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的醫療協議合理嗎?合法嗎?會有什麼影響?


哇哈哈哈,這個根本不用討論合不合法的問題。

我就只想弱弱的問一句,有哪個醫生會簽這種協議嗎?

我覺得正常醫生看到這種協議

簡單粗暴一點直接會說拜拜

委婉一點的會表示自己能力不濟,請另外找一家。

安全第一,為什麼要跟自己找麻煩呢?


純吐槽:骨病不知道能不能治好,但想發財想瘋了的精神病癥狀看來是沒得治了!

第一句話就不知所云,「為了省病」?,還有「若治命」,啥狗屁意思?

md小學語文都沒學好的人都知道醫生好欺負。

「想要富,做手術,做完手術告大夫」,信焉!


根據@丁香園 的微博所說,該協議書來自陝西銅川礦務局中心醫院的一位患者。

苗阜(嫌棄臉):老爺爺,你咋是個這呢……?

喵汪二位還在銅川礦務局開過專場,真是藝高人膽大,要是老爺爺跑去聽,一個段子樂抽過去,連青曲社帶中心醫院都得賠個底兒掉吧……


怒答。

首先,合理嗎?肯定不合理。治不好給你150萬,治好了呢?你是不是要給對方150萬?這才叫合理。

其次,合法嗎?當然不合法。合法的合同需要清晰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這樣的只主張一方權利,而沒有義務的合同,稱為無效合同。

最後,有什麼影響?只能說訂這個合同的患者傻的可愛。自掘墳墓。哪個醫生會簽你這個霸王條款合同?吃飽了撐的給自己找事?這個手術再簡單醫生技術再高明,也得告訴您趁早另請高明,廟小容不下大佛。這根本就是對這個職業的侮辱,既侮辱水平又侮辱智商。出門右轉不送,路口新協和男科醫院歡迎您!包好哦親,檢查和手術沒準還免費哦!


治不了,出院,下一個。


處女座一眼看到治命這個別字就要抓狂了


重新投胎比手術治療還快一點。


不合理不合法,哪位醫生腦袋磕著了才會簽這玩意…


原答案戾氣太重了,重寫一個。

========

甲:我跟你商量個事哦~

乙:說。

甲:這幾天下雨,我家漏水了,能借你家住會兒嗎?

乙:可以啊。

甲:那我們簽個合同吧,確保我們的合法權益。

乙:怎樣的合同?

甲:

第一,如果你家也漏水害我睡不好的話,我需要精神損失費1500元。

第二,我睡眠質量不好。如果這幾天太吵我睡不好的話,你要賠我精神損失費1000元。

第三,如果這幾天我睡得不好,你要賠償我付給車夫的行李搬運費共四個四次總記600元。

來,這這簽字吧~

乙:啊實在不好意思我剛知道我某某親戚要過來住兩天呢~慢走不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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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原答案:

前方右轉出門不送謝謝。

誰說醫生就能保證一定能治好了?菩薩也不能吧?再說就算治好了我讓你跪下磕頭叫聲「菩薩」你敢答應不?

你生病你要住院要開刀要手術難道還怪我不成?


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有很多國人有這種自己就該被慣著的態度。

可能是當初計劃經濟的思想殘留吧,病了就要有人治好,沒錢了就要有人給。

當初計劃經濟帶來的惡果看來不僅是僵化,還帶來了一大批社會主義巨嬰。


根本不平等啊,若治好乙方給甲方150萬,這樣才對猜你治好也不給150(手動微笑)


1、院方未簽字蓋章,合同未成立;

2、合同權利義務明顯不對等,院方承擔責任過重,院方不會簽的,這樣不符合醫療慣例(任何手術都有風險,院方不可能說沒治好就要賠錢的,只要不是醫療事故);

3、假設院方真簽了,這種合同應該是違反我國醫療方面的法律規定的,但違反這種規定不一定能否定合同效力,合同很可能是有效的,但是如果院方沒治好患者且沒治好的原因在於院方而不是手術固有風險,構成醫療事故,如果給患者造成的損失超過合同約定數額,應按實際損失賠償患者。這部分要看具體規定。

總體來說,此合同口語化嚴重,格式不符合合同常例,很多條款表述不清,合同雙方權利義務嚴重失衡,正規醫院不可能會簽署這樣的合同,事實上我國也不允許醫院對療效打包票並簽署這種事前賠償合同。


其實有個這樣的最好,直接拒簽辦出院就行,總比術後說送來時候還好好的能走路,怎麼出院了就不舒服了,要來得乾脆好做一些。


這個東西是真是假,醫生會不會簽字,協議合不合法,都不重要,作為一個新聞,我們看過太多奇葩的家庭關係,鄰里關係,僱傭關係等等,相比較這樣的醫患關係也不算什麼奇聞。

我在微博第一時間看到這個圖片的時候,只是內心呵呵了下,又把醫生綁架成「上帝」。可轉念一想,這個患者還算「坦誠」或者說有些「傻」。白紙黑字醫生拒絕你於情於理都有理(有人覺得假的一部分原因是在這份協議寫得太不客觀,是一份如果生效醫生鐵定要賠錢的東西)。

很多人不會這麼寫,但心裡卻是這麼想的,也許想的比這個更齷蹉。把醫院當成了賭場,人和錢總要拿走一樣。

這個回答不想解釋什麼,或者發表什麼觀點。在國內總體醫生素質水平、技術水平低下的前提下,醫生沒啥資格代表這個群體去評論醫患關係(醫生有權利去申訴對職業安全的保護)。這個事件讓我想起了很多過去慢慢被大家遺忘的新聞事件。

醫生把患者當做親人一樣去救治,而有些家屬把「親人」當做一攤豬肉,只為到醫院換個好價錢。

耐人尋味。


合理啊,提什麼都合理,我們可以不同意啊,這腰椎手術不做不死人,風險太高請患者出院調整內科情況,什麼時候主刀大夫說調整好了就調整好了


我們要發財啦!


看笑我了。

這要是合法,而且還能簽訂,我已經想到一條發家致富之路。

去飯店不好吃賠錢,打車10分鐘沒到目的地賠錢,坐飛機晚點賠錢,等等。

不說了,我去發財了。


我覺得可以收他200萬試試


真的,要是世界上想要鬧的病人極其家屬都能寫出這種文書。

那醫院就天下太平了。

醫生讓你簽手術知情容易,你不簽,不簽就不簽唄,who care

你讓醫生們簽這東西,醫生們不簽,你們就走唄,who care


直接就不給他治了嘛!又不是醫生上趕著求他動手術!本來不應該是病人求醫生給自己治病的嗎,現在是什麼鬼?!他以為自己是誰啊!腦子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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