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對於嚴肅音樂和對於其它藝術門類中的較嚴肅作品是否懷有不同的敏感度和評判標準?為什麼會這樣?

問題來自這個問題的描述:

http://www.zhihu.com/question/19702914

下引:

小說家李海鵬曾在微博上稱:聽了好幾個禮拜高雅音樂,聽的時候蠻好,可一換頻道,爵士樂啊、王菲啊什麼,才覺得放鬆、愉快。下流胚吧這就是?可是小說我怎麼就是百分百的高雅文學讀者呢?通俗小說,金庸也好,《追風箏的人》也好,完全看不下去,一個字概括:水。兩個字:太JB難看。前些天看了看勞倫斯.布洛克,無聊。


老李可以來我們這裡做做客,我給老李放點兒自由爵士,自由即興。再來點兒怪的Progressive Rock,老李就明白其實自己不是下流胚子,因為這玩意兒實在隔行如隔山。就跟我這個聽音樂的也完全沒法理解當代美術一樣。。。


這不是下流胚,是音樂聽得不夠多。爵士樂裡有很多讓人完全無法放鬆,在沒有經過訓練的前提下也愉快不起來的作品。而所謂的高雅音樂,也並不是單憑直覺和本能就能欣賞的。根據問題補充說明中的描述,我認為這位小說家對小說的態度要比對音樂認真,故他對音樂的感受和對文學的感受處於不同層面。

我同意問題中的陳述。原因在於:

一、音樂比其它藝術門類更具身體性(更 visceral)。(按以前的說法就是音樂是酒神的藝術。)而對藝術好壞進行「判斷」是一種智性活動,身體往往會被忽略。於是我們經常聽到人們說音樂沒有好壞,只要我爽到了就好。但對小說、美術等就不會如此妄言。

二、唱片 / mp3 工業的發達令音樂產品成為廉價消費品,獲取成本降低,藝術屬性減弱。普通白領可以在家收藏數百張 CD,數萬首 mp3——其中很多都是二十世紀音樂史的瑰寶,但只有極少數人才可能收藏具有同等藝術價值的美術品。戲劇等藝術門類則不具備可收藏性。

事實上我們或許可以提出這樣的假說:網路文學 / 電子閱讀對文學也有類似的祛魅效果。再過一段時日,可能會有越來越多的人不屌所謂的嚴肅文學(托爾斯泰一類的)。小說慢慢也會成為「只要我爽到了就好」的東西。


不用糾結這個問題吧,李都承認了,自己是下流胚。

而且李所謂的高雅音樂和高雅文學,也許和我們理解的還不太一樣。

再說,很多古典音樂作品,在問世的年代,其實就是流行音樂,恐怕達不到李所說的「高雅」的境界。


所有音樂如同各行各業 沒有高低貴賤之分 通俗音樂比較接近正常人生活情趣 較容易為人們接受 所以流行和普及的範圍就比較廣泛 嚴肅音樂一是來自和聲織體較有規律性 曲式篇幅以及配器較大較複雜的西方古典音樂 以及國內的民族音樂 更多的時候是代表了一個地區性 以及在各地區的莊嚴或較嚴肅場合運用的藝術音樂。 一句話 每個人都有情愛所以情歌我們都會唱也都愛唱愛聽 我們並不需要每天都唱國歌來表達自己多麼愛國 但是在某種程度或意義上 咱們是有這個愛國情節的 而國歌或者紅歌又在某種程度上起到一個團結集體,推廣集體協作、合作的作用,也算是表達了一個民族凝聚力。個人小見解 湊合著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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