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家屬為減輕病人痛苦要求自行用禁忌藥物,醫生怎麼辦?

患者高齡男性,基礎病多,多臟器功能不全,呼吸衰竭,基本上救不回來。患者嗜睡,但是間斷睜眼,伸手示意,家屬想放棄,撤掉所有搶救藥物和氧氣,希望喂病人吃安眠藥減輕痛苦安靜的走。情感上說可以理解這種想法,可是作為醫生,這個用藥是不能允許的,同時這種行為似乎有點變相謀殺的意味了。家屬不說自己給也就罷了,問題他來問我了,我該堅決制止嗎?還是睜隻眼閉隻眼?


「患者家屬要求殺人,醫生怎麼辦?」

明確表示強烈反對,進行普法教育。

然後充分說明預後,提出可以簽自動出院。

報科主任,由主任決定是否報醫務處,家屬提示高風險。

其實風險不高的家庭可以簽放棄搶救、放棄治療的……

安樂死違法(必須的,否則……),姑息治療發展滯後,中國人的死亡質量很差。


"Neither will I administer a poison to anybody when asked to do so, nor will I suggest such a course. "

——現存最早的希波克拉底誓言

在中國做醫生已是不易,勿忘初心,兄弟。


可以簽字拒絕使用藥物及有創搶救措施,簽字拒絕胸外按壓。

但是使用藥物加速死亡過程是不可以的,用藥要符合適應症,況且幾片安眠藥還不至於能迅速致死。

另外,如果有呼吸機輔助通氣,拔管也是不可以的。

其實可以勸說家屬自動出院,出院後家屬的行為就是個人行為了。但是病人在住院期間,即使是家屬私自喂葯/拔管造成病人死亡,醫生護士也是有責任的哦。

所以,如果沒有自動出院的話,盯緊這家人,跟護理部和上級醫生彙報。


臨床治療手段、藥品使用都有適應徵的,

科室也都有一系列規章制度,

按規則辦事就好了。

每個行業都有自己的規則,

而規則這個事情。

初出茅廬的菜鳥最好遵守規則,

摸爬打滾多年的老油條經常繞開規則,

恃才傲物的牛人可以無視規則,

業界頂尖的大佬制定規則。

很多人的困擾,

就是想太多,卻又擺不正自己的位置。


人家讓你殺人,羅列了一百條這個人死了的好處,所有人都能得到幸福,然後你就猶豫了?

哦,好像是該殺?

你的底線呢!你是臨床醫生!醒醒!

脫下白大褂,你愛幹嘛幹嘛,穿著工作服,有點職業操守行不行,安樂死可不是你的工作,哪怕有一天安樂死合法了 也會有嚴格適應症的,你這胡亂來的感情用事,會讓你愧疚懷疑終生。

其實有更好的辦法不是么?別越線


不管家屬怎麼要求,請記住你開的是醫囑。


違法的事醫生為什麼要冒這種風險,只能按程序走,安樂死不合法,得了絕症自己規劃好,實在不行跳樓,能接觸麻醉藥品自己了斷,車禍意外和家人交代好籤個DNR什麼的,交代好該拔管拔管,飛來橫禍半死不活失去自主能力是最慘的,自認倒霉吧。目前社會環境下,想死的有尊嚴就要自己規劃想辦法,要不然就按部就班別想太多. 不管什麼人都不能安樂死別人,風險都很大,真是求死不得能有人幫忙都不可思議,願意承擔著這種責任的都是真愛啊.


首先安樂死,在我國是違法的。

其次,所有的活動都應建立在不觸犯法律紅線的前提下進行。

最後如果用最大的惡意去揣測別人,要是家屬事後後悔,你以後的人生要怎麼辦?


那還用問嗎?你沒有權利決定任何人的生死,必須堅決制止,他要放棄治療是他的事,該走的程序一定要走,出院簽字。

話說回來,這樣的沒有質量的生存真的有必要嗎?希望將來我們可以出台相關法律或者或者進行相關教育。


對不起,這不是他們願意干,院方就能幹的

你如果有這個需求,可以去人大提個議案要求安樂死合法,雖然我覺得肯定通不過

對了,順帶一提,最差的情況下,杜冷丁這些鎮痛劑的鎮痛效果足夠應付絕大多數情況了,雖然治病可能治不好,但是讓人家安穩地走這個還是辦得到的。


如果這個問題拿出來問的話說明你還沒把自己放在醫生的位置上。你要對病人負責,要從臨床角度看問題,不要摻雜個人感情。尤其是家屬非合理的意見不要影響你的基礎判斷。你問了這個,說明你從醫才是剛剛開始。。。任重道遠,要保護好自己,用心對病人


上報醫務科,先把患者家屬盯住,不是為了患者,是為了你這身白大褂。


不行。

絕對不行!

告訴家屬,醫院肯定要搶救的,讓他們絕了心思。

儘快讓他們出院。


在西方,在特定的情況下,為了體現人文關懷可以進行安樂死

而根據中國法律,是不允許積極的安樂死,任何人包括醫生、監護人實施積極的安樂死就等於故意殺人罪;但消極的安樂死在中國是允許的,消極的安樂死就是撤掉開醫療輔助設備和氧氣,讓他自然生命衰竭而亡。

建議選擇撤掉所有搶救藥物和氧氣,可以打麻藥、提供止疼片,讓他感覺不到痛苦。

但不可以直接喂安眠藥。


你不知道也就罷了,如果他問你,告訴他不可行,我國不允許安樂死,他這樣做是犯罪。你作為醫生,不建議趟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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