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不了雙盲實驗就一定是騙人的」這種說法對不對?

受到打擊的包括酒業、音響業……


盲法本身不是試驗,而是試驗中選取的一種設計方法,在臨床試驗中用於控制由受試者和研究者主觀因素造成的偏倚。現實中,試驗無法設盲的情況也是存在的。

需要注意的是,臨床試驗檢驗的假設也有很多種,可以是優效性,也可以是等效性。其結果的解讀還取決於對照組的選取。比如有的對照組給的是安慰劑,有的對照組給的是基礎治療,有的對照組給的是當前使用的標準治療方案。

同時臨床試驗在統計上趨於保守,在處理退組,換組情況時,會採用使結果趨於無效假設的方法。

如果一個藥物或干預方法沒有通過隨機對照雙盲試驗,它可能是無效的,也可能是效應強度低,導致統計把握不夠,還可能是有效的,但在試驗中不優於對照組的藥物或干預。

希望了解臨床試驗的同學,下面有一些參考資料可以閱讀一下:

1. 我們系詹思延教授的課件,直接導航到試驗研究一章,我覺得講的比較清楚。

流行病學

2. Lancet 2002年一篇介紹盲法的論文,在WHO網站上有全文。

Blinding in randomised trials: hiding who got what

3.如不嫌棄,我之前一個回答, 請直接跳到第四部分。

如何評價人民網在3月13日發表內容「衛計委:中醫的科學性不容否定」? - 大象的回答


我不明白什麼叫「過不了」雙盲實驗。

過不了,是不是指,一種葯,如果你不知道你吃的這種葯是治什麼,你吃完了就一點療效沒有?

從結果來說,吃完葯,一點療效沒有,那不是假藥是什麼······

雙盲實驗是用來排除主觀和心理作用的,能夠去掉安慰劑效應。就像上面言凌的答案所說:某一事物的自然特徵若存在,必不因人的主觀意志而轉移——這是一切自然科學試驗的基本原理。

什麼叫排除影響因素呢。有一個最簡單的實驗,你捏著鼻子,閉著眼,讓別人給你倒一杯飲料,可能是可樂也可能是芬達,你喝一口,我保證你嘗不出來是到底哪個。這就是嗅覺是辨認食物時的重要影響因素的證明,而這個證明,是靠「排除影響因素」來進行的。


請你先搞明白,你所說的雙盲,是指隨機大樣本雙盲對照試驗。是一種用來檢測藥物有效性的方法。

好了,這是用來檢測藥物有效性的。所以,和音樂藝術神馬的沒有任何關係。

沒通過試驗的藥物,騙人概率不是100%,但99%以上都是騙人的。

你要知道,藥物是用來治病救人的,容不得馬虎。

如果疾病是一個敵人,要射殺敵人,必須有一個瞄準方法。而試驗就是瞄準方法。

沒有通過試驗,就等於是蒙著眼睛隨機打一槍,能有多大概率擊殺敵人?

當然,不走的鐘一天也能准兩次,打了幾千年的子彈,偶爾蒙著眼睛打中一個也不奇怪,但下次還能打中嗎?

如果一個敵人正要殺死你,而你有兩個選擇,一個是試驗方法瞄準敵人射殺敵人,還是蒙著眼睛亂開槍然後祈禱能打中?


又看到一群XX民科出來了。

這個辭彙源自醫學領域,通常,它還要與『對照』,『隨機』搭配使用,以排除被試個體差異,更為忠實地展現被測事物的自然屬性。

作為RCT的輔助原則,它已成為循證醫學在效果鑒定方面的基本要素。

它就是現代醫學臨床試驗設計中的『盲法』原則之一,另有單盲,三盲,都是RCT的輔助手段。

因為盲法原則的基本要點是盲在了病人不知自己接受的是真葯,還是安慰劑上。一個標準的現代醫學臨床試驗設計,一定可以做到單盲、雙盲、三盲的某種程度。

而建立『有效』的立論,可以有多種方式,但要真的『成立』,就必須有通用性:即可以在多種考查方案里得到同樣『有效』的結果。

如果某個『有效』,不能在盲法原則里復現,那麼這個立論,必然不成立。

回到題主所說,只要有雙盲方案存在,即試驗人和被試都處於『盲』的狀態,那麼要想立論成立,就必須能闖過,否則,就是扯淡。

任何聲稱可被人類感知其物理、化學等自然屬性差異的事物,在盲法原則前敢有一絲怯場的,都可一刀砍成玄學,絕不冤枉。

**************************

某一事物的自然特徵若存在,必不因人的主觀意志而轉移——這是一切自然科學試驗的基本原理。

如果某個理論對某一事物的『自然特徵立存在之結論,那麼就能換一種描述方式:

這種『自然特徵』的存在,是不會因人的主觀意志而轉移的。

也就是說,雙盲驗證法本質上是原命題的變種描述,這也是現代醫學以它作為鑒定效果,作真偽判定的理論依據。

一些在自然科學方面毫無基本素養的▇▇,自信心滿滿地對科學驗證試驗的基本原理指點江山,張口,就要覆復自然科學的理論驗證體系。

跨行充胖子:

***************************

又來一個▇▇的:

循證醫學給證據可信度分級的基本點就是可重複性,效果的通用性。

在盲法比如雙盲可行的情況下,如果某個聲稱有效果的立論,過不了雙盲,就必須做出立論不成立的結論。

如果某理論在雙盲可行下過不了雙盲,唯一『有用』的地方在於:這是個偽論,大家不必再信了。

連現代醫學裡基本的效果鑒定方式都搞不懂的:

這種人一張,你就能知道他是什麼來路:

有人這樣談藥效,你給他糾正之後,他分分鐘給你造新詞兒:

他說他說的有效,不是你說的有效,也不是國際葯檢通認的有效,而是他自己的有效。

他說對照組有問題,你問他對照組該怎樣設計,他說你去查相關國家規定。

甚至,連對基本葯檢原理,國際通行葯檢程序都一無所知的文科生博士,也出來指點江山了:


先讓我黑線三分鐘…………

雙盲實驗一般來說僅僅針對醫學領域而言,它的全稱是隨機大樣本雙盲對照試驗。這個定義包含了以下幾個重要的內容:

1、隨機;2、試驗對象數量多;3、彼此雙盲;4、設立對照組。

之所以要這麼干,是因為醫學涉及到整個人體,過於複雜,只有大樣本和設立對照組才有可能避免非雙盲帶來的問題。但是,之所以要雙盲實驗是因為藥物試驗中廣泛存在著安慰劑效應,雙盲實驗的目的就是為了避免安慰劑效應的出現,而這種效應顯然只在社會化的人身上才能存在。如果是獸醫進行藥物試驗,那麼就完全不必要雙盲——因為雙盲了也沒有意義。

藥物實驗的主要測試的是藥物的兩個方面:治癒率、副作用。事實上雙盲測試的根本目的不在於測試藥物是否有效,而是在於測試是否安全。舉個例子,比如我研發了一種葯,給某個病人吃了,這個病人好了,是否能證明這個葯有效?當然不能。因為一個人吃了能好,不見得所有的病人吃了都能好。所以我就得吃到這個要治癒率能在多少。此外,對於葯的副作用也需要有清晰的認知。雙盲測試的最終目的是在於對於藥物有更為明確的認知,而不是藥物是否「騙人」。

科學實驗的最終目的是尋找確證的因果邏輯,所以科學實驗所檢測的東西必須是客觀的,隨機大樣本雙盲對照測試的目的是為了純化測試的環境,排除干擾因素。此外,在實驗中需要明確的一點事,任何基於客觀認知的目的而設計的實驗是否雙盲是沒有意義的。以下面很多人所列舉的可樂來說,判斷誰更好喝是一個完全主觀的標準。同樣對於一款可樂,A喜歡甜所以覺得甲好喝,B不喜歡甜覺得乙好喝。這種判斷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如果要判斷哪一個可樂更甜,就更不必依靠雙盲實驗檢測,對於物體甜度的測量是有客觀標準的,一測便知。所以測試「好喝」是沒有意義的,測試「更甜」是多此一舉的。

如果用吃飯來舉例子,那麼南甜北咸東辣西酸,每個地區的人覺得好吃的東西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你做了一道菜,到大學這種全國各地人都有的地方去做調查,就會發現許多時候大家評判好吃的標準完全不通。比如四川人會覺得又辣又咸,好吃下飯,廣東人則會覺得味道不夠鮮,在這種情況下兩類人給出的答案是不一樣的。你能說誰錯了?

別冤枉了雙盲。


20161123更新:最近又有一些贊這個答案的,但答案自從發布當天就收到了一些反對,當然後來見到一些疑似咬文嚼字團開始光顧以後關掉了評論,不過我後來回顧答案,的確有不少描述不夠準確之處,希望各位周知。

過不了雙盲試驗就一定是騙人的?錯!

過不了雙盲試驗就一定沒有用?錯!

那麼雙盲試驗是幹嘛的?為什麼感覺一個試驗報告題目中加了「雙盲」或者"Double-blind"就好像很高大上一樣,雖然看不懂在做什麼,不過聽起來holy high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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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學上,基於統計學數據做出的結論,一般是有置信度的,置信度為100%的研究很難達到,現在一般以置信度95%為限,也就是說認為一次研究中發生概率&<5%的事件不發生。

實驗1:現有某A,患了m病,服用了x葯,一段時間後,他病好了,那麼能否就此說明,x葯能治癒m病?(感謝 @Dr基 的指正,指出case report是不能下結論的,由此來看可能實驗2的結論也有問題)

為什麼?因為這個現象已經觀察到了,服用x葯,與m病痊癒,存在時間先後關係,這兩件事之間,可能是有關係的。

那麼,這個實驗有沒有設計不嚴謹的地方?有!

因為這個結論里有一個總體,總體是「使用x葯治療m病的所有患者」,現在我抽出了一個患者,樣本量太小,抽樣誤差太大。比如m病就是艾滋病,而x葯只是維生素C,也存在這個A體內就有某種基因,表達出的抗體可以清除HIV病毒並自動回復淋巴細胞,哈哈,還別說絕對不可能。

實驗2:同理,現有某A和B,他們都患了m病,A服用了x葯,B沒有服用,一段時間後A病好了,B病沒好,能否說明x葯能治癒m病?結論同實驗1.

實際上在循證醫學GRADE分級里,這樣的研究也是有一定價值的。

那麼這個試驗有沒有設計不嚴謹的地方,當然也有,原因同上。

實驗3:那麼,現在有兩百個人,分別是A1、A2……A100,以及B1、B2、……B100,他們都患有m病,現在A組都服用x葯治療,B組都什麼都不服用,最後A組病好了的比率為80%,B組病好了的比率為20%,能否說明x葯對m病有效果?

能。

那麼這個實驗有沒有設計不嚴謹的地方?有!

比如研究者在分組時是否有偏倚?因為研究者是可能和這個實驗的相關單位有利益關係的,比如研究者申報了一個課題,他就會希望作出陽性結果,好申請科技進步獎什麼的,於是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研究者在分組的時候,故意把病情輕的都分到A組,把病情重的分到B組,這樣得出來的結果就不準確。

比如A組患者是服藥的,B組患者是什麼都不做的,那麼A組患者是否會產生一種「我是服藥的,我這病一定會好的」,而B組患者產生一種「我沒得葯吃,完了我這病肯定好不了」的心理暗示,從而導致A組患者好得多,B組患者好得少?

這些因素並非一定發生,但不能排除,就會給實驗結果打折扣。

實驗4:那麼,還是兩百個人,研究者訂立一個分組標準,比如第一個來的患者就分到A組,第二個來的患者B組,第三個A組……這樣的話,研究者就不可以自行決定分組,也就不存在偏倚了,對吧?

不對。

因為這種分組是有規律的,如果患者知道這種分組規律,那麼他可能會故意改變自己的就診位次從而改變自己的分組,甚至也不能排除研究者為了改變某患者的分組,從而故意改變他的就診位次的情況。這樣就違反了「每個患者有均等機會被分到試驗組或對照組」的要求。

那麼,真正的隨機、雙盲(或三盲)、對照,應該是怎樣的呢?

首先,要有對照,比如陽性對照、安慰劑對照、交叉對照、空白對照、自身前後對照等等,其中後兩種因為不能排除一些混雜因素,所以也較少推薦。而安慰劑對照不一定符合受試者利益至上的原則,很大可能會被倫理委員會斃掉。

然後是隨機,需要查詢隨機數表或者用軟體隨機,這樣做的目的是保證這個隨機的過程可重複,就是說,如果他日葯監局需要核查本試驗的數據,他打開這個隨機表可以知道試驗是否是按照隨機進行的,而不是作假的。而如果擲骰子或者抓鬮的話,過程是不可重複的。

最後是設盲,第一波研究人員隨機結束以後,比如現在有10個受試者,其中1,2,5,7,10是A組,他們就把A組對應的葯裝好,寫上號碼,但不寫分組,然後交給第二撥研究人員(一般是醫生),第一撥研究人員不直接接觸受試者,而接觸受試者的第二撥只知道藥物編號,不知道其分組,而服藥的人也最多知道編號,而不知道分組,這樣做到了(醫生、患者)的雙盲。

至於說的三盲,我不知道統計人員進行統計的時候是知道AB組還是連這個也不知道,有一種策略是統計人員只知道1,2,5,7,10是A組,但不知道A組是什麼葯,待統計完成後再揭曉,避免統計人員的偏倚。

這樣的設盲,就使得知道分組情況的人(第一波研究人員)既不接觸患者,也不接觸數據,而接觸患者的、接觸數據的,以及患者本身,均不知道服用何種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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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所謂的隨機、雙盲、對照等等設計,是一種科學研究方法,一項研究,如果嚴格遵照了科學的方法,那麼它的設計就非常嚴謹,結果就非常可靠,它的結論就更易被世人接受,不僅是國內接受,也可以得到世界範圍內的認可。而不採用隨機、不設盲、不設對照組,並不代表研究就不能進行。事實上有些研究是無法設盲的,比如要研究一項手術是否對某病有效果,怎麼設盲啊?難道對照組推上手術台逛一圈又推回來嗎?這樣做符合倫理嗎?

並非所有的試驗都是RCT,RCT是一種方法而不是結果,但我們同樣應該看到,嚴謹的RCT,門檻是很高的,越是嚴謹的試驗,可追溯性越好,可供核查的點越多,比如他要想發表在SCI期刊上,一般要求跟患者簽知情同意書,如果要求核查知情同意而拿不出來,那麼試驗造假的可能性就比較大了。如果真是騙子,他不會優選這樣的方法。而會去選擇一些低成本、容易做的試驗,比如找一個人來吃某葯,吃完以後怎麼怎麼樣了,所以這個葯有什麼什麼效果。這些騙子衝擊了我們的成果,消費了那些本來有用的東西好不容易建立在廣大群眾身上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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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種藥物真正有用,在試驗設計的時候,應該盡量採用嚴謹的方法,目的是提高門檻,讓你的結論上上多重保險,杜絕騙子的侵擾。


「過不了雙盲實驗就一定是騙人的」這種說法對不對?

什麼是雙盲實驗?雙盲實驗是指,被試不知道自己有沒有接受過實驗處理,主使同樣也不知道那些被試接受過實驗處理,哪些被試沒有。這樣的實驗非常嚴格,它能完全排除安慰劑效應和實驗者的期望效應。因此,雙盲實驗是藥品有效性檢驗的利器。

雙盲實驗因為其強大的威力,不僅僅在藥品有效性檢驗中,在執法過程中也有應用。比如,把證人帶去認嫌疑犯,不是帶到一個人面前,問證人,這人是不是嫌疑犯?而是帶到一群人面前,要求證人指認這一群人中誰是嫌疑犯。這算是單盲。另一盲是,帶證人去指認嫌疑犯的那個警察,也不知道誰是嫌疑犯,這就是雙盲了。

在一些食品品牌的消費者調查中,有時候也能使用雙盲實驗。經典的案例有百事可樂和可口可樂。把兩種可樂倒在無標記的一模一樣的塑料杯中,讓消費者品嘗並選擇自己更喜歡哪種。這樣就能隔絕消費者對品牌的認知對味道偏好造成的影響。

而將雙盲實驗引入不同價位的同類產品的體驗測試,往往會有令人吃驚的效果。一瓶十萬元的紅酒真的會比十元的紅酒更好喝嗎?百萬元的手工小提琴拉出來的聲音,真的會比大規模量產的小提琴拉出來的聲音要好聽嗎?一萬元的耳機和一百元的耳機,消費者能聽出差別嗎?實驗結果會令那些高價產品消費者們失望,對於很多感官體驗型商品來說,高價並不一定會帶來更好的體驗。

但是,如果高價不代表優質,那為什麼人們還會去購買什麼商品呢?難道這些人僅僅是因為人傻錢多?

並非如此。這些高價商品的存在,說明了兩個現象。其一是,人類對於感知覺信息的加工並非全部都由數據驅動,還有自上而下的概念驅動。什麼意思?意思是,如果我們知道那個商品的價格很高,那麼比起低價商品,我們事實上的確能獲得更好的主觀感受體驗。當我們在喝一瓶十萬元的紅酒時,我們的確比喝十元的紅酒更開心,哪怕只要把兩瓶紅酒互換酒瓶,原本十元的紅酒就會比十萬元的紅酒更好喝了。這是因為,當我們喝酒時,我們感知到的不僅僅是味覺信息,還有我們對這瓶酒的期待,對這個紅酒品牌的正面記憶也會被回憶起來。我們的行為會影響態度,既然花費了十萬元去購買一瓶酒,那麼我們對這瓶酒的態度就會收到之前的購買行為的影響,而不僅僅是受到酒本身的因素的影響。

除了人類對信息加工的自上而下加工之外。這些高價但並沒有更優質的商品,還能起到炫耀性消費的作用。珠寶鑽石有什麼用呢?其本身沒有食用價值,也不能提升我們的工作效率。但這些高價的珠寶鑽石能傳達一個信息,那就是它們的擁有者具備消費它們的能力。一萬元的耳機也有這樣的作用,它不僅僅是一副耳機,還是一件炫耀性消費品。而炫耀性消費在人類的幾乎所有的消費行為中都會起作用。男人帶女人去約會,會選擇高檔的餐廳而不是味道更好但更便宜的餐廳。我們會購買昂貴的服裝、鞋子、包、手錶等等他人能輕易看到的消費品,而像襪子、內衣、牙線等等商品,就很少見炫耀性消費,因為消費這些商品時,很難有炫耀的對象。

只要炫耀性消費一直存在,那麼商品的價格和它所帶給人類的直接感官體驗,就不會是完全線性相關的。更何況,價格信息本身就能影響到感知覺信息的認知加工。

就題目本身而言,「過不了雙盲實驗就一定是騙人的」,要判斷這話對不對,需要對一些概念進行精確的分析。首先讓我們來分析騙人這個概念,依照哲學界常用的定義,欺騙被定義為:告訴他人自己認為是錯誤的信息,並希望他人信以為真。那麼依照這個定義,如果那些高價商品的銷售者,自己明知自己所銷售的商品並不能給予消費者與其價格相稱的直接感官體驗,但卻告知消費者它們能夠提供相應的直接感官體驗,那麼這就算是騙人。但問題是,這些商品的銷售者有可能誤以為自己所銷售的商品的確能提供與其價格相稱的直接感官體驗,又或者,這些商品的消費者本身並不期待這些商品能提供與其價格相稱的直接感官體驗。那麼,在這兩種情況下,我們不能說那些銷售者是在騙人。


cohort study 哭暈在廁所,以及真正藥物的clinical trial你以為就有雙盲么……很多都是單盲然後做到一半然後實驗組對照組對調這麼搞的


如果是完美的實驗的話...

——————————————以上是原答案——————————————————

高票答案 @言凌 的回答,其中是有著很多合理的成分的,但卻犯了遺漏選言支的錯誤。

比如說

因為盲法原則的基本要點是盲在了病人不知自己接受的是真葯,還是安慰劑上。

你自己也說了,盲法原則是為了排除安慰劑效應。但是一項實驗的成功與否,除了安慰劑外,還要考慮各種因素,難道說過不了雙盲實驗就一定是安慰劑?

而這段論述就更有問題:

在盲法比如雙盲可行的情況下,如果某個聲稱有效果的立論,過不了雙盲,就必須做出立論不成立的結論。

如果一項立論過了原實驗卻沒過雙盲實驗,這隻能證偽原實驗。至於立論本身,確實其實驗基礎等於不存在了,但這和徹底證偽還是有所不同的。區別在於,如果哪天發現了現有實驗的漏洞,設計出了一種新的、能通過雙盲的實驗,還是有重新證實立論的可能的。

這個問題往大了說是綜合法和分析法之爭。至於中藥,其為西醫所不容,很大一個原因就是採用復方。

試思考以下問題:

假設有條件A、B、C、D,滿足任意三個則能產生效果S,少於三個時則無效。那麼我們正常人的理解來看,A、B、C、D對於S都是有效的吧。

如果這時有人設計了一個實驗(雙不雙盲都沒關係),對於A、B、C控制不變,僅改變D的有無。結果喜聞樂見地沒通過,是不是我們就該說D是沒用的,或僅是安慰劑呢?

當然,這個實驗是有漏洞的,可能若干年後,有的人就會發現比如說A、B、D的組合,一步步逼近整個真相。但是難道現有的實驗就都是百分百嚴密嗎?

雙盲法本身是合理的,但雙盲不是實驗的一切。雙盲實驗沒通過,除了理論本身的問題外,也是有著實驗設計上的瑕疵的可能的。

所以我才在一開始說了啊:

如果是完美的實驗的話...


——————————————

我補充說一下,可證偽性不是「是否科學」的分界線,而是「是否科學」的分界線。

科學工作者沒有整天抱著這東西的,就好像沒有人成天抱著基本公理玩一樣。但是沒有這東西一定是偽科學,所以用來區分偽科學倒是挺好用。

確認的民科都已經屏蔽了,因為我懶得給你們科普諸如

數學是人類自己構建的,進行科學研究的可靠工具,不是自然科學,不需要可證偽性,但需要自洽。

的常識,自己翻數學史和科學史去。

——————————————

@野生年華朋友地圖炮都開到可證偽性上來了……這給民科洗地的姿勢能不能稍微雅觀點。而且還引用維基搜索結果……真是有點不專業。

存證。

——同理,在科學技術領域,另外一個常見的民科論點叫做可證偽性,可證偽性意味著科學是一個已經被證偽的概念。

這是因為:

——在現實領域當中,很多東西是極端複雜的,並不是十分明顯的。

——你試圖證偽一個理論,這本身就要使用某種可以被證偽的理論。

——任何情況下,一個理論都可以用複雜的現實狀況進行推脫,宣稱證偽它的理論本身有問題,從而逃避證偽。

我舉個例子:

——有一個牛頓學家,宣稱萬有引力是正確的,那麼,當他發現太陽系某個行星的軌道和他計算出來的理論不符,他可以通過計算,假設一個我們看不到的行星對其進行攝動,並且申請更高精度的望遠鏡進行觀測。

——假設觀測成功了,那當然皆大歡喜,他可以高興地宣布,牛頓力學的勝利。

——假設觀測不成功呢?他可以辯解,這裡有一些我們看不到的星際雲霧遮擋了我們的視線,於是,要求更高精度的探測器,飛過去進行探測。

——假設飛過去探測依然看不到呢?他可以繼續宣稱別的東西,例如暗物質,有一個相互作用力很弱的物質在那裡瀰漫著,從而產生了足夠的引力。

所以,在複雜的現實狀況面前,可證偽性沒啥卵用。而且,如果堅持這個觀點,我們幾乎所有擁有影響力的科學理論,都沒辦法發展起來,因為他們早就已經被原本的一些理論證偽。

對此我是這樣回復的:

後來繼續解釋的理論,那是後來的理論,這個理論本身也是可證偽的,沒有「逃避證偽」這一說。

而且莫非在你看來,被證偽的理論就沒有意義了?一切理論都是針對現實的擬合,不可能因為無法完全符合現實,就認為它無意義,而把它擺在真的無意義的「無法證偽」的理論旁邊。

我們需要一個理論可以被證偽,正是因為,要找出它跟現實不統一的地方,才能對其進行不斷修正,否則都跟佛經一樣,這麼解釋也行,那麼解釋也行,科學怎麼發展?

評論區還有好多民科神論,比如「數學是不可證偽的」,「哲學和數學是科學的兩條腿」,就這樣還拿80+贊……懶得一個個解釋了。哀嘆一下知乎的科學素養。

你看,沒有受過科學訓練的人就是容易被這種言論帶跑,尤其是被某宅壇「大V」帶跑過來的無知少年。

喂,現在還開始拿迪昂-蒯因問題和「雙盲實驗設計有問題」說事了誒,最後咣咣咣放一大堆英文又拿幾十贊,這攪渾水的民科風度真是一覽無餘,能不能吃相稍微好一點。


過不了雙盲實驗需要有幾個個前提:

1、雙盲實驗是可行的

2、雙盲實驗設計是符合標準的

如果符合這兩個前提,過不了雙盲實驗的話,那麼確實是騙人的。

但是存在某些情況(比如上面說的動手術)確實無法進行雙盲實驗,這種應該不算「過不了雙盲實驗」


很多研究者和讀者天真的認為,只要一個隨機對照臨床試驗是雙盲的,那麼他的質量就很高,就好像雙盲是隨機對照試驗的一個必要條件。雖然應用雙盲是一種較強的設計,沒有應用雙盲的臨床試驗不能想當然的認為是較差的試驗。」

「一些研究者、讀者、編輯過分強調盲法在防止偏倚中的作用。有些人甚至認為只有使用雙盲的隨機對照試驗才是高質量的(認為雙盲是隨機對照試驗的一個必要條件)」事實上科學研究遠比此複雜。一項隨機對照試驗即使沒有應用盲法,方法上也可以是完全正確的;相反,雖然應用了雙盲,方法學上也可能不正確。……雖然雙盲原則意味著科學性較強的試驗設計,但他不是試驗總體質量的主要指標。而且許多研究也無法採用雙盲。這些研究應該從總體價值上進行評價,而不是僅看是否採用了無法實施的雙盲原則。誠然,這並不是說盲法不重要。盲法可以減少偏倚的發生,證據也證實了這種作用。研究調查表明,在總體上,在減少偏倚上盲法沒有分配隱藏來的重要。」(摘自《柳葉刀臨床研究基本概念》 187,194-195.)

「如條件許可,應儘可能採用雙盲試驗,尤其在試驗的主要變數易受主觀因素干擾時。如果雙盲不可行,則應優先考慮單盲試驗。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由於一些原因而無法進行盲法試驗時,可考慮進行非盲的臨床試驗。無論是採用單盲或非盲的臨床試驗,均應制訂相應的控制試驗偏倚的措施,使已知的偏倚來源達到最小。」(摘自《化學藥物和生物製品臨床試驗的生物統計學技術指導原則》,5-6)

可見,在臨床科研實踐中,由於可行性和方法學上的考慮。盲法原則相對於隨機對照,並沒有成為臨床評價藥物療效的根本準則。儘管在藥物療效評價中,雙盲被作為一種高質量的設計被推薦和盡量使用,但並不意味著現代醫學中所有的藥物都需要在雙盲試驗證實有效後才上市,更不意味著現代醫學中使用的藥物和治療方案都通過了雙盲試驗證明有效。

自行判斷是不是就好。


我說個段子(真事兒)。

參加過一個學術會議,關於腎結石的。有個演講者說:統計數據表明,每天喝一可樂瓶水似乎可以有效防止腎結石,然而我們沒法確認,因為沒辦法對水做雙盲試驗。


完全正確。

回答中有很多說不正確,理由是因為有的實驗無法雙盲……

題主的意思非常清楚,不能通過,就是可以做並且做了雙盲實驗,但過不了。那不是騙子是什麼?就如同你去參加了考試,但得了零分,不是弱智是什麼?


過不了雙盲實驗,就肯定是騙人的。

這句話不正確。

過不了雙盲實驗,就有可能是騙人的。

這句話正確。

雙盲實驗是我們用來分辨什麼是正確的,什麼是錯誤的,一共科學方法,方法!

這裡可以使用信任這個詞。

所以我們可以說,通過雙盲實驗的產品值得我們信任。反之則不值得信任。


過不了雙盲實驗不一定是在騙人,只是他自己都不知道這事是真的還是假的,怎麼好說是騙人呢。


藥品的話,如果通不過,那95%的可能就是無效了。

即使通過也不能保證有效。

比較權威些的應該是「隨機大樣本雙盲對照測試」


當然不對啦!

雙盲實驗某種程度上來說是金標準,也就是人類目前設計出來的最為可靠的實驗方式,但並非所有的實驗都可以達到雙盲的標準。

所以最可靠的並不代表其他的方式就是騙人的。最可靠意味著效力較高,不用雙盲也是可以的,只是效力較低罷了。

但是,如果是完全可以用雙盲或者其它可靠的方式如單盲等等進行驗證卻不使用,成天叨叨些個案神跡,那就和莆田系一路貨色了,說它們是騙子毫不為過。

當然,有些方面比如美學,我們評價一首歌是否好聽,一幅畫是否好看完全是主觀感受,這些方面就和雙盲實驗沒啥關係了,雙盲就是要把主觀因素對結果的影響降到最低,所以當然不適用了。但是也並非毫無用武之地。

比如說:某大師賣給你一套經過他加持的錄音機和磁帶,說跟著做會加BUFF。

那麼這用雙盲來檢驗一下就很簡單了,至於水電火電的段子我就不說了。

被一萬噸傷害會心一擊,這樣的回答也能拿贊?!!


能通過雙盲實驗表示不是騙人的。

命題成立,不能證明否命題成立。

想不通的,中學數學老師是Baidu來的吧


據說紅酒比賽改了雙盲之後,法國紅酒被加州紅酒吊打。可是你要去登門看岳父,你覺得是拉菲好使,還是不知名的加州酒庄的酒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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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現實」發明以後,是不是沒有人會再去爭奪世界的權柄了?
《聖經》的道理有多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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