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中國女子赴美生子大出血死亡 親屬獲賠520萬美元?

中國女子赴美生子大出血死亡 親屬獲賠520萬美元


我來知乎回答吧,在網易跟了個帖子已經被網易眾噴的口水淹沒了。

(最新更新11月6日,關於美國的醫療賠償案例,請看最後)

我在美國紐約一家醫院進修,根據我這麼長時間的觀察,還有和美國大夫聊天中了解的就是,美國醫療糾紛絕大部分醫院都不會有賠償。除非出現超級嚴重的低級失誤。而就算是賠償也是保險公司賠償,醫生不用掏錢。(不過醫生來年的保險費會很高甚至上不了保險)

這裡有各個疾病的治療指南,醫生只要是按照指南做的,術後效果不好甚至出現嚴重併發症,患者沒有任何辦法告倒醫生(舉例子,這個病如果需要手術,醫生給做了符合這個病的手術,做砸了,醫生沒有任何的責任)。手術併發症絕對不可能獲得賠償(美國同行跟我講的詞是NEVER NEVER NEVER),而在國內關於手術併發症,以前只要是患者鬧,或多或少醫院就會給一些。

所以我在紐約看到的一個現象就是,這裡白內障做失敗的超級多(因為白內障手術醫生准入門檻低),這在國內是有點不可思議的。

而在紐約這裡還存在一個問題是,頂級醫院是猶太人開(Mount Sinai和Lenox Hill)的,裡面的醫生也基本都是猶太人,大部分律師也是猶太人,你想打官司就要找律師,但大家都是猶太人,後果就是……你懂的。(行業潛規則,從華人朋友那裡道聽途說,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還有我看過一個數據也不知道是否正確,美國這方面訴訟的成功率基本在10%左右,所以這種案子是律師都不願意去接的。(這個是有佐證,一位中國人赴美產子,死了,他母親就是婦產科大夫,感覺醫療過程中有很多紕漏,想打官司,沒有律師願意接。)

醫鬧在美國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患者沒有這個膽量。曾經有黑人拿槍衝進一個公立醫院要找大夫鬧事,沒有5分鐘他就被警察團團包圍,最後他自殺了。(兩個月前入職培訓的時候負責安保的老美給講的)

但是,如果的確違反醫療原則以及醫療道德,那絕對是重判,這個是跑不了的事情。而且仲裁機構也不會偏袒任何一方。比如前幾年發生的美國頂級醫院約翰霍普金斯醫院婦科醫生偷拍患者事件,醫院最後賠了患者1億美元(好多位患者),那個醫生也自殺收場。

總結一下,美國和中國的區別就是,絕大部分在中國需要賠錢的糾紛,在美國是不需要任何賠償的,而在美國那些需要賠償的糾紛,絕對都是天價。

更新於11月6日:

正好看到一篇文章關於美國眼科的醫療賠償案例。

2014年美國AAO(眼科年會)中,Anne Menke RN(註冊護士)PHD(博士)分析了近25年來,美國小兒眼科和斜弱視專業的賠償病例。

25年來,該專業在全美範圍內共賠償了140例,平均每例賠償932928美元。

原文:http://www.aao.org/Assets/80dd6efe-c571-46c1-9eac-49b9bbd87d75/635563405066030000/aaosub2014-peds-syllabus-pdf?inline=1

我給大家算一下,25年140例,也就是說平均每年5例多一點,我估計國內隨便一個三甲兒童醫院的眼科,每年糾紛賠錢也不會少於這個。

而平均每例賠錢近100萬美元,絕對都是巨款。

這篇文章分析了幾個案例:如受傷後沒有拍眼眶CT漏診了骨折;做斜視手術忘了術前交待和簽字而且術後效果極差;醫生出去度假,忘了告訴轉診大夫也沒有告訴患者需要緊急處理,結果延誤病情;受傷後沒有做眼眶ct漏診了球內異物;早產兒沒有診斷出ROP等。

這些都是低級錯誤,在國內也是絕對要賠錢的。

所以還是印證了我前面說的話:

絕大部分在中國需要賠錢的糾紛,在美國是不需要任何賠償的。而在美國那些需要賠償的糾紛,絕對都是天價。


對這個問題很感興趣,所以不請自來了。 @清晨的榮譽 是從美國醫生的角度來講,非常到位。 本人目前在美國一個州醫院系統的法務總部工作,從法律角度提供些常識。(註:美國州和州之間的實踐會有不同,但是大體一致。)聲明此回答非法律意見,切勿參照此答案於司法實踐,具體案件請諮詢專業律師。

第一,在medical malpractice中,醫院是要賠錢的。例如,過失用藥,導致病人死亡。嚴重過失的,還會有地區檢察官(主動)介入進行刑事責任調查。在這類案件中,律師是比較好找,不太會存在請不到律師的問題。需要注意的是,在這類案件中,原告律師往往會簽contingent fee contract,即使勝訴,陪審團裁定天價賠償,患者實際到手賠償也是相當的少。

第二,來看5.2million 這個案件,首先,正如 @清晨的榮譽 所言,醫生嚴格遵守指南,一般併發症很難得到賠償,不過,在現實的法律糾紛中,whether or not within the standard of medical care不是非黑即白的。本案的被告醫生Liu就聲稱自己沒有過失,注意:陪審團裁定的是9 million而不是5.2 million,其中,產科醫生Liu某應付25%責任,醫院應負75%。具體案情本人沒有研究就不深入討論。但是,僅就賠償的可行性而言,九百萬,無論在加州還紐約,甚至弗羅里達(醫療過失訴訟賠償最高之一)都是很難實現的。一般而言,醫院和醫生都有malpractice insurance,通常,醫生個人的保險賠償上限為一百萬左右,醫院會有四百萬到五百萬左右。不出意外,醫院會上訴,最後即使上訴法院維持原判,真正可執行的賠償也不會超過五百萬 (有些經濟落後州甚至有125萬或250萬的cap)。

第三,關於中美醫療環境的感想。此案在訴訟前,醫院提出320萬的和解,關於家屬的訴訟決定,本人不好評論,畢竟摯愛慘死,訴求肯定不僅是經濟賠償。有一點與 @清晨的榮譽不同的意見,我認為美國沒有醫鬧的原因在於經濟發達和法制健全,大多數患者出現重傷或死亡的情況下,只要訴求不離譜,縱然醫院沒有過錯,也會支付一定賠償,但是必須簽MOU。所以理智的患者會接受醫院的方案,對於過分糾纏的患者,醫院也會一分不賠訴訟解決,對於這類患者一般也很難得到免費的法律服務。


我不用看任何評論都知道輿論肯定是在說美國賠的足夠多而國內賠的少人命不值錢,並且不會有很多人人會去考慮美國醫生是犯了多大錯才要賠那麼多……


希望男方能贍養好女方父母


懲罰性賠償——整個西方也是 ,美國獨一份。

我絕對支持中國在所有民事訴訟中,實行懲罰性賠償。

中國買一輛二手車,因為隱瞞了事故,能得到兩倍賠償。總而720萬。

斃錯一個人,居然只賠二百萬——真是腦袋有病!

美國醫生賠的再多,都是保險公司掏錢。

打完官司,賠款至少一半 甚至一大半都要用來 付訴訟費用的。


最近赴美生子的話題很熱,騰訊的圖文信息在一個月內連續推了兩次關於赴美生子的新聞,孕婦生子身亡,丈夫獲賠520萬美元的新聞便在其列。

首先,這個新聞從側面說明赴美生子的好處,如果同樣的醫療事故發生在中國,肯定是賠不了這麼多錢。

其次,如果該孕婦沒有身亡,而是在重症監護室住了很長的時間,那麼醫療費將會是天價,一般的赴美生子中產家庭,斷然無法承受。如果不是因為醫院或醫生的過失,這些費用可是真金白銀要付出的!當然,實在無法支付也只能逃單,後果可能是終身無法再進入美國。

然後,建議在懷孕之前 ,就購買好相關的國際醫療險。申請赴美生子的簽證,現在誠實簽(向簽證官表明赴美生子的真實意圖)已成主流。有了醫療保險就大大增加了獲簽的概率,沒有保險的中國人,在老美的眼裡簡直是在裸奔。

最後再講點和該新聞相關的八卦。這條新聞一經爆出,業內就出現了一個所謂的「知情人士」微信截屏,言之鑿鑿說自己知道內幕——該產婦的丈夫曾在關鍵時刻意圖謀妻害命。醫院當時要他為緊急搶救簽字,但他不肯簽,因此延誤了產婦的搶救時機,最後導致了產婦的死亡。佐證還包括,官司打贏後,丈夫手捧妻子的遺照嘴角微微露出了笑意。

不管這個八卦是真是假,從側面反映出圍觀群眾對這520萬美元的複雜心情。一方面,群眾對於這筆賠款的巨大數額感到震驚,另一方面,隱隱也傳遞了對產婦丈夫的嫉恨之情。不管如何,最令人嘆息的就是兩個娃兒從此沒有了媽媽,但萬幸的是有巨款作為產婦的生後保障,也許能撫慰一下產婦家人的心情吧。


最應該思考的是她為什麼去美國產子,這才是這個國家應該思考的問題


平安才是最好


孕婦們已經聽到了 全軍出擊 的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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