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蘋果公司的iPhone 6/6s/SE降頻措施,消費者是否可以維權呢?


如果將範圍限定在中國大陸,我非常不看好通過法律手段維權的結果。

Apple這樣的公司,部署在全球的法務團隊,我估計從薪資總額到整體水平,吊打整個知乎都有可能。而且Apple這樣的外企在法務上遠比國內廠商更為穩健,基本上不會留下明顯的漏洞讓你去起訴。

在國內的環境下,想要通過法律手段戰勝Apple,我不抱希望。

但是另一條路可以試試,參考之前Apple在CCTV壓力下的維修政策變更,即通過持續的關注、轉發、曝光,爭取讓iPhone降頻門登上明年的315。由央視出面來抨擊Apple,逼迫Apple調整其性能管理策略或者擴大更換電池的範圍,或許可行性更高一點。


不存在的,蘋果這麼大個公司怎麼可能存在這種漏洞讓你投訴,肯定早就將該條寫入用戶協議了。

庫克表示,我是你們爸爸,想要手機不卡請購買iphoneX


我覺得不行,因為開機的時候你們「同意」了的。不同意可以當場取消並退貨。


最好的維權就是選擇其他產品,並且鼓勵你身邊的人也這樣。


沒什麼可維權的,任何商品都不會承諾把設計時如何考慮的細節都告訴消費者,所謂知情權不成立。

蘋果手機考慮電池的當前實際情況(包含但不只是最高容量),進行降頻,這是合法合理的情況。在判斷消費者更需要一台快但是總容易出問題加快損壞或沒電了的手機,還是一台慢了一些但是使用穩定續航時間合理壽命延長的手機,蘋果替消費者做的選擇,符合常識的判斷。一些人不懂電子和電池,才亂嚷嚷的。

我不是果粉,相反我覺得隨著現在手機速度越來越快,相對程序對資源的需求會越來越過剩,和現在的家用電腦一樣,實際上十年前的配置足夠現在一般家庭的絕大多數使用了。蘋果手機以往流暢的優勢,就沒有了,所以蘋果把自己定義成一家軟體公司,是非常清晰的定位。


參照老回,你覺得你行嗎,你覺得跟蘋果維權相較與三星更容易嗎?


可以,參照美國已經起訴的消費者訴訟分析


在第一宗發生在加州洛杉磯的集體訴訟中,原告認為蘋果損害了產品的價值,他們要求蘋果停止降低舊款設備性能的行為,並且對受到影響的消費者進行賠償。

這起訴訟主要集中在「蘋果的行為違反了美國聯邦以及多個州保護消費者免於商家欺騙性行為的法律。原告律師James Vlahakis表示,蘋果背叛了消費者的信任,蘋果的舉動目的是讓消費者花費金錢去購買新手機。」

也就是說蘋果的故意隱瞞電池問題,並且通過降頻來掩蓋的做法得到了很多消費者的認可,這點在我之前文章的猜測觀點一致,當時很多「水軍」質疑我的動機,不知道現在該怎麼說?

在第二宗訴訟中,五名消費者包括兩位伊利諾伊州居民,以及俄亥俄州、印第安納州、北卡州居民,他們擁有多款受到影響的蘋果舊款手機,包括iPhone 5、iPhone 7等。此次訴訟列為集體訴訟,意味著其他蘋果消費者也能夠加入原告隊伍,進行索賠。

原告指出,蘋果iOS的升級措施故意降低了iPhone 5、iPhone 6和iPhone 7手機的性能和速度,影響了消費者的使用。

這起訴訟的核心聚焦在「蘋果有意損害了產品的價值」,從產品的角度再次質疑蘋果的做法已經影響了產品的使用價值。

這點極有可能成為蘋果的軟肋,因為事實上,蘋果的降頻策略已經影響了 消費者的實際使用,這點蘋果可能無法反駁。不過如何評定是否降低產品價值,也會直接意味著有多少消費者會受到判決結果的覆蓋。

總的來看,蘋果的證實事實上助推了這兩起訴訟。

但是蘋果的回應會如何?我認為蘋果最大的可能是效仿去年的成功的「電池門」公關和營銷手段。

最大程度上降低事件的影響才是蘋果一直以來考慮的核心,股東們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蘋果可能放出以下政策:

「承認部分消費者的產品確實影響了體驗,給予一定補償」

「調整目前較為激進的策略,以保證大多數用戶沒有足夠動力再對此產出異議」

蘋果不太可能面向所有消費者對此作出解釋,第一宗的訴訟完全成功的可能性不大。最有可能情況就是在官網發布一則公告了事,知道的人還是無能為力,不知道的人依舊不知道而已。

隨著美國消費者逐步發起訴訟,其他國家的消費者,也會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一些國內的消費者或許已經在考慮起訴蘋果「降頻門」事件,一起等待吧。

其實不管訴訟是否會成功,「降頻門」的事實被不斷擴大,對眾多的消費者是利好。正如三星Note7爆炸事件,如果沒有大量媒體的報道和許多消費者的不斷投訴起訴,三星不會這麼快承認。因為資本的驅使,消費者的利益才會不斷壓縮,這次針對蘋果的訴訟可能會很漫長,最後的結局可能也不會很滿意,但是只要對蘋果造成壓力,讓更多的人知道真相就可以了,並且蘋果和友商也會吸取教訓,讓以後的消費者受益。

這也算我們做出這麼多努力的回報吧!

全文移步專欄:

美國消費者陸續起訴蘋果公司,「降頻門」繼續發酵,蘋果真的怕嗎?


本著死馬當成活馬醫的態度換了一塊電池,沒想到手機速度一下快了不少,感覺還能再用一年。

蘋果這一做法既能催你趕緊換手機,還能防止電池事故發生,並美其名曰都是為了你們好。要不就自己換電池,徹底脫離了蘋果爸爸。所以維權什麼的,不存在的。


中國維權很難的,

前幾天apple watch蜂窩版的esim開通延期了你知道伐,

然後我就組了一個維權群,

群里好多小夥伴給315和工商局投訴了,

結果反饋都是「蘋果我們管不了,你們等他們的通知吧」

現在蘋果客服說可以退貨了,但官方並沒有給出通告

導致一大票第三方購入的朋友無法退貨。

你說維權難不難?


若要維權,建議不從 iOS 的電源管理策略入手,這樣相對麻煩得多,而且就算 Apple 去掉限制的選項,也於事無補。

建議對 iPhone 6s 等受波及的設備的電池加以檢討,如果能立證這些設備在電池方面存在設計缺陷,再加以維權,即可一勞永逸。


前面的回答里說蘋果開機時有個協議,雖然我沒有用過蘋果,最近剛剛好在做比較接近的論文,想多說幾句。沒錯,我就是那個已經閱遍了大半網路服務協議的男人……論做論文的苦。廢話不多說。

首先是拆封合同。拆封合同的概念形成於從前安裝軟體還要靠光碟的年代,買來軟體以後,你會發現還會附贈一份協議,裡面一般是這麼要求的:親愛的用戶,您必須先仔細閱讀本協議,一旦您開始使用本軟體,代表您完全閱讀並同意本協議。

當然,一般人是不會這麼乾的。不過你們可以看見,這和這裡蘋果開機時要求用戶先同意協議非常像了。這是拆封合同的升級版本,叫電子拆封合同。又叫點擊合同。

主要區別就在於你是在電子設備上操作,必須過這一關你才能繼續使用手機,雖然你可能沒有看協議全文,但是能包證你看到協議標題,你會知道有這麼一個協議。

雖然拆封合同和點擊合同都是伴隨計算機和互聯網發展的產物,但它們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就是都是格式合同。什麼叫格式合同呢?就是由商家自己來定,不跟客戶商量的合同,從這個角度來講,它簡直不配被稱為合同。當然,好處也是顯然易見的,一個合同就能批量應用於無數人。但不能因為有好處就否定它實質上是一種壟斷。

回到本題。首先我不相信美國沒有類似的法案,我在查自己論文資料的時候,關於互聯網協議的判例美國佔大頭,不過跟本題沒有關係就不例舉了。實在沒有,請查找當地「公序良俗」,在一個空白的領域創新也未必不可。一些回答也說了美國人現在也在為這個事情維權。我覺得這是很好的,維權的結果暫且不說,這個事情至少有理由在法庭上講講道理,而且是有可能講成的道理。如果你最後沒道理,你至少也能知道你沒有道理。

其次,對於中國大陸區的用戶來說,此協議成立的地點在中國,履行地也在中國,適用中國大陸地區的法律。這也是我什麼說用戶可以講講道理的原因,美國的我雖然不相信不可以,不過我確實不知道能不能。但我國的用戶確實可以去講講道理。

我沒有用過蘋果手機,所以只能給一個提醒。你們去看看蘋果的協議里,和降頻有關的這部分內容是否以任何形式高亮,比如加粗,加大字體,下劃線等等。為什麼呢?而如果你們去看看淘寶幾家的協議就會發現,他們已經恨不得把所有內容都加粗加大了,沒劃線的簡直不配成為我們協議的一部分。

《合同法》第39條規定: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法釋[2009]5號》: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對格式條款中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內容,在合同訂立時採用足以引起對方注意的文字、符號、字體等特別標識,並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格式條款予以說明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符合《合同法》第39條所稱的」採取合理的方式「。

有過去手機營業廳辦理業務的同學對此應該有比較深的感觸——你快說你快說,說完把我業務辦了,我還趕時間。

前面已經說了,格式合同本質上是一種壟斷。即使這種壟斷能提供一定程度的好處,我們也要思考到底壟斷到什麼程度才是合理的。一個十分無理的合同即使被各種高亮,即使成立也會面臨無效的窘境。這就是常說的「顯失公平」。

什麼叫「顯失公平」呢?我常覺得格式條款的有效性是個迷,這就是為什麼它是迷的原因。你必須要去爭一爭,爭過以後才能知道到底是不是顯失公平。它就像一個兜底條款,你什麼都可以往裡裝,只要你道理夠硬(笑)。一般來說,商家過份地減輕自己的義務,過份地削減消費者的權利,都可以認為是顯失公平。

比如這裡,關於商品的產品質量問題,會有一個默示擔保義務。默示的意思就是你不用說我也不用說,自然就會存在這個義務。擔保是為商品的質量擔保。也即是商家必須保障自家的產品的質量達到一般標準,如果商家在格式協議里取消了自己關於這部分的義務,就存在顯失公平的嫌疑。

至於什麼全部關於此協議的全部解釋權歸商家所有……笑笑就好,也不是說它錯了,就是沒什麼存在意義。

繼續回到問題,消費者是否可以維權?

綜上所述,可以。不平則鳴,在民法領域尤為如此。

不過現在大家好像比較熱衷於看美國人打官司。

嗯,我一個非利益相關者再說太多就過了。


某國產手機UFS和EMMC混用也沒看到多少人維權成功不是么


連維權都不敢的一群人在回答,不去做怎麼知道行不行。

當然了,退而求其次,降頻了用著還是比安卓好。


不買不就行了。讓蘋果為了撿個芝麻丟掉西瓜,讓它疼。蘋果就來跪舔了!


問這個問題的題主,我想請問一下,爆炸的三星把錢還給你多少了,關於華為疏油層,晶元問題起訴的進程怎麼樣了?


一半年就得換電池有意思?好玩?


我買的是國行產品,依法納稅 差不多近800元人民幣

這個時候政府不給消費者出頭合適嗎?工商?消協?稅務?


不是已經被集體訴訟了么?


你以為蘋果是三星啊。說退貨就退貨?說召回就召回?


因為蘋果公司雖然是對手機做了降頻處理,但是借鑒友商的經驗做了優化。所以對於用戶來說卻是超頻的體驗。因此,消費者是不可以維權的。


當然可以維權啦,只不過維權內容不是這個,是其他人惡意黑蘋果(滑稽)


以前冬天我的蘋果40%就會自動關機,現在進步到了70%。

你們別黑蘋果了,我相信蘋果是為用戶在考慮,畢竟性能增加了75% :)


我覺得是維持續航

在電池容量沒提升的情況下,運行新系統的耗電量卻在不斷提升,如果不採取降頻的手法,手機的續航下降非常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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