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納森·艾弗 (Jonathan Ive) 說「It』s very easy to be different, but very difficult to be better」,應如何理解?
是否有人持相反觀點,認為:It』s very easy to be better, but very difficult to be different?
「為不同而不同做出來的東西很少會更好,但為了更好而做出來的東西幾乎總是不同的。」──Dieter RamsThings which are different in order simply to be different are seldom better, but that which is made to be better is almost always different
其實比較理解 Jonathan Ive說這話的語境,對於工業設計圈,曾經很長一段時間都非常流行刻意的標新立異,認為 different是設計價值,這話更多是希望說給同行人聽的。簡而言之,就是「好,比個性更重要,不為個性而個性」,怎麼定義好,則是更加本質的問題。其實字面含義就足夠清晰了。有個性與眾不同的未必就是好的。工業產品史有太多鮮明的案例了。
不就是字面意思么~還需要去拓展進行過度理解么?
我完全不認為better會比different更容易~這種相反觀點正是一種different卻未必better的觀點~
Jonathan Ive的意思應該是說,做一個不一樣的很容易,但是那個不一樣的基本都是更爛的。又不一樣又好很難。因為現存的東西都已經挺好的,人家也是經過磨練的。
國內很多所謂創新,為了不一樣而不一樣,每年至少浪費中國1萬億我的理解是:
創新本身就是be different,通過跟蹤設計界博客、fashion show等媒介平台,你會發現,在全球,各個領域每時每刻都有無數設計師將無數idea變成現實產品或服務,但真正能夠存活下來的卻少之又少。因為大多數創新只是在很初步的想法上的一次試探性實踐,往往和消費者體驗、市場需求的結合併不密切。比如近年來家電業在阿凡達高票房刺激下掀起的3D浪潮,並沒有得到市場良好的回應,包括一些3D手機也是。可見一個創新點雖然會讓你的產品與眾不同,但未必能讓消費者有更好的體驗。因為很多技術創新都需要配套生態環境的搭建。 要把創新完美結合到產品本身,使得產品真正得到本質提升,也就是所謂的better,就難多了。蘋果是通過打造一個軟硬體生態環境來幫助硬體方面的創新提供支撐(反之也有效),如這次的the new iPad高分屏,假若沒有第三方為之開發適合該解析度的app,則這種硬體創新就如同雞肋,沒有適合它的數字化內容可以消費。 創新就如同pioneer,走在前面,機會大,但危險更多,沒有良好的準備,就會迅速被淘汰,也就談不上better了。 再舉個設計界的例子。日本設計大師原研哉曾舉辦過一次設計大賽,是關於義大利通心粉的製作。受邀請的各界設計師都拿出了自己獨特而有創意的通心粉造型,但通過對比後發現,真正在工業成本控制和食材功能性方面做得最好的,恰恰是傳統的四種義大利通心粉。可見,傳統的往往是經過無數經驗錘鍊後篩選出來的極優方案,簡單反而有效,要突破變得更好是非常難的。筷子也是一個例子。我是在Jony Ive (豆瓣) 中讀到這句話的:
「The iMac was code-named Columbus because it represented a new world. As Jony later expressed it, 「With the first iMac the goal wasn』t to look different, but to build the best integrated consumer computer we could. If as a consequence the shape is different, then that』s how it is. The thing is, it』s very easy to be different, but very difficult to be better.」摘錄來自: Kahney, Leander. 「Jony Ive: The Genius Behind Apple"s Greatest Products」。 iBooks. Connecting to the iTunes Store.
我的理解是:設計最終是為帶來給客戶更好的價值和使用,而不僅僅是為了與眾不同,所以在做一個產品設計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最終讓客戶可以從你的產品中有更好的享受,而不僅僅是為了和競爭對手做出外觀上的差異。
different要簡單得多,只要和別人不同就好了,這裡的方向是雙向的,可好可壞,比如買手機的出個低配版,這也叫different。
這樣的話,better就顯得極為困難。在做出different的同時,還能夠控制different的方向只指向好的一面,也就是「改良」,這非常困難。
大概就是「遺臭萬年易,流芳百世難」吧。It』s very easy to be different:要標新立異、與眾不同,這很容易做到。
but very difficult to be better:但是要做到比現有的更好,這很難。實際中有無數的範例:產品外觀、功能標新立異的很多,但是最終被消費者廣泛接受的,很少。就是這兩句話最好的詮釋。生活中的例子。
背景,設計學校(Art School)。服裝設計系。標新立異(try to be "different")的人很多。但是總結就四個字:用力過猛。他們以為頭帶大花,妝比艷后,染彩虹頭,就是「我的范兒」。可是真的好看嗎?
有些人和別人風格不同,就好像說,這件衣服穿在別的誰身上,就是不搭調。
在他/她身上,就是說不出的合適。在我看來,這就是上乘之選 be better.總結,標新立異 兩條路,不是成為殺馬特,就是神。(要切身體會我這句話 請看中國各種明星出席活動+紅地毯吶!)如果非要找個成語來與之匹配的話我想 "精益求精" 比較適合
做實驗音樂非常容易,但要做好聽的實驗音樂則非常困難。而Radiohead就是這樣一支樂隊。
我認為他指的是,Be different其實真的很容易。 問題是你different的時候能不能達到你要的效果這個是最重要的。 他的意思就是不要為了不一樣而不一樣,西方社會會有一批人(其實東方社會也是)會為了特別而特別,到最後都沒搞清楚為什麼要特別。 就好像一些廣告,看起來非常有創意,人們看了都會笑,可是很多時候就是一笑而過,到最後都不記得廣告到底賣的是什麼或者觸動不了觀眾的心弦。
就是 「另類」 和 「品味」 的區別誇張點就是玩搖滾容易不小心玩成殺馬特
就是一句感想吧。iPhone 6 廣告是bigger than bigger,已經無法difderent了,被別人先bigger了,就better了。
瞎雞巴改是非常容易的,但改得比以前好很難。
想不一樣,每個人都有想法,可以做到,但更好必須通過比較才能做到,如何獨佔鰲頭,必須專業
這句話其實是在警示我們,做得不同不等於做得更好。事情發展的方向很重要,很多時候我們為了做的不同,卻沒有想過這種做法是否是做得更好,如果做得不好,那還做它幹嘛用呢?
這是題外話了
山寨和本尊其實也有不同~ 但是沒有更好~
創新和設計,是為了更加有效,精準,簡潔,經濟的去解決一個現實問題,每一次流程或者產品的實質性提升,都需要很多的推敲和試驗,這個是Why it is very difficult to be better ;而不是單純的追求結果或過程的與眾不同,標新立異,這是Why it is very easy to be differ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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