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泡在水裡,他能僅靠皮膚攝取足以維持生命的水分么?
01-08
不能喝水。理論上忽略食物和空氣中含有的水分。
另外請問水溫會有什麼影響呢?
統一回答下:直腸是黏膜這點我還是清楚的,我正文里有說過這點,確實不算皮膚。我回答的針對點是泡在水裡,而不是皮膚吸收。
謝謝大家的指出。
——————————如果是純淡水的話,理論上應該是可以的。但是前提是,肛門一定要經過足夠的擴張…最好還得一直用支架頂住撐開。
貝爺有一期節目里,就是在海島上只能找到被鳥糞污染的臟淡水,於是為了補充水分,用髒水給自己灌腸…那集的名字好像叫兄貴肛門調教脫糞高潮絕叫.avi…話歸正傳,這麼做不是不行,但算算看需要的水量恐怕比喝水更多啊。我們不考慮江河湖泊,那樣的話根本用不著這麼折騰。所以應該是在水匱乏的情況下比如大海或沙漠吧。那麼人所處的水體一定是有限且狹小的,比如…水缸那麼大。扒開肛門泡在水缸里,雖然可以通過直腸黏膜吸收水分,但是同時水也一定會被消化道細菌污染。
說白了點吧,水裡會進屎啊老大!!一點點也就算了,日積月累的話,再加上細菌的自我繁殖,你真的還能繼續泡得住么…?一缸水幾天就廢了,這利用效率哪行啊!你就是直接拿針筒子灌腸也比這個省好么親?更不用說,喝才是攝入效率最高的方法了。
屁眼承擔了人類生活中的很多任務,已經很辛苦了,不要再給它加負擔了呀!!!水溫當然有影響。高了就煮熟了。
在百度中查找問題「在水中時間長了為何皮膚會起皺」。回答如下:
關於這個問題 有兩種說法:
因為水有使組織放鬆、軟化的作用,我們的皮膚上其實布滿著薄薄一層油脂,為的是防止皮膚直接從外界吸水。可是當我們浸泡在溫水或熱水中約半個小時後,這層油脂就會被溫水除去了,因此皮膚就開始吸水。我們的皮膚表面是一層「表皮層」,而表皮下方是「真皮層」;表皮層與真皮層並非完全緊密的「黏」在一起,表皮只在某些地帶由結締組織緊緊地「綁」在真皮上,某些地方則沒有;所以,當表皮吸了水「腫」起來時,「綁」住的地方卻被局限住而呈凹陷狀;從外觀看起來,皮膚的表面才有凹有突,像皺紋一樣。而由於,手、腳的掌趾部份,是全身表皮層最厚的地方,產生皺皺的現象很明顯;皮膚的其他部位應該也會產生這樣的效應,只是比較不容易被查覺到。泡水太久,表皮吸收了水分而膨脹,所以變成皺皺的。從前有的婦女專門替人家洗衣服,雙手長久泡水,手指常常是皺皺的,成為一種職業「病」(應該說是特徵),古時候稱洗衣婦為「漂母」,所以這種手指現象也叫做「漂母皮」。 參考資料 生理醫學另一種說法昰:
由於身體內的液體濃度較淡水為高,因此當手指頭浸在淡水一段時間,水分便會流入皮膚的表皮細胞,細胞因此發脹而變形。 相反,由於身體內的液體濃度較海水為低,當我們在海中游泳,水分便會從表皮細胞流出體外,細胞亦因而收縮變形。 此外,皮膚底層有一束束的、富彈性的蛋白質跟表皮細胞是緊密的黏在一起的,致令手指頭的皮膚收縮或發脹不均勻,因而出現皺皮的現象。然後再解釋下水溫問題,在游泳設施里,國家規定水池水應在22°~26°之間,在這個溫度區間,人在水中運動時間也不能太長時間(除去個別體質),太長時間容易導致暈厥。考慮問題只是靜止不動,那麼可以說容易但是身體失溫和脫水。
綜合手起皺現象和水溫問題。水使皮膚起皺,說明皮膚下毛細血管並不能像腸道那樣高效的吸收水分;加上水溫問題,一個人在水中如此是不可能長時間維持生命的。哥們你游泳不會口渴啊?
這種問題能回答么?如果提問的人不專業,在下面瞎起鬨的都是吹牛好么…
泡久了會脫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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