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謠傳大張偉抄襲了很多,可是依舊人氣很足?

像一般郭敬明啊唐七公子這些抄襲了的話,基本上淪落到了全網嘲的地步了吧。

可是大張偉從出道至今抄襲這事兒就沒斷過。正面人氣卻遠勝前兩位,是因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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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有人說大張偉抄襲實錘判出來的只有一首《嘻唰唰》,如果說法院判決才叫實錘的話,是的,郭敬明抄襲的實錘也只有一個《夢裡花落知多少》,唐七公子的抄襲目前沒有實錘。)

我只是很奇怪為什麼做了同樣的事情結局會差別這麼大而已,真的沒有別的意思。人家唐七粉和郭敬明粉都還沒激動呢,大張偉粉也冷靜一點好吧。


大張偉三起三落

第一起,98年花兒樂隊以《幸福的旁邊》驚艷搖滾圈,是中國第三代搖滾人代表,中國朋克樂領軍者

第二起,湖南衛視《百變大咖秀》,成立百變五俠組合,百變講壇,模仿易中天,胡彥斌,李詠,蔡琴等爆笑且深入人心

第三起,16年吃瓣橘子,北京癱讓人們又想去這個從藝18年的勞模,後來在綜藝節目里段子信手拈來,反應迅速,綜藝感爆棚

最重要的是,從出道到現在,他對音樂一萬個誠心實意,刻苦學習,一個人完成詞曲編曲創作。朋克,曲藝,Rap,復古,電子樂,都做到同類型優秀水平。

想法很多很大膽,十年前自製綜藝《明星大雜燴》,三年前自製綜藝《土豆周末秀》都製作精良,風格獨特

愛讀書,讀書量巨大,有觀點,有自己的思想體系。涉獵廣泛,美漫,時尚,時令英語辭彙,有趣的點怎麼也挖掘不完。

人品好,他是我見過內心最柔軟的人兒

對於抄襲,梁歡(微博前後矛盾,知乎有詳細的分析)和王思聰(外行)以及宋小君(看不懂他)都夾帶私心,樂評人愛地人,鄧柯,鄒小英都不認為大張偉涉嫌抄襲。其次耳帝也在微博里發表過對大張偉「抄襲」的看法,大家可以去看看,應該說以大張偉的標準,抄襲的人數不勝數了。


他但凡出一首歌,網易評論就有一群人侯著來罵他,比真愛粉更敬業。最新的宋小君那篇文章贊數有多少,你也可以去看。B站帶有人身攻擊的視頻也有。微博各種難看的評論我也不是沒有見識過。只要搜索一下,知乎、微博、網易、百度,能看到各種詆毀嘲諷,不知道這些符不符合全網嘲。

我不太理解什麼是正面人氣?但就微博粉絲數量來看,張偉也排個第二而已。跟很多流量明星,那是更不能比的,即使他參加了無數綜藝。

該他承受的,不該他承受的,他從來沒有躲開過。

而就是你提到的這三位,唯一道歉了的是誰,即使輸了官司依然嘴硬的是誰,您可以查一下。

對於網友討論嘻唰唰之後的作品抄襲這件事,雙方都有自己的一套說辭,抄襲的界定是很複雜,你們也總說法律不完善,但不代表網友可以利用這一點輕易斷定張偉是抄襲。你可以在知乎看到大家的說法,然後你站在哪一方,是你的選擇。

我們從來不強迫任何一個人覺得張偉純白無暇,也不強迫任何人欣賞他。

你不理解他這樣的人為什麼人氣高,我更不理解為什麼各種暗黑網站,違法網站有粉絲,但我接受。

最後貼兩張圖(圖1來源知乎,圖2來源於微博,侵刪)

我盡量解答你提到的一些問題,如果我的回答有讓你覺得不理智,不禮貌的地方,我先說聲對不起,請你見諒。


您要是誠心問,至少先看看履歷,大張偉99年就出道了,提名過金曲獎,直到2005年出的專輯《花季王朝》,裡面的嘻唰唰被判抄襲。

然而您問題描述里寫———大張偉出道至今抄襲這事兒就沒斷過

顯然您不是誠心問,只是來找認同感,有什麼意思呢。


圖中是關於抄襲的解釋。

關於他個人的解釋:

微博有個話題叫#千萬不要去b站搜大張偉# 一砸一個準,無數大蜜從此入坑。

去b站搜大張偉其實就是讓你去嘗試了解他;去看到一個與你的偏見截然相反的他;而不是只認定那個被大眾深深誤解的他。

這個問題的正確答案在你去了解他之後自然會知道。


知乎有個問題,大意是什麼時候覺得自己老了?我就是看到那麼些回答說對於抄襲者喜歡不起來啥的,覺得自己看到這句話居然不為所動了,就覺得自己可能真的不再年輕氣盛了。換在十年前我絕對卯足幹勁兒跟你掰扯,肯定問問那些所謂反對抄襲的衛道士你們喜歡哪位大人物,然後我也學你們,拿著顯微鏡挑你們喜歡的那個人的刺兒,來唄,互相傷害唄,玩嘛。但現在就覺得沒啥大不了的,現在看著你們說的那些挑刺兒的話我覺得對自己也是一個提醒,要清醒認識到公眾人物都是人,各種毛病一樣沒少,而且我也沒覺得大神們挑刺兒挑的完全沒道理,可是這個標準一定要業界公認啊,而且你們在進行反抄襲的偉大事業的時候要具有普遍性啊,意思就是每個歌手出新歌了您們都能這麼嚴謹的分析,找出A與B與C與D與E與......與Z相似的部分,並鍥而不捨的對其進行抨擊的話,我是佩服你們尊敬你們的。


我看的實錘反而是大老師沒抄,以前有過的也道歉了,法院打官司都有一個雙方舉證辯論的過程,不管每個人心中的標準是什麼,至少把雙方證據都看完,噴粉絲沒意義。


因為各人觀點不同,每個人都可以獨立思考,並堅持自己觀點吧。他以前抄襲的承認了,買了版權也道歉了,我能接受。最近說他抄襲的,網上也有專業樂評人說他沒抄襲,我認同沒抄襲。我喜歡大張偉唱歌覺得好聽,喜歡熱鬧的歌,他的綜藝挺愛看,他的訪談覺得很有意思,最可怕的是我居然還同意「世上沒有純原創」這個觀點,基於以上幾點我不僅不反感他還很喜歡他。

如果真的了解一下大張偉,我想討厭他的人應該很少。現在總是說抄襲,當然這是時代的發展,可是否太過了呢?如果把用在大張偉身上找抄襲的勁頭兒放到整個華語樂壇,那中國的搖滾啊流行啊估計都沒法發展起來。


抄襲爭議≠抄襲成立,有真有假,別動不動混為一談。


因為多年前的一次抄襲(大老師已經道歉,也已經賠錢了),並不影響大老師這麼多年的牛逼!不矛盾


我在不了解他之前,也是像你這樣想的

後來發現 我可能是個傻子


首先我想說下抄襲這件事。我不知道為什麼很多人把它和道德聯繫在一起。我的看法是這還是個法律問題,關於抄襲的各種非議其實暴露了現在的著作權相關法律太過籠統,無法調和疑似被抄襲人,疑似抄襲人,行業準則等的矛盾。

先想說的是法律一向不是一步到位,有其滯後性。比如在share economy出現之後,相關的法律條文就要開始考慮是否對這種因share所得的收入進行收稅的問題。在這種商業形式成規模性發展前,自然就沒有相關法律存在的必要。對應音樂,比如金屬樂中的riff,還有現在在電子樂中的採樣等等同樣適用。

站在粉絲的角度,大張偉的詞曲沒有觸犯到現在的著作權法,所以這個不能算黑點,這個是在現行法律的框架下絕對合理的,所以該喜歡的繼續喜歡,也不是粉絲沒有底線。請反對抄襲的人群也理解下。

站在一些音樂人的角度,儘管現行的法律他們起訴不了抄襲,但是自己的作品的確被某種程度上被借鑒了。這裡其實不是針對大張偉怎樣,而是存在一個希望法律能更好保護自己的訴求,不是音樂人就蹲守著訛大張偉。請大張偉的粉絲也理解下。

其實這是一件好事,暴露了的問題才有被解決的機會嘛。當然,我也聽過一些過細的法律條文會限制創作。這個也是絕對正確的,但是這絕對不是對於相關法案放任自流的理由。重點還是能找到一個著作權和創造自由的平衡點。這裡面涉及很多專業知識,藝術文化類的標準制定也是難上加難,但是還是希望以更完善的法律為大方向。

這裡答案好像都發展成互懟了,沒必要啊。


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

「大張偉抄襲了那麼多」本身就是一個偽前提。


你所認為的「抄襲」不是抄襲。大張偉是受到波普藝術很大影響乃至融入生命之中的後現代藝術家。他的作品、三觀和整個生命歷程一以貫之毫不遮掩的展現這個網路時代信息碎片洶湧襲來全面感受。真正專業而見識廣博的音樂人能聽出來他的創新和不可取代之處。

法律上當然不是,頂樓回答的圖已經部分進行了說明。

情理和道德上也不是,一來如果以對待大張偉作品的態度和判斷所謂「抄襲」的標準對待所有音樂作品,那麼全世界的音樂人沒有一個是乾淨的。【這是真的,我沒騙人,任何人都真的可以試試】如果一個標準讓所有人都有罪,你覺得是這個標準有問題還是所有人都有罪?二來憑著常識想想也知道真想要剽竊的人不會撿著最有名的甚至最泛濫的「抄」。早年間大張偉還會分享一些他喜歡的流行歌手,這其中有一些是和網傳所謂原作出處名單是重合的,請問他要是存心抄襲,是故意沽名釣譽奪人勞動成果的話,還會這麼做么?另一方面,如果他此舉是為了營銷洗白自己的話,請問又為何並無後續營銷,導致所知者寥寥??(但凡他有營銷洗白的意識的話,都不會上節目屢次自嘲導致這個黑點不能弱化反而在傳播中屢次加強)

藝術創作上最不是,

視頻封面【創作的本源】一切都是混搭(Everything is a Remix)bilibili.com視頻

昆汀的抄襲

當初花兒樂隊還在的時候,為這個事兒自嘲和不無委屈地自解就說了類似這個意思:總說我們抄襲這個抄襲那個,可是全中國這個風格的樂隊,只有我們花兒一個。後來花兒樂隊解散了,確實也沒再見到像這樣的一支樂隊了。如果有人覺得花兒是抄出來的,為何其作品風格和表現樣式卻顯得那樣不可再複製呢?就算沒有音樂相關的專業素養、沒從事創作的經驗,冷靜下來想想,總是因為有其非常獨到的創作在裡面,才造成了這樣的事實。而無論在作品中納入了前人的多少成果,是否能在作品中加入完全屬於自己、新鮮、且有極鮮明創作者烙印和風格的成分,才應該是在藝術上真正判定是否抄襲的標準。「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的原創」,這不是諷刺誰也不是為誰辯解,這就是實實在在的認知。見識不那麼鄙薄的人會打從心底里認同這句話。

很多不了解情況的路人,就因為那一兩張黑子截圖就認為大張偉認錯態度不良好,為人也不謙虛,他們徹徹底底搞錯了吐槽的點和對象——大張偉恰恰是創作者中最謙虛肯學最有自知的那一類;有多少名不見經也不傳的小作者,自以為自己的作品全部出於自身的創作,吸收前人和當代其他人資材的時候全無意識、以及乃至充滿不屑表示根本不需要去欣賞和理解別人的創作,以為自身創作力極高——我彷彿看到了小學初中那個時不時以為發現了新的數學定律卻在下一章課本中與之見面的自己。

一種行為,法律上不是,情理與道德上不是,創作上也是必然的,你說是「抄襲」就是「抄襲」,你說不對就不對,你說認知到這一點的都是腦殘粉,把專業不入流的毫無公信力的小角色當做「音樂人」「作家」,全然不顧其在創作上缺乏經驗、在對創作的理解上缺乏可置信度的事實(姑且不論動機,僅論能力)。還要把大張偉和其他法律上不支持道德上確實侵犯了他人權益的人放在一起,大肆附和網路暴力般不分青紅皂白的「反抄襲」……我就不誅心了,個人覺得挺反智的。所有今天附和這個運動的創作者,是認為自己永遠不會成名嗎?是認為自己的作品可以通過群眾那可以輕易被誤導的眼睛和情緒的檢驗嗎?所有今天走火入魔無所不用其極的調色盤,明天用在自己身上的時候,你又會怎樣的百口莫辯?

再附一個鏈接吧:

大張偉為什麼不能不「投機取巧」的做音樂?


因為你以為的抄襲並不是抄襲!


同步更新宋小君老師拿起的法律的武器,拿的應該是薛的鎚子吧?簡直拉低了文人圈的平均線,不敢相信這是他審過的。

大張偉工作室指出的問題:

宋小君採取虛構事實、惡意誹謗發布的文章侵犯了大張偉的名譽,誤導路人對大張偉的名譽造成了影響。見文中「引發社會公眾對大張偉的誤解和辱罵」「涉嫌嚴重侵犯大張偉先生的的名譽權」。

宋小君的回復是:

(1)兩首詩享有著作權(並未闡明對詩中的某一句享有著作權)。也沒有說明大張偉的歌與其有何關聯。

(2)在以前發表的指責大張偉的文中「並非惡意發布不實言論」,只是「對比、評論」,沒有「侵犯意願」,所以沒有造成名譽侵犯

(3)宋小君先生不愧是文人,避重就輕特別熟!

我只想說 宋小君,你真的不怕被文學界鄙視唾棄嗎?

想必你是看了宋小君的那篇,參照宋同樣送上兩篇給您參考,

小琛琛:你是如何對大張偉或者花兒樂隊脫粉的?

宋小君先生,原創到底死沒死又是怎麼死的,你們心裡沒個B數?

出來指責的人連自證清白都不能,讓別人如何相信。

看到題主在朋友下面的評論裡面的嘲諷和看笑話,真的不要怨有粉絲出來懟,畢竟認真答題的人都在你眼中只是個笑話,為您點播一首花兒樂隊的《該》。


我們還沒激動就勸我們冷靜?233333

很冷靜。冷靜到覺得沒必要向你解釋,為什麼??答案很簡單,因為我覺得他沒有抄。(洗刷刷承認)。。相比較於我和人家辯論時甩道理甩鏈接,甩證據讓別人看時,別人甩一句「抄襲*,腦殘粉才洗白」這種話。。。。我覺得和有些人交流真的沒必要,不知道誰才是真的腦殘。


不欺暗室

這就是張偉做人做事的風格,也是人們喜歡他的原因之一。

至於抄襲,是他做的他從來沒有否認過,他很多節目上都承認過抄襲,即使那些自嘲的部分語句被斷章取義「整合」為文章,任由人們謾罵和攻擊,他也從來沒有針對這個事情否認過自己的態度。

我是大張偉的粉絲,我欣賞他就是因為他真實,如果人們真的願意去了解這個人,不奢望能喜歡他,但我覺得最起碼不會無頭無腦的黑他,但是說真的,真的願意去花時間了解他的人很容易被圈粉,這也是為什麼粉絲越來越多的原因。


都知道是謠傳了,為什麼會因此變少


你也說了是謠傳了

年齡小,不懂事,習慣跟風,人云亦云,這是前幾年的網路,現在理智越來越多,發現以前的很多謠傳都站不住腳


帶個大張偉的話題,說一堆負面情緒的話,然後說你們別激動……

嗯……

我現在罵你一句希望你也別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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