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因為一個人/一支隊伍而不得不改變體育比賽規則的例子?

就是由於某個人或某支隊伍實在太強導致不得不更改規則來進行限制從而使比賽更有懸念?


第一反應就是乒乓球,網上找了些資料,想想也真是煞費苦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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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國際乒聯將世乒賽參賽人數上限減少為男單、女單、混雙7人(對),這樣中國人在這三個項目上不可能包攬八強,男雙和女雙則為三對,這樣中國不可能包攬四強,降低了中國隊拿獎牌的可能。

2000年,國際乒聯開始將38mm的小球改為40mm的大球,限制中國隊的快攻打法。

2001年,國際乒聯將規則修改為每兩球換髮一次,限制中國隊多變的發球。同年,將發球改為無遮擋發球,限制中國前三板的威力。

2002年,國際乒聯將、5局3勝制,每局21分的賽制改為7局4勝制每局11分制增大比賽的偶然性。

2004年後,國際乒聯和奧委會開始在賽制上限制中國隊獨霸的局面,以增加乒球的觀賞性。雅典奧運會對抽籤制度進行了改革,男雙和女雙比賽中同一代表隊的兩對選手必須抽進同一個半區,這樣中國隊就無法包攬金牌和銀牌。

2007年,國際乒聯要求乒乓球拍海綿體粘合膠水由有機改為無機,減少彈性,限制中國的快攻打法。

2008年,又再對「海外兵團」進行限制,限制了運動員通過改變註冊隊伍,更換國籍來獲得國際比賽資格,避免乒球成為華人選手一家的天下。

到了2009年,又再次減少各隊奧運會單打比賽名額上限,將3人減少為兩人,這也就造成了本屆奧運會,中國女單只有丁寧和李曉霞出賽。

從99年到12年的13年中,連續9道針對中國乒球勢力的的規則修改。

只是以後看不到3面國旗同時升起了。


喬治麥肯,湖人中鋒,那時湖人還在明尼阿波利斯,整個聯盟還只有個位數的球隊。作為聯盟歷史上第一個超級中鋒,超級巨星,超級得分手,同時也是史上第一個需要為了限制他而改變規則的人,聯盟第一次擴大了三秒區,從原來的6英尺增加到12英尺;聯盟將罰球線的距離延長了一倍;聯盟增加了24秒規則;聯盟第一次設置了早期的干擾球規則。

維爾特張伯倫,上古神獸,各類數據的王者。聯盟為了限制這位改的規則就很多了,首先是再次擴大了三秒區,從麥肯時期的12英尺增加到了16英尺,然後是完善了干擾球的規則,否則張伯倫可以每次都把對手的球扇出籃筐,最後是把罰球的規則判斷改的更嚴了,否則張伯倫會直接從罰球線起跳把罰球扣進去。

當然不能少了大鯊魚奧尼爾,作為史上最強大的中鋒之一,人們為了限制他經常會使用砍鯊戰術,不過這個戰術倒不是第一次出現,早在張伯倫時期,就有人這麼對付他了,聯盟為了不讓比賽以乏味的罰球結束,並保護擁有奧尼爾的球隊(得益於奧尼爾糟糕的罰球),在比賽的最後兩分鐘對持球人以外的球員進行無球犯規,遭到犯規的球隊可以獲得兩罰一擲。另外,為了限制奧尼爾,聯盟允許了區域聯防的使用,這在之前被視為洪水猛獸,它能夠很大的限制超級球星們的發揮。並作為補償,設置了防守三秒,這又極大的限制了中鋒的防守力量,不過對外線的超級球星是好事。

於是,奧尼爾之後由於諸多的由他產生的對中鋒不利的規則,幾乎再也沒有一個攻防兩端統治級的中鋒出現了,除了姚明。(當然,也和年輕人們本身的天賦與努力程度有關)

PS.聯盟並沒有為奧尼爾擴撒三秒區的範圍。

選秀權保護條例,這個規則的出現是因為80年代騎士隊一系列懶到家的交易導致的,聯盟不得不出面讓騎士隊老闆特德-史出售這隻隊伍,並贈與騎士隊一些首輪選秀權以拯救這隻爛隊。

當然,這個條例和湖人隊也有一點關係。名人堂成員,詹姆斯沃西在1982年作為狀元被湖人摘走,不過並不是因為湖人戰績差,那個賽季湖人在賈巴爾和魔術師的帶領下拿下57勝和總冠軍,這個狀元簽來自湖人和騎士在1979-1980賽季的一個交易。

顯然聯盟不能允許這種總冠軍球隊還能摘走狀元的事情再發生了,想想看,10年奪冠的湖人再選下約翰沃爾?想想都可怕。

這項規則的改變也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凱爾特人在90年代的黑暗時光,他們不再能夠通過自己在聯盟的關係網和獨到的交易嗅覺去輕鬆獲得(坑別的球隊)高位選秀權了。


這個事情首推中國乒乓球隊。

乒乓球拍兩面顏色必須不同,無遮擋發球,小球變大球,21分制變11分制等等,主要目標都是限制中國隊。無奈中國隊實力太強,這麼閑置也沒什麼效果,倒是外國選手越來越少,以至於現在只能限制參賽名額。

因為一個人改變規則的有墨西哥男子足球隊的布蘭科。

98年世界盃他用雙腳夾球而後蛙跳過人的方式讓所有人眼前一亮,但不久之後國際足聯就修改規則明確規定這個動作屬於危險動作,如今的球場上已經無法看到了。因為這個動作只有他做過,所以可以視為因他一人而改變了規則。


雙性人一直是田徑比賽場上跨不過去的一道坎,而塞門亞的出現再次將這個問題提上檯面,賽事組委會在更平等的權利地位與更公平的競爭原則面前該如何權衡?

人物 | 塞門亞:一個足以引發第三次世界大戰的「女性」運動員(上)

人物 | 塞門亞:一個足以引發第三次世界大戰的「女性」運動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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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最有可能在里約奧運會上打破塵封了33年之久的女子800米世界紀錄的人,當我們討論如何看待「她」們參加女子組的比賽時,似乎遇到了有史以來最棘手的問題。

充滿爭議的「她」

2009年的非洲青年錦標賽上,塞門亞奪得了兩塊金牌。在800米項目上,她以1:56.72創造了PB,並打破了非洲記錄,南非國家記錄,也因此創造了世界最好成績;她在1500米跑出的4:08.01也刷新了非洲記錄。

(2008年英聯邦青年運動會)

而在9個月之前的2008年英聯邦青年運動會(Commonwealth Youth Games)上,塞門亞雖然同樣獲得了女子800米的金牌,但是成績只有2分04秒23。而在2008年七月的世青賽上,塞門亞的成績只有2分11秒98。

對於塞門亞成績的突飛猛進,IAAF絕不會坐視不管,「塞門亞必須接受調查。這樣的巨大突破往往存在著使用興奮劑的嫌疑」,IAAF也要求塞門亞進行性別測試。這條消息在2009年柏林世錦賽女子800米決賽前的3小時前不脛而走。

在決賽中,塞門亞以1分55秒45一騎絕塵,也刷新了世界最好成績。媒體也因此而沸騰,除了塞門亞不斷逼近由捷克斯洛伐克運動員亞爾米拉克拉托赫維洛娃(Jarmila Kratochvílová)在83年所創造的1分53秒28的世界紀錄,他們對塞門亞的性別問題產生了強烈的質疑。

賽後,IAAF雖然對塞門亞因為接受調查而被禁賽,但並沒有收回她在世錦賽取得的金牌和獎金,因為不涉及禁藥問題。

不到1個月的時間,關於她的性別問題就被媒體(英國《每日郵報》Daily Mail於2009年9月13日 引《悉尼每日電訊報》Sydney Daily Telegraph 9月11日的報道 )曝光:她同時具有女性和男性的生殖器官,卻沒有子宮和卵巢,她體內的睾丸使得她的睾酮水平是正常女性的三倍,幾乎接近於男性,她是一個「雙性人」。應對媒體的造勢,IAAF官方只給出了不予置評的公告 。

為「她」們修訂規則

2010年6月,IAAF終於宣布塞門亞可以重回賽道了 。性別測試的結果因為私人因素不對外公布。

在復出的幾場比賽中,塞門亞的成績都沒有進2分鐘。由於狀態並不理想,她也未能參加在7月份舉辦的世青賽(World Junior Championships)和非洲錦標賽(African Championships)。9月,在義大利米蘭舉辦的Notturna di Milano運動會上,塞門亞跑出了她的SB:1分58秒16。之後由於受傷,塞門亞被迫放棄了英聯邦運動會。

到了2011年,IAAF在四月份制定並公布了參加女子比賽的運動員的睾酮(testosterone,雄性激素的一種)含量必須在正常水平之內的相關規則。

顯然,這條規則是為了避免第二次發生塞門亞事件,它限制了高雄激素症的(hyperandrogenism)女性患者參加女子比賽。為此,塞門亞必須採取醫學手段:包括手術或者使用藥物控制體內的睾酮水平。

11年六月,在鑽石聯賽奧斯陸站(Bislett Games)上,塞門亞跑出了1分58秒61。八月的大邱世錦賽,塞門亞在最後的衝刺中輸給了瑪利亞薩維諾娃(Maria Savinova),以1分56秒35摘銀,創造了SB。

(因為俄羅斯的群體性興奮劑事件,塞門亞仍然有機會拿回她的兩塊金牌)

2012年的倫敦奧運會,塞門亞成為了南非代表團的旗手。她在這屆奧運會上以1分57秒23獲得了女子800米銀牌。在最後的150米,她從最後超過了6名選手,但還是不敵薩維諾娃。

2013年,受膝傷的困擾,她無緣13年的莫斯科世錦賽 ,在達標賽上,塞門亞只跑出了2分01秒86,以0.36秒之差未能達到莫斯科世錦賽B標,無法代表南非參賽。在9月份在義大利列蒂舉辦的世界田徑挑戰賽(IAAF World Challenge)上,傷愈的塞門亞跑出了1分58秒92。

2014年,在鑽石聯賽羅馬站上,塞門亞的成績並不理想,只有2分02秒66,這是她出道以來最差的SB,很大一部分原因和傷病有關。

(2011年之後,塞門亞的成績開始下滑)

2015年8月北京田徑挑戰賽上,塞門亞在預賽中以1分59秒59排名第三,卻在半決賽中以2分03秒的成績出局。在2015年9月的非洲運動會上,塞門亞又以2分00秒97奪冠。年底,塞門亞與她的女友完婚。

婚後的塞門亞變得更加生猛了,似乎證明了幸福的婚姻生活對人的重要性∪?ω?∪

在16年4月的南非國家運動會上,塞門亞參加了400米,800米和1500米三個項目,每個項目之間的間隔不過4個小時,但她都拿到了冠軍,而且似乎遊刃有餘。之後,在7月15日摩納哥芳特維耶(Fontvieille, Monaco)舉辦的鑽石聯賽中,她以1分55秒33刷新了自己的PB,宣告了她的歸來。

圍繞塞門亞的性別爭議始終會繼續。問題的癥結在於:我們如何支持和保護女性體育的發展,同時又能給予人類的邊緣群體足夠的尊重?

半路殺出個程咬金

2014年,一名來自印度的高雄激素患者,杜蒂昌德(Dutee Chand)聯合印度田徑協會向國際體育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CAS)提交了仲裁申請。

(杜蒂昌德Dutee Chand)

她在14年英聯邦運動會前被國家奧委會檢查出患有高雄激素症,因而被取消了參賽資格(可能是考慮到無法在短時間內達到IAAF要求的正常標準),這個決定正緣於IAAF從2011年5月開始施行的關於女性運動員的參賽規定:患有高雄激素症的,法律意義上的女性不得參加女子組的比賽,除非她的雄激素水平在正常值以下。

(左一,Santhi Soundarajan)

昌德的申訴也得到了人權組織,包括本國的另一名著名運動員的支持,她就是桑蒂桑德拉揚(Santhi Soundarajan),作為中長跑運動員的她曾經為印度贏得過11枚國際比賽的獎牌。2006年亞洲運動會上,她在800米項目上獲得一塊銀牌,但在隨後的性別檢測中,檢測結果顯示:「她沒有女性的性別特徵」,事實上她被檢測出了Y染色體,但她的性徵都呈現出女性的特點,顯然,桑德拉揚是一名AIS(雄激素不敏感綜合征)患者。從此,桑德拉揚離開了賽道,那枚銀牌也被剝奪了。

桑德拉揚在聲援杜蒂時說:「他們在最後的關頭對昌德進行了測試,侮辱了她,並讓他傷心,這一切在新聞中都報道過了。現在,如果她重回賽場,事情並不會變得那麼簡單。她會遭到特別的對待,人們看待她的眼神都是怪異的。如果在這件事的處理上更謹慎一些該多好。但是這件事變成了一個公共事件,這樣並不好。如果昌德是他們的女兒,人們又會怎麼做呢?她的未來誰來負責?工作和收入是次要的問題,試想一下它將可能遭受到的。她出生在一個普普通通的家中,並非有權有勢的又十分富裕。即使她能得到國家體育協會幫助,她還能在他的村子裡安穩地生活下去嗎?她會遇到結婚方面的困難。杜蒂並沒有問題,而是體制有問題,一個運動員不能因為她的性別而輸掉一切。

當然,支持杜蒂的還有一些國際人權組織。

2015年6月,針對昌德的申訴,CAS做出了仲裁,決定在兩年內,也就是到2017年7月為止,暫停IAAF制定的關於高雄激素症患者的女性參加田徑比賽的規定,裁定的理由是:缺乏可以證明運動表現的提高與體內高雄激素水平存在關係的證據。因此,舉證的任務就交給了IAAF,在這兩年內IAAF如果不能提供有力的證據,那麼這條規定將被自動取消。這樣,昌德回到了賽場,也實現了她的奧運夢想。

敞開的大門

CAS的一紙裁決既為昌德敞開了大門,也為塞門亞這樣的雙性人提供了機會。至少從2015年7月以來,塞門亞似乎也受益匪淺,當然我們不能否認訓練與恢復的作用。(但是我們無法確定,其中的哪一個因素的作用更顯著,兩者是否存在協同作用?)

這扇大門的訇然中開,並非一蹴而就。

在1936年之前,一個叫Avery Brundage的人為了號召進行性別認證而舉證了兩位間性人:來自英國的Mary Louise Edith(後改名為Mark Weston)與來自捷克斯洛伐克的Zdeňka Koubková(後改名為Zdeněk Koubek),她們曾以女性的身份參加過國際比賽,在這之後都接受了變性手術,成為了男性。

二戰後,國際奧委會(IOC,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規定了每個國家的奧委會都需要確認自己的女運動員真的是女性,當時採用的方式相當原始,就是脫光衣服進行觀察,顯然,很少有女運動員喜歡受到「裸體檢閱」。

1966年,檢閱被染色體測試取代了,任何不能通過這項測試的「女」運動員必須離開體育界。然而,在1985年的世界學生運動會的測試中,一名西班牙跨欄運動員卻拒絕離開體壇。對此,一名西班牙醫生向公眾曝光了他是雙性人的消息,她為此失去了她的未婚夫,她熱愛的體育事業,她的贊助,還有尊嚴。

(Maria Jose Martinez Patino)

Maria其實和桑德拉揚一樣,同樣是一名AIS患者,「她」們雖然有Y染色體,雖然體內的雄激素水平很高,但由於她們的細胞無法對雄激素其反應,」她」們並不能因此佔到便宜。至於AIS的患者具有這樣的特點,這也多虧了Maria,雖然離開了體育界,她把目光轉向了科研,她與Albert de La Chappelle 和 Arne Ljungqvist的合作,證明了AIS患者的以上特點。她把實現奧運夢想的機會給了更的人。

2009的塞門亞事件終於再次把雙性人問題提上了議程:

2011年4月份,IAAF公布了《關於高雄激素患者參與女子項目比賽的管理規定》(IAAF Regulations Governing Eligibility of Females with Hyperandrogenism to Compete in Women』s Competition),提出了一個測定標準:要麼證明自己患有AIS對雄性激素具有抗性,要麼證明自己體內的睾酮水平低於10納摩爾每毫升,否則就不能參加女子組的比賽。

不過,2015年的CAS的裁決似乎讓歷史開了倒車,那麼,關於CAS裁定的理由,「缺乏可以證明運動表現的提高與體內高雄激素水平存在關係的證據」,真的合理嗎?如果IAAF找不到支持的證據,這扇敞開的大門是否會讓更多的高雄激素患者佔據女子比賽的領獎台呢?

雙性人為什麼會受到限制?

古典的奧運會只允許男性參加,到了現代,女性在不斷訴求著更平等的權利與地位,也在不斷從各種束縛中解放出來。不可否認的是,女性能參加各類體育比賽是她們鬥爭的結果之一。

如果你還記得顧拜旦的《體育頌》,你一定會認同體育比賽無論從結果還是過程來看,都缺少不了公平公正。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將男女分開進行比賽的緣故。如果男女運動員在一起比賽,女子絕無勝算。

當我們所在的時代越來接受(社會)性別的光譜化,然而我們的體育比賽仍然是依照二元對立的性別設置而展開,這並不是落後,也不是壓抑。我們並非不接受雙性人對自己屬於女性的性別認同,否認她們的人權,而是無法接受可能存在著先天優勢的雙性人破壞女性比賽的公平性,無法接受她們可能對公平競爭原則的破壞。

然而,對於如何讓雙性人中認可自己女性身份的人參加女子比賽,我們遇到了有史以來的最大難題。IAAF之前所指定的測定睾酮水平的方法,雖然未必合理,也遠非完美,但是這要好過沒有任何限制。

(喬安娜哈珀Joanna Harper)

「首先我是一名科學家,其次我是一名運動員,最後我才是一個運動員,大部分科學家都支持IAAF的規則。」當被問到睾酮規則是否合理時,哈珀表明了立場。Joanna Harper今年58歲,他從2003年夏天開始進行激素治療,在2005年春天被認可為女性,同時,她也是運動員和醫學物理學家,她是促使國際奧委處理性別問題的團隊中唯一一名變性人。

性別對於運動表現的影響是顯著的。這一點和高個子打籃球有優勢,擁有更多快肌的人短跑更有優勢不同。我們的籃球比的不是高矮,因此我們沒有必要照顧長得矮的人;我們在短跑上比的不是肌肉的生化反應,神經反應,而是時間的快慢。所以,我們只考慮按照性別分組比賽。那麼,為什麼不設立一個第三性別組?我們可能為一個簡單的決定而面臨更多更複雜的問題:這樣的做是包容,還是歧視?

參考:

1.IAAF REGULATIONS GOVERNING ELIGIBILITY OF ATHLETES WHO HAVE UNDERGONE SEX REASSIGNMENT TO COMPETE IN WOMEN』S COMPETITION

2.IOC Consensus Meeting on Sex Reassignment and Hyperandrogenism

3.Hyperandrogenism and women vs women vs men in sport: A QA with Joanna Harper

4.塞門亞:體育里的性別爭議,果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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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

只懂NBA的。

先說場上規則。

喬治邁肯

NBA第一代巨人,因為在禁區內的優勢太大,NBA第一次擴大了三秒區,從6英尺到12英尺。

威爾特張伯倫

可能是NBA歷史上統治力最強的球員之一。同樣因為在內線的優勢,NBA再次把三秒區擴大到了16英尺。同時,為了防止隊友把前場底線球直接扔給張伯倫扣籃,NBA還限制底線球不得越過籃板上沿。

查爾斯巴克利/馬克傑克遜/加里佩頓

這幾位的屁股威力實在太大,99年NBA不得不出台「持球背身單打的時間不得超過5秒」的規則,防止每次進攻都有人被坐成椅子。

沙克奧尼爾

又是一代巨人。因為砍鯊戰術的流行,聯盟不得不規定,在比賽最後兩分鐘,如果對無球隊員犯規,不是兩罰而是一罰一擲。

此外,也是因為沙克,允許聯防、籃下合理衝撞區、防守三秒等規則也是一應而出。

邁克爾喬丹

終於見到老流氓了。因為喬丹超強的單打能力,聯盟出台了「反孤立法則」,不允許有三名球員同時在無球弱側為持球球員拉開空間。

然後說說球場外的規則。

大O奧斯卡羅賓遜,打贏了一場官司,讓NBA球員真正實現了自由轉會。

斯賓瑟海伍德,也是打贏了一場官司,讓之後的球員不必再打完四年大學之後才能加盟NBA。

拉里伯德條款,讓球隊能夠在超過工資帽的情況下能夠續約本隊的自由球員。

阿里納斯條款,讓球隊在續約合同到期的二輪秀時,最多只能開出中產水平的合約。

邁克爾喬丹,耐克交了不知道多少罰款,讓球員終於能穿上五顏六色的球鞋。

大蟲羅德曼,髮型太誇張,聯盟於是禁止球員在頭髮上做任何廣告。

魔術師約翰遜,聯盟從此禁止身患傳染病的球員上場打球。

羅恩-慈世平-熊貓之友-阿泰斯特,不停地更換球衣號碼,聯盟隨即出台規定,球員效力球隊四年後才能更換號碼。

阿倫艾弗森,一身街頭嘻哈裝扮讓聯盟出台了著名的著裝令,板凳席上的球員從此西裝革履。

姚明!從此,同時入選全明星正賽陣容的新秀也可以參加全明星新秀挑戰賽啦!


橋牌。

1981年百慕大杯(橋牌的世界盃),決賽,美國對巴基斯坦,巴基斯坦倆兄台,前面吭哧吭哧叫好了,叫上7H大滿貫,Jeff Meckstroth,那時的他才25(現在可以叫他梅胖胖),一手白皮,桌面感覺「信任對方」(即以對手水平,叫出這個大滿貫是可成的),於是一奮勇,前面一聲不吭的他,最後殺出個7S!

為什麼?因為他是無對有局,有局的大滿貫7H,2210分,而當時加倍犧牲叫的處罰,無局是根據100、300、500、700......這樣計分,最後7S宕9,-1700,可是另一桌美國隊順利打成7H,美國隊贏14IMP.

梅胖胖的犧牲叫永久寫進歷史。大夥都感到,好辛苦叫到的一個大滿貫,這樣被便宜犧牲掉,好讓人噁心。於是橋牌計分規則修改,無局未完成定約加倍罰分,從原來的1、3、5、7...改為1、3、5、8、11、14......即加倍宕3、500分之後,宕4開始以300分為等差,而不是原來的200.都是因為梅胖胖,我們現在的橋牌計分規則,就成了這個樣子。


詹姆斯啊,重新定義了走步


關於NBA的

喬治米肯導致創立三秒區

張伯倫導致擴大三秒區

奧尼爾導致建立合理衝撞區(也叫奧尼爾修正案)

巴克利大屁股的巴克利規則,禁止籃下背身超過5秒,但這個其實並不只是他,還有馬克傑克遜和佩頓都在此列

這些上面都有人提過了

但搜狐那個關於艾佛森導致斯特恩準備允許聯防的絕對是無恥的無稽之談,編輯湊數的玩意兒

喬丹10次得分王為啥斯特恩沒有設立允許聯防規則?艾佛森滿打滿算也就是4次得分王

NBA允許聯防時因為斯特恩想擴大NBA的國際化影響,但按照90年代的NBA規則,太多有進攻特長但個人防守能力不行而且身體對抗相對差但習慣整體戰術的歐洲白人球員無法在聯盟中生存——儘管他們在FIBA規則下足夠優秀,由於規則的 影響,他們中的佼佼者並不願意到NBA發展,因此才廢除了hand check,允許區域聯防,同時為了削弱防守而設立了三秒防守規則,讓防守球員被捆綁在自己盯防的球員身邊,讓那些過去不三不四不二不三的跨位置球員有發揮空間——當然以上規則也是因為NBA越來越多地成為防守大戰讓觀眾哈欠連連,以及出現了部分防守+個人單打的單調球隊(90年代末的NY Knicks以及有Francis和老貓的火箭)讓觀眾興趣缺缺,因此這接近20年來(包括96年的三分線改短),其實NBA的規則修改傾向,都是盡量以保護進攻為大前提,雖然改短三分線現在來看是一個弄巧反拙的餿主意……

艾佛森當時確實引起了聯盟的注意——他的速度太快以致於裁判要通過錄像的慢鏡頭研究他是否有走步,以及由於他一些變向由於球性太好,而讓裁判去好好研究他是否有翻腕。最後研究的結果是都沒有。

再重複一次,艾佛森導致聯防的出現,是搜狐的小編在扯淡


1999年的山東魯能門將薩沙的優異表現幫助球隊獲得雙冠王,2001年中國足協下令禁止引入外籍門將(當然是不是因為薩沙太強還不好說,美其名曰是為了培養本土球員)


IMMvp

自由之翼時代的bug,幾乎影響了人族的每一次削弱。印象最深的一次是用鬼兵狙擊掉了nestea的三本部隊,隨後鬼兵就被削弱。從前人族都是用維京光頭坦克雷神對抗三本蟲族部隊的,狙擊被認為太難操作一向來就沒人用,但mvp就是能用。

他的最後輝煌也頗為令人玩味。在他衝擊第五個GSL冠軍的決賽上,遇到了當時還是王者之路的選手,現在已經獲得3個GSL冠軍的狗王來福。最終來福4:3擊敗Mvp奪冠,完成了本座的新老交接。

Mvp為何會垮下去?因為他來杭州比賽時不幸與我合了影。。。。


04年F1法拉利盛極一時,舒馬赫提前9站鎖定冠軍,而幾支私人車隊卻隨時準備關張

國際氣聯FIA這時候開始想「均衡個車隊實力,讓比賽更好看」

06年改引擎,法拉利勉強保住第一,本田狂砸5億美金得第二

07年比賽不能中途換胎,果然不再是冠軍了

09年限制使用空氣學套件(廠商車隊很依賴風洞),卻允許幾個私人車隊用他們才有的雙層擴散器

10年各產商車隊要投入研發擴散器了,FIA推每年4000萬英鎊預算帽

法拉利就這樣跌跌跌

下賽季要規定前鼻翼了,就是「弱隊」法拉利前鼻翼那樣的,風水輪流轉,不知是他該哭還是該笑

誰強就打壓誰,把大家都拖到弱隊的水平上

能好看就怪了,哼

PS.不是法拉利車迷


聽說NBA現在都能從三分線持球走進來扣籃了呢


薩基

造越位戰術!就是這個該死的戰術……讓FIFA的官老爺們再一次修改了這個讓我們這些偽球迷搞不懂的越位規則……


首先感謝題主,終於讓我做了萬年潛水黨後有機會獻出知乎處女答了。

中國男籃前主帥錢澄海指導獨創的追身分級戰術,迫使FIBA修改規則:一次進攻在投籃前(不管進或不進)必須至少兩名球員觸碰過。

先給大家科普下錢指導吧,他是20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國男籃的核心後衛兼隊長,72年起擔任國家隊主教練。小快靈的鼻祖,招牌技術是運球突破中的減速跑投,也是現代跑轟和全場緊逼的戰術雛形,被當時的國際籃協主席斯坦科維奇稱為:世界上最聰明的戰術。

當時中國隊憑著這種戰術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在國際籃壇掀起了一股快打旋風,在國際大賽上接連取得佳績。

這是錢指導年輕時的英姿。

私以為這是因為一個人/一支球隊改變某項運動規則的最典型的例子了。

每當有人對我國的籃球水平表示質疑時我就會搬出這個典故教育他們——「中國男籃追著屁股打迫使國際籃聯修改規則」,聽著就霸氣側漏有木有 !!


轉自搜狐

喬治·麥肯

作為NBA歷史上首位天皇巨星,麥肯2.08米的身高或許現在看來並不算突出,但在他所處的那個時代卻堪稱是外星人。聯盟為了限制麥肯在對手內線予取予求的恐怖威力,被迫將三秒區的寬度由6英尺擴大為12英尺。但是麥肯的破壞力似乎並未因此而受到太大的影響,因為在限制麥肯得分能力的同時,這一規則的修改對麥肯對手的限制同樣明顯,反而使得麥肯在籃板球的控制上更加如魚得水。

威爾斯·張伯倫

張伯倫是NBA歷史上數據之王,單場100分,單場55個籃板和連續18投命中等非人數據在彰顯張伯倫英明神武的同時,也反襯出其對手的無奈。為此,NBA特意將3秒區由12英尺加寬至16英尺,來限制張伯倫的統治力。

沙奎爾·奧尼爾

詹姆士·奈史密斯博士創造籃球運動的時候,肯定沒有想到籃球場上會出現奧尼爾這樣的怪物。「大鯊魚」橫空出世後,聯盟發現現行的籃球規則已經嚴重滯後於人類進化的速度。於是在奧尼爾對籃球規則的巨大推動力下,聯盟接連修改了籃下合理衝撞區、允許了聯防戰術的運用、禁區三秒違例。另外,針對奧尼爾糟糕的罰球,聯盟還特別規定,比賽最後兩分鐘對無球球員犯規將判罰一罰一擲,以避免出現奧尼爾在最後時刻被對手追得滿場飛奔的尷尬局面。

查爾斯·巴克利

巴克利擁有也許是聯盟歷史上最碩壯的臀部,他持球背身進攻時,幾乎沒有防守球員能夠抵擋住「查爾斯爵士」碩臀的連續攻擊。於是「巴克利規則」應運而生。這一規則的官方名稱叫「背身單打5秒規則」,也就是說球員持球背身單打的時間不能超過5秒鐘。從此巴克利再也無法用24秒的時間一步步地將防守隊員拱到籃下,然後輕鬆得分了。

拉希德·華萊士

球員和教練如在比賽中因判罰和裁判糾纏或是對裁判出言不遜、做出侮辱性手勢,都會被判一次技術犯規。這就是現在被稱為「零忍耐」的NBA技術判罰規則。而此項規則還有另一個稱號就是「拉希德·華萊士規則」,雖然這是「怒吼天尊」自己起的別稱,並且該規則的出台也沒有明確指出是為某名球員量身定做,但是作為聯盟中數一數二的技術犯規大王,「拉希德·華萊士規則」的叫法絕對名副其實。

迪肯貝·穆托姆博

穆托姆博是防守型中鋒中的佼佼者,雖然他的得分能力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但是在歷史蓋帽排行榜上高居第二的豐功偉績足以令一干內線數據男頂禮膜拜。而封蓋對手投籃後搖晃手指也成了他的標誌性動作,當然穆大叔也經常因此吃技術犯規。但是隨著穆大叔的聲望不斷提升,聯盟終於在2007年修改了規則,穆托姆博可以在封蓋後搖手指,但是前提是不能朝對手搖。但是,對於其他運動員來說,搖手指是要吃到技術犯規的。

阿倫·艾弗森

雖然艾弗森現在過得並不開心,但是年輕時的「答案」卻絕對堪稱聯盟中首屈一指的突破高手。憑藉著紮實的技術以及與生俱來的速度,艾弗森無解的突破完全顛覆了比賽的平衡性。聯盟不得不修改了聯防細節,來幫助防守隊員限制他的突破能力。


播求。泰拳王者,自由搏擊王者,世界各大搏擊賽事都拿過冠軍。當年他去打日本K-1時,K-1的規則規定兩個人纏抱在一起時是可以無限制次數使用膝法進攻對手的,結果無數人被他的膝法擊敗。然後他就得了冠軍。結果第二年K-1就改成了纏抱之後只能用膝法攻擊一次,之後必須分開。當然他的腿和拳也是很厲害的,後來又拿了一次冠軍。


張伯倫,由於太超越時代,為了限制張伯倫,NBA的三秒區被擴大了很多。

張伯倫迫使聯盟64-65賽季開始將3秒禁區擴張到了16英尺(摺合成公制,約4.88米左右),擴張區域也就是大家看球場上的左右兩根有顏色的長方色條區域。-----百度百科,防守三秒條目

讀完發現其實第一次擴大三秒區是為了限制上古巨星喬治·麥肯。由於原來的6英尺3秒區幾乎完全構不成喬治·麥肯威脅,於是,51-52賽季,聯盟宣布,為了限制喬治·麥肯內線統治力,3秒區域擴大為12英尺(摺合成公制,大約3.66米左右)。-------百度百科,防守三秒條目

還有一個有意思的是大鯊魚奧尼爾。砍鯊戰術出現之後,為了防止某隻球隊一直砍鯊,所以比賽最後兩分鐘禁止對無球故意犯規,否則對方執行一罰一擲還是兩罰一擲的判罰。這個不是因為鯊魚太強了,而是因為他罰球太爛了。

還有個是1950年活塞打湖人,比分19比18,後來聯盟就推出了24秒進攻限時


一代版本一代神,代代版本削B神。。

電子競技里這種例子還是比較多的,畢竟本身不可避免地具有規則不完善性。


NFL里至少兩條與Brady有關的規則:

2013版Rule Book,Rule 12,section 2,article9

(e) A rushing defender is prohibited from forcibly hitting in the knee area or below a passer who has one or both feet on the ground,even if the initial contact is above the knee.It is not a foul if the defender is blocked (or fouled) into the passer and has no opportunity to avoid him.

Note1: A defender cannot initiate a roll or lunge and forcibly hit the passer in the knee area or below,even if he is being contacted by another player.

Note 2:It is not a foul if the defender swipes,wraps, or grabs a passer in the knee area or below in an attempt to tackle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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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常規賽愛國者對陣酋長,Brady在試圖傳球給Randy Moss時遭到對方安全衛Pollard撞擊左膝導致左膝膝關節前叉韌帶和內側副韌帶撕裂賽季報銷,而Pollard這個防守動作被認為合理,裁判未作出任何判罰。在這之後不久,聯盟就在規則里Player Conduct下的rough the passer條目里增加了這一規則。儘管當時聯盟聲稱這個規則是在開幕戰前幾周就敲定了,但是很多人還是把這一規則與Brady聯繫了起來。

Rule 2,Section 2

開頭第一句:Each team will make 12 primary balls available for testing by the Referee two hours and 15 minutes prior to the starting time of the game to meet League requirements.

而在2006年之前,比賽用球是全部由主隊提供的。2006年的時候,Brady與Peyton Manning一起說服了聯盟改變規則,使得球隊在進攻時可以使用自己的球。


兩個關於NBA的。一:為了限制馬克傑克遜,沒錯就是前勇士的主教練,每個回合不厭其煩的用屁股頂著後衛背推十幾二十秒到籃下的催眠打法,聯盟推出了「背身5秒違例」,當然有另一說這是為了限制偉大的查爾斯·屁股比驢大·巴克利爵士,但其實這一規則推出時巴克利已經是生涯暮年,在這之後查爾斯只打了二十場球就退役了。。第二:94-95賽季起,為了加快比賽節奏,提高比賽對抗性,聯盟決定將三分線從7.25米縮短為6.7米。。。結果是,賽季三分球狀況呈現景噴狀態,最典型的是太陽當家凱文約翰遜,之前三分命中率不足三成的他以百分之四十四的命中率扔進了兩百多個三分,而雷吉·三分·米勒君,因為不適應新三分線總要在三分線外一步獲得最舒服的出手位置。。那個賽季,人均出手三分的次數達到258次(阿聯一臉哀傷),後來NBA也看不下去了,兩個賽季後又把三分線拉回7.25米。第二個好像有點跑題,大家贊贊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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