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PG III出現以後,依靠形態學建立的植物分類系統會被徹底拋棄嗎?

APG在系統學上固然比恩格勒云云先進,但是在野外拿著圖鑑和檢索表認物種的時候,我還是覺得依靠形態學去對植物進行劃分(精確到科也好,雖然我知道APG下的一些科長得完全不像一家人)有其非常方便的一面,類似的情形還有描述某科植物特徵的時候。

時下(2015年冬)以形態學為基準的分類系統還有在科研中被使用和完善嗎?

如果上一問答案是否定,它們已經完全喪失了實用性和完善價值了嗎?

另外,在APG系統下,野外適用的檢索表還存在嗎?是如何被製作出來的?

(野外=沒有分子生物學器材的情況下)


謝邀,目的不同取捨不同。

APG壓根兒就不關心認種,APG處理的最小單位的科。APG不會把一個種變成另一個種,最多只是換了個位置。所以它根本就影響不到物種鑒定,更不用說影響檢索表的製作。

認種的目的是物種鑒定,物種鑒定又有很多經驗性的總結。經典形態分類系統積累了大量這樣的形態學經驗總結,在物種鑒定上自然是非常有效的。只要能鑒定到種,什麼樣的系統最方便就用什麼。這就是傳統系統的實用性。

時下由於替換成本考量標本館仍採用傳統系統,但學界已經接受APG系統,大學課堂里也講授APG系統(至少西方是這樣的,國內應該還沒吧?按照什麼都滯後個十幾年的尿性)。現在形態學系統也有完善,不過往往都是參照比較成熟的分子系統學證據在形態學上找支撐。

但科學研究不能圖方便省事,科學的目的是還原和逼近事實真相。在這一點上分子系統學和APG肯定是要優於經典系統的。我們不應該以五十步笑百步的心態,覺得反正APG也不完善,我們就可以無視了,就可以穩坐釣魚台了。科學研究是一個無限逼近真相的過程,現在新成果更是每天都在顛覆著以前的結論,根本容不得你怠慢,原地踏步做縮頭烏龜一眨眼功夫就會被淘汰掉。

相對論完善了牛頓力學,然而你平時處理工程問題又用不上。。。

答此題是為了寫下我在知乎最短的一段話,天啦嚕。


謝沒邀。這個問題要好好回答一下。

一棵具體到種的系統樹,是分類學者的終極夢想;但對待不同尺度的問題,總還是有不同的處理辦法。

釐清不同尺度的親緣關係,有不同的研究手段;解決不同的問題,也有不同的辦法。

野外不需要分科的檢索表。分科我們都是按照氣質的(笑),爬檢索表都是爬科以下的;這種情況和尺度下,形態特徵就很有用,也比較可靠了。

至於分科檢索,實在太不靠譜,費時費力不討好,只適合完全沒頭緒的情況,以及尚未入門的初學者——在野外也不見得有條件讓你去檢查子房幾室,什麼胎座吧(雖然有取巧的辦法)?

首先要明白「大型植物分類系統」到底在做什麼:

不僅僅是APG不解決認種的問題,所有的「大型植物分類系統」,都不是在解決認種的問題。

恩格勒系統關心認種嗎?才不會。那些是專門研究某個類群的學者關心的問題。

不管在透骨草科還是在玄參科,通泉草 Mazus spp. 還是通泉草,認識的人不會覺得是一種蘭花。

什麼是「分類系統」?它是按照某種思路,對於某個類群的物種進行排序。

專門研究某個類群的學者,會有自己對於這一類群的分類思路,如果研究的水平夠高,內容夠豐富,也會有自己關於這一類群的分類系統。譬如這本專著:《中國苦苣苔科植物》

雖然實際上只是研究舊大陸(除開南北美洲)的苦苣苔,也還是提出了相應的苦苣苔科分類系統。

根據這本東西去按圖索驥,或者查詢檢索表,在野外認認是哪種苦苣苔,當然是合適的;這種情況下,不要說APG束手無策,換了哪個傳統分類系統,都辦不到認種這件事。

恩格勒系統的思路是什麼?是通過形態來界定大的類群。這樣的後果是,在某些特徵上,不可避免地,無法承認趨同進化的現象。

如果某些形態特徵,有可能是多次發生的,那麼它就不適合作為系統樹分枝的節點。但是是否是多次發生,形態學研究不方便給出直接而有說服力的證據。

最明顯的特徵之一就是把雙子葉植物劃分為「合瓣花」和「離瓣花」兩大類。然而這個一刀切的劃分問題頗大;譬如山礬屬 Symplocos 的某些植物(沒記錯是白檀 S. paniculata),根據恩格勒系統而言,是離瓣花類群;其花冠基部卻有非常輕微的合生,這樣是會出岔子的——檢索失敗(沒錯我當年就是太在乎輕微的合生而檢索錯了,所以怨念深重)。

目前最常用的《中國被子植物分科檢索表》,就是按照恩格勒系統編寫的(那個花瓣合生/離生的160項就是證據);而中二如我還曾經試圖補充一些與克朗奎斯特系統相關的內容,實在是費力不討好啊_(:з」∠)_

為什麼恩格勒系統有比較重要的地位?

它是第一個試圖反映被子植物整個類群的親緣關係的系統;它應用於很多植物志書的編寫和標本館,尾大不掉。

重新編寫植物志是非常費時費力的事情(當然以後可能會變得輕鬆一些);重新建立標本館,或者重新整理標本,是比編寫植物志更加費時費力的事情。所以大家都拖著不去動,這事是慣性使然。

「人為分類系統」和「自然分類系統」的說法,其實是分類思路的不同。

前者是反映人的意志的排序,後者是試圖反映「自然關係」的排序。

什麼樣的關係是「自然」的,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是 natural history,博物學,是已經發生的事情,最終指向同一起源的破碎了的進化樹。

APG,被子植物種系發生組,採用的主要排序思路是什麼呢?是序列反映親緣關係。

所以相比於標準模糊,權重不好量化而依賴於學者好惡的辦法,APG確實是更加「自然/科學」的分類系統——對序列的解讀可能有對錯,如同對於形態特徵的解讀;但序列保存的信息,是更加穩定、量化,更加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信息,同樣也是對於曾經發生的事實的如實反映,為什麼就不用它呢?

所以APG分類系統,淘汰以前出現的,同樣試圖解決整個被子植物類群分類的系統,是遲早的事情。

APG引起最大爭議的地方,其實不在於它對科的排列,而在於它改變了一些屬的排列,改變了科的範圍;這些變化的證據,就是對序列進行分析的結果,跟傳統的以形態為主要證據的意見三觀不合而已。

但有些也還是很有道理的啊,譬如天胡荽屬 Hydrocotyle spp. 明明是傘形花序而不是復傘形花序,不就從傘形科划出去了;莢迷屬 Verbunum spp. 和接骨木屬 Sambucus spp. 明明更接近輻射對稱花冠,不就歸到五福花科了嘛,這些情形也跟某些形態特徵頗為符合。


參考答案相較於恩格勒、克朗奎斯特系統,被子植物 APG 分類法好在哪? - 植物分類學

這個答案基本說的很清楚了;

再啰嗦幾句:APG3與傳統形態分類並不矛盾,在編製的時候參考了很多傳統分類方法,兩類分類法是一個互補良性的關係。

個人感覺APG更傾向於系統發育,而傳統形態分類法尤其是題主所說恩格勒系統,是鑒定物種的利器,很方便野外鑒別和教學,自有其價值。

但隨著APG的發展完善,傳統分類方法將趨於衰亡,但這是一個幾十年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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