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認識柴會群其人的嗎?此人到底是怎樣一種存在?
我說我想認識他,想跟他商討一些不好解決的事情能不能利用輿論解決,會不會大範圍掉粉啊……
柴會群是山東二本里比較沒存在感的一所畢業,第一學歷是生物。眾所周知,「22世紀是生物的世紀」,這個專業在別的院校隨著研究生規模盛產抑鬱症患者,跟遍地犬儒在BBS上一個個跟鬥雞似的「22世紀專業」化學與材料專業相映成趣,據說這都是跟前途有關。從山東二本畢業後,柴會群念了一個有點名氣的研究生班,然而這個班在辦學單位已經成了不願提起的黑歷史。
柴會群前二十幾年努力的往「跳出農門、雞窩飛出金鳳凰」的方向發展。然後發現自己的生活跟說好的精英模板不一樣,他在博客上抱怨自己這個「無冕之王」當的,連自家房子的質量問題和跟物業公司的糾紛都搞不了。我從那篇文章中,好像看到一位卡夫卡筆下的外鄉人來到了城堡。用中小學語文閱讀理解題的路徑,還好像看到家鄉之外、校園之外的一切都在解構他的價值觀。
我有一個朋友跟柴會群經歷相似,山東二本出身,折騰十幾年終於拿到了山東一所大學的博士學位。他對網路上關於組織和個人的紛爭,一直立足「誰弱勢誰有理」。我這個自干五一向覺得他一個理科博士,對刁民們造的謠言怎麼一點辨識能力都沒有?什麼聶斌丟命是讓人掏腎了,上訪媽媽的女兒有個姓周的乾爹,他迷信一切陰森的惡毒流言。我嘲諷他,他就說窮人最有良心。但是他也承認,窮人就剩下生存了,動物能幹的事他就能幹,哪顧得上良心?我再嘲諷他,他就開始跟祥林嫂似的講家鄉基層官員惡政:
——親戚家計生計掉一戶口本。
其實是強制流產之後的下一胎生了兒子,一家人坐拖拉機十里八鄉的宣傳他家有兒子了,樂極生悲拖拉機翻山溝里了,這也怪政府?
——他家的三提五統交不起,要求著村委會用公章的時候就交幾個,一直交到他領結婚證。
誰讓他家只有他一個兒子好欺負,他家老太爺是玩炸藥修魚塘的也不行啊。再說你早交了不就沒事了么?好歹你家是有副業的,還能比純修地球的窮?
——他兒子因為人戶分離辦准生證、上戶口受到的各種刁難。
照章辦事你說刁難,你送禮送大搞不正之風,又嫌人家腐敗,理橫豎是你的了?
我那個朋友就是這樣不吝一切惡意犯忌政府。有一次,我用常識向他說明常州外國語學校學生的患病報道提到的情況符合正常的流行病水平。他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分析了環評報告,認為有害物質對環境的影響處在正常範圍內,然後補充了一句:「網上說的學生們有各種疾病,都是污染造成的中毒」。
於是我突然想到了,這位博士在外人看來跟反智無異的表現,應該跟他的學識無關。這是敏感脆弱的現代人類在脫離了自己常識疆界之後,對於現代科層制社會滲透個人過程的陌生、孤獨、焦躁的恐慌,是一種被嵌入的本能抵制和畏懼。他一個理科博士不是不懂,不是沒能力弄懂,就是對老家村子外的組織本能的抵制和不信任,所以寧可相信並無條件相信實際上更荒謬的個體。柴會群在報道中的一些表現,不是他不懂,不是他沒能力弄懂,他是出於一種心理狀態,頑固的站在他信任的立場上。他跟害死產婦的那個拒簽字的丈夫一樣,抵觸自己常識之外的東西,並堅定的跟那個丈夫站在同一戰線。即便柴會群可以整理出較完善的邏輯鏈、證據鏈,他也會在這種預設立場下筆鋒一轉,差之千里。評論區里 @裴淡名 說的比較直白:「不僅是無法嵌入城市生活,而且也是沒有跟上同他一樣考出來人群的腳步,或者說還是沒考太好、做人也不太夠馴服。」
所以,我覺得之前人們對柴會群的勸誡和引導,方向都不對啊。不應該跟他講「你在知識上錯了」,他原本就不在乎這個,應該跟他講「你這樣做才能正確實現你的想法」。
剛剛在微博看到剛剛有關其的官司,庭審裡邊有涉及其縫肛門事件,笑死我了,轉一下:大家好,我是匿名網友,我又來為大家提供還原真相、鑒別智商的天然弱鹼性庭審花絮了!
下午開庭前,啦啦隊員們先在法院門口高呼口號,反正就是上次說的那些,也沒什麼新鮮的。喊了一陣,來了個老大爺,說他們攔著他自行車了還是什麼的,幾句不合,兩邊就開始吵,一邊吵一邊喊口號,不知道的還以為啦啦隊員是來反大爺的。
正喊得熱火朝天,突然天降雨點,啦啦隊員們頃刻間頂著錦旗四散而去。
在法庭里,法官還沒來,雙方當事人已經坐在席上。
一啦啦隊員沖著王志安:哎王志安,聽說你在網上收了不少紅包啊!
王志安:那叫打賞,請跟我讀一遍德阿打——師昂賞——打賞!
啦啦隊員被王志安的囂張氣焰激怒了,嚷嚷:哎你們聽到沒啊,王志安公開收受紅包啊,趕明兒去他們中央台舉報他!
王志安:好,別忘了截圖。
啦啦隊員:給他錄像!錄下來!放網上去!讓他像那個什麼老畢一樣!下崗!我就不信了反了他了!
另外幾個啦啦隊員在咒罵被告律師:看看這幾個律師,要錢不要臉啊,把他們名字記下來,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劉律師(鄧利強代理律師):法警呢?煩請法警維持一下法庭秩序好嗎?
啦啦隊員:又沒罵你,你自己跳出來這不是找罵嗎嘻嘻嘻嘻!
法警小哥:誰再嚷嚷出去!
啦啦隊大媽拉著法警小哥:孩子啊,你可別別學他們,你要站在正義的一方……
鬧了一陣,法官大人進來了。
要說還是法官大人氣場最強,悄無聲息地走進來,一句話也沒說,也沒看誰一眼,全場就瞬間自動鴉雀無聲。
下午2點整,法官一敲錘,庭審繼續。這次是被告方陳述自己所提交的80多條證據,然後由原告方來分別質詢。
一. 縫肛門事件
【該事件流傳甚廣、影響深遠,想必大家都有所耳聞,我就不介紹背景了】
童律師(被告中國醫師協會代理律師):我方提交證據:
1. 柴會群《誰製造了深圳產婦「縫肛」門》《縫肛門:鑒定說縫了!醫方露餡了!》的兩篇報道文章。
2. 申請法院調取深圳市羅湖區公安局法醫鑒定書,鑒定書上明確寫著產婦「肛門周圍皮膚未見損傷痕迹」,證明助產士並未縫合產婦肛門。
3. 申請法院調取深圳市衛計委調查報告,報告上明確寫著「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深圳市鳳凰醫院助產士縫合了產婦肛門」,「此前媒體關於『助產士因為嫌產婦家屬給的紅包不夠多,而縫合了產婦肛門』的報道均不屬實」。
4. 申請法院調取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是助產士起訴產婦丈夫陳某侵犯她的名譽權。該判決書明確寫著「本案被告主動向新聞媒體提供其妻被縫肛門的不實陳述,獨斷猜測原告因嫌紅包少而故意為之,導致媒體對上述不實事件進行廣泛報道,對原告構成名譽侵權,同時給原告造成較深的負面影響和精神痛苦,應承擔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3萬元」。
5. CCTV《新聞調查》欄目:《難以縫合的傷口》
以上5條證據共同證明,助產士是在產婦生產過程中,發現她肛門位置痔核脫出,並有活動性出血現象,就為產婦做了痔核結紮,根本就沒有縫她的肛門。而柴會群對於縫肛門的兩篇報道均為嚴重失實!
劉律師(被告鄧利強代理律師):這兩篇文章是嚴重的混淆事實、誤導公眾,尤其是「縫肛門」這個名字,你取這種名字,完全是嘩眾取寵、吸引讀者眼球、抹黑醫護人員,其心昭然若揭!
楊律師(原告柴會群代理律師):抗議!人身攻擊!另外!我們不認可這些證據的證明目的!眾所周知,「某某門」的說法,最早來源於日本電影《羅生門》,因為事件撲朔迷離、眾說紛紜,無法理清真相,以後新聞中就用「某某門」來形容這類事件。大家注意,柴會群先生的文章題目,其實並不是你們理解的「縫——肛門」,而是「縫肛——門」!意思就是說,這是患者、醫院和專家們各執一詞的羅!生!門!
【哈哈哈哈哈對不起我差點笑死過去】
劉律師:你要這麼說,那我也可以說,「某某門」的說法,其實是來源於美國的水門事件。在公眾意識中,「某某門」往往與醜聞相聯繫,並帶著戲謔、嘲諷和否定的含義,比如艷照門、拉鏈門等等。你去問問讀者,他們看到「縫肛門」這三個字時,是直接理解為「肛門被縫的醜聞」,還是你解釋的那種複雜含義?
王志安:柴會群那篇文章,雖然標題寫的是「縫肛」門,但文章正文中寫的全都是「縫肛門」。原告律師長篇大論、穿鑿附會地分析文章標題,怎麼不提柴會群的通篇正文呢?你看文章只讀標題么?
楊律師:再看柴會群先生的文章《縫肛門:鑒定說縫了!醫方露陷了!》裡面,「鑒定說縫了」,就是說,深圳衛計委調查後證明,助產士確實縫了痔瘡,這沒錯吧?而「醫方露餡了」,就是說,助產士在記者發布會上,信誓旦旦說沒有縫沒有縫,結果呢?不是用針了嗎?不是縫了嗎?這不是露陷了嗎?!這也沒錯吧?所以,柴會群先生的報道是真實客觀的!
王志安:請注意,虛假新聞分為幾類:第一種是直接編造,第二種是偏聽偏信,第三種是斷章取義和選擇性剪裁。有的虛假報道,雖然沒有直接編造,但是它把選擇性剪裁的報道包裝成一副兼顧雙方觀點的樣子,極具迷惑性,柴會群就是這類虛假報道的典型!
你要說他沒報道醫院方吧,他也提了兩句,但是他有沒有忠實、客觀地報道呢?比如說,8月12日,警方的司法鑒定結論就已經公布,明確寫著「肛門周圍皮膚未見損傷痕」,但是柴會群在8月19日發表的文章里怎麼寫的呢?他寫「縫肛門:鑒定說縫了!醫方露陷了!」——這就叫打擦邊球!你要說鑒定報告中有沒有「縫了」這倆字呢?當然有——「脫出部位在9點位,可見黑色絲絨線縫扎」,好像也不能說柴會群在胡編亂造。但是請注意,這句話本意是說縫扎的是脫出的痔核,卻被柴會群不清不楚地寫成兩個字「縫了」!更多人一看就會認為:噢,這是此前報道的那個縫肛門被坐實了!確實縫了肛門了!——這是什麼居心難道還不明顯嗎?!
後面他緊接著又來一句「醫方露陷了」,這句話在鑒定報告里並沒有,但是跟「鑒定說縫了」放在同一個標題里,給人感覺是此前院方在撒謊,而鑒定報告把這種謊言揭穿了!其實,凡是看過鑒定報道的人都能明白,實際上鑒定報告是還醫院和助產士以清白,是在反駁媒體的不實報道。但是對於那些沒有看鑒定報告、只看了柴會群報道的人,受到了多大的誤導?!
所以,大家不要以為,只有那些無中生有、純屬瞎編的報道才是虛假報道,實際上,柴會群這種利用有限信息進行剪裁、移花接木、斷章取義,一樣可以造成與事實完全相反的傳播效果!這難道不是虛假新聞?!
劉律師:我給大家理理這條時間線,縫肛門事件在2010年7月27日左右被大肆報道,7月29-30日,深圳市衛計委作出了詳盡的調查結論,並向社會公布。而8月5日,柴會群在發表的第一篇文章《誰製造了深圳產婦縫肛門》中,只用了27個字就將調查報告的內容語焉不詳地一筆帶過,而且給人感覺是當地衛生主管部門在袒護縫肛門這種行為。
到了8月12日,深圳市羅湖區公安局的法醫鑒定報告也出來了,明確寫出「肛門周圍皮膚未見損傷痕迹」,證明肛門確實沒縫。可是8月19日,柴會群發表的第二篇文章《縫肛門:鑒定說縫了!醫方露餡了!》,依然繼續罔顧司法鑒定,在文中寫「根據鑒定,產婦確有痔瘡,助產士以人格擔保沒有縫肛門的說法被認為是謊言」——請問這句話傳遞出什麼意思?符合事實嗎?而最重要的一點,產婦的肛門並沒有被縫,這一事實在柴會群的整篇文章中都沒有說明。
還有,調查報告上說,產婦肛門並沒有被縫,病歷中也記錄產婦大便通暢。而柴會群在文章中大筆一揮寫到「調查報告上說,產婦大便通暢,言下之意,肛門沒有被縫死」——我不得不說柴會群這邏輯可真是天外飛仙令人目眩神迷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楊律師:你們頻繁提到的那個深圳市衛計委的調查報告,我提醒法庭,那個調查結論是違法的!他們的四個專家是作為外院會診醫生的身份,而不是調查官員的身份!這是違法的!
劉律師:你說衛計委調查違法它就違法?請問它違反了哪條法律哪條法規?它的調查報告被上級部門取消了嗎?報告書上寫著,如果對該鑒定結論有異議,請於三日內提交。當時產婦和她丈夫為什麼不提?現在你來說它違法?深圳市羅湖區法院的判決書上清楚寫著「深圳市衛計委做出的調查報告,調查人員具有相關專業知識、調查程序符合法律規定,調查內容與之後公安機關出具的法醫鑒定意見書一致,故可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請問它哪裡違法了?
龔律師(被告王志安代理律師):如果當事人認為衛計委調查的行政程序有問題,可以通過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的方式來解決,這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權利。但是事實上,在這5年時間裡,沒有任何當事人提出過異議。既然沒有任何部門和結論認為這份報告有問題,那這個報告就依然有效力,可以作為證據。
劉律師:我懇請法官注意,這就是柴會群的問題,衛生部門調查報告你不信,公安局司法鑒定你也不信,法院判決你還不信,你到底要怎樣?當然了,信與不信,是你作為公民的自由,但是你作為記者,是否應該在報道中明示?你預設立場強到這種地步,怎麼可能寫出公正客觀的報道?
楊律師:我們說它違法還有一個理由!這個深圳衛計委,它只有調查這件事的資格,沒有處理媒體報道的資格,但它的調查報告中居然說「媒體報道失實,要求處理媒體」——這是濫用行政權!
王志安:請你好好看看調查報告,上面寫的是「建議媒體糾正不實報道」!看清楚,建議建議建議!衛計委只是作為醫療行業主管部門,對新聞媒體作出的一般性建議,這屬於濫用行政權嗎?!我就問你,深圳市衛計委到底處理了哪家參與報道縫肛門事件的媒體了?你說一家出來我聽聽?
楊律師:還有你們說的那個深圳市羅湖區的民事判決書!這份判決根本不能說明問題!因為這個案子被發回重審了!因為有爭議!那麼爭議在哪裡呢?很多!比如,助產士未經產婦和家屬同意,就對產婦的肛門進行了傷害——當然按照她的說法是「止血處理」。但是!相關醫療記錄里,並沒有出血量的記錄,所以到底需要不需要止血,還有爭議!還有!助產士只是一個護士,她是醫生嗎?她有什麼資格來決定病人是否需要止血處理?這也有爭議!還有!產婦家屬跟媒體說的話,到底有沒有侵犯產婦名譽權,這還有爭議!
劉律師:請法庭注意,本案是涉及柴會群報道是否失實,我們要爭論的焦點,是助產士到底有沒有縫產婦肛門?根據衛計委的調查報告和公安局的法醫鑒定,都可以清楚看出,沒有縫!至於原告律師說的這些,什麼助產士是否有權判斷痔瘡、是否有權對痔瘡出血進行處理等等,這都與本案無關,不應在此討論。
楊律師:說到王志安做的這期央視《新聞調查》,正好!下面我就說一下,為什麼以前我的當事人柴會群先生會說不信任王志安的操守?因為!一審時,產婦丈夫陳先生對一審判決不服,提出了上訴,法院就終止審理了!但是王志安依然把一審判決作為最後結論來呈現在《新聞調查》的節目里,這是故意隱瞞關鍵事實!這正是我們和王志安價值觀對立的地方!
龔律師:一審終止審理這是在2014年才宣布的,王志安的節目是2012年放的,他怎麼可能知道兩年後的事情?又何談「隱瞞」?
【匿批:我受累來給大家科普一下,助產士訴產婦丈夫名譽侵權案一審被發回重審是怎麼回事呢?一開始助產士告了三個被告,分別是產婦丈夫陳某、深圳市廣播電影電視集團和深圳報業集團。後來助產士認為自己肯定告不贏媒體(「我現在有多大能力,能把媒體告倒?這對我來說太難了,真的」),就把後兩個媒體被告撤消了,只保留了產婦丈夫一個被告。之後,法院判決她勝訴,被告產婦丈夫陳某敗訴,賠償她精神撫慰金3萬。
然後產婦丈夫不服,繼續向中級人民法院上訴。中院認為,在這件事情中,產婦丈夫實際上是作為爆料人向兩家媒體爆料,而事情之所以能發展到對原告助產士產生如此之大的名譽損失,是由於爆料人和兩家媒體的報道傳播共同造成的。所以這個案子的審理,與這兩家媒體具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因此,儘管原告助產士本人撤銷了這兩個媒體被告,但依然應該把這兩家媒體追加為「第三人」,出庭參與審理過程。中院認為羅湖區法院遺漏了必須參加訴訟的第三人,導致程序錯誤,所以把案子發回重審。很明顯,這其實是程序問題,而不是事實認定有問題。
那終止審理又是怎麼回事呢?一審判決結束之後,產婦丈夫以醫療傷害為由,另案起訴了助產士。於是羅湖區法院在2014年裁定,名譽侵權案先終止,等醫療傷害案有了結論之後,再繼續審理。
其實大家仔細琢磨下這件事就明白了,柴會群和他的律師那邊明顯是在攪混水,而且攪了兩次:第一次是中院發回重審,原因是程序錯誤,並沒有否定一審判決的事實認定。而他們多次在網上含糊其辭地宣傳中院發回重審的事兒,暗示一審判決對事實的判斷就有問題。
第二次攪混水是羅湖區法院終止審理名譽侵權案。產婦丈夫和他的代理律師,他們內心深處肯定清楚,名譽侵權這案子自己是輸定了,所以乾脆去另案起訴醫療傷害案,導致名譽侵權案暫時終止,案子反反覆復折騰拖延。等到醫療傷害案有了結論,名譽侵權案再開始審,那都不知道猴年馬月驢日了,到時候誰還記得?而在這段硬拖出來的時間裡,他們又到處去跟人宣傳哎呀一審終止了,發回重審了,原來的判決無效了!
這次柴會群的律師質詢時,其實用的也還是這一套老把戲!】
楊律師:總之這個案子已經被產婦的丈夫另案起訴了!而且!就是我代理的!
【我去,難怪這楊律師的質證策略,與產婦丈夫的代理律師心有靈犀、如出一轍呢,敢情就是一個人啊嘖嘖!】
此時楊律師面露沾沾自喜神色,特意瞟了一眼王志安。
王志安眼睛一瞪:你還好意思說?
楊律師:大家注意啊,事情過去六年,這個案子還沒有說清誰對誰錯,這恰恰證明了柴會群當時報道的嚴謹性!這個案子就是有爭議!羅!生!門!
龔律師:提請法庭注意,一審發回重審是因為程序原因,不是因為一審的事實認定有問題,請原告律師不要企圖混淆!
此時法官大人突然強勢插入,說:本案審理中,被告要求我們去調取縫肛門相應的證據材料,我們去調了三份,分別是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年發回重審的裁定書、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2015年4月關於本案終止審理的裁定書。中院裁定書上說明,羅湖區法院遺漏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導致程序錯誤,本院將本案發回重審。羅湖區法院裁定書上說明,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發現被告已以醫療傷害為由另案起訴原告,因此暫時終止名譽侵權案的審理,直至醫療傷害案結束後再繼續審理。
法官說完以後問原告方和被告方:我們調的這三份證據材料,你們有異議嗎?
兩邊均表示木有異議。【不得不說法官真乃神助攻!】
楊律師:我的當事人柴會群先生不信任王志安的操守,還有一個原因,在他的節目《難以縫合的傷口》中,那個助產士,借用中央電視台這個平台,公然詛咒出生嬰兒,這符合道德嗎?嬰兒是無辜的啊!
【匿批:我不辭勞苦再來科普一下,在那個節目里,所謂助產士的詛咒,是她說:「我沒做縫肛門這個事,我現在以我兒子的名義起誓!如果他真的認為我做了縫肛門這件事,讓他以他兒子的名義發誓,他敢嗎?我詛咒他,真的!」——請大家自行判斷,助產士到底在詛咒誰?】
龔律師:要說無辜,這個案子里誰不是無辜的?誰不是受害者?六年時間,訴訟依然在進行,每一方當事人——無論是產婦還是助產士,他們的生活現狀如何?他們的家庭有沒有回到生活正軌?而原告方,你作為媒體人,是不是更應該反思,這些醫療糾紛中的受害者,以及那些被你報道所冤枉的人,他們要怎樣回到正常的生活?你這些一意孤行、明顯失實的新聞報道,是否對他們造成了嚴重干擾?
王志安【冷笑】:而有的律師,還在背後鼓動慫恿產婦老公繼續上訴,把雙方家庭拖入到無窮無盡的訴訟和心理偏執中去!的確,在這個案子中,當事人雙方都是受害者,但是大家有沒有想過,到底誰是受益者!
本集縫肛門部分的證據質詢結束,下集是走廊醫生部分的證據質詢,敬請期待。我要去恢復記憶能啦!
PS:感謝上次給我打賞的觀眾旁友們,王局已經把錢轉給我啦!多年來在應試教育中練就的一身死記硬背的功夫終於可以變現了真是surprise呀!謝謝!
不認識。
不過看到 龍吉回答里轉載的那篇文章,發現原來在南方系內部,柴是被認為是最優秀的代表人物之一。呵呵呵呵,柴原來是南方系的代表人物啊。呵呵,應該,應該,實至名歸!對了,向大家報告一個好消息,上周我打破了多年來沒有買南方系刊物的傳統,買了份南方系下的報紙,原因是我要搬個傢具,放車裡面怕嗑著碰著,所以買了份報紙來墊墊。別說,效果還真不錯?紙張還挺厚的,墊的效果真好!下次要墊東西的時候,我還要買南方系的報紙!!!龍吉轉載的那個文章需要留存下來,做個紀念按這狗娘養的造成的影響可以判他一個危害公共安全!能抽他就抽他,大不了拘留兩天。
祝各位情人節快樂~不邀自來~13號夜裡偶然看到我關注的幾個醫療人員, @杏林小草 等人,都在關於南方報業的問題下面,點名批評柴會群,於是好奇再次搜索,一邊了解一邊答本題。首先我要說,在今天之前,我也知道柴會群記者不被很多醫務人員喜歡,但是並不知道,他已經被中國醫師協會投訴,被中國記者協會通報批評,以至於他現在以個人名義把國家級部門告上法庭,還對燒傷超人阿寶(寧方剛)發起了刑事自訴。 我本著好為人師的精神,早在3年前就提醒過柴記者,不要總想搞個大新聞,可是,我為他這麼捉急,苦口婆心勸導,也沒能讓他有所領悟。現在,他大約仍舊是沒有領悟。14日2時,我點開了他被批評的那一篇《「瘋子」醫生「你砸醫院招牌,醫院砸你飯碗」》(俗稱「走廊醫生」),看了開頭就呵呵了,這個蘭大夫隱藏的真好,這麼多年才被醫院處置,相比之下,我剛來醫院不久就被列為危險人物,輕鬆躲過了很多形式主義的活動。因為請我去湊人數,後果會很嚴重,會有大新聞的哈哈不過我比蘭大夫低調一些——如果有我醫院的同事看到,可能會有異議,所以,應該表達為——「稍微」低調一些。先看兩句柴記者「走廊醫生」報道的原文:
蘭越峰找過醫院領導反映不該過度醫療,坑害病人。對方則反問她:你吃啥?
一位前員工眼裡,蘭越峰今天的「下場」毫不奇怪。是其「太較真」的必然結果。
被院領導這麼容易反問回來的問題,我是絕對不會去問的,我也是個「太較真」的人,但是我對自己的「下場」早有預判:大不了被開除嘛。
於是醫院員工可能會經常聽到我的「囂張」言論:有本事開除我呀。
其實人家要是真的開除我,我也不會繼續留下。
書歸正傳,「走廊醫生」的文章看完了,其實我以前也跟柴記者提過這個觀點:醫務人員因為認錯的成本太高,所以很難自我救贖。
讓醫院承認「創收」,承認「過度醫療」,那是砸自己的飯碗,也壞自己的名聲呀。
雖然事實「很可能」就是這樣,很多患者也都「認為」事實是這樣,但是,醫生和患者,看透不說透,還是好基友呀。
在現在的社會大環境下,柴會群記者這樣硬逼著醫務人員撕破臉,肯定會遇到巨大的阻力。
並且,我一直堅持認為,這並不是一個好辦法。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醫務人員的一塊遮羞布,你整天去想把它扯下來,這麼多高學歷、中產階級的醫務工作者,能答應嗎?
現在的醫療環境儘管如此惡劣,但至少還能維持運轉不是嗎?
我不是在為現狀洗地,而是覺得:如果沒有確定更好的辦法,最好不要一意孤行。
事實當然是存在的,並且我認為,事實很可能站在柴記者這一邊。
但是,這樣對事實的執著強調,對抗的並不是什麼「醫界既得利益者」,並且,在博客上關於「利用他們所操控的媒體和記者炒作『投入』問題,逼迫國家加大投入」的說法,有情緒化的嫌疑。
我有點懷(dan)疑(xin),柴記者是不是已經陷入無法保持足夠理性的狀態了。
事實上,國家隊醫院投入少,正是醫院「創收」和「過度醫療」的根源呀。
要是能夠堂堂正正地掙錢,誰願意去做這種「創收」的破事呀。
當然不排除一種可能,就是ZF加大投入之後,個別醫生還是非常熱衷於多賺外快,但是,那可以用嚴格執行的法律和規範來解決。
現在的法律沒法貫徹執行,因為如果杜絕了醫務人員的「開單提成」等等收入,廣大醫務工作者就只好罷工了——僅靠那一點點財政投入帶來的收入,實在是吃不上飯。
說句可能被刪答案的話:2015年全國範圍內的「醫務人員上繳非法收入」活動,分明就是大型的「合理迫害」。
話說,為了確認這個詞的來源,我百度了加引號的「合理迫害」,居然看到了我在知乎的另一個回答,其中提到了柴記者的弟弟。
綜上所述,我認為柴會群記者和醫務人員的矛盾,仍舊屬於人民內部矛盾。
但是,人民內部矛盾,也是會逼死人的。
暫時解答完畢,你們大家覺得吼不吼呀?(最後強行膜)
還記得七年前的縫肛門事件么?還記得四年前的走廊醫生事件么?南方周末記者柴會群的報道,引起了輿論風暴。後來,王志安的節目顛覆了他的結論。再後來,柴會群告上法庭,今天,法庭對原告進行了宣判!http://mp.weixin.qq.com/s/J0qBHLmX4qgzMzFFv1lyyg
我在剛大學畢業的時候,把南方系當作是英雄來膜拜。然而到了現在,到了今天,看南方系的新聞只能當作是笑話。
看完高票答案,笑的前仰後合,只能說這種南都人是趕上了好時代,趁著白左泛濫的世界思潮浪了一把,要是早生20年,等待著這種人的只有無產階級專政鐵拳
然而現在這一切好日子也要到頭了,隨著美國新一任總統的上台,西方新聞媒體即將過上「你怎麼不按套路出牌呀!?」的日子,而像素級複製西方白左媒體的國內某些媒體,最輕的結局也是「如喪考妣」,慘一點的更是會被年輕的讀者們在網路時代拋棄,身死道消。「網易評論都比你們有真相!」
中華文化的輸出,最終還是要靠起點文,晉江,chinglish來完成,,世界是屬於自由的中國年輕人的,是屬於一言不合殺你全家的龍傲天們的。go and see啦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有所為易,有所不為難。
在與醫患相關的八毛門、縫肛門、蘭越峰等假新聞炮製事件中出了大力的黑醫記者群中,南都記者柴會群即使不算最不要臉的,也是最執著的。一個對醫學知識一竅不通卻偏執已見、在社會群體中製造嚴重猜疑和巨大分裂、其煸動挑拔對大量慘痛的死傷事件負有不可推卸責任的人,仍逍遙法外,甚至以道德衛士自居,繼續為一已私利而蠱惑民眾、禍害國家。這就是記者的職業操守?這就是媒體的求實正義的社會責任?
可笑的是這樣一個無畏的鬥士,本人在其博客上轉發兩個質疑評論後不到5秒鐘就被其果斷拉黑!你妹的,你是記者,民眾的言論自由不是記者用生命捍衛的嗎?
不認識柴,但是柴作為一個記者,他的文章似乎不能看成是個人行為,任何記者的報道,一般都要求保留證據。柴的報道如果是假的,難道其單位不知道。任何事都不能只看一面之詞,應該從多個信息源看問題,交叉驗證。下文是看到的一篇文章,給大家提供個不同角度的信息。==========================================================
圍觀會群:「公敵」老柴
作者/蘇永通
靠譜的南方周末新聞部總監曹小蟲(曹筠武)曾跟我說過:再大的天災人禍降臨,把兩頭資深怪蜀黍派出去,保編輯部放一萬個心,一頭是李艷,另一頭是老柴。無論時間多緊急,條件多惡劣,這倆人一出手,肯定至少有80分水準的稿子傳回來。最最最重要的是,這倆人都皮糙肉厚,不必花錢買保險。
可惜,悶騷的李艷早已跳槽別處當領導了。一大把年紀還在做調查的,獨有老柴。在「百年大報」,一線調查記者往往待不過三年,換了一撥又一撥,老柴這樣的堅守者,找不到第二個。
我認識老柴是在報紙上。2004年12月2日,《南方周末》頭版頭條刊發了全國人大代表王廷江在山東臨沂機場毆打空警的全記錄,事件發生在11月30日晚上,星期二,已到截稿時間。當時我在南周北京站實習,那一期我寫下的評語是:柴會群必定會成為南方周末最優秀的記者。評述每期新聞版面是指導老師給我布置的任務。不敢說作為實習生的我有何資格評價牛逼哄哄的南周記者,也不敢說我在下什麼預言,但那時起,我就真心佩服老柴。
老柴大概是2004年正式入職的,比我早一年。那是以李海鵬、南香紅為代表的南周特稿最揚眉吐氣的鼎盛時期,也是調查報道的低潮期。現在回頭看老柴當年的報道,無論是寫醫療黑幕,還是精神鑒定,至少重新擦亮了南周調查報道的牌子。而且,那時老柴的稿子絲毫沒有年輕記者的生澀感,正如其人在我的印象中似乎從來沒年輕過。
值得慶幸的是,老柴的樣子沒再變老。生於1975年的老柴比現在剛進來的年輕記者足足年長了一輪以上,這個典型的山東漢腦袋奇大,皮膚黝黑,身材粗壯還有些臃腫,步履遲緩,憨態十足。前南周著名傳奇記者沈媽(沈穎)曾有名言:看起來越笨的記者,往往越能成為最優秀的記者。指的就是老柴。憑長相斷定人聰不聰明自然是偏見。不過,最紮實的調查新聞,離不開笨功夫。這點我深信不疑。
過去的2013年,與我的幾次合作老柴都是這樣。唐慧案他調查了近一個月,李某某案每個主要人物的採訪記錄整理起來都有三四萬字,他沒有讓採訪對象侃侃而談,而是不斷地追問、反問,再追問,問題羅列起來起碼有上百個。業界有很多牛逼記者能寫出漂亮的文章,但有多少能拿採訪記錄出來見人的?說實話老柴的文字一般,但他所獲取的信息量總是驚人的大。稿子到了編輯部,不免有同事感慨:看,這就是老記者。現在我有時也很疑惑:新來的記者個個賊聰明,賊精靈,咋就一代不如一代?
願意做笨調查的記者這年頭越來越少,敢硬碰硬的記者更少。長期做底層調查的記者,難免會有「弱者天然有理」的習慣思維。鄧玉嬌案即是最好的例證。在貧富差距懸殊、官民矛盾激化的社會背景下,不一屁股坐在「弱者」的立場上,就很難逃過萬民聲討。所以我至今都無比敬佩前南方都市報記者龍志。唐慧案、李某某案也一樣,這兩個題目在我手裡攢了很久派不出去,直到老柴主動打來電話:怎麼不做呢?先於老柴去採訪的記者多了去了,這兩案子存在的真正問題,他們至少略知一二但都選擇迴避,只有老柴的稿子沒有繞彎。結果可想而知,老柴從此得罪了中國婦女界。
這些年來,老柴每進入某個領域,似乎就會成為那個領域的「公敵」。我覺得原因很簡單,他發現了被公共輿論遮蔽的事實,而真相往往太殘忍。老柴最早寫了無數醫院的揭黑報道,以至於後來無論他寫了什麼,就會有醫生護士烏泱烏泱地涌到微博咒罵,連兄弟媒體做的其他醫療報道也會記他頭上。因為呼籲邱興華、鄭民生等案應啟動精神鑒定,老柴又成了「變態殺人魔」的「同夥」。有時我們開玩笑:萬一哪天老柴開刀動手術,醫生會不會悄悄地在他肚子里留根針?而他居然還在微博上與各路人馬唇槍舌戰,以一敵萬,完全不懼萬箭穿心。我的許多同事評價老柴脫口而出都是「執拗」。我倒是很希望他能這樣「執拗」下去。套用沈媽名言:沒有點偏執,很難成為優秀的調查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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