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瑟·克拉克的《星》優秀在哪裡,能否嘗試分析?

已經無可懷疑,亘古的謎團終於解開。但是,神啊,你有億萬顆星辰可供驅遣,何以偏偏選上這一顆?為何把整個世界的人獻給大火,只為了照亮伯利恆的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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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更喜歡小時候一本很老的《科幻世界》上的譯本,節奏更優美,結尾至今能誦:

千古之謎終於揭破,不容我們質疑。然而——神啊!宇宙中有千億星辰,你為何偏選中這顆?你用天火斷送了整個世界的人,就只為照亮伯利恆的早晨?

這篇是我的正牌科幻啟蒙作,給我造成的衝擊力是無與倫比的。在此之前我看過的無非是機器人、飛船、克隆、外星人的堆砌,《星》讓我明白了何為真正的想像力。科幻是「What if」的文學,堆砌概念是末流,基於邏輯推演未來科技是一種境界,能推演未來科技對社會、倫理、心理、文化的影響是更高的境界。

《星》作為小說的主要魅力在於舊約式的優美語言和推向極致的戲劇衝突。阿瑟克拉克的切入點很巧妙,在他生活的時代,科技已經逼得宗教節節敗退,不能自圓其說,只得放棄解釋世界,退守「神愛世人」的純粹精神領域。然而基督教不能背叛他們一貫的教義:神惟一、神全知、神全能、神義。

如同「上帝能否創造他舉不起來的石頭」一般,克拉克丟了一個悖論過去。

神惟一嗎?那他們也處於神的照看之下。

神全知嗎?那神知道他們的偉大和堅韌。

神全能嗎?那神可以毀滅也可以拯救他們。

然而神選擇毀滅他們,只為在比塵埃還渺小的地球上造出一個神跡,將「三賢人」引到耶穌面前,做這樣一件即使以現代科技都是舉手之勞的事情。

既然如此,神有何義!

歷史上這樣的詰問並不少,宗教面對這種詰問,只有退縮到「天意難測」一途。然而克拉克借著科幻這個工具將場景極端化了,讓宗教無處可逃。用「神的行事不可被人理解」為毀滅一個文明辯解,再虔誠的信徒也無法問心無愧,如果神的義可以如此扭曲,還不如「宇宙無神,無天理,是故亦無天譴」!更何況,「我」已經親眼目睹了宇宙的浩瀚、他們的文明,如果還相信一粒塵埃上渺小蒙昧的人類值得耶穌親自拯救,而他們活該僅僅因為一場演出就被毀滅,那是何等傲慢——這可是七宗罪之首哦。

所以我們會如同親歷一般感受到「我」的痛苦,因為一切都合乎邏輯,無路可逃。基督教錯了,千年信仰一朝崩塌,以為自己在傳遞光明,回過身來,面對的是一地劫火的殘灰。

實際上,讀過阿瑟克拉克的其他作品之後,我認為他不是反宗教,而是反傳統宗教。他是三巨頭中最接近有神論的一個,但他的神是科技的產物,是文明的進階,是人本身。他的神不唯一,不全知,不全能,對舊世界的道德也毫不在意,只是在我們進化道路前方龐然而光輝的存在。

《星》吹響了葬送舊世界的號角,大門緩緩打開,門後透出屬於人類的榮光。這就是那個黃金時代科幻作品特有的魅力,「No God or kings, only man」。


諾斯替的宇宙觀。諾斯替主義是上世紀哲學研究的熱門焦點,這篇小說在當時看應該是很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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