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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農民挖出青銅器意圖倒賣被判重刑??

西安農民自家院子挖出青銅器 私自倒賣獲刑15年

新聞鏈接如上,核心有這幾點:

1據供述,雖然農民家地處灃鎬遺址保護區內,但農民的初衷是挖樹根,無意間挖到,並非蓄謀盜掘。

2農民意圖倒賣,最終未遂,並未真正獲利,亦未造成文物流失或損壞。

有以上兩點仍然二審判處15年有期徒刑,並處10萬罰金,這兩個處罰足以毀滅一個農村家庭。如此量刑是否過重?


新聞標題完全不在重點。

1、本罪是盜掘古墓葬罪,不是倒賣文物罪。

《刑法》第328條

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二)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四)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並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

盜掘國家保護的具有科學價值的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而本案的案發地點是

該墓葬時代應為商末周初,並位於灃鎬遺址保護區內

屬於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量刑幅度是10年-無期,15年也在此幅度之內。

至於這一刑期是否過重,要看現場被破壞的具體情況來判斷,現有信息不足以評價。

2、主觀故意

初衷是挖樹根,這沒問題。但是發現古墓後還繼續挖,從這裡開始就已經可以確定有了犯罪故意。

據趙某供述,案發當日,他幫弟弟挖院子內柿子樹根時,發現樹根旁邊的土質很鬆軟,判斷可能是古墓葬,就商量一起挖掘。

3、開始挖掘,就構成犯罪既遂。

沒有將文物賣出去,只是沒有對文物方面造成太大損失,但挖掘行為本身已經對古墓造成破壞。

4、文物所有權歸國家所有,要上交給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

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石窟寺屬於國家所有。國家指定保護的紀念建築物、古建築、石刻、壁畫、近代現代代表性建築等不可移動文物,除國家另有規定的以外,屬於國家所有。

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的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改變而改變。

下列可移動文物,屬於國家所有:

(一)中國境內出土的文物,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國有文物收藏單位以及其他國家機關、部隊和國有企業、事業組織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三)國家徵集、購買的文物;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捐贈給國家的文物;

(五)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屬於國家所有的可移動文物的所有權不因其保管、收藏單位的終止或者變更而改變。

國有文物所有權受法律保護,不容侵犯。


題主你是語文不及格么?是怎麼歸納的重點?

2014年7月,趙某與其弟(在逃)在馬王街辦大原村弟弟家中挖樹根時,發現樹下古墓葬,就開始挖掘。

分明是先發現古墓葬然後挖掘,哪是「無意間挖到」?你說無意間發現還能說,分明發現在前,故意挖掘在後。

再有,你真的以為盜掘古墓葬就是因為盜賣文物么?文物只是墓葬中一部分,事實上,很多所謂值錢的文物在考古發掘中只是一小部分,對於一個墓葬而言,其完整性,其結構本身都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而盜墓對墓葬結構幾乎能造成毀滅性打擊,比如有些墓葬的墓室結構,甚至用爆破方式盜墓,就算沒拿到文物,墓葬也整體破壞了。

本罪既然叫盜掘古墓葬,本罪既遂標準就是破壞古墓葬。這倆兄弟也破壞了墓葬,而且文物也拿走了,最多算追回。在這種前提下,這樣判已經很輕了。知道

也不知道題主什麼邏輯,「這兩個處罰足以毀滅一個農村家庭」,合著窮就可以隨便為非作歹不受處罰?這三觀我也是醉了。。


題主,核心有這幾點:

1據供述,雖然農民家地處灃鎬遺址保護區內、雖然是在農民家中,雖然農民的初衷是挖樹根,無意間挖到,並非蓄謀盜掘。

2雖然農民意圖倒賣,最終未遂,並未真正獲利,亦未造成文物流失或損壞。

但是這些文物是「我們」的祖先的遺物,其價值是「我們」和趙家人共有的;

雖然「我們」不是趙家人,文物最終可能「跟我們無關」或關係不大;

但是如果此文物賣到國外,中國要回購就需要使用很多很多「我們」的錢(如果加上上下其手的情況,數額會更大),而這些錢是從你辛辛苦苦地工作的血汗錢中籌集所得,將來會用於「我們」的衣食住行的建設(這裡不談上下其手——因為少了一份就是少了一份,上下其手者並不會因為少了一份而停手,他們會從別的地方去拿到,最後少得一份的是「我們」而不是上下其手者)。

最後問一句:題主你的意思是什麼,應該釋放該人?


看這問題下的一個個答案啊!

隨便一個標題黨就夠了,反正也沒人關心事實,沒人在意當事雙方

媒體煽風點火,找G點的能力倒是首屈一指

新聞人的職業精神和業務能力,能賺眼球么?kpi啊!

網站有流量就有廣告費,嚴肅新聞?對不起我們不是慈善機構

看客只關心怎麼站隊和什麼姿勢吐槽比較帥

接下來就是拉開架勢撕,發泄一下無處安放的參政熱情

政府一看,這民意還真是好操控呢!

回頭一看,這件事上所有人都賺了!

那麼誰輸了呢?

呵呵


知道這麼干會毀滅家庭,當初就別起那個心思


合著窮就有理了。


1.埋回去。

2.不動聲色,在周圍搞一些沒什麼成本,且雷聲大,雨點小的投資。

3.挖出來,通報國家。

4.要求國家對自己的投資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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