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凌遲被剁下來的肉是怎麼處置的?
喂狗?求各位大神用史料證明
沒人貼檀香刑嗎
錢雄飛竭力做出視死如歸的瀟洒模樣,但灰白的嘴唇顫抖不止。錢的掩飾不住的恐懼,恢復了趙甲的職業榮耀。他的心在一瞬間又硬如鐵石,靜如止水了。面對著的活生生的人不見了,執刑柱上只剩下一堆按照老天爺的模具堆積起來的血肉筋骨。他猛拍了錢雄飛的心窩一掌,打得錢雙眼翻白。就在這響亮的打擊聲尚未消失時,他的右手,操著刀子,靈巧地一轉,就把一塊銅錢般大小的肉,從錢的右胸脯上旋了下來。這一刀恰好旋掉了錢的乳粒,留下的傷口酷似盲人的眼窩。
趙甲按照他們行當里不成文的規矩,用刀尖扎住那片肉,高高地舉起來,向背後的袁大人和眾軍官展示。然後又展示給操場上的五千士兵。他的徒弟在一旁高聲報數:「第一刀!」
...... 按照行里的說法,這第一片肉是謝天。 一線鮮紅的血,從錢胸脯上挖出的凹處,串珠般地跳出來。部分血珠濺落在地,部分血珠沿著刀口的邊緣下流,濡紅了肌肉發達的錢胸。 第二刀從左胸動手,還是那樣子乾淨利落,還是那樣子準確無誤,一下子就旋掉了左邊的乳粒。現在錢的胸脯上,出現了兩個銅錢般大小的窟窿,流血,但很少。 原因是開刀前那猛然的一掌,把錢的心臟打得已經緊縮起來,這就讓血液循環的速度大大地減緩了。這是刑部大堂獄押司多少代劊子手在漫長的執刑過程中,積累摸索出來的經驗,可謂屢試不爽。......
他聚精會神地把這片肉扎在刀尖上,一絲不苟地舉起來示眾,先大人,後軍官,然後是面如土色、形同木偶的士兵。他的助手在一旁高聲報數:「第二刀」
......
延至本朝,五百刀就是最高刀數了。但能把這五百刀做完的,也是鳳毛麟角。刑部大堂的劊子手,出於對這個古老而神聖的職業的敬重,還在一絲不苟地按照古老的規矩辦事,到了省、府、州。縣,魚龍混雜,從事此職業者多是一些地痞流氓,他們偷工減力,明明判了五百刀凌遲,能割上二三百刀已是不錯,更多的是把人大卸八塊,戳死拉倒。
趙甲把從錢身上旋下來的第二片肉摔在地上,按照行里的說法,這是謝地。
當趙甲用刀尖扎著錢肉轉圈示眾時,他感到自已是絕對的中心,而他的刀尖和刀尖上的錢肉是中心裡的中心。上至氣焰熏天的袁大人,下至操場上的大兵,目光都隨著他的刀尖轉,更準確地說是隨著刀尖上的錢肉轉。錢肉上天,眾人的眼光上天;錢肉落地,眾人的眼光落地。據師傅說,古代的凌遲刑,要將切下來的肉,一片片擺在案頭,執刑完畢,監刑官要會同罪犯家屬上前點數,多一片或是少一片,都算劊子手違旨。師傅說,宋朝時一個粗心大意的劊子手執凌遲刑時多割了一刀,被罪犯家屬上告,丟了寶貴的性命。所以這個活兒並不好乾,干不好還會有性命之憂。你想想吧,既要割得均勻,又要讓他在最後一刀時停止呼吸,還要牢牢地記住切割的刀數,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啊,要割整整的一天,有時還要按照上邊的吩咐,將執刑的時間拖延三五天,這就使執刑的難度更加巨大,一個鐵打的劊子手,執完一個凌遲刑,也要累倒在地。師傅說,後來的劊子手們學精了,不再把割下來的肉擺放在案子上,而是隨手扔掉。老刑場的周圍,總是有大群的野狗、烏鴉和老鷹,所以每逢執凌遲刑,就成了這些畜生們的盛大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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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看到題目描述里說要「史料記載」...莫言在寫《檀香刑》的時候,大約也參考了些史料吧。不過只是小說,獵奇之談,供看官消遣耳。
袁崇煥被凌遲後肉拿來賣錢。 《石匱書》:「劊子手割一塊肉,百姓付錢,取之生食。頃間肉已沽清。再開膛出五臟,截寸而沽。百姓買得,和燒酒生吞,血流齒頰」
說實話,袁總兵千般不是這也的確over了,因為他是看著百姓吃自己肉的。
再說一個。
鐵玄。明建文帝時期山東布政使,靖難之役時不肯投降造反奪位的燕王朱棣,並召集潰敗的士兵堅守濟南,擊退燕王朱棣,在朱棣奪位後被施以磔刑,夷三族。「兵部尚書鐵鉉,受逮至京,陛見時毅然背立,抗言不屈。燕王強令一顧,終不可得,乃命人將他耳鼻割下,爇肉令熟,納入鉉口,並問肉味甘否?自古無此刑法。鉉大聲道:「忠臣孝子的肉,有何不甘?」燕王益怒,喝令寸磔廷中。」 -----蔡東藩 《明史通俗演義》二十六回
我翻譯一下,朱棣把鐵玄的耳鼻烤熟了塞回他嘴裡,問:好吃么? 鐵玄說:忠臣孝子的肉,絕逼好吃啊!!!
這段的真偽不好說。
畢竟正史沒提。「。。。燕王即皇帝位,執之(鐵玄)至。反背坐廷中嫚罵,令其一回顧,終不可,遂磔於市。年三十七。」 《明史·卷一百四十二·列傳第三十》如果是唐僧,恐怕要拍賣
憑記憶答一下。 凌遲剛開刀的時候,會把乳頭削下來,稱為「錢肉」,把錢肉挑到空中,看它是正面著地還是反面著地,來感謝老天。 袁崇煥被凌遲的時候,肉被觀眾「就燒酒生吞」。 徐錫麟被凌遲之後,心肝被挖出炒菜下酒。也有例外,太平天國求王林鳳祥北伐失敗,被僧格林沁老賊捉回北京,凌遲的時候直接被幾個人用鐵笊籬抓成爛泥,林氏至死罵不絕口,亦一世豪傑也。
清方苞《獄中雜記》載:凌遲處死時,劊子手對死囚說:「順我,則先刺心」,如果不給錢,死相會很難看。
etc.兩種方式
一是賣給百姓,參見劉謹和袁崇煥。不過這個在正史上好像找不到。
一是由犯人自己吃。出處在《舊五代史·蔡王信傳》。補充一個徐錫麟1907年7月7日,徐錫麟被清廷殺於安慶撫院門前,心肝被挖,用於炒菜,時年35歲。
人血饅頭大概不是虛言
有被圍觀群眾吃掉的
看過一本野史,名字忘了,說是中醫認為敷生切下來的人肉能治皮膚病,所以凌遲下來的肉會被劊子手收集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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