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囤蒜是違法的么?

最近,大蒜價格飛漲,一部分原因是因為部分商販囤積希望之後高價賣出造成的,這應該是種擾亂市場的行為?請問這種行為構成違法了么?如果不屬於違法行為的話,市場有何種機制可以對此類行為進行懲罰?謝謝。


作為蒜農家的孩子,我表示不理解將大蒜保存在保持恰當溫度和濕度的恆溫庫中待價而沽有什麼錯誤——如果沒有這種行為,大蒜的水分會連續不停地蒸發,品質下降,特別是大蒜大概公曆10月份開始發芽,到春節的時候,你見到的就是一個乾癟的蒜芽。至於,農民沒有得到實惠,我覺得是記者低估了農民的智商,還是記者自身智商不夠——每一次漲價,農民沒有好處????至於商人,如果你沒有干過大蒜存儲,你是不知道其中的辛苦的,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


蒜農子弟來說說,首先,個人觀點,蒜價不算貴,至於為什麼我後邊分析。

先說存蒜是否違法,大蒜作為一種商品存儲有錯嗎?你們只看到了現在存蒜賺錢的,你咋沒看到存蒜虧錢的時候?市場變動人家賺錢了你說人違法,市場變動虧錢存儲失敗發芽環境原因變質虧錢的時候咋沒人給補貼呢?做生意有虧有賺很正常不是么。我不是蒜商,我只是說個人看法。

第二說說為啥蒜貴,在我看來今後不止蒜貴,越來越多需要密集勞動力的農產品都會貴。因為你不知道蒜是怎麼種出來了,種蒜需要一瓣一瓣的剝種子,一瓣瓣的按順序排列種下去,需要一根一根的抽蒜薹,需要一顆一顆的挖出來,需要一個個的捆起來晾乾,需要一顆顆的把蒜頭切下來,還不算膠水施肥除草等,中間沒有辦法進行任何機械或者規模化操作,種植周期一年。這麼複雜的人工種植方式需要投入很多的勞動力。所以問題來了,農村已經很少有人願意投入這麼多勞動力進行農業種植了,隨著社會就業機會的增多,大家寧肯去外地打工賺好幾倍的錢,家裡農田全種糧食,因為糧食可以規模機械化種植收割,所以省事,留著老人在家看著就可以了。之前為什麼便宜啊,因為之前村子裡人多啊,老少都有勞動力多,大家不知道除了去種地還能幹啥,所以就儘可能的讓土地給自己帶來每一分效益。還記得我小時候蒜價幾分錢一毛錢的時候媽媽帶我去賣蒜,一三輪車蒜賣十幾二十塊錢,一個暑假干幾畝地農活賣幾百塊錢,田間地頭還有人因為地界沒化清楚打架的。現在呢沒人為了幾千塊錢全家投入的汗如雨下,也沒人為了地界打架,年輕人都去打工了。這種勞動密集型的種植除了一些沒外出的在干之外已經很少人做了。所以今後不止大蒜漲價,蔥姜辣椒花椒都可能會大幅度漲價。

初中政治課里商品價值取決於投入多少勞動力,在我看來一個農民在一顆蒜上邊投入的勞動力就值這個價。之前那麼便宜讓消費者撿便宜的時期快過去了。

看了這麼多答案里,好多人好像對囤蒜這種說法深信不疑,我們算一下,百度10年全國蒜產量352萬噸,給你算便宜的不行不行的,你一斤按兩塊錢(現在市場價10到15)收購,你買一半你也得70億啊,更何況還有國外生產量還沒算。另外農產品價格跟股票差不多,一天一個價,有漲有跌。還有大蒜是食物,搞農產品的人都知道,蔬菜水果類的存儲損耗是有多巨大,光是自然水分流失都能掉很大一部分重量,你囤了352噸,一段時間後變成300噸了你找誰去,如果水分偏高腐敗發芽你找誰去。你辛辛苦苦存儲控制價格,別人從國外買進一批貨直接給你價格逼退,打的你哭爹喊娘。所以除非這個人巨有錢才敢幹這麼大風險的投資,真成功了還違法,這生意給你你敢做?所以我認為囤蒜導致價格上漲這個說法不真實。


作業自己做


按你這麼說,炒房的人應該被抓起來。


暈,房價可以漲,不讓農民賺點蒜錢?


題主不要相信他們,他們都是法盲。這是赤裸裸的投機倒把罪呀!

另:這個答案下批評、嘲笑、調戲答主的,以流氓罪論處!


政府可以炒地皮,中國移動可以收漫遊費,四大銀行可以收賬戶管理費,三桶油可以逆市漲價……

人家囤點大蒜,怎麼了?


農產品都有一個生產周期,像農作物、海產養殖的生產還要依賴氣候條件。這樣,對於農產品的價格走勢,市場參與者會有自己的預期,存在利用季節間產品價格差獲利的空間。當相當一部分商戶為了預期收益將資金投入市場,就會引起相關產品價格的波動,但這種人為操作反過來也是市場自發調控的正常現象,有人一本萬利就會有人傾家蕩產。而這種賭博是會刺激生產部門的,尤其是大蒜這類日常消費但又不屬於剛需,而且生產周期並不是很長的產品,價格不可能無限上漲,也不可能完全短缺。

是不是濫用支配地位,是不是違法,前提是能夠分清這種現象的背後是統一的協作還僅僅是大範圍自不約而同的自發行為。如果有人能證明有個大蒜行業協會或者大蒜托拉斯存在,那由相關部門處理也在法理之中。但對於不約而同的自發行為,國家還是少插手吧。

不想漲價,有本事讓大蒜(以及其他充分市場化的農產品)不減產啊,市場消化能力總是有限的,這樣價格不但穩定還可能走低呢。你們是沒看過增產不增收,農作物爛在地里農民欲哭無淚的新聞吧,還是看得不夠多?認為想獲利就是惡意的,難道是從1978年之前穿越過來的嗎?


按照你們的邏輯,那些期貨、股票之類低買高賣的不都是違法的嗎?這些本就是市場經濟的一種正常行為,不要太離譜就行了。


你就看到人家賺錢了,人家賠錢的時候你看過么?


求怎麼囤蒜?我無論放哪裡包括冰箱,蒜很快都發芽了………


囤蒜不是囤急糧,何來違法之說。

但這是一種極度不理性的模式,而且最終買單的全是消費者和農民。不過國家也不願意在教育上多投資,反正不行就補貼唄。


以前有個罪名,叫做投機倒把,就是看你賺錢不順眼用來整你的罪名


父親是蒜商。私以為還是可以回答這個問題的。

囤蒜有風險!

囤蒜有風險!

囤蒜有風險!

囤蒜不是收到蒜往冷庫一丟就等漲錢那麼簡單的。每一天的庫存費,人工費都很高。(家裡不存蒜很久了,現在具體不知道)

存蒜時,冷庫溫度,開關冷機時間都很關鍵,我父母到了這個時候基本都不回家。我父親一位朋友,就曾因為製冷時間太長,幾百萬斤蒜上凍,影響了品質,真的是很慘。

掉秤。蒜在存的時候會因為水份蒸發等原因入庫出庫重量差很多。最近一次,兩百萬斤掉了7萬多。

蒜市不穩定。前幾年如果你到產蒜地你可能會看見河邊傾倒的蒜。當蒜的利潤不如庫存費時,就會有大量蒜商傾倒大蒜減少庫存量保本。

囤蒜風險真的很大,我們這邊蒜商(山東萊蕪)已經很少了。剩下的都是些大戶了,入庫量都在千萬斤以上。散戶很少能承受得了這個風險的。

總而言之,鮮蒜產量是遠大於需求量的。存蒜是市場的需求。蒜商沒有惡意提高價格,沒有違反法律,有什麼不對的?


我們村家家戶戶都是種大蒜的,位置邳州。種大蒜真的很辛苦,不光是種的過程,還有產出銷售的過程,每一個過程都是巨大的工作量。大蒜不像水稻,玉米,麥子等可以批量的工作,可以說每一顆蒜都耗費了很長的時間和心血,這不是比喻句。反正大蒜價格在一到兩塊每斤的時候,家裡會說哎,今年的大蒜勉強能保本。如果大蒜價格超過兩塊每斤的時候,村裡人才會樂樂呵呵。當然價格還有幾毛一斤的時候,村裡人想扔蒜的心都有。我們也不想價格波動那麼大,我們只求每年的蒜價能保持在兩塊以上每斤才是對蒜農最好的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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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蒜商囤蒜也算是很正常的行為,資本都是逐利的,有利潤的空間蒜商才會拋售,沒有利潤的空間也沒人會做蒜商。違法的應該是那些把利潤空間炒的很大的人。


囤積的認定,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第二條的規定,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具體情況報請省級人民政府確定。例如寧夏回族自治區的《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局關於界定在我區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通知》中規定「囤積居奇、導致當地商品供不應求、造成銷售價格上漲幅度超過20%的」屬於哄抬價格違法行為。

《價格法》第十四條 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

  (一)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在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積壓商品等商品外,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佔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三)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

  (四)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務,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其他經營者實行價格歧視;

  (六)採取抬高等級或者壓低等級等手段收購、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變相提高或者壓低價格;

  (七)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 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一)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

(二)除生產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經價格主管部門告誡仍繼續囤積的;

(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

行業協會或者為商品交易提供服務的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可以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撤銷登記、吊銷執照。

前兩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單位散布虛假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依法應當由其他主管機關查處的,價格主管部門可以提出依法處罰的建議,有關主管機關應當依法處罰。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第二條 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規定哄抬價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五條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一)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大幅度提高價格的;

(二)生產成本或進貨成本沒有發生明顯變化,以牟取暴利為目的,大幅度提高價格的;

(三)在一些地區或行業率先大幅度提高價格的;

(四)囤積居奇,導致商品供不應求而出現價格大幅度上漲的。

構成哄抬價格行為的具體提價或漲價幅度,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具體高況提出,並報請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確定。

糧、鹽、布、鐵、畜是古代的貿易主體,鹽是第二大宗商品,且不可替代,古代一般是禁止私營的(明清開放了私鹽),也是為了防止商人囤鹽哄抬價格導致民不聊生,發生天災時尤為嚴重

蒜應當算是可替代品,比如姜,辣椒,蒜相對於鹽來說對市場的影響較小,但是如果囤到整個城市都沒蒜吃顯然是壟斷行為。

適當的商業行為可以理解,破壞市場的行為不能允許。


從事其他嚴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非法經營行為


難道屯蒜也犯法嗎?


引用「環球網」何勇海的2016-04-27發表的評論文章「蒜你狠」背後的囤積居奇者該打擊

——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實施辦法》則規定:囤積居奇,導致商品供不應求而出現價格大幅度上漲的,應依法予以行政處罰。」雖然在市場經濟下,經營者可以存在趨利動機,囤積居奇就難以避免,但通過囤積居奇來哄抬價格,牟取暴利,也是不能容許的。

——當然,打擊囤積居奇者只能治標。在這場「蒜你狠」漲價潮中,賺到大錢的是儲蒜商,農民沒受到多少益處。「蒜你狠」要治本,還得調動和保護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防止菜賤傷農,增加農產品總量供給;要壓縮中間商漲價權和農產品流通中間環節;為保證農產品供應並穩定價格,防止經營者囤積居奇,對農產品收購、加工、銷售的經營者,也應制定一個最低和最高庫存量標準。

結論: 在不影響蒜供不應求二出現價格大幅度上漲的前提下,囤蒜不違法 ,不違法,不違法。

還有,不要和蒜民的兒子討論扯合不合理,他們是利益相關人,再說我認同他能清楚蒜的種植,但是蒜的儲存我真不確定他是不是很懂。


我們這也算是按照商業活動的老祖宗陶朱公傳下的做生意秘訣行事。

沒錢沒眼光,別嫉妒我們這些認真研究市場然後致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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