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在醫院把患者打了我自作主張讓他和解賠了5000塊錢,被主任批評,下次再有這樣的事我該怎麼辦?

事情是這樣的

那天晚上我同事夜班,我加班。突然聽到病房裡很吵鬧,我趕忙跑過去一看,原來是同事因口角把患者家屬打了,然後兩人撕打過程中,同事用筆把患者家屬頭扎了一個洞,血流滿面。因為是在大病房,裡面住了十幾個患者,連家屬一起有30多人都圍觀了。我先把同事趕回辦公室,然後立刻去關切患者,確認患者沒問題後,趕忙把那個家屬帶到處置室一邊處理傷口一邊勸慰他,並且不停的道歉。處理完我又把患者家屬及聞訊趕來的其他家屬一起叫到另一個辦公室,請他們坐好,又叫學生去買水,安撫他們。但他們特別生氣,吵吵必須要報警,我費了好大勁才讓他們平靜下來,心平氣和的願意談。考慮到如果報警,雖然打架的地方是攝像頭死角,看不到是誰先動手,但到派出所警察一定會以互毆來處理,兩個人都是要拘留的。對方是一個小混混,不怕拘留,但同事被拘留影響就太大了。於是我自作主張想私了,起初對方要五萬,在我的好說歹說之下,賠了5000塊了事。

結果第二天主任知道後大發雷霆,說我自作聰明,衝動,自作主張,丟人,在自己家地盤還給別人賠錢,還說我當時就該讓他們報警,公安廳的領導和他都很熟,根本不怕那個混混,咱們被打還賠人家5000塊錢是助長醫鬧,說我做事不成熟,還自以為自己做的很漂亮……

總之我自己很是委屈,如果再有類似的事情,我該怎麼做呢?躲起來當沒發生過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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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18 更新

可能有些事情我沒交代到位

1、確定是醫生先動手

2、確定對方是個小混混

3、事發在大病房,除了當事患者一家外,同病房還有其他10個患者及家屬目睹整個事件,雖然在監控死角,但是在場的人都看到事情經過了,想往對方頭上扣醫鬧的帽子幾乎不可能,並且無法確定現場是否有人錄像

4、事件發生時正巧主任在飛機上,3個小時以後才開機,護士長、帶組教授也在場,他們確實想要報警,但我考慮到無論是判互毆還是判同事先動手,同事被拘留這個結局不可避免,所以我自作主張阻止了護士長和教授報警的想法。其實當時我完全可以事不關己,但是該同事和我平日關係很好,我不願意眼看著他吃虧而不出頭。

5、我沒有任何一丁點黑我們主任的想法,我們主任是一個相當講義氣的好領導,他批評我我也很虛心的接受。可能我的語氣讓大家誤會,帶節奏之類的更是沒有,但我只是想知道我這樣處理問題在哪裡,如果再有類似的事情,我該怎樣做才能讓各方各面都滿意。可能醫院和主任確實有能力通過關係將此事擺平,但是我所想的更多的是能在法律框架下以最小的代價解決類似的事件。

6、對於賠錢和解的事,當時也是讓對方簽了和解書,明確寫上此事到此為止,今後再有任何問題和我們無關,並簽名按手印,同時錄像了的。

7、我承認措辭有問題,對方只是被用中性筆把頭皮扎了個1cm左右的口子,深達頭骨,因為頭皮血運豐富,所以出血很洶湧,周圍的其他患者及家屬看起來覺得很嚇人很嚴重

8、還有,很希望有法律相關人士來解答,這樣的事情,該如何處理能更好的保護我的同事呢?


你啊,活該挨罵!

首先不管你們主任公安那邊有沒有人,在事情沒弄清楚之前,你都不能先道歉賠錢。你主任說的對,這是助長醫鬧氣勢,滅自家威風。

你做這些之前弄明白你同事為啥和家屬對打沒有?誰對誰錯弄明白沒有?人家叫囂著報警你就慫了?誰說互毆要拘留的?沒死沒重傷沒殘,這就是個治安事件,頂多承擔民事責任,警察來了調節,到時候該賠多少賠多少,都說是混混了,指不定他們先動手的呢,那你同事占理的話連賠都不用賠,指不定他們擾亂公共場所治安還得罰點兒款。

你當時為啥不報告行政總?為啥不等第二天你們醫院管糾紛的上班了讓他們處理?你賠了錢私了你同事不管佔不佔理都不佔理了,只能吃個啞巴虧。

你是不是覺得自己這是維穩?以前好多醫院都是這樣,遇見糾紛不管醫院有錯沒錯都賠錢,那為的是息事寧人,但人心都散了,遇事兒的醫生基本都自己辭職了,乾的憋屈。但是現在不一樣了,拜媒體所賜,醫鬧也不是啥新鮮事兒了,一年沒幾起醫鬧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大醫院,所以現在各醫院索性也就和醫鬧剛到底,不怕打官司,也不用錢息事寧人,人心也凝聚了。現在干醫生遇事兒不能怕,不然活不下去。

就你乾的這事兒,坐實了是你同事理虧,你同事謝謝你沒?就真是你同事理虧了要賠,也得在警察監督下,寫個字據講明賠多少,一次賠清,備個案,這叫有法律效力!你這自己私了,以後他們還來訛錢,說頭暈頭痛有後續不良反應,你們錢還繼續給不給?到時候再說你同事沒錯,人家說沒錯你之前給什麼錢,不心虛么?

我不是說你啥,估計你現在心裡也不好受,醫院專門有處理糾紛的部門不是白設的,不要越俎代庖,多跟你們領導學學,經歷了這事兒多汲取教訓對你沒壞處。


這把節奏帶得漂亮,題主為了說明自己無錯做了大量補充。

1,同事先出手打了人了,同事沒有受傷,雖然對方是混混,但題主覺得肯定不能算醫鬧。完了,題主自認為不懂法律。那,您為毛定性不是醫鬧?還順帶一波節奏讓很多人覺得醫生打人了大家還要說對方醫鬧。這不是知乎醫生常例。

而是一個常識問題,一個能值夜班的醫生,起碼25歲+,有良好的教育,而出手傷人了,請想想他為什麼要出手。那些氣憤於醫生打了人還要說對方鬧事的。請捫心自問,自己如果要出手打人得受到什麼樣的傷害。這裡傷害不僅是身體,還包括言語上的。於歡的例子還沒過去多久,大家應該沒忘吧。這裡鑒於題主說話帶有隱瞞,不排除涉事打人醫生沒有被打,而是病房其他人受到攻擊,比如護士。然後出現口角,攻擊。有十多個其他病患及家屬,人家不僅看到醫生打人了,人家整個事件都看到了,只要不偏不倚的講完整了,錯是誰的還兩說呢。

2同事題主的描述真特么避重就輕,自己也在說主任說了人被打了還賠錢,這句話里突出了2件事,1,人被打了,2賠錢了。題主認為同事沒受傷,所以算沒事。請問被打和沒受傷衝突么?請問被打算不算受到傷害,我隨便猜猜,比如抽耳光,雖不嚴重,算侮辱吧?尤記得浙江某女醫生被患兒家長連抽20多個耳光,也就是臉有點紅嘛,也不嚴重咯?

題主要表示自己虛心接受,也請把自己前一段認為自己委屈刪掉,都虛心接受了,還委屈什麼?從您的辯解看,就沒見到接受了。

3帶組教授是涉事醫生的直接上級,要抗責任也是人家來扛,題主充分發揮了主人翁精神去抗雷,又是寫文書,又是錄像,你真就以為人家不會再鬧了?聽說過腦外傷綜合征么?人家再鬧的時候真可以光明正大的說,不是你們的錯,第一次幹嘛賠錢啊。

4外傷那情況,只要臨床醫生基本都能看出沒那麼嚴重

都說了好自為之了,這題過吧。

題主補充說明是同事先動的手,所以認為此事不是醫鬧。
於歡也是先動的手,推論對方肯定也是沒鬧。
唉,準備準備,換科室吧,圖書館,病案室都是好地方。

題主能講清楚背景情況么?這樣全篇訴苦講怨的帶節奏就沒意思了。

同事出手打人,能獨立夜班的話起碼拿到證了,就算是本科臨床也是25歲的人了。逼到這份上,他受到了什麼?你說他傷人了,那他被傷成什麼樣了?文末主任說了,「我們人被打了,還賠錢!」說明了真相。
互毆的對方何許人?為什麼主任稱他們混混?他們之前在病房做了什麼才被這樣稱呼?
題主言對方被筆扎了頭上一個洞?目前常用的多數是水筆,筆頭目測不超過5mm,顱骨厚度多少?如果扎個洞,請問,為什麼對方只要5000就肯走人?他們傻么?

出現這樣的事情,暫時隔離雙方是對的,請問彙報病房主任沒?彙報夜間行政值班沒?為什麼是你在談判?

隨意翻了下,題主研究生以上學歷,紋身?
應該年歲並不大,加班,通常主治以上不常干,推測工作不久。但發生事件逐級上報是常識,從實習醫開始都該知道的呀。

題主「幫忙」擺平了混混,但對於同事,科室,醫院來說呢?

也許有些主任會甩鍋,但醫療系統不多,畢竟這樣搞沒人願意在他手下的。

題主很「熱心」,但有時候可能會幫倒忙的,好自為之吧。


我只盼著你以後別當領導,就你處理事情這個能力,搞行政會被臨床罵死。


我就跟你說,公安機關把醫院的糾紛當醫院內部事情處理。打架,要拘留醫生也是要問問院長的意思。這事是模糊區域。也就根本不是你這個處理辦法。你看哪個打醫生的真被拘留了?打的不厲害就拉倒,打的厲害一點點才去調節。打的出人命警方才猴急。你到底了不了解警方對醫院事物處理的態度?

你一點經驗都沒有幫什麼倒忙?這玩意你分得清到底怎麼回事么?醫院裡有醫鬧先看領導的態度,領導不作為再說。這首先是領導的事。

至少你們領導有些正氣,不助長醫鬧之風。對錯你知道了吧?

不懂的事別裝懂。


卧槽!你是不是覺得自己很委屈?

走法律程序啊!該怎樣就怎樣!


前期你穩定事態不再惡化做的是對的,後期該怎麼處理你居然越過領導自作主張了,也不給領導打個電話請示,你做的再對領導也不高興


其實處理得對錯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題主沒有這個權力去拍這個板(如果這錢是自掏腰包就更蠢了)。


寫辭職信。


你以為的事實:

作為一個醫生,面對混亂情況和複雜環境,你臨危不亂,在有限的時間,用有限的代價,通過你的個人魅力,控制了局面。你拯救了同事的事業,維護了社會治安,止損了醫院形象。

然而,

別人眼裡的事實:

患者家人:這傢伙這麼吊,是主任還是院領導啊?看他理虧的樣子,搞他,沒個五千塊不算完。

暴怒同事:我失去理智和掌控了,一切拜託兄弟處理。

警察小李:這年頭醫生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民法》比我們還精通?而且他作為當事方,自己一個人就能代替我們派出所三四名警員的出警,還真自信。還好情況沒惡化,不然又得增加我們工作量。

X主任:出這麼大亂子,你小子不和我商量,當老子這麼多年是白混的?我有一萬種方法處理這事兒,你這麼亂整,我以後怎麼帶隊伍啊。這五千塊悶虧明面上又不能讓你一個人擔,你小子可真會考驗我的管理水平。

院領導:x主任的科室出了這麼個事,還真是頭痛。年底那個先進科室的名額,不如……

在體制內,每個人代表的都決不只是自己。

第一次這麼處理沒有問題,可再這麼搞,可真要傷你主任老師的心了。你知道的,最難修補的,不是穿孔的闌尾,是一顆受傷的心。

以上純屬個人胡bb,只希望給業務優秀卻不明人情世故的題主啟示。

共勉喲。


不管怎麼說你同事打人致受傷事實存在,不調解肯定處罰,按傷情,治安或者刑事都跑不了,但你這事確實該讓公安機關介入。


這事樓主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就是沒用通知領導,擅自做主,這樣大家都不滿意,不是因為你做錯了,而是這不是你應該做的事。

醫鬧確實是個大問題,很難各方面滿意。你應該做的是分隔開雙方,然後通知領導,甚至主動報警


用南京案的話來說,你沒錯你賠錢幹什麼?


要我看

領導沒打你

不錯了。


不懂不要強答,我說的是題主


呃,你同事會判官筆?頭上戳個洞?

頭上戳個洞賠五千就完了?

頭上被戳個洞還能活蹦亂跳地討價還價?

你到底是哪個次元的?

先不說你做的對不對,單你這敘述能力,我很懷疑你是如何穩定事態的。


前面做得都很對,安撫,勸解,隔離。後面問題處理就不是你的能力範圍跟職責範圍了,不是有科室領導?不是有行政領導?除非你是。


你就是那種上學時每個班裡的和事佬,這個社會可不是用愛發電的。


只要你也明白自己是自作主張就好了

而且是自作他人主張

感覺主任說的很對


穩如替同事接鍋,讓同事賠錢,作實同事的過錯。

我要是你同事估計得被氣死。


大家仔細看每個答案,就知道為什麼一個人乃至一個組織要道個歉是多麼地難了。

對題主處理問題的方式不評論。但是從大家的回答可以知道,像醫院這種地方,無論發生什麼事,醫院的原則就是,絕不能承認他們錯了。時間久了,已經形成條件反射了。原因就是醫院看誰都是訛人的醫鬧,這是處理問題的預先設定;這種事如果最終發現是醫院錯了,患者信們就會想,明明是醫院錯了,他們就是不承認,醫院不是個講理的地方。然後他們與醫院發生糾紛後,心理預設也是這幫傢伙會指鹿為馬,別指望講理。

這件事不好評論,但是把這件事放到大街上,在不持立場的情況下,我想每一個人都會認為,先出手打人的行為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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