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強拆者為什麼老是一副受害者的形象?
有的人拆富了,有的人一輩子都在打工租房
拆遷是一場重大利益之爭,也是社會矛盾最集中、最突出的地方,而目前政府主導的土地徵收直接和政府的地方財政掛鉤,幾乎全國所有的拆遷項目都存在補償偏低和違法拆遷的情況。辛辛苦苦經營的企業,一旦面臨拆遷就存在著畢生心血付之東流的風險,拆遷中利益背景複雜,被拆遷人在拆遷維權的過程中必定困難重重,和拆遷方談判、過招、一舉一動、一招一式都直接影響著企業最終獲得的補償和自身權益的維護。
2017年6月2日,由北京吳少博律師事務所主辦的「《行政強製法》在拆違中的運用研討會」在京順利召開。此次研討會主要圍繞徵收拆遷的主體條件、客體要求、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結合違章建築的概念和認定標準,並通過數位資深律師多年辦案經驗,深入探討了立法方面的缺陷及司法實踐中的問題。本次研討會得到法制晚報、法律與生活、法制日報、央視今日說法、中國網、騰訊網等三十多家媒體的廣泛關注
行政強製法在拆違中的運用研討會會議紀實版.mp4_騰訊視頻v.qq.com視頻本次會議針對近期發生的強拆案件展開討論:2017年4月初,濰坊市政府向韓春生下達拆遷通知,韓春生對拆遷決定表示支持,並希望和相關政府部門就補償事宜進行協商。但相關政府部門一直沒有作出回應。4月24日,相關政府部門以消防為由對韓春生1萬多平方米的建築作出行政處罰,並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5月5號,政府張貼出了強拆公告。韓春生聘請律師進行維權後,相關政府部門5月8號作出了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決定。但就在第二天凌晨,韓春生1萬多平米的建築卻被強制拆除。幾個小時之前還完好如初的超市,此刻已經變成一片廢墟。前一晚關門之前盤點整理好的商品,也已變成了四處散落的殘損碎片。看著自己苦心經營近十年的心血被付之一炬,韓春生一陣暈眩,跌倒在廢墟旁。違反文明、理性、合法執法要求的行為,確實不應當由政 府作出。當事人向我報告超市凌晨被拆除時,我感到難以置信,簡直哭笑不得。
對於此事,北京吳少博律師事務所律師發表了觀點:
一、徵收行為要符合法律程序的要求。
律師表示,2011年出台的《國有土地征補條例》,俗稱590號令,明確規定徵收方必須持具體的資格要求才能實施徵收拆遷的行為,比如前期應該取得規劃、立項,要有資金安排,要做當地整個徵收範圍內的社會穩定風險的評估等等,取得完善的法律依據之後,才能進入徵收拆遷的實施階段實行行為,才能取得徵收決定,真正施展徵收決定的行為。後期的徵收行為更應該按照法律程序來進行。
二、要嚴格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依據法律要正確。
《行政強製法》的施行時間是2012年1月1號,違章建築認定的基本法律《城鄉規劃法》是在2008年1月1號,當事人的行為不能由後生效的法律來約束,只需要符合行為時法律即可。2008年以前,在規劃管理方面只有《城市規劃法》和《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只有城市規劃範圍內的土地上建設房屋需要取得規劃方面的審批文件。
但是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大量的案例是以2008年生效的《城鄉規劃法》來認定2008年之前在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建設行為違法。這樣的法律適用違反了法不朔及既往的基本法律適用原則。
與會律師認為,判斷一個建築是否是違章建築,不能一刀切,還要仔細考慮建築物的歷史淵源。
三、 從立法方面闡述了違法建設立法缺陷及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北京吳少博律師事務所律師提出,現在法律對於違章建築認定標準模糊,對是否可以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標準沒有詳細規定,這都導致徵收拆遷適用法律混亂。
目前司法實踐中認定違法建設都是以《城鄉規劃法》相關條文要求的是否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作為唯一的認定標準。但是實際上是否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並不能涵蓋現實中出現的各種情況,這一簡單的標準很容易被濫用。
他們就是受害者。
我只想上一組圖,前幾天看見的,今天剛拍的照片。在我們學校的路口,聽附近的人說的,具體情況不得而知,真實性也無處考究。
他們就是受害者,不只是樣子。
難道說,我要說你拆的好,要不要來喝口水?
裝傻可恥
我不知道別個地方是怎樣,說說我自己正在經歷的吧。本人是江西省贛州市崇義縣上保鄉的農民老表,家裡世代是農民。媽媽右手殘疾(有殘疾證),家裡所有的重活都是靠父親完成,他兩沒有自己的親生孩子,所以收養了我,前幾年當地政府給老兩口辦了低保。因為我那兒處於全國第三大梯田上,所以夏秋季節很多人來玩,2016年按照縣裡得扶貧政策要求,我回家和父母開了個農家樂,十一開張,國慶長假過後我回到廣東務工。大概在十一月家裡打來電話說農家樂不能開了,所有原著居民要搬走,我一頭霧水,我辛苦兩三個月為什麼不能開了,再者說還是你們支持的。呵呵扯遠了,所以我家到現在也還沒跟政府簽訂搬遷合同,當然賠償也相當不合理,就這個月政府把我家的電線剪掉了,還到我家去恐嚇我父母,要挖我家的房子,就這些天就要動手了,要是我爸媽想不開怎麼辦?我去哪裡維權?為什麼你會說感覺是弱者,這明明就是刀俎和魚肉的區別啊
為什麼占河道省道街道建房不違拆,卻進入農村裡拆我家宅基,地方政府的行為中央為啥置之不理,我們平民居無定所還要給我們生存空間么,當地政客耐心地用六個月調查了我家背景詳況,沒華僑,沒官方,沒商賈,沒媒體聯繫人,隨即趁家庭成員都外出務工一夜間把宅基礎毀為廢墟。神州之大還有我訴理之處么?13670617329
如果合理的話還好。不合理我願一輩子報復拆遷,以仇恨為目的的活著。那麼大家都在毀滅中滅亡。這或許就是動亂。
你了解各地詳細的拆遷政策嗎?為什麼不是受害者的形象,被拆遷人基本都在吃虧,只是虧得多少的問題
不知道題主是趙家哪位公子哥微服私訪了?
題主自己都說了是「被強拆」,普通百姓遇到強拆真的是完全沒有還手之力。魔都是聯合執法,即公安,城管,消防,特警.....最關鍵的是後面帶著 。你覺得誰是受害者?誰是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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