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創作者的實際性格和作品中對真善美精神追求的反差?

我不太明白。藝術創作者本身如果沒有對美好事物追求的激情,他是怎麼通過作品讓觀眾獲得這種激勵的呢?或者說就是通常意義上「偽善」的一群人嗎?

比如說托爾斯泰(藝術界道德綁架第一人嗎) 、郭沫若(這麼渣但是寫過那麼好的本子)等等


先回答問題,一般來說,好的文學作品,境界層次要比作家自身境界層次高,並非作者偽裝或偽善,而是作者嚮往完整的世界。

近來在看陳丹燕的《我的旅行哲學》。裡面說旅行是去拜訪一個完整的自己,讓自己與天地相連,實際上,文學也是要讓人完整,讓人的世界更加完整。

然而現實中,卻沒有完整的人,乃至這世界也不完整。人在世界上,是動物,有原始衝動,要吃飯,要交配;也生活在社會中,要賺錢,要從政,要與人交流。在現實里,人受制於自己的感官經驗,受制於自己的慾望,這些構成了文明,構成了社會,變成了層層泥土,把人埋在現實里。人生而自由,卻無時不在枷鎖之中掙扎,而這枷鎖,在盧梭看來,就是文明。

作家要敏感,要體察現實,因而往往能更清晰地意識到身上的枷鎖。他們嚮往在現實中無法實現的自由,於是就超越現實,再造一個世界,一個自由的世界。當然,作者創造的世界永遠不是現實世界,只是心靈暫時的棲息地。而且文學也不能擺脫本能與現實,文學要有因果邏輯,文學裡有性慾和死亡,文學要面向現實——或多或少,都有,這也是文學壁壘。但越天才的作家越自由,甚至他們有時都無法忍受語言的束縛,會力圖連語言這道壁壘也打破。

提一句,這個世界並非作者一人便能建造起來,閱讀也是創世。作者開天闢地書宏卷,而讀者潑墨灑下繁星萬點。

話說回來。作者創造自由的世界,但這世界不適合現實——一切要以理想社會取代現實的做法都導致了災難,這是另一個話題。作者依舊要在現實里生存。而在現實中,作者其實與你我沒什麼不同,「也吃飯,也睡覺,也戰鬥,自然也性交」。甚至,因為作者長期出入理想現實之間,他們的價值觀念與平常人會有不同,這大概算職業病。作者,在現實中也不過是常人而已。

旅行是去別處拜訪完整的自己,「用腳丈量屬於自己的世界」。完整的世界是真真正正自己的世界,但完整的世界智能是別處的世界,就讓它留在別處吧。景區的人們自然不會覺得這裡的自己是完整的自己,而從文學世界裡出來,也要過自己的生活。

好久沒回答,有些話癆。總結下便是,人都想著追求理想世界,因為人要自由,要尋找完整的自己,作者便在創造另一個世界。但這個世界是,也只能是虛無縹緲的,作家也是現實中的人,他們依舊要沾著泥土生活下去。


謝邀了。

我覺得每個人的價值觀和他/她自己的行為方式之間都有微妙的差異。

比如我,嚮往、讚賞坦蕩、淡薄的人生觀,但我這個人十分雞賊啊……

可正因為我雞賊,我才更加心嚮往之,

雖然具體行動中設限重重,但不能說我不追求美好的事物。

越是現實里無法達到,到小說里反而就可以盡興了。

當然多數人並沒有在小說里給美好的事物以美好的下場……

越是有差異,越是敏感地察覺到這些差異,會思考得越多吧。

就像我媽喜歡打掃衛生,她對於自己身處乾淨的環境就會毫無知覺,認為是理所應當的。

但我就會覺得這這這特么也太乾淨了,讓不讓人活了……

反過來,讓我媽處在髒亂中,她就會立刻發現哪兒哪兒哪兒有問題,說出個三五百條。

越是覺察到差異就越會懂得如何描述和觀察吧。

我不能同意關於「偽善」和托爾斯泰的那些說法,郭沫若也不過是個性格不夠堅強的正常人。


一般來說小說中主要角色都或多或少體現了作者的價值觀,當然,一個作家的價值觀隨著時間有所改變,這是很正常的事。

我其實很懷疑提問者究竟有沒有真的看過列夫·托爾斯泰的小說——不過沒看過也沒關係,看下豆瓣的內容簡介也好,托爾斯泰哪部作品體現了對真善美精神的追求了?托爺的作品中,基本上道德上越完美的角色,命運越悲涼——請問托爺哪裡「道德綁架」你了?我覺得也只有高中教參才能從這裡面讀出「激勵人們追求真善美」的意思來,那是語文老師「道德綁架」你,不是托爺。

現實主義作品從來都是讓人們看清世態炎涼,以及道德的無力,只有暢銷書才有大團圓結局。


讓我試著從新批評理論的角度來解答題主的疑惑。

文本誕生的時候,作者就死了。當然作者並不是真的死了,只是與他所創作的文字無關了。在閱讀文學作品時,需要首先注意你(讀者)與作品(文本)和作者之間的關係是相互獨立的,你永遠不可能透過文本窺探到作者的思想,你甚至無法得知文本的本意。當你將自己的理解與文本的本意混為一談,就走入了「感受謬誤」;將作者的創作意圖與作品本身體現的價值觀等同起來,就走入了「意圖謬誤」

舉個栗子:

高中語文閱讀裡面的精華槽點:「作者為什麼寫窗帘是藍色的?」

標準答案好像是:「藍色的窗帘象徵著作者強烈的被壓迫和被束縛的抑鬱的思想感情。」①

作者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窗帘本來就是藍色的。②

作者腦子裡想著②創作出文本,寫答案的人閱讀時卻感受到①,發生這種錯位,是因為文本存在開放性。開放性帶給文本無窮的魅力,但如果不了解這一點,誤以為文本的意義=①,就犯了「感受謬誤」,同樣,誤以為文本的意義=②,就犯了「意圖謬誤」。(所以作者蜀黍出來吼一句「窗帘本來就是藍色的」對於文本木有任何影響啊!文本桑已經跟他斷絕父子關係了呀!╭(╯^╰)╮)當然這道題的題干本身就是意圖謬見的典型,如果把問法改成「藍色的窗帘能烘托什麼樣的氣氛/帶給讀者怎樣的心理感受」,腦殘係數就大大降低了呢。

題主貌似關注的是小說和劇本,劇本我不太懂,那我就從小說敘述學的角度多扯幾句。

同樣需要搞清楚這幾個互相獨立的概念:作者隱指作者敘述者人物

作者是創作文本的人,隱指作者是作者進入文本的那一部分三觀(可能跟作者本人差不多,也可能差距極大),敘述者是小說中講故事的那個人,人物是小說中的角色。敘述者有時候是小說中的人物(比如自傳體小說),有時候不是(比如《三國演義》)。第一人稱敘述的小說代入感很強(如果寫的好的話),讀起來很容易把(隱指)作者和敘述者混為一談,這個敘述者萬一再在小說里客串個人物那更完蛋了,人物猥瑣點兒你會直接感到作者三觀不正,其實他倆隔著十萬八千里呢。同理,人物或者敘述者很正,最多最多能夠推出隱指作者比較nice,作者是不是文非其人你上哪兒知道去?

綜上所述,你無法確切了解創作者的實際性格和作品中對真善美精神追求是否有反差,因為你既不能了解作者,也不能了解作品。相信我,再深究下去就不能愉快的讀書了~~~~(&>_&<)~~~~


你的問題讓我想起了易卜生,看完他的戲劇真的覺得他看到了那個社會的病態和人性的扭曲。媽蛋說得簡直不能再好!

然後聽說了他的事迹……他變得有錢之後更加要和窮親戚劃清界線……自己老爹都不理……超級無敵反差啊!(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反差萌?!)

這點和中國古代文人(大部分)就很不一樣,我說不為五斗米折腰我就自己種!哼!(狂拽酷炫!)

我的理解是:人的心理機制有一種彌補的傾向,這些作者應該大都清楚自己的性格缺陷,但是無力戰勝這種慾望,所以有時候他恨社會也恨他自己。雖然沒有做過系統的調查,存在反差的創作者應該大部分是用反諷這種手法的,與直接猛烈抨擊相比,反諷更適合於自我批評,在心理上起到了一定的緩衝作用。


是個人就有點多重人格,並不是達到病態才認定多重人格,也不是創造者身份有何特殊,只是創作者有公開的發聲渠道,普通人無從知曉而已。作品和創作者有聯繫,但沒有必然因果。拿一個人的道德行為或生活作派去限制其作品是幼稚的形而上。


這個問題有個讓我印象特別深刻的栗子就是寫《閑居賦》的那個潘岳,《閑居賦》寫的是對官場厭倦可是潘岳其人卻是個不折不扣的小人。去年買了本《閑愁萬種》,胡蘭成在裡面頭篇就是革命政治,可反觀其人品,呵呵了。

從理論上說,一部作品的誕生,真實作者不是作者,真正的作者是隱含作者,因此我們在讀一部文學的作品的時候,把真實作者的思想等同於他表現出來的文學作品的思想和三觀,這是犯了欣賞的大忌

那麼,為什麼會出現真實作者與隱含作者的偏差?首先,你要明確一點,作者面對的是什麼。當作者在創作的時候他面對的是【紙和筆】,而當作者在生活的時候他面對的是【現實社會】。這就是為什麼作品後的作者和生活中作為普通人的作者為什麼不同的原因。

當作者在創作的時候,作品中的時間是由他控制的,而他是靜止的,不恰當的說,他是那部作品的上帝,作品中的人有他們的造化,但他們的命運卻是被控制的。而現實生活中的作者,作為一個普通人,他對他人,對命運是沒有掌控力的,他能做的只有對事件的反應,他最後呈現出來的人格品質,都是他的個性,機遇和與他人的交往共同作用的,人活著是沒有主動性的,永遠都是被關係鉗制著的。

他在寫作中的人格未必是他真實的人格,而他在現實生活中的人格也同樣未必是他真實的人格。

順便說一句毀三觀的題外話,一個人渣,只要當他是個有才華的人渣,他就一定能寫出美文,他就一定能寫出那些讓人看著覺得美好的東西,不要懷疑。只是寫的好與壞的差別,你心中哪怕全是正能量也未必有他們撒謊寫的來的好

比如寫荒原的艾略特,他到最後就是個極權主義者,但他認為他的極權是能使人幸福的,他的詩歌就是在追求美好的事物。

我們會發現,所有人對所謂美好的事物的理解其實都是差不多的,而為什麼這個世界還會又有法西斯,又有上帝,佛祖,其實是因為那些善與惡,不同的不在於最後那個美好事物是否相同,而在於達到那個美好境界的方式,每個人是不同的。他們不是不追求那些美好的東西,恰恰相反,他們認為他們所做的正是在追求那些美好的東西。

從我個人而言,我並看不上那些激勵人的作品,文學如果是用來激勵人的,那勢必不是好文學,文學是讓人看清自己的,看清人類境遇的。這個又是題外話了。


這就更體現了那些把小說寫得像散文的作家的可貴之處。


作品是給他人看的;作者的生活是自己的。

如果人品與作品反差很大,可能的情況也有很多。

在部分情況下,作者確實是偽善的,作者的思想和作品呈現出來的並不一致。也可以說是一種偽裝吧。

但這並不是一定的。比如說,如果作品是一種白描的,或者說自然主義的,就不明確地表達某種情感,這種作品就常常比較特殊。我舉個例子吧:Nirvana有一首很有名的歌《Polly》,講的是一個真實的故事,是一個名叫Polly的小女孩被綁架了,女孩假裝順從,但趁機逃脫。《Polly》這首歌是以綁匪為第一人稱來寫的,歌詞及翻譯如下(來源於網路):

Polly wants a cracker

波莉想要一塊餅乾

  Think I should get off her first

  我覺得應該先讓她下車

  I think she wants some water

  我想她應該要喝水

  To put out the blow torch

  來撲滅嗓子里的火焰

  It isn』t me

  這不應怪我

  We have some seed

  我們已開始了

  Let me clip

  讓我握緊

  your dirty wings

  你骯髒的胳膊

  Let me take a ride

  讓我爽一下

  Don』t hurt yourself

  別傷害你自己

  I want some help

  我需要一點幫助

  To help myself

  來控制住我

  I』ve got some rope

  我已找到了繩子

  You have been told

  我告訴過你了

  I promise you

  我向你保證過

  I have been true

  我肯定來真的

  Let me take ride

  讓我爽一下

  Don』t hurt yourself

  別傷害你自己

  I want some help

  我需要一點幫助

  To help myself

  來控制住我

  Polly wants a cracker

  波莉想要一塊餅乾

  Maybe she would like more food

  也許她還想吃點別的

  She asks me to untie her

  她讓我給她鬆綁

  A chase would be nice for a few

  放鬆一會兒確實不錯

  Polly says her back hurts

  波莉說她的背很疼

  And she』s just as bored as me

  她真的跟我一樣感到無聊

  She caugh me off my guard

  但她逃脫了我的警戒

  It amazes me

  於是我被震驚了

  The will of instinct

  被她的求生慾望

整個作品是對事件經過的一種假想性的呈現和複述,這種複述其實不見得完全屬實。

歌詞里完全是講經過,只是種自言自語,幾乎沒有任何價值判斷。

但我們不能就說作者Cobain就是一個冷漠的、沒有價值判斷的人。

所以說,作品和作者的價值觀和追求,應該允許有一定的差別。

只是差別背後,可能有不同的歸因。


題主的意思大概是,一個成功的作者卻不相信自己作品中所宣揚的東西,他為什麼還要創作這些東西?他又是如何創作出了這些作品?

前一個問題,沒有人會主動創作自己都不認同的玩意兒,除非他被某些東西逼迫,比如經濟啊政治啊。

後一個問題,人品和才華是無關的,是的,是無關的。更重要的是,「我」知道「我」的讀者愛看什麼,而且「我」能夠創作出來。

其實吧,這種作者還有點可憐。還有種作者呢,所信與所行相背離。


一部文學作品的完成需要作者和讀者共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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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們在寫散文、小說、劇本時,我們到底在寫什麼?

我們描述一種記憶中去蕪存菁的感慨,我們在勾勒一個足夠單純但又足夠犀利的世界,我們在刻畫許多我們夢想成為但永遠不可能成為的人。

就像我們小時候,會為了老師的一朵小紅花,表現得彬彬有禮、勤勞善良,那並不完全是真實的我們,但那確實是我們可以擁有,最起碼可以假裝的樣子。

創作,帶來無限可能。因此才有人會享受創作的過程。

《戰爭與和平》,《安娜卡列尼娜》莫不如是。

更簡單明了地說,吳承恩能寫出《西遊記》,難道他真的去取過經?

當然,梵高畫自畫像的時候,是真的把耳朵割掉了,但他的臉,也不可能是由線條組成。

【TWO】

造物主何曾為世間萬物賦予過意義?

上帝可曾言說,明月當寄託鄉愁,大河當承載壯闊?

我們在看小說、影視、戲劇甚至雜文時,受到作者的主觀傾向影響自然是難以避免,但慷慨激昂,悲天憫人這些情緒終究是在自己心裡產生,同是一個角色,同是一段情節,同是一樁事物,不同的觀眾看來,或許有共識,但必定有出入。

這就是所謂的,一千個讀者心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因此,一部作品的意義,也與當時的時代背景、社會文化環境、主流讀者閱讀能力認知水平有關。

魯迅置於民國,可擔千年文膽之命,若是放諸今日,不過是分分鐘被查水表的網路暴民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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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偉大的作品,必當是一個世界。單調的世界,殘破的世界,世界的片段,都是世界。

一個在心靈上建造的世界,既考量建造師的工藝,也考驗地基的水平。


這就是人吧。有誰是從裡到外的好,或是徹頭徹尾的壞?從創世紀開始,人的身上就有善有惡,我想人的一輩子就是理解自己,與自己的善惡共處的過程,沒做過壞事,又如何知道「好」的意義?


1、作品不一定反映真實的創作者,更多的反映他想成為或自認為的那個樣子。


2、正在創作中的作者已經部分地脫離了現實生活中的自已。寫《天狗》時是郭大,舔菊時是郭渣。


3、再說,創作終究是個技術活,對高手而言,以假亂真甚至騙過自已,都不算太難。


沒見過渣作者寫好本子……………通常所謂的好本子只是有才的本子……………


創作者是在賦予,就像捏麵人的人兒。


人時常渴望擁有自己沒有的東西。類似美好的品質,理想的境界。因而在自己能表達的範圍內也希望能夠傳達這些美好的事物。


觀念和行為的背離吧,這是人類的一個永恆的困惑~~~


這恰恰反映真善美的力量,如同太陽一樣,儘管我們永遠不可能達到太陽的身畔,但是無時無刻不在照耀著我們。

真善美不是實在,而是一種假設。

人的心中永遠有著一些陰暗,或許我們做不到,但是,至少我們知道什麼是應該追求,應該謳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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