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看待「醫患事故發生後進行事故鑒定,很多患者家屬往往不信任事故鑒定的結果」這一現象?

來自人人網:以前選修法醫課的時候,教授說過醫學知識的高度專業性和目前醫療鑒定構架的困局,是導致患者對鑒定結果往往不信任的原因。假設某人在廣東省人民醫院被誤切了睾丸,那麼他會去做醫療事故鑒定。廣東省最大的兩所鑒定中心是南方醫科大學和中山大學的法醫鑒定中心,而省醫又是這兩個大學的教學醫院,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即便他去找其他的鑒定中心,也很難完全迴避省醫的利益干涉,因此他可能不會相信鑒定報告是公正的。
【以前看知乎貌似看到一個詳細解釋的答案,現在找不到了TAT


這是歷史傳統啊,官官相護到醫醫相護,不都是一個套路么?沒有健全的監督機制必定會滋生腐敗,三權分立不是沒有道理的……哦,水表拆了,沒事別查我


本身很多問題就源於老百姓的不信任,不信任醫院,不信任政府,不信任法律,不信任教育,不信任一切一切,等等又不得不生活在其中,矛盾就產生了,而且會很激烈。當然無風不起浪,種種不信任也都是有原因的。

像你所假設的,睾丸都被誤切了,傻子都知道是醫療事故,難道還要找借口,徇私枉法嗎?受害人真得氣死,走極端辦法了。這樣的事太多了,才會有不信任的產生。對所有相關的部門都會不信任,從而矛盾更加激化了。

題主所說自己都會有質疑之處,擔心被利益所控制,不能真正公正的做出法醫鑒定結果,又怎麼能要求患者相信哪?

這是一個大的社會現象,同時也是相關部門一點一滴常年做出來的,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天下,老百姓拿什麼去信任哪?

中國法醫協會副會長王雪梅,都因無法忍受法醫鑒定的公正性而辭職。

不可能什麼事都到北京來上訪吧?那也不一定會有結果的。

患者本身就是被害人,就是弱者,在大的經濟利益中,被認為是一文不值,無關輕重,是完全可以犧牲掉的,真是這樣嗎?這肯定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但大多數人只能認命了。

相關的法律,鑒定,公正,監督等問題還有待進一步的完善。抱歉,沒能幫你解決問題。


原因就像題主說的一樣,醫學知識高度專業性,造成沒有什麼所謂的第三方可以仲裁,鑒定委員會要保證專業性,那就必須是有實力且有豐富經驗的醫生,那這些人本身就是大醫院的人,而且醫學圈是挺小的一個圈子,互相之間交流非常多,很多人之間也有師承關係,確實做不到客觀。

那麼是不是可以信任呢?我覺得你要是連醫生都不信任,那這個社會任何一個圈子的人你都別信了。況且目前醫療鑒定舉證倒置,判決又絕大多數會判定醫院有各種各樣的次要責任,這些已經是對患者較為有利的了。說實在的,本來就沒有那麼多醫療事故,連這點都不相信,那就別去醫院看病了,多冒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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