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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政府強拆怎麼辦?


我是安徽省安慶市老峰鎮金星村村民,2016年10月25日我家合法房屋被鎮領導帶領四五十穿城管衣服和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圍住,他們見人就打,回復有的人耳膜都被打破了,我在屋裡看見了,打電話報警,但沒有人省出警,他們用挖土機挖倒牆壁,衝進屋,把我打昏了抬出來,送到醫院就不聞不問了,然後用挖土機把我家房屋挖平,這是什麼社會?讓我們老百姓該怎麼辦


揚言「隨便你到哪裡告去!」

官員腐敗,天理何在!

我叫儲洪真,住亳州市利辛縣汝集鎮汝園村黃營自然庄六隊。為我村老宅基復墾和老河壩復墾項目工程一事,還有2016年6月份我庄修水泥路一事。地方政府和行政村個別幹部不作為,亂作為,欺上瞞下等問題,曾打過多次熱線電話,和親自到亳州反映,尚未解決問題。所以今天特向省信訪局反映!

老宅基復墾還田本是好事,群眾非常滿意,可為什麼群眾現在又反應了呢?其原因鎮政府和行政村沒有拿出任何有關復墾還田這方面的文件。欺上瞞下,只是為了復墾地的面積,沒有從群眾的利益出發。目前溝不像溝,塘不像塘。萬一汛期,水不能排,給群眾和農業帶來很大的災害。

老宅基上的房子,青苗,樹木等問題究竟該補償多少錢?群眾不清楚。

在沒有開始之前,鎮政府還要給我們修路,按路燈建廣場等……結果都是炮影。

有關問題我們多次向書記反映,特別向汝集鎮土管所楊濤反映,他從不理采,還揚言說:「隨便你上哪裡告去!」難道說這個項目單憑鎮政府一面之詞就驗掉了嗎?國家的錢就這樣給政府了嗎?群眾應該得到哪些?應該得多少?

在政府沒有和群眾協調的情況下,亂砍樹木,特別是我家的宅基,當時政府承諾過的至今沒有頭緒。這樣的現象政府不違法嗎?

2014年8月份,關於老河壩復墾項目,其中有周園,汝園,黃營三個自然庄共有五百多畝,政府承諾每畝地給群眾200元,至今沒有落實,這些資金又流入誰手了呢?

2016年6月份黃營修一條600米左右的水泥路,群每戶有拿1500的500的還有幾千的至今還有沒給的。還承諾過在修路之前下水管暢通,目前沒有兌現。政府承諾過有老宅基復墾項目要給我們修幾條水泥路,難道還要老百姓拿錢嗎?這樣的幹部不違法?

為了廣大村民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望請信訪領導交政府機關查明事實,依法處理此事為盼!

此致

反映人:儲洪真

手機:18305675377

2016年 8 月18 日


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城鎮化建設步伐的加快,中國大地上熱火朝天的開發建設行為可謂是遍地開花,伴隨著這一歷史發展趨勢順勢而生的則是「拆遷」。作為一名普通老百姓接到拆遷通知本應是一件好事,意味著居住環境的改善,可是實踐中由於法制不健全、監管不到位等等原因導致「暴力強拆」現象時有發生。

暴力強拆的錯誤應對方式

被拆遷人遭遇拆遷大多是茫然無措的,什麼情況也不清楚,大多數消息似乎是「聽說」的,官方文件從來沒看見過。種種混亂情況讓他們六神無主,這時便會出現錯誤的應對方式。

1.上訪。許多被拆遷戶希望藉助上訪途徑來解決問題,但是需要強調的是上訪最大的弊端就是沒有法定的答覆期限和法定的追責途徑。接待訪民的工作人員大都是做思想工作或者直接登記下來訪民的信息然後讓他們回家等消息以達到一個安撫和緩衝的效果。但是真正通過上訪解決問題的少之又少。2014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表示中央和國家機關不受理越級上訪,這意味著通過上訪解決問題難上加難。

2.以暴制暴。大多數人面對暴力拆遷以死抵抗,使出渾身解數與拆遷辦鬥爭到底,磚頭菜刀一起上,實在不行就抱煤氣罐。但是效果往往不太理想,大多數這樣以牙還牙鬥爭到底的被拆遷人卻被公安機關以各種名義拘留甚至被法院判刑。在此提醒大家拆遷維權行動千萬不要盲目進行,沒有組織、沒有策劃的一味抵抗只是個人英雄主義的表現,並不是追求利益的最佳手段。

3.當釘子戶。大多數人對於不合理的補償或者種種逼遷手段採取消極抵抗的態度,不上訪、不搬遷、不訴訟,採取「三不」主義,認為政府也不能把他怎麼樣。但是你不知道的是你不搬遷政府也會採取騷擾、脅迫等手段威逼利誘,最後的結果就是暴力強拆或者對您置之不理。所以,您在當釘子戶的同時也要有所作為,啟動相關法律程序調查拆遷的相關官方文件是否合法。

暴力強拆巧妙應對

1.確認拆遷性質。了解拆遷主體,如果是政府主導的,一般是為了公共利益,具有一定的強制性,這種情況只能爭取合理補償;如果是純粹的商業行為,就不具有強制性,您有權決定是否被拆遷。

2.確認土地性質。分清楚是國有土地上拆遷還是集體土地上拆遷。國有土地上拆遷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進行補償,集體土地上拆遷主要是徵收土地的補償,房子等是作為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

3.了解補償內容和補償標準。每個地方的發展水平不同,補償標準也不一致,被拆遷戶可以去當地官網或者網上其他途徑查一下當地的補償標準作一個參考,根據補償標準大致判斷一下補償是否合理。

4.做好取證工作。房子被暴力強拆時,盡量拍照取證,主要拍領導以及強拆的過程等,對後續啟動法律程序,確認強拆主體、確認強拆行為以致申請國家賠償都很有幫助。


村上的支部書記強佔地點怎麼辦啊,


強拆之前

如果當事人提前得知強拆消息,最好是將貴重物品轉移,尤其是小件的貴重財物。萬一發生意外,導致財物丟失,當事人只能申請賠償,但是維權時像電視、電腦、冰箱這種大件物品還比較容易取證,但是像項鏈、手鐲這種體積小、價值大的物品就很難證明其存在。而當事人如果不能提出相應證據,主張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房屋真的被強拆,那就會成為一堆廢墟,屋內屋外環境、室內裝修、布置等都無法還原,那後期如果申請賠償,我們就無法舉證。

因此,如果房屋可能遭遇強拆,被拆遷人最好能提前對屋內屋外環境進行錄像,作為證據保存好。

此外,為了方便後期維權,被拆遷人最好也對自己的財產進行一個清點和價值預估,列出一份財產價值清單。這樣萬一真的發生強拆,後期在維權時能作為申請賠償的依據。

強拆之時

如果拆遷隊到來後強行拆房,當事人一定要馬上報警,交給警察處理,並保留好報警的電話記錄。雖然警察不一定能阻止強拆,但是否報警、警方是否作為對我們後期維權都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警方的出警記錄是認定強拆主體、時間的重要依據。即使警察不出警,我們後期也能起訴其不作為。因此強拆來臨時,報警是十分必要的,當事人千萬不可忽視!

此外,如果拆遷隊到達現場後實施強拆,在保證自身和家人安全的情況下,要及時利用手機等電子設備進行拍照、錄像、錄音,對強拆現場的情況進行記錄。這樣做的目的也是為了保留證據,方便後期維權。

強拆之後

一旦強拆已經發生,就不能挽回,此時只有通過法律手段維權才能儘可能地彌補損失,獲得補償。此時當事人應該立即聯繫征地拆遷方面的專業律師,通過律師專業的法律知識和熟練的訴訟、談判技巧,利用前期收集的證據和資料,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

行政機關確屬非法強拆的,當事人有權申請國家賠償。具體而言,申請國家賠償的基本要求和程序如下:

首先是提出賠償申請。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併提出。

當事人申請賠償的,應當遞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2)具體的要求、事實根據和理由;(3)申請的年、月、日。

賠償請求人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委託他人代書;也可以口頭申請,由賠償義務機關記入筆錄。

在提交賠償申請之後,針對賠償機關作出的決定,賠償請求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而言:

(1)賠償義務機關在規定期限內未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賠償義務機關作出不予賠償的決定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賠償義務機關作出不予賠償決定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賠償義務機關作出賠償決定,但賠償請求人對賠償的方式、項目、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賠償義務機關作出賠償決定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現在這種政府強拆的地方大範圍的散發在每個城市了,,而且大多數情況下,被拆遷人都來不及阻止,遇到這種情況,被拆遷人首先要保持鎮靜,然後,錄視頻,,報警。。。錄音等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有協議最好也別著急簽。然後通過找專業的拆遷律師來盡量的幫助自己維權。凱諾。。。律所。。


能怎麼辦,乖乖睡大街去吧


首先要避免強拆。

在拆遷開始時,通過任意合法和不合法的手段獲取最大利益就好了。

這是最經濟的辦法,也是最安全的辦法。


該如何防範房屋被不明身份人員強拆?被強拆後該如何挽回損失?

我是遼高寧省盤錦市被政府違法拆遷的居民劉淑芬,現在盤錦市正在搞創建文明城市,作為老百姓我們很高興看到我們居住的城市能真正成為文明城市。 近幾年來盤錦老百姓經歷了很多政府非法強拆百姓房屋,不管百姓死活,侵犯百姓財產的場面。百姓被逼的有跳樓自殺的(,趙忠全老漢), 用刀捅警察的,(2011.5.20,全國著名的拆遷血案)警察開槍打死老百姓的(2012.9.21.派出所警察張岩開槍打死村民王樹傑等等)。經法院判決強拆違法的案子很多很多,但很少能得到賠償,法院只判決拆遷違法,但實質賠償都不與支持,慘案的發生必然的,司法不作為,激化社會矛盾,失去了民心,致使盤錦很多百姓走上了漫長的維權路。我只是其中的一個(水游城被強拆戶)。拆遷許可證早就判決違法,拆遷也四次判決違法,但就不支持賠償,政府也就不賠償。盤錦兩級法院嚴重的違法法律程序,嚴重的違法審限規定,久拖不審,久審不結案,就這麼簡單的案子,已近五年了,8個判決書,新建的水游城都已開業近四年了,至今我一分錢也沒有得到。盤錦市政府法院官官相護,車輪輪迴轉。在盤錦大多數被政府違法強拆的百姓和我一樣,生活在居無定所,無處講理,無處伸冤,這樣的城市能文明嗎?這樣的社會能和諧嗎?盤錦市政府官員干預司法,法院法官司法不作為,盤錦老百姓的體會。

馬路寬了,政府離百姓的心遠了。樓房高了,百姓的幸福指數下降了。

口號響亮,百姓對領導的信任沒了。形象有了,盤錦的社會矛盾激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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