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違章停車,我被認定逃逸全責。該如何規避?
我在深圳出差的時候租了一輛別克gl8,在一個右轉車道上蹭了一輛本田crv,當時車上有領導,他在右轉車道上違章停車我認定他的全責,就下車看了一下他沒有聯繫方式就走了。然後我回到青島後就接到了交警的電話,讓我回去處理,來回機票5000,我肯定不能回去,然後我就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那邊的事主現在拿4000的定損單讓我賠,一個前杠不過1100,我肯定不賠。現在該如何處理?
我舉一個例子,A是行人,B酒駕超速套牌,B開車撞了A,A站起來感覺沒事就走了,B下車檢查發現自己的前保險杠壞了,那麼難道B可以告A肇事逃逸應該賠他的保險杠嗎?
你肇事逃逸沒跑了。
如果看到違停車輛就撞了不負責這社會將亂成什麼樣子?這就是你的觀點。
別人違章不違章由交警來認定,即便真違章你也沒有處分權利,這是此事件的根本
別扯神馬車上領導,領導能替你報銷抹平才是真領導,否則就是屎。你的最大失誤就是沒有留下自己的聯繫方式。當然留下聯繫方式也改不了剮蹭別人車輛主則一說,但是好聽一點不算逃逸。
另外,你舉的那個例子完全不著調。
「我認定他的全責」
你這個例子不對
我舉一個吧: 我在深圳出差的時候租了一輛別克gl8,在一個右轉車道上,有一個行人闖紅燈,我撞上了他,他倒在地上不動當時車上有領導,他闖的紅燈,我認定他的全責,就下車看了一下他,把手放在他鼻子上感受到還有呼吸,人還沒死,所以沒有聯繫方式就走了。然後我回到青島後就接到了交警的電話,讓我回去處理,來回機票5000,我肯定不能回去,然後我就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那邊的傷者的親人現在拿5W的住院單讓我賠,裝個人而已,又沒有死,我肯定不賠。現在該如何處理?你舉的什麼鬼例子。我這麼說吧,就算他停車把路堵死了,你撞了人家一走了之那也是肇事逃逸。
誰告訴你他全責的?
交警部門?交通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你認定他全責……你咋不上天呢……
給你普及一下吧,本次事故你是主動過失造成本次事故,如果有違停標誌,對方可能會是主要責任,只是可能,但如果沒有,對方就只是違停,應負本次事故的次要責任。但是你逃逸了,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其實這是交警部門的失職,應該對你進行15日以下的治安拘留,駕駛證扣12分,半年後重新進行科目一考試,並處罰金兩千元。可以。
你該補充介紹下你的駕照怎麼來的......
一有這種問題,總是見智商。
還有號稱專業的在那裡說跑了就該譴責嗎,逃逸也不能說賠多少就賠多少啊。道路交通安全法,92條,自己看。
逃逸,不管什麼原因,自你跑那一刻起,人家只要能定損,要多少錢你都活該。他違章停車不必然導致剮蹭,說白了人家停著不動你給人颳了,你是主要責任,就是當時報警,你也得賠一部分錢。別扯什麼法理,不服去最高院要司法解釋去,處理逃逸就是這麼辦的。這都是輕的,拘你半個月都是合法的。肇事逃逸 沒得說
題主舉的例子雖然不對,但他的問題並非不需要解決。關於責任認定方面,逃逸全責無可非議。但全責就要承擔對方全部的修理費嗎?包括明顯不合理部分?答案是並非如此。如果路途遙遠,交通成本較高,您可以將您的觀點寫成答辯狀郵寄給法院,對於不合理部分的維修費不同意承擔。如果確有必要,可申請維修和理性鑒定。法院會依據鑒定結論判決,由他自行承擔不合理部分維修費用。另外如果您投保了商業三者險,您可以不出庭應訴,保險公司會委託代理人進行答辯,並承擔您需要賠償的維修費。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你認為對方有過錯,應該當時就打電話報警,全方位多角度的拍照。
你拍屁股走人,交警都請不動你,全責有啥好說的?
不知道為什麼,感覺題主舉的例子在侮辱大家的智商
作為一個六年事故處理經驗的交警告訴你,這事你完全沒理。如果當時你拍好照,然後留下聯繫方式或打110報警,再離開現場,則不算逃逸。如今因你逃逸,交警鎖你駕駛證和車輛都沒問題,最後你還得乖乖回去事發地接受處理。
送分題
肇事逃逸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終生禁駕。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據刑法規定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下一題聽過類似的例子,你逃逸全責沒跑了,對方是違停,但是違停不是你撞他的原因,所以就算不跑你也全責
題主過於想當然了,違停的車上沒有電話號碼,你可以留電話號碼呀,可以報警呀,出了事故一聲不響就跑了,這不是逃逸那什麼是逃逸?別人有沒有責任是警察說了算,不是題主你
車與車的事故你竟然拿車與人的事故 做例子比較。 醉了。這智商,老老實實認逃逸吧。
肇事逃逸導致事故責任無法查清的 認定逃逸方全責
沒毛病當然不用賠。因為你車上有領導啊。
有領導這麼大事,撞個車算什麼,就是撞死人,都可以繼續軋過去揚長而去的,因為咱拉的是領導啊。發生事故即為「肇事」,發生事故自行離開即為「逃逸」,肇事逃逸的責任你開這麼多年車了應該很清楚。至於損失金額,訴訟的話,定損單沒什麼效力,定損單+維修清單+維修發票才能證明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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