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可以在什麼情況下收錢?

某報實習生一名。

前段時間做了一個採訪,有關一個上訪戶的案子。晚上去律師那裡拿材料,走的時候已經坐上車了,律師突然塞進車裡一百塊錢說給我做住宿費,當時很惶恐,明白錢肯定不能要,但是車已經開了就想著還材料的時候把錢還他。

報道做完去給律師還材料,還他錢我說我們報社有規定不能收錢,我們老師囑咐過我等等,他死活不要。還一個勁教育我,你還年輕不能這麼認真,這樣是交不到朋友的。規定是規定,但是你得有個人的私交,要不然以後什麼事都做不成。最後還塞給我兩袋水果。

他說得到底對不對,是不是社會自有其遊戲規則,過於認真過於不懂人情將與世界格格不入,「幹不成事」?

還是說收這一百塊錢是一個人墮落的起點,慢慢將習慣規則並胃口越來越大?

知乎也不是記者社區,那麼拓展開,年輕人步入社會時總是會遇到書本上的準則和社會規則相撞的情況,怎麼解決?


發工資的時候收錢,其他的錢是不應該收的,100塊也不應該收。

但別人都收你不收,工作有時會很難做,別人會覺得你這個人很怪,或者是不是準備回去說他壞話。

但說實話,也沒難做到哪裡去。

公司內部有個簡單原則來確定否違背職業道德的邊界,就是你自己判斷這件事兒是否能在公司內有陌生領導同事在的時候公開討論。

我覺得這個規則還挺好用的。


靠職業素養建立起來的私交,比單個稿件里人情交易持久的多。別把自己做low了。


報銷的時候可以收。別的都不行。


什麼時候都可以收。

說句實話,能收幾個錢,少了幾十塊錢,甚至幾個水果,多了也就幾萬塊錢。

這個規則挺好的,能夠馬上讓你這樣的邁出校門的學生快速融入這個骯髒的社會。

一開始,你知道,你做這件事會有人給你錢。

再後來你會知道,一開始,所有人都是沖著錢去的。


當你給自己定位為一個做有償新聞的記者的時候!但這是很可恥的……


冠冕堂皇的話誰都會說,我來說說一些所謂民生老記者的經驗吧。負面報道千萬絕對不能收。正面報道可以拿,但是得讓你上一層領導知曉。昧著良心的事兒無論如何都不能做。


說實話,剛剛的事刷新了我對記者的認知,一般關於企業的報道和通稿,應該都是拿錢的交易。。。


看稿件性質:

1、負面報道收費有風險(姑且聽之,風險視事件大小而定),記得以前去做維權的稿件時,拒收了被曝光者的「辛苦費」,採訪完出門接到單位領導電話說稿子不發了。(領導知道拒收的事情,回來告訴我們說給就接著,你要知道在你這兒「人命關天的事」,在雙方領導眼裡,這不過是一條普通幾百字或30秒的新聞稿而已。)社會民生口記者最常見此類。

2、公益性報道一般沒有費用,企業牽頭有時會有車馬費,我的辦法是投捐款箱,前些天剛遇到一次。

3、正面報道拿著不燙手。時政口、行業口的發布會最多見,但是拿了之後想發出點自己的觀點比較難。

ps:一篇報道拿不拿費用領導看了選題就能猜個七七八八,有些選題布置時就相當於福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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