以什麼名義的在銷售的,存疑(極草自己好像宣稱是滋補品)。因為極草沒有保健品的批文,所以在廣告中是不能宣傳自己有什麼功效的(什麼提高免疫力這樣保健品常見的宣傳語,極草是不能用的),所謂"創造性利用寶貴資源"實際是」創造性利用法律漏洞"的折衷營銷策略。如果你真想買有保健作用的蟲草,請購買有保健品標識的產品,最好在購買前去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查一下那個批文的真實性,也可以查到保健品的具體作用(一款保健品的作用申報好像不能多於兩種),不過2012年7月,國家葯監局有《冬蟲夏草用於保健食品試點工作方案》這樣的一個文件,第一次允許冬蟲夏草直接被用為保健食品的原料,但是這個文件的條件超級嚴格,好像拿到冬蟲夏草的保健品批號的廠家沒幾家。
至於央視的廣告嘛,極草一年的銷售額在50億左右,廣告費在10億以上,羊毛出在羊身上。話說回來,幾萬一盒的蟲草也沒幾個人是買了自己吃吧,雅賄才是主要用途,能不能保健其實不重要的。
已經曝光,這是假藥,這種含片不含蟲草素。
人交智商稅,公司交保護費,央視坐享其成
這個產品的合法性有問題,民間對冬蟲夏草的應用並不能夠套到生產合法性上面,
現在明確了(2015-3-31),青海春天的冬蟲夏草相關產品應停止生產經營。
企業生產銷售一個可以吃的產品,應符合下列三項之一併接受監管,否則不應生產經營:1. 食品。2. 保健食品。3. 藥品。其中藥食兩用的中藥材可以用於食品和保健食品,否則只能用於藥品。這個是白名單制度,關鍵就是冬蟲夏草並非葯食兩用中藥品種,不可用於食品和保健食品。順便說明一下,保健品就是保健食品,本質上仍是食品。這決定了生產含冬蟲夏草的非藥品是違法的。至於這種違法行為為什麼能撐這麼長時間,一是因為冬蟲夏草的民間應用的確較廣,二是因為大家一般比較低調,不主打這塊牌子。極草曾經努力想把冬蟲夏草用於保健食品,但是不知是不是水平太差,最後沒通過SFDA的標準。SFDA最後找了個砷含量的茬,把極草禁掉了。
那個廣告不是任志宏配音的
然並卵
既然都曝光是假的,為什麼還是賣的這麼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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