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推定是否會導致高智商犯罪難以偵破?

就是沒有決定性的證據,只有非指向性的線索和動機推斷這樣的類似情況


我是法學大一學生,前不久一直對這個問題耿耿於懷,而原因是我看了一部名為「聽見你的聲音」的韓劇。

劇情挺複雜的,簡單說下主線,人物有女主,男主,和甲。女主在17歲的時候曾作為目擊者出庭指證甲殺人(被殺的這個人就是男主的父親)既遂使甲坐牢十餘年,甲因此懷恨在心。

出獄後,他偽裝重新做人的假象,並接近女主的母親取得信任後將其殺害,結果卻因為無罪推定原則被判無罪。被判無罪後他又繼續接近女主和男主,想要對他們進行報復……

看到這裡的時候我一度崩潰得看不下去,覺得無罪推定這種破原則真是噁心得讓人難以接受,當時真的覺得法律真是個操蛋的東西,讓無辜的人收到那麼多傷害……那時候真的覺得很崩潰,一個大四的學長跟我講了很多,關於無罪推定存在的意義,跟我講了張作海的案例……現在想起來真是非常感謝他,能夠那樣耐心安慰一個幼稚矯情的女生……

然後繼續說那部劇,最後男主持刀和甲對峙時,男主沒有殺他而是選擇離開,甲便自己將左手砍斷,偽造出自己被殺害並且被肢解的假象後隱姓埋名逃走了。

於是男主就被以殺人既遂起訴了,女主等人努力最後用無罪推定原則救了他……

看完我就釋然了,就如那個學長說的那樣,真相不會因為隱藏而消失。無罪推定是法治的進步,它保護的是那些冤屈的人的權益,如果沒有無罪推定,不就是寧可錯殺一千不肯放過一個的歷史倒退嗎?哪怕因為無罪推定會錯過個別犯罪的人,但是如果沒有無罪推定將會冤枉更多無辜的人!

啰嗦好多,見諒。


請不要質疑,無罪推定原則的確立的的確確是一大進步,是質一般的進步。

刑訴中的: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不得確定有罪原則就是無罪推定原則的具體體現。

一次不公正的裁判比十次犯罪更可怕,無罪推定原則充分確保了人權,保證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主體地位。一次公正的判決必須是在事實充分,證據確鑿的基礎上,要尊重程序,要尊重法律,要追求程序和結果的雙重公正。這些都要求,在最後的判決下來之前都要講犯罪嫌疑人歸於無罪。

個人的力量永遠無法和國家的力量衡量,尤其國家的暴力機關。因此只有從國家層面,以立法的形式確定這項原則,方可在實際操作中儘可能的避免冤家錯案。

犯罪分子的手段越來越高明,高科技運用越來越嫻熟,這是隨著整個社會的進步所必然帶來的。這也倒逼著國家司法機關的辦案技巧必須與時俱進,而法律更是如此。


高智商的人在什麼條件下都有難以偵破的可能性


沒有足夠的證據你憑什麼認定別人犯罪了,就因為他有很大的可能性?

無罪推定原則可能會放過事實上犯罪了的人,但是比懲罰犯罪更為重要的是保護無罪的人的人權,這是法治的一個價值取捨,寧放過,不殺錯,不抓錯。畢竟已經有被害人遭遇了不幸,就更不能讓一個可能是無辜的人遭遇不幸


並不特別懂法律,只知道中國在1996年3月之前實行的並不是無罪推定原則而是疑罪從輕原則,這是事實上的有罪推定。這幾天沸沸揚揚的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案更像是有罪推定前提下的冤案。

兩種方法到底孰優孰劣難以置評,無罪推定會造成更多的疑案懸案是肯定的,但不冤枉任何一個好人難道不是基本的人權尊重嗎?不過貌似我國法律更傾向於不放過任何一個壞人的立場。。。

拿題主的問題來說,現在刑偵技術日益發達,要做完美罪案啥的基本不可能。本格推理破案的時代一去不復返,各種先進的科技檢測手段和偵破技術很大程度上消滅了疑案的存在。另外,除了謀殺案,大多數殺人案件都是臨時起意,更是降低了偵破的難度。


無罪推定是好事!司法的進步!無論怎麼定義他,歸根到底是我們國家進步國民素質提高了。雖然說法治進展緩慢 但確實是在進步的。簡單的說 ,是辦案人員的素質提高了,對證據要求提高了把嚴了。同樣一個案子,十年前甚至五年前,就可以定罪,現在卻可能不行。所以會發現,很多冤案是很久以前的,或稍微落後的地區。


我只能建議去看一下林達先生的《近距離看美國》一共四本…… !


打斷腿吃三輩子的,什麼原則在他看來全部是垃圾


實踐過程中,無罪推定也會造成公安不作為,公安要求被害人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嫌疑人是罪犯,這樣的例子在現實中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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