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算不算侵害人名譽?

我有一個朋友,幾個月前把我手機借給他用,從八月份跟他要手機,到現在,手機都不還,我跟他說過最後期限是10月3號,從29號到10月3??號都聯繫不到他人,微信發消息不回,打電話不接,我在微博上和微信上找了他兩個朋友,讓他們幫忙轉告他還手機,同時我也和他朋友說明了情況,說他拿我手機不還。到現在都沒有還我手機,他媽還跟他說不還我手機了,說我侵犯他名譽,但是我講的事情是真實發生的。請問這算是名譽侵犯嗎?如果我在微博上去發我和他的聊天截圖,並且把他怎麼借我手機不還的事情發出去,算不算侵犯名譽?


不算侵犯名譽,也不算侵犯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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