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魯國」初稅畝「具體是怎麼收稅的?

是按畝產量收?還是畝數收?假設一人有50畝余田,年產量1000斤,該怎麼收稅?(若按畝產收,生產力越高不是要交稅越多嗎?不利於提高生產積極性呀。。)


具體怎麼收稅不知道,反正比起原先的井田制,已經是大進步了。

井田制下,哪怕你再牛逼,有不知道多少畝地,你都得先給公家和領主去無償勞動,先好好伺候公家和領主的「公田」,等有空了再去照顧自己的「私田」。這種情況很常見的結果就是公田沒種好受罰,私田也耽誤了挨餓乃至餓死。

這種制度下,可想而知。一旦有機會,廣大人民群眾也好、小地主們也好,肯定會想盡一切辦法先種自己的地,然後再去給公家領主種地。然而領主們看到尼瑪公田荒蕪,私田卻都肥的流油,我想領主第一個想到的就是砍死你們……

初稅畝就是掌握了政權的代表先進生產力的新興地主階級,吆喝一聲我自己屬下的公田我找奴隸種,我的領民們可以自己種的自己的私田不用給我種公田了,交糧食就行了。皆大歡喜嘛。這也就是為什麼當時人民都紛紛投奔開始從貴族轉化為大地主的卿大夫的理由了,也是為什麼魯國會被三桓掏空,晉國會被韓趙魏掏空,齊國會被田氏掏空的原因了。

不過初稅畝也好初租禾也好,這都是一些權力很大的新興地主在自己的範圍內折騰的東西,整個國家尤其是公家的土地,肯定還是要井田制維持。廢除井田,還得戰國時期各國變法再進行了。


謝邀@釣鯨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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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稅畝的收稅方式要看耕地是公田還是私田。

"公田之法,十足其一;今又履其餘畝,復十取一"就是公田依據畝產量繳納10%的稅,私田、份地依據實際畝數也收10%的稅。所以依題主的例子,如果是公田,需要繳納1000斤的10%,就是100斤糧食;如果是私田就需要繳納50畝田價值的10%,官方應該事先會給私田估值。

至於意義樓上已經說的夠明白了,不再贅述


范景仁答司馬光:古有什一之稅,而魯什二,漢什五,秦大半,皆大斂也,不必大其量也是。或許是錯誤理解了三桓各自的處理手法。

《管子》提到過,西周春秋的君王不是不收稅,而是不定期收稅,大豐收時,還是有可能收稅儲備救災或遠征的,基本是十年三次收稅。

人君之守高下,歲藏三分,十年則必有三年之餘

賦祿以粟,案田而稅,二歲而稅一,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歲飢不稅。」

上農挾五。

四舉而農佚粟十。

春秋晚期當然是按面積收稅,因為好地都在貴族手裡。稅收是統一的十一稅,因為人口繁衍,所以公田也被私人分了安排給多餘的子弟,公田私田都是十一稅,只是以前諸侯和西六軍兵役負擔重,是十年三次,只有王畿內的東部殷八軍才是一年一次。後來西六軍死於漢水,西軍人口銳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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