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著作權法修改草案的擬定者之外,目前有哪些支持此修改草案的聲音?

不提法律法規的執行問題,單說支持法律本身的修改。


簡單地談論誰支持誰反對沒有任何意義。

著作權法和很多法律不一樣的是,它保護的是少數人,獲利者是因為智力勞動創作出作品的那部分人。同時保護因此權利產生的相關權利。

但是新版著作權法的某些規定,從本質上變成了為著作權管理機構撈錢的法律,完全違背了此法的初衷。這也算國進民退的一個表現方式。

剝奪著作權人擁有授權作品的權利,這簡直就是個笑話,其次是對於互聯網公司使用作品定義模糊。因為音著協看到了,如果百度使用音樂作品,可以直接跟百度談一個使用費的標準,這筆費用可能比卡拉OK產生的費用還要大。他們打好了這個小算盤,坐地收錢。

由於音著協會扣掉50%左右的管理費,這筆錢到了具體的著作權人手裡能分到多少,你到百度的歌手名單里數一數然後除一下就知道了。

公權不斷地侵犯私權,這就是中國特色吧。但這次有點太赤裸裸了。


百度。最大的既得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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