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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蘊和識蘊的區別是什麼?

這兩個有什麼區別?看了許多定義,還沒懂,都昏頭了。


以我多年的經驗觀察,題主不僅僅是想問想蘊和識蘊的區別,可能連帶色蘊、受蘊、行蘊,也應該有模糊和不清楚的地方。

五蘊:色、受、想、行、識蘊,各有自相和共相。

所謂自相,就是獨有的以區別於其他的特徵。譬如色以變礙為自相。受以領納為自相。

所謂的共相,就是諸蘊共有的特徵。諸蘊都有:無常、苦、空、無我這四個共相。

下面重點說一說五蘊的自相。

宣說的角度有兩個,一個是五蘊的定義,一個是定義本身所指向的外延,方便在實際操作中落地。

1、色蘊,以變礙為自相。

1.1色,又分為眼所對色、耳所對色、鼻所對色、舌所對色、身所對色。五根所對,皆名為色。(吐糟一下那些把「色」解釋成「物質」者)。以上諸色,皆以「變礙」為共相。先舉聖教。

《大乘五蘊論》卷1:
云何為色?謂眼境界……
云何為聲?謂耳境界……
云何為香?謂鼻境界……
云何為味?謂舌境界……
云何為所觸一分?謂身境界,……
云何名為無表色等?謂有表業及三摩地所生色等,無見無對。」

什麼叫做「色」呢?說地水火風四大可能有些人無法理解,換個說法即:令諸根有所對有礙者。

比如說眼前的「手機」,能令眼有所對,若無此「手機」,眼應該無緣見的對象。此時,凡是能令眼有所觸對、對於眼來說有礙者,皆名為色。

其他諸根也是。

所以,對面的張大嬸劉大媽王尼瑪山河大地日月星城等,皆是眼所對,乃是「我的眼所對」,乃我自己的色蘊。

低頭看見的大腿,也是眼所對。和對面的牆壁應無差別才是。由於對於大腿有執受,所以在大腿那裡生起了不平等見,取眼所見、身所對等法,以愛為集,見那一團一聚是「身」,生有身的邪執取。

另外,對於眼來說,眼前正對的,才是色。不是正對的不名為色。

比如說,身後的牆壁是色嗎?

身後的牆壁是色嗎?

身後的牆壁是色嗎?

呃,對不起,那不是色。不滿足於「眼所對」的定義,「身後的牆壁」是因為眼緣色後所引生的「想」,攝屬於「想蘊」,而不是「色蘊」。同理,遠在千里之外的老父親也是「想」,而非色。

在這裡,有灰常灰常多的人會誤會「色」的定義的邊界。

2、受,以領納為自相。

受,以「領納」為自相。本質上說,它就是我們體驗到的「領納之心」。

對於「受」的領會,不同階段的練習在各自層面會有不同的理解。對於初學來說,我們說「受」就是你體驗到的酸麻脹痛癢、漂亮美麗噁心等等。

如果在密集的禪修階段,你將體驗到的是:酸麻脹痛其實色,還有一個領納酸麻脹痛癢之心,那個心就是「受」。

再進一步練習的人會發現體會的不是「受」(或者說不僅僅是),受後面緊跟著愛和欲,也一併被當成了「受」在體驗。那如何來理解和體驗這個「欲」並從中領會「受」的內涵呢?

《大乘五蘊論》卷1:
云何受蘊?
謂三領納:一、苦(領納),二、樂(領納),三、不苦不樂(領納)。
樂(受),謂滅時有和合欲;
苦(受),謂生時有乖離欲;
不苦不樂(受),謂無二欲。

譬如樂受,當領納心出現以後,樂著其生而不樂見其滅,這就是樂受。比如說躺在溫暖的洗澡盆里,對於這種這種領納我們是比較樂於見到並願意它持續的出現(長時間躺在洗澡盆里),而不樂見滅去(從洗澡盆里出來)。

譬如苦受,當法剎那出現以後,樂著其滅(或者說意欲乖離)而不樂見其生,這就是苦受。比如說手被開水燙了,於是迅速的甩手,這個動作體現出來的就是對於「疼」這個領納心的出現不樂見,而對於「疼」的滅去則樂見。

什麼是不苦不樂受呢?對於法的生滅,無欲相隨。比如說看見地上的一塊普通的石頭,在眼相應的層面,即無厭離,也無貪著,此時的心境就是「舍」。

由此,不同的人在不同階段體驗深淺不同,針對各個階段的人,引導他練習直觀是主要的目的,而不是為了以體驗到某種境界為目的。

另外,受,結合六識來說,有六種受,即眼相應受、耳相應受、鼻相應受、舌相應受、身相應受、意相應受。又,結合苦、樂、舍三種受來說,又開六種受為十八種受。在實際觀察的時候,可以隨個人情況開合。

3、想蘊。

終於說到題主關心的議題。

《大乘五蘊論》卷1:「云何想蘊?謂於境界,取種種相。」

想,以「取相」為自相。看了其他幾個答案,都是背書。最後的結果是看了以後還是無法在實際操作層面理解如何是「想」。

為了弄清楚什麼叫做「取相」,在下試著從「不能取相」這個角度來解釋,以方便理解什麼是取相。

先看下面的圖片,請問黑色的小點,到底在什麼地方?能確定嗎?

再看下面的圖片,先從上往下看,然後從下往上看,請問你能看出來柱子是圓形的,還是方形的?能確定嗎?

下面的這個三角形,是立著放的,還是平放的,能確定嗎?

下面的這些人,誰在上面,誰在下面?

看完上面的幾幅圖,想必都有一個共同的感受,總有那麼一個地方,無法「確定」下來。而我們日常生活當中,就是活在無數個確定當中的,只是這個確定太多、太普遍、太密集、太迅速,反而不太容易去體會。由此,藉助上面的幾個無法確定的例子,去體會日常生活中,我們是如何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進行著各種確定的。

界定完無法取相的邊界,再來看想蘊的定義:

想,以取相為自相。取相的結果就是能夠獲得決定,並能安立種種名言。

什麼叫做「相」呢?長短方圓、青黃赤白、大小遠近、高矮胖瘦、聲音大小粗細美妙難聽、味道好聞難聞好吃難吃、難過悲傷憂愁興奮激動幸福等等,這些統統都是「相」。建立這種種「相」的心行,就是「想蘊」。

又如下面這個圖,哪根橫線長一些?

看到這個圖後,心識開始活動,然後「確定」,最後得出上面一根更長的結論。從心開始活動,直到獲得確定,這中間的整個過程,就是想蘊。這個過程很快,並且到處都是,睜開眼,映入眼帘的一切法,剎那間就獲得了決定,由此體會想蘊,需要特別投入,也更需要細緻入微的體驗能力。

下面再結合取相成功和取相不成功的例子來說明「想蘊」的取相及獲得決定的過程。

場景:黑夜裡,伸手不見五指,對面隱約可見有什麼東西在動。

在這裡,「對面」、「黑夜」、「有東西」、「運動著的」,這些就是想蘊於境界上所構了出來的決定之相,而對於無法獲得決定的,比如說是人是狗,就無法取相,也無法施設安立相應的名言(比如說無法說出那是「人」還是「狗」)。

舉這個例子想說明

第一,什麼是取相。

第二,什麼是不能取相。

第三,剎那間,有大量的取相。

第四、無法取相的同時,伴隨著大量的確定取相。乃至「無法確定」本身也是一種所取之相。

所謂的廣大,體現在一切見聞覺知之境,凡是有心得決定相,無不是想蘊。睜開眼睛,這是板凳,那是椅子,這是牆壁,那是馬路,紅橙黃綠,車水馬龍,酸麻脹痛,開心快樂安詳等等,一切一切,無不是想蘊所取之相。若體會深切,乃至所謂的「色」、「受」等,也只是色之想,受之想而已。

所謂深細,乃至只是針尖,對於這麼小的東西之取相,也是無窮無盡,描述起來也是不可能停止的。比如說針尖的顏色、形狀、大小、色澤、光潔度、觀察的角度等等細節,無不是想各種取相、構了之結果。所以,任意一法,我們所領受到的相狀,都是想蘊的結果。

另外,上面比較橫線長短的例子還說明一個問題,想蘊最後所取之相,不一定是正確的。比如說,夜晚走夜路,由於光線昏暗,見到草繩以為蛇,這裡雖然取了相,但非正確的取相。如上這個箭頭,雖然確定上面的那個橫線較長,可是當拿出一根尺子去量的時候,就會發現其實是一樣長。由此,我們很多時候的取相分別,並不是如理的。而五蘊觀的目標,主要改造的也是在於想蘊這裡。即讓想蘊取相分別的時候,如理取相。

所以相蘊的行相非常廣大、深細,遍一切處,實乃操作精髓處,實證緊要門。

4、行蘊。

行蘊,以造作為自相。(除了受蘊、想蘊所攝的法,)凡一切「變化」、「運動」的「色心」均可以標記為「行蘊」。(換個角度說,其實受、想等,也為行蘊所攝。所以觀察到一定階段會悟入「五蘊皆無定相」,從此五蘊的定義任意開合而不相妨礙)

行蘊比較簡單,略而不說。

5、識蘊。

最後說最容易體會,也是最難體會的識蘊。

識蘊,有兩種定義。

第一,凡是上面色、受、想、行四蘊所不攝的一切法,皆是識蘊。

第二,所謂識,以「了別」為自相。眼耳鼻舌身意識相應的了別的蘊集,叫做識蘊。

什麼叫做「了別」呢?了,知道。別,差別。了別,知道差別的心行,就是識。

(未完待續)


在相應部22相應79經,佛陀明確的定義過五蘊。其中想蘊和識蘊的部分如下:

又,比丘們!為什麼你們稱它為想?比丘們!『認知』,因此被稱為『想』,認知什麼呢?認知藍、黃、紅、白,比丘們!『認知』,因此被稱為『想』。

……

又,比丘們!為什麼你們稱它為識?比丘們!『識知』,因此被稱為『識』,識知什麼呢?識知酸、苦、辛、甜,刺激、不刺激,鹹、不鹹,比丘們!『識知』,因此被稱為『識』。

表面看上去,貌似「想」和「識」沒有什麼區別。但是經文中有一處關鍵的地方,就是佛陀在描述識的時候用了「刺激」、「不刺激」,「咸」、「不咸」兩個對立的概念。正是這兩個對立的概念,區分了「識」和「想」。

「識」的意思是分別,純粹的分別,比如男女、好壞、冷熱等等二元分別,還有三國、五音、七彩等等多元分別;而「想」的意思是,在「識」的基礎上,給分別出的種種元素賦予名,即定義。其實在描述「識」的時候,就已經引用了「想」的種種定義。比如「咸」、「不咸」,這兩個名相其實是「想」的作用結果。在語言中,必須要用「想」賦予的名來交流,否則是沒法溝通的。


想為入,識為出。

凝神入思為想,這個動作只有入,不出,一旦有了出的概念,就是識。識性上有分別的能力,所以,有情眾生又稱為含識。三界中,最高的非想非非想天,還沒有出離識性的範圍。不過在那裡,識性是不動的,意思是不分別,而不是空性中的不起分別。所以說,要想出離三界六道,這五蘊六塵都要看破,如若不然,又成了輪迴的種子。


沒辣么複雜,識蘊是意識存在之因,我們能認知到的只有果即意識本身,就像我們沒法看到自己的眼睛,只能通過看到這一事實推導出有視覺這麼一個東西存在。

至於想蘊,眾所周知【想】的堆積會產生記憶,反過來去思考哪種行為會產生記憶的延續,就是所謂的想蘊了。話雖如此當你真的嘗試去體會認知這種行為時,自然會發現「感受」總是相伴而行根本沒法輕易隔離開來,五蘊間的作用絕不是單純的疊合在一起,而是自始至終都相互交錯、相互影響,在根本上又互不共溶,比較典型的例子就是我們一般說的xx心(嗔心,快樂的心,色界心),無論是著重描述「感受」、「心境」或是其他什麼,本質上都是對於五蘊在某個狀態下的總體概述。說實話在實修有成之前,這類問題真沒必要刨根究底(偏的太過另算....),基本上任何具體的、能被常識理解的行為均是五蘊聚合物,在缺少如實觀察的手段時註定要被眾名色法現象迷惑在其中,即使是正確的知見也只能作為沒有色彩的信息被存儲,連切實的記憶都成為不了。

不過除了把四念住修到一定程度外,其實也存在著非常簡單的觀測方法(迫真)。
無色定直面意識本質,空無邊處之上由於已不再有色法存在,要想進一步往深處探索就只能將支撐意識基礎的想與受進行精(xue)微(jian)化處理,某種意義上說「識無邊」與「無所有」其實就是從「空無邊」這個我們認知中完整的意識至「非想非非想」的過渡,這個過程見多了連猴子也能明白是怎麼一回事了。


根、塵和合生識,根、塵、識三事和合生觸,觸生受、想、思。

舉個簡單的例子,眼識識別到色彩,而想蘊對所看到的色彩進行認知、辨別,例如辨別所看到的色彩為「黃色」、「藍色」等。

引用一段《念住,通往證悟的直接之道》關於五蘊的解說:

「以下提出一個實例,以說明五蘊。例如: 在目前的閱讀過程中,「識 」透過眼,這身體感官的門,去覺知每一個字。「想 」理解了每個字的涵義。而「諸受 」是造成情緒的原因,無論閱讀者,對於這特定的資訊片段,產生正面的、負面的或中性的感受。由於「行 」﹝意志﹞的作用,閱讀者或繼續閱讀;或停止閱讀以深入思索其中的一段文字;或甚至參閱註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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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可以參閱《念住,通往證悟的直接之道》第十章

下載鏈接:http://pan.baidu.com/s/1hqhhp1U


先有識蘊(眼耳鼻舌身意這六識),再有受蘊、想蘊。

受蘊和想蘊是識蘊的功能。

五陰——色、受、想、行、識;

但我常常喜歡講色、識、受、想、行,因為我是依照一般人所聽懂的順序來說:

色陰先有,才能再有識陰!沒有色陰就不可能有人類的識陰!所以你的意識如果要在人間生起,一定先要有色身!因此先說色陰與識陰。

是有了色陰才出生了識陰,然後識陰就能夠領受六塵,於是就有覺受;
有覺受時就有苦、樂、舍受,或者苦、樂、憂、喜、舍受出現了,於是五陰中的第三陰受陰就出現了。
有了受陰,你就會去了知「這個我喜歡、這個不喜歡」等等不同的了知;有了了知,就會產生語言、文字的妄想,這個了知以及語言、文字的妄想,全都屬於想陰。
有了這個想,也就是有了了知及語言文字妄想,那就身、口、意行全都存在啦!所以行陰排在最後,這叫作色、識、受、想、行

南無佛法僧


想的定義是於境取相為性,安立名言為業。通俗的講,想就是直觀的感知能力,對形象的識別能力就是想蘊,比如看到紅色知道是紅色,聞到香味知道是香味,這叫想。識的定義是了別,也就是指識別能力,所以識是一個概括的說法,因為識別能力分很多方面,比如對形象的識別,這就是想蘊了,對苦樂的識別就是受蘊,所以識蘊是對受想行三蘊的一種概括,稱為了別,它和想蘊的關係用現代話講,就是一個概括,一個具體,識代表識別,而想就是對一切形象的識別,用佛教的術語,識為心王,想為心所,心王和心所永遠不會獨立分開,兩者是相應的關係。


哎呀,書到用時方恨少,現學現賣吧。

比如,辦公室里,一男的看一女的對他微笑(色),不禁有點衝動,心裡一樂(受),但是接著就覺得沒可能的,人家怎麼會喜歡我(想),於是他什麽也沒做(行),他知道自己不值得任何人喜歡。(識)

而他小時候,父母努力工作讓他讀好的學習,但儘管他很努力,還是考砸了。拿著成績單回家,父親板臉、扔成績單,罵他是個廢物,母親點頭(色),他害怕、委屈(受),覺得自己盡力了,並沒那麼糟(想),但是也不敢說,靜靜站著(行),他知道,父母對他失望透頂,他不值得任何人喜歡。(識)。

這其實就是輪迴了吧,我想。輪迴那點事(翻拍自《正覺的道路》)

observer (因緣合會,皆歸於磨滅,不得久住) 2014-02-12 00:52:41

師兄若得便,不妨先依序讀下這幾本有趣的小書,雖不包大悟,但都免費。^_^

先有一些基礎知識,再來討論比較好。

這是南傳法師寫的入門書

《佛陀的啟示》 羅侯羅?化普樂法師

http://read.goodweb.cn/news/news_more.asp?lm=lm2=813amp;open=_blanktj=0hot=0

這是漢傳禪師寫的入門書

《佛教入門》 聖嚴法師

佛教入門(聖嚴法師)

《正信的佛教》 聖嚴法師

正信的佛教 - 聖嚴法師

《學佛群疑》 聖嚴法師

學佛群疑 - 聖嚴法師

這是藏傳瑜珈士寫的入門書

《正見:佛陀的證悟》 宗薩蔣揚欽哲仁波切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21819569/


好奇3年前的問題還有人作答

想蘊指的是人的思考過程

識蘊指的是人的既有觀念

舉個例子,「當你餓了看到一個蘋果想吃掉它」

這裡你思考要不要吃掉蘋果解決飢餓的過程便是想蘊

而你知道蘋果可以吃,吃東西可以解決飢餓的既有觀念(或稱認知)便是識蘊

順便延伸一下其他的三蘊

蘋果本身是色蘊

感覺飢餓是受蘊

吃掉蘋果是行蘊


用現代的語言講,想就是定義,在色聲香味觸的基礎上定義出法,而識蘊就是根據所有的心行來定義出的一種法相。


想蘊就是you give things labels,識蘊就是be aware of the whole thing。

具體如下

Perception
labels or identifies objects.
Consciousness cognizes the
six senses (counting the
intellect as the sixth) along
with their objects.


看看《百法明門論》的框架你就明白了。識謂各了別。識就是心法。而想,是心所有法,是遍行心所。

打個比喻,你看到眼前的電腦。用的就是眼識。而只要你的識有活動。那麼你的內心無時無刻都會出現觸,作意,受,想,思五種心理活動。

所以說,識就是人去認識客觀世界的一種能力。而想是一種因為識生起而產生的一種心理活動。


想這個詞的中文翻譯非常形象,已經很好地提示含義了——心中的相。想蘊是把直觀感受並還原成對象的功能,想可以離開受單獨起作用。

前面有人說識就是分別,我覺得這是很好的概括,認識作用本質就是做分別。這裡給出一種認識作用的定義:建立適當的範疇,並把六境的內容依據先天的或者經驗的範疇做出分別。

迷惑的一點是,我們拿五蘊理論當作一種認識論的學說時,特別在意的「從經驗中提取出圖式,以至建立經驗範疇的過程」,究竟是想的作用還是識的作用。我認為這套理論沒有兼顧到範疇演繹,(受在識之前,所以受的內容只是感性雜多,而色法中物質的諸屬性不是心所,就更不是範疇了),經驗範疇是在哪個過程中建立起來的,這個問題在五蘊理論下沒有回答。但這也不能算五蘊理論的缺陷,因為佛家沒有宣稱這套理論是知識論的全部真相。

順便說下我覺得五蘊中最有意思的是行蘊,它的定義是其他四蘊以外所有的心所,它有善、惡、不善不惡之分。行蘊與其他四蘊固然有聯繫,但不是簡單地依據識蘊來起作用的。我認為這個事實就是我空的理論基礎。(這裡不討論第七識和第八識)


第十 想的特相

「尊者龍軍,什麼是想的特相?」

「大王,知覺是想的特相。」

「什麼知覺?」

「知青,知黃,知赤,知白及知深紅等。」

「大王,知覺是想的特相亦復如是。」

「請給一譬喻。」

「大王,譬如王之守藏官進入藏庫見王之財寶,即知其為青、黃、赤、白及深紅等。大王,知覺是想的特相亦復如是。」

「尊者龍軍,你甚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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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 識的特相

「尊者龍軍,什麼是識的特相?」

「大王,譬如守城吏坐四衛街頭能見人來自東方或南方、西方或北方,大王,人以識區別眼所見色,以識區別耳所聞聲,以識區別鼻所嗅香,以識區別舌所嘗味,以識區別身所觸物及以識區別意所知法亦復如是。大王,區別是識的特相亦復如是。」

「尊者龍軍,你甚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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