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攝食物是對廚師的不尊重嗎?算不算侵權?
幾乎沒有法律背景知識,只是最近別人提出這種說法讓我感到很不可思議。我認為首先我們拍攝美食是對烹制美食的人的作品的尊重,同時也是對我們自己生活的記錄。假如自己收藏這些照片應該不算侵權吧?其次如果我把這些食物照片發到社交網路上是否算侵權呢,我以為這是一種宣傳,如果我是餐廳的廚師應該感到高興而不是覺得自己被侵權了吧?
難道拍攝食物真的有錯?真的是因為傳說中我國人民的法律意識淡薄 維權意識淡薄?
德國法律有話說
據法國《費加羅報》8月23日報道,德國《世界報》消息稱,德國法律規定,在不經廚師同意的情況下,將食物照片分享至社交網路屬於侵權行為。
報道稱,從今以後,德國的Instagram用戶再也不能在餐廳拿出智能手機,使用該社交網路著名的照片分享功能。任何人都不能無視法律,敢於違反規定的食客將受到懲罰。
德國聯邦法院於2013年決定設立這項法律。涉及範圍不僅限於成品,而是烹調過程中所有涉及到個人創造的步驟。德國一所法律事務所的法律博士在接受《世界報》採訪時解釋道,一個精心擺放的盤子也在著作權保護範圍之內,擺盤的創造者有權決定自己的作品可以在哪裡以及進行何種程度的重現。
當然,起訴的前提是盤子當中的食物確實是一件真正的藝術品。因此,拍攝壽司或是牛排薯條沒有任何風險。而根據德國法律規定,因侵權導致的罰金可以高達數千歐元。
德國某法律網站提醒讀者,如果食客想確定不觸犯這條法律,最好在拍照前先徵得廚師同意。然而,並不是所有的廚師都會同意。一位三星級廚師表示,即使不是很糟糕的智能手機也很少拍出好照片,這展現不出美食作品最美好的一面,這令廚師感到惱火。
此外,在紐約,也有廚師對美國《紐約時報》表示,反對食客站在椅子上拍攝美食照片、擺滿三腳架把餐廳變為「射擊場」。
新聞來源:新華網(鳳凰科技也有)
————————————我是引用的分割線———————————————————————
另外,我覺得這個事情實在說不上法律意識淡薄。即使是德國,在這個新規出來之前,給食物拍照也是不侵權的。
徵求廚師的同意是個禮貌的舉措,但是沒有必要一概而論。事實上,很多餐廳喜歡食客在yelp,大眾點評網之類的網站上上傳照片替餐廳做宣傳。
我個人意見是,除非象德國這樣法律有明文規定,其它的只需看餐廳是否有標識註明請不要拍照,否則,就自由的安靜的拍照自high吧:)
別的無所謂最煩等所有菜上齊拍完照然後又叫服務員把冷了的菜拿回去熱的人,我已經抓到很多次服務員小妹往這些重複加熱的菜里吐痰了!!
侵權依國家而定,目前中國是不會的,但是我知道很多餐廳和主廚是非常反感食客拍照的,原因大概有這麼幾種。
破壞了最佳食用時間:
越是嚴格的主廚對於自己菜品的要求就越高,有些甚至高到菜品端到食客面前時溫度為多少都要很講究,所以本該馬上吃的食物錯過了最佳的時間點,主廚會覺得食物被糟蹋了。照片不好看:
這個其實是最關鍵的,差距大概就是你美圖自拍和你朋友拍你素顏的區別。有些餐廳,尤其是某些日本餐廳,對是否能拍照有著嚴苛的要求,他們認為相機的閃光燈會干擾到其他客人,而且有些時候由於使用不當相機會砸壞非常珍貴的食器。
照的好不算,照的不好那個菜不是我做的
隨便吧,冷盤拍沒事,你們多拍幾張髮網上也算是給我們店宣傳。像那些爆炒的還是趁熱吃。經常有客人會要求果盤刺身這些擺好看些他們要拍照。我們也很努力的擺。
最討厭的還是那些大冬天要求菜上齊拍整桌的客人,拍完菜也冷了,吃起來會覺得偏咸,湯也回去加熱。覺得這樣的人真的有病。重新加熱菜也不好吃了。就一點,出去吃飯上菜了先拍照的,一律不是真吃貨
那我國半數以上擁有手機的女生都得被抓起來。
自己花錢買的食物就算倒掉也和別人沒關係侵權?那我買輛車是不是也不能拍照?
那給人拍照是不是造成對人老母的侵權?
從此廚師對菜品端到食客面前溫度的時間計算還要加上拍照時間……
這種主觀邏輯似乎很勉強,在追求味道的同時,拍照出品對於顧客徹底接受色香味的完美是客觀存在的……
拍攝雞蛋做的菜是對母雞,養雞專業戶,搬運工,餐館主,廚師,你自己的共同侵權
我們就特別歡迎大家來拍照的!本人覺得有人願意拍照和發表是對廚師對菜品的認可。大家都來拍吧!歡迎大家,幫主已經容許啦!
浪費食物才是吧。
推薦閱讀:
※套牌車是怎麼套的牌,難道沒有辦法杜絕嗎?
※調查顯示,70%的人認為他們的道德水平上升了,但是社會整體道德水平卻下降了,你這麼看這二者之間的關係?
※如何看待急救人員判斷無法安全轉運後,拒絕強行轉移81歲病人這種醫患關係?
※如何看待杯水主義?
※我們應該怎麼面對女權主義者的言論與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