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幫忙用我的車送我女朋友,回來撞到車頭,差不多要4000塊修車,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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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人沒事,謝天謝地,這點屁大的錢事,就莫再擔心了。哥們,給您添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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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最好辦法就是自己掏錢修車,畢竟這事其實是你讓你朋友幫忙開車送你女朋友,你朋友就是個司機的角色,如果你讓他修車,那挺寒心的。

車子和女友最好不要借給別人。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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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主席令第二十一號)第六章 四十九條

只有我在認真答題么~~


輪胎沒破就行。


萬分希望題主可以看看我的回答。車是不能借給別人的。

正所謂沒有知情權,就沒有發言權。我不知道題主當時的情況是怎麼樣的,盡通過個人的一些推測。

一:我無法說出「只要人沒事就好。錢不是問題」。

事實上相信題主也知道人沒事就好這個道理。但錢真的不是問題么?

也許題主只是借錢買的車,那4000元是他一兩個月的生活費。

也許那車不是題主他自己的,是他的家人的。他勢必會被家人責怪。

如果題主真的有足夠的錢,一點也不在乎這點小問題,他也就不會在這裡問問題了。

一般人都知道車壞了,自然要修,自然要出錢。是你讓朋友幫忙的,那就不好再找朋友出錢。

但這一切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不能借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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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不考慮題主這一件事,就單單考慮借車這一行為。

二:法律規定:

借車者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亡,交警部門認定駕駛者應當承擔全部責任的,而借車者無力賠償受害人的損失時,車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即使你的朋友真的有急事,並且信誓旦旦的說,出了事,他賠。等真的出事了。你覺得賠償是他一個人說了算的么?當然了,如果你的朋友有足夠多的錢,那另當別論。可是,一般人都是一般的家庭,他不需要養家的么?甚至當他說拿不出足夠的錢的時候,你怎麼辦?

三:從每個人的角度來看

從你的朋友來看:

不是他的車,如果讓他賠,自然心裡不痛快。他也不想把車弄壞的。(我是小人啊,也許有人心裡完全不介意的。)

不讓他賠,又由於是他的錯,他自然也心生愧疚。

不是你們關係好,就沒問題的。錢的問題斷了多少朋友?!!!!

不是他的技術好,就沒問題的。即使他開了20年的車,他開的也不是你的車啊。

我用的滑鼠和隔壁的差不多,但就是用自己的習慣,超有手感。車也有車感。不熟悉的車,遇到突發情況,是很難反應過來的。

甚至只要有一年沒開車,人都會生疏許多。

從你的角度來看:

讓你的朋友賠,難免不夠意思。做人要大度,再說你也是自己同意的。怎麼著自己也出一點。but,不是你弄壞的,你出錢出的完全的心甘情願?

讓你的朋友不賠,好說,有錢,一切都不是問題。問題是沒錢,對吧?

出事是小概率事件,但不是不可能事件。

把人撞死了。死了活不了。你的朋友賠錢,他賠不起,你賠。

把人撞不死。(請原諒我這一說法,我自己也覺得有些怪異,搞得像非把人弄死不可)。進幾次醫院,動幾次手術,請問您的朋友和您是多少百萬、千萬的富翁啊。但凡是車禍而導致的醫療費都由你們出。

這些年,由於把人撞到,逃逸還算好的。最可怕的是後頭還把人回來給軋死。為的是什麼?不就是怕一輩子的醫療費么?保險公司也出這個費用么?(這個不是很清楚,覺得自己是要出錢的。)

從你的女朋友來看:

讓你朋友賠,她怎麼看你?

讓你自己賠,她又怎麼看你?

我只知道我爸一朋友A,借車給別人,別人把路人撞死了。朋友A賠的傾家蕩產。A和他的老婆鬧的都要離婚呢了。

四:對於真的需要用車的朋友,同事等,怎麼辦?

1、出錢,給他個幾百。計程車也多。這樣你還賺了面子和仗義。

2、出人出車,當司機跑個腿也浪費不多少時間。可以省卻多少不必要的事啊。


把「借車給朋友幫忙送我女朋友」這句話改成「求朋友幫忙開我車送我女朋友」,你還會糾結怎麼辦嗎?


《論語》:「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


既然是請朋友幫忙,就別說「借」人家車了。


你是怎麼有朋友和女朋友的


贊同 @yolfilm。

首先,yol叔的答案是要做人情的最好方式。所以,我點了贊。

下面是分析============

但是,如果撞到的是輛名貴的車,要陪10萬甚至100萬呢?你買不買這個單?

相信買的是鳳毛麟角,

那麼是不是可以說朋友的價值可以轉換成一個具體的價格?因為總有一個價格是你不會替朋友出的。

所以,我們還要思考下去,不能到這裡為止。

那麼應不應該付了?

我的答案是不應該,但可以付。

既然朋友答應了你的請求,就應該承擔這個責任。

因為我是希望你送好女朋友後,把車安然無恙的開回來。

如果我知道你會撞壞,那麼必然不會請求與你。

既然你造成的損失,那麼你確實應該承擔。

結論:我可以替你付了這錢,但你沒有自己承擔責任的意思,確實不妥啊。

提醒:交友要慎重啊!


難道樓主的意思是讓我們判斷這朋友值不值四千塊?


法律律人,道德律己。該做的自己要做到,這是修養。你朋友怎麼回應是他的事。他回應了,你看著他的回應來調整和他的相處方式,又是你自己的事了。


有保險進保險,沒保險自己吃進。人家覺得不好意思,是人家的涵養。你若有涵養必先自己討錢


我感覺首先要弄清楚,事實是哥們幫你送女朋友撞了車, 而不是把車借給哥們,他撞了車。


車沒保險的?


還好不是我朋友遇上的情況,借車給朋友幫忙送自己女朋友,朋友回來的路上出車禍死於非命。

欠下了這輩子無法償還的人情債,就沒有破財修車那麼好受了。


這問題問的說明你不地道,幫你辦事是前提。我還沒找你要精神損失和人工費呢!你唧唧歪歪還問該怎麼辦?!


事實出發:

以金錢衡量的車子重要?還是以感情深厚衡量的朋友重要?

要錢還是要朋友? 你自己考慮。

不過要錢說不定也拿不回來,而且一個真心幫你的朋友很可能也就一輩子離你而去了。

畢竟責任擺在那裡了。

4000塊,要大不大,要小不小。

怎麼辦?你想要未來怎樣,你就做什麼樣的選擇。選擇權在你手上。


你這朋友是真仗義阿,敢開沒保險的車給你送女朋友。


覺得 自己掏了 因為 。一是別人幫忙送 二是人沒事 。。至少他已經完成了 主要任務 。。如果叫他淘感覺就是他好心辦壞事 然後心裡不舒服 如果你自己掏了 他可能還不好意思 會和你平攤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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