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的攀岩設備運動導致腰椎骨折的索賠標準?

學校體育館有一個大概三米多高的攀岩牆,下面有一個軟墊子,沒有保護繩,旁邊也沒有安全指導或警告。所以默認為這個高度和這個墊子是安全的。然後我爬到大概不到兩米的位置,覺得累了,想到下面有保護墊,所以直接跳下來結果造成了腰椎壓縮性骨折,需要卧床2-4個月,論文考試均受影響。這個學校肯定是有責任的,但是我不太懂這方面的法律,所以想請教一下大家這種情況索賠多少算是合理。謝謝!


截圖了。

這個人說是自願往下跳的哦。

不要在庭審中反口稱是不慎掉下來的哦。


確定不是釣魚貼?


【沒有保護繩,旁邊也沒有安全指導或警告】——這不是應該默認該時段該設施不開放嗎?

墊子是用來防止意外摔下受傷、不是用來體驗跳崖的。發生意外的時候,攀岩者還有意識抓一下牆壁、有個緩衝,題主倒好,直接跳下來了。

我再順帶啰嗦一下:同理,工地在建樓房掛著的綠色格子安全防護網,是用來防止意外墜落的,不是用來給人們當蹦床跳著玩的。


學校應該給你買的有醫療保險和意外保險。比學校賠償靠譜。

如果沒買,到是可以試試起訴學校沒買保險。


天哪,請想回答的各位在發表回答之前先去了解了解室內小型攀岩牆的設計以及操作方法好么= =


學校還有這個?居然還有這麼大的一個漏洞?學校恨不得把單杠都給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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