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大師西扎Alvaro Siza的許多建築里,洒水、安全通道提示、消防和燈及開關是如何處理的?
有些燈是構造藏起來的。剩下的噴水噴頭什麼的 消防什麼的呢?
不知題主是在實地考察過Siza老爺子建筑後冒出這樣的問題呢?還是只看了照片後提出的?
在照片中看不到洒水、安全通道提示、消防這些東西倒是很正常的。因為照片通常都會選取建築中比較有表現力的場景,而那些東西通常情況下是被排除在外的。
如果實地考察過,仔仔細細把建築里里外外看了個遍。肯定會發現許多@梁力的回答中那樣的場景。或許也不存在這樣的疑惑了吧。
不過如果從建築設計的角度出發,這個問題或許可以改為:Siza老爺子是怎樣將處理這些東西和建築空間的關係的?
洒水、安全通道提示、消防,除去建築師本人的設計能力之外,這和當地的規範,普遍做法,都是有很大的關係的。能力所限,在此恕不展開。
不過可以舉一個國內的例子,比如龍美術館。柳亦春在講座上曾介紹過,為了不讓頂部布滿消防噴淋頭,所以在一番尋找後找到了單個噴頭覆蓋範圍更大的消防水炮(就是拱上兩個仙貝型孔洞中間的那個圓鈕),減少噴淋頭的數量,從而解決了建築結構、空間與消防規範的矛盾。
Long Museum龍美術館
問題中的「燈」其實是可以單獨拿出來說的,燈是為了發光,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講
燈≈光
「光」是建築設計中非常重要的考慮因素,而Siza老爺子控制光線是很有一套的。
粗淺的總結一下就是:凡是人經常使用的空間,都盡量避免光源(燈泡)的裸露。多追求間接照射,反射後形成的漫射光。
這樣做的目的或許有兩點:
1,最重要的是考慮到人的感受。避免直接照明形成眩光,對人的視覺造成不舒適的影響。
2,間接光源便於塑造體量。
不多說了,放幾張圖感受一下:
自然光的設計:
Ribera Serrallo Sports Complex
里貝拉·薩拉羅綜合體育館
Educational Faculty University Lleida
萊里達大學建築學院
Manzana Del Revellín Culture Centre
曼薩那·德·雷維林文化中心
人工光源:
Manzana Del Revellín Culture Centre
曼薩那·德·雷維林文化中心
Anyang Pavilion
韓國安陽展示館
Mimesis Museum
擬態博物館
Amore Pacific Laboratories愛茉莉太平洋集團中心
Siza老爺子用各式各樣的吊頂賦予了光不同的「形狀」
豆瓣的某網友戲稱老爺子是「吊頂之神」
此言非虛啊
其實Siza的建築中也有很多裸露的燈具,比如:
Siza專用鏟型小壁燈:
Alem?o Residence
阿萊芒住宅
Spa in Pedras Salgadas
佩德拉斯薩爾加達斯浴場
Office Building for Shilian Chemical Industrial
Jiangsu
江蘇實聯化工水上辦公樓
Siza專用酒窖燈:
"Adega Mayor" Winery
艾德加·馬約爾釀酒廠
Wineries in Quinta Do Portal
昆塔多波達釀酒廠
希望能有所幫助
對這個問題很關注,來和大家探討一下。
不知道題主的結論是依據於書籍和網路的圖片還是依據與現場考察。我有幸參觀了兩個西扎的建築,看到問題後翻看了一下自己的照片,消防噴淋,安全通道指示還是可以看到的。貼一些和大家探討一下。
波爾圖建築學院的走廊吊頂上可以隱約看見一些好像煙感和噴淋的設備。牆根邊上還擺著滅火器。
另一張照片的局部截圖(渣畫質請無視)吊頂上還是有一串設備的,走廊盡頭擺放著滅火器,上面好像還有一個疑似消防栓的東西。(調研真心不細緻呀,我可不敢保證這貨就是消防栓)。另一個,塞拉維斯當代藝術館。可能由於出於空間純凈的考慮,吊頂上沒有發現奇怪的東西,但是滅火器還是規規矩矩擺在展廳里了。
而且還有安全通道的指示燈。(在窗上那盞燈下面)至於燈的開關我在照片里沒找到,人工照明的藏匿與展現就不說了。我找這些照片也不是來抬杠,只是看到問題好奇去印證一下,幾張照片也說明不了問題。我認為建築師如何處理這些細小的元素應該取決於室內整體感覺。另外一方面,雜誌上的圖片為了展現空間的特點,可能會在拍攝的時候規避掉一些干擾元素。本人學淺,有錯誤望指正。
萌房鎮樓沒有機會實地研究這些建築,但是關於這個問題我認為應該從規範角度說明幾點:
第一,消防噴淋並不是一定要安裝的,國外的消防規範不清楚,單說國內防火規範,只要不屬於高層建築,面積不超出規定範圍,是可以不安裝自動滅火系統的。所以有些公建里看不到自動噴淋也是正常。
第二,室內消火栓,也不是一定要設置的,同樣也是不屬於高層建築,面積不超出規範標準,也可以不設置,另外即便非要設置在很多公建里消火栓都是隱藏設置的。
第三,關於消防疏散應急照明,應該是除了多層住宅,其他都要設置的,但是燈的位置也是可以做一些構造隱藏起來的,只是安全出口的標示是無論如何也必須在明面上的。
以上幾點是從消防規範角度的一些考慮,供題主參考吧。消防設備在建築設計的優先順序最高,根據建築規模可以部分沒有,不會完全沒有。參考排名第一的回答。
「最使不安的是建築中的浪費現象,無論是用材還是用光。」所以除了必要的部分(能保障安全)以外,他在建築中略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部分。之後再加以「融合」,將許多影響「簡單」的部分隱匿起來。所以比起我們看到的10米一個警示燈,每個轉角一個消防栓的建築還是很有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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