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燒傷超人阿寶被咬斷雙手手指?

補充一下另一方的回應,在最下面、

---------------------------------------11月20日補充,刪除不實起因--------------------------------------------------------

Sina Visitor System

燒傷超人阿寶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但是阿寶暫時不同意公開報道,所以記者不採納從他嘴裡得到的任何信息。

記者根據微博公開信息,總結事件如下:11月15號晚七點多,某高校教師帶其子到積水潭醫院急診換藥。由於急診並不負責門診日常換藥,阿寶解釋後表示,希望他明日再來換藥。此教師忽然臉色一變,對值班總台,護士,阿寶大罵起來。根據微博公開信息,阿寶隨即躲避至幾十米開外的病房,但該名教師仍不依不饒追至病房,推搡阿寶。

骨折超人阿寶收到了警方的探望,要求他和解,並把本次事件初步定義為「互毆」。

---------------------------------------補充,阿寶本人寫的事件過程--------------------------------------------------------

Sina Visitor System

如果說人這輩子都有些事永遠不想回憶,那11月15日發生的一切對我來說無疑就是如此。

我不想回憶,那一晚,一位知識分子如何在我身後高聲辱罵:寧醫生是豬!寧醫生是狗!並在我完全沒有還嘴的情況下緊追數十米不停辱罵追打,從急診一直追到病房,並在我阻止其進入病房時發生「互毆」。

在此之前,他已經辱罵過護士,辱罵過總值班。令人悲哀的是,如果不是和我發生「互毆」對話,他根本無需為自己所做的一切付出任何代價。

我不想回憶,自己手指在對方嘴裡咔嚓斷掉的聲音(或者說幻覺),以及自己如何死命掙扎從對方嘴裡掙脫。

我不想回憶,自己如何帶著半離斷的手指和此生從未有過的恐慌衝進手外科急診室,幾乎聲淚俱下地對醫生說:兄弟,快救救我的手。

我不想回憶,自己如何一邊打麻醉一邊和趕來的本科主任彙報已經安排好的明天本該由我負責的五台手術患者的相關事宜。

我也不想回憶,第二天如何心灰意冷的在微信朋友圈說:此生第一次,不想做醫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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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微博:zhouhaoyue的微博


記得打狂犬病疫苗。

我是認真的。


我看到的消息都說是醫鬧,那麼別管咬的是不是阿寶,依法照醫鬧處理就得了。三天兩頭上醫院有點不如意就打大夫,早晚大夫全給打跑了還了得。至於這兒有人複製粘貼上串下跳說是阿寶去約架的,等拿證據再說。反正我不覺得倆大老爺們約架能專門下嘴咬手的。我也不認可阿寶的很多觀點但是我因為這個就拿刀去捅他?就算捅得動我也不能這麼來呀。


我發自肺腑的想讓中國的法制 進!步! 的!快!點!

國家應該建立公立醫院黑名單制度 :

對醫鬧或傷害醫生的病患或家屬,除去必要的經濟處罰和拘留外,還要把醫鬧拉進黑名單,拉黑者不能去公立醫院看病!根據他們的違法行為判定拉入黑名單的年數。

就跟那些沒素質的境外遊客一樣啊!你有不好的記錄,你就別出國了!

我就不信治不了壞人!你有一堆鬧事的親戚是吧!鬧事的全拉黑!在規定的年限內不能去公立醫院看病!你自己在家治療吧!

這樣一個知名燒傷科醫生,每年救治多少病人!他手就算沒廢掉!他後續預約的手術,病人的損失,誰承擔?你還是我?

中國統治階級就知道維穩!

從來不去花時間和精力去把中國建設成為一個法制國家!

就像青島大蝦,民眾們恨得不是壞人,不是攤販,恨的是有法不依的政法部門!毫無作為的執法部門!


就目前所知的情況以及阿寶的自述,應該是醫鬧,和網路上的觀念之爭無關。醫鬧是我國醫療現狀中的一大毒瘤,理應嚴懲。

即便不是醫鬧而真是觀念之爭,這樣的傷人行為也絕不值得支持嘉許。文明社會的特點就是應當允許觀念和立場的自由碰撞,可以辯論,可以吵架,可以罵娘,不可以咬人或者揮舞u型鎖。

因為阿寶是九州粉絲的緣故,我和他在圍脖上互相關注,但他在醫學領域之外的絕大多數觀點我都不同意,而且經常是因為「哎呀我們互相關注著的賣個面子吧」的原因才強忍著不去諷刺他的一些堪稱奇葩的言論。然而,我寧可看著這樣一個奇葩的阿寶用他那些我不同意的奇葩言論刷屏,也絕不願意看到他在肉體上受到傷害,更不願意看到一群人幸災樂禍說「活該」。


無論他的立場和言行是什麼,

他首先是一個醫生,一個人。

無論出乎何種目的,傷害醫生治病的雙手,

就是一種作惡。


我其實不是來談這件事情,而是想就自己個人的觀點談論一下贊數挺高的發自肺腑地希望中國法制進步的那位兄弟。

國家應該建立這樣一套制度 :

對醫鬧或傷害醫生的病患或家屬,除去必要的經濟處罰和拘留外,要建立全國公立醫院黑名單制度,把醫鬧拉進黑名單,拉黑者不能去公立醫院看病!根據他們的違法行為判定拉入黑名單的年數。

他是這樣說的,把醫鬧的人拉進黑名單,然後禁止他們去公立醫院看病。這樣做看似是一個理想的方法,實際上卻就像是在說:「只要我把做壞事的人全部槍斃,我看看誰還敢做壞事。」

而事實上法律是如何規定的?最新的刑法修正案(九)中,醫鬧入刑。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們可以看到,醫鬧入刑,都要到導致醫療無法進行的程度才會適用刑法。大多數情況下,醫鬧的法律責任都在民事範圍內,當然咬斷手指應該是要涉及刑事了。

這位兄弟說希望中國的法制進步,卻提出了將醫鬧的人拉黑然後一定時間無法去公立醫院看病這樣的方案,事實上沒有實行這樣的方案,才是中國法制進步的證明。

法律責任是由於責任人的違法或違約行為造成損害後果,所需要付出的一種代價。很久之前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相信每個人都聽說過。而法律責任作用之一的懲罰作用也就是社會報復,體現的是對違法行為的一種反擊,重點應當是體現法律的威嚴而不應當是純粹地宣洩民眾或是任何人的憤怒。因此刑法才會有罪刑相適應的原則,重罪重判輕罪輕判,完美的法制應該是通過這些法律責任來對社會,對違法的人進行預防和教育作用,最後構建出一個人人守法的理想狀態。法制能讓社會靠近這樣的狀態才是在進步,倘若真的醫鬧過就一段時間內不能去看病,不僅不符合人道主義,難道就不會有少數的惡醫更為洋洋得意嗎?

我們的國家法制確實仍需進步,但進步的點不應該是這樣。我認為,解決這些問題的關鍵之處不在於立法,司法,而是在於執法。法律規範終究只是規則,真正要讓人遵守,敬畏,還是需要國家強制力作為保障。我們需要的,不是思考如何修改法律能讓我們真正爽一下,讓那些壞人甚至是我們不知道真相,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是壞人的人受到應有的懲罰,而是確保那些立法工作者們不斷研究制定的法律,那些不斷學習不斷思考如何適用的司法工作者們得出的結果,有一個更為強大的執行力。

你必須按照我訂的法律規則來,否則我會痛揍你,強行把你帶到監獄裡。

所以,真正的法制進步,是當我們不再去噴擊那些正確的暴力執法,不再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就質疑司法結果,而是去稱讚他們的暴力執法,去學習去認真地聽取專業人士對這樣的結果的解釋的時候吧。


一個燒傷科醫生的手被毀了,這是砸人飯碗啊!什麼仇什麼怨?

答題區居然有這麼多噴子,我也是醉了!

不過想想也是,他是自干五,挺轉,中醫黑;

中醫粉不待見,反轉的不待見,公知們也不待見,連方舟子都不待見他。

答題區這些幸災樂禍的人啊,

不匿的,我高看一眼,

直接鼓掌叫好的,我也高看一眼,

上躥下跳,連實際情況都沒出來,就在編排黑手,團隊,陰毛論,這想像力不去做編劇真是可惜了


論,醫學格鬥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按知友要求,已補圖


大家原諒我為什麼要和這種人扯這麼久,算我手賤好吧…

建議預防性拉黑

我現在放出來了…想見識見識的今日之內自己看看吧

【對了, @x0par0 一直以為我是女的,所以才會來了一句我沒看懂的「一定是愛上我了」】

【愛你妹啊,我是男的好伐(估計膈應著他了)。自我介紹里不是寫了「涼宮粉」嗎?你們沒有見過可愛的男孩子嗎?!】

【還有人在評論里說「裝邪魅調戲答主」……】

評論區前面的撕逼很歡樂,但是沒啥意義,大家笑過就好。

放一張照片在這,我抹掉了真名和學號。

其實學校是啥不重要,這個和問題無關,我也不覺得復旦就怎麼樣了。

可惜有人就喜歡說不過了就人身攻擊。

好像沒有這個學歷差距,他的謬誤和偏見就會變成真理。

(順便吐槽一句,不要選修「東西方美學思潮」這門課,課很好,論文寫死你)

………………………………………………………

看完這個

心裡忽然湧上一股殺意:

這事必須嚴肅解決

作為一個微博上的著名醫生

作為一個敢於說真話的人

如果掩蓋下去了

恐怕就沒有敢於發聲的醫生了

而且倘若如此

以後阿寶再仗義執言的時候,總會有點名不正言不順的感覺:

【你說中國醫療現狀的時候慷慨激昂不畏強權,怎麼落到你本人身上就慫了呢?你是不是葉公好龍,只會說說而已?】

這樣的話,莆田系只需雇幾個號轉一下——

一位令人尊敬的醫生將徹底地在微博上失去話語權。

【當然,不管阿寶做出什麼決定,我都表示理解和支持,畢竟我沒有經歷過這樣的事,不一定清楚他本人的痛苦】

最後,祝阿寶早日痊癒。

{當然這段話很幼稚,

希望各位理解}

稍後慢慢修改補充

………………………………………………………

最新進展:

題主問題不妥,建議修改。

沒有說是咬斷,容易被人抓住把柄。

………………………………………………………

有人不敢回答問題了就要質疑我的學校了

@x0par0

我來講個笑話

可怕,這是拉上窗帘之後的12:00,正午

(室友回來了,拉開了窗帘)


新聞要亮涼了才能吃。


我只想扔出這幾張圖

恩……結論是,這種傻逼全都給送回來了。

回來後覺得~~還是中國好啊,隨便掐醫生脖子也沒事,想醫鬧就醫鬧,根本沒有法律風險。


答案已刪,完全支持目前最高票答案觀點。


單看標題,有一種生活在《行屍走肉》里的感覺……


天天喊法制天天喊人權。真的需要法制人權,有的人在以別人的左中右說事,你們心中的法制人權看來是偽善的,呵呵。


更新一下最新進展,事件的另外一方當事人發話了,希望能夠公布證據,並等待阿寶的回答。

以下是原答案

——————————

其實非常希望整件事能夠司法介入案情公開。

阿寶和他朋友的微博里,都是把他描述成一個純粹的受害者,完全沒有還手甚至沒有對罵,但是這並不符合阿寶的性格。不管從他本身的行為表現,還是他對自己的自我描述,我們可以看得出他並不是一個委曲求全的小白菜。他自己也曾經在上「鏘鏘三人行」的時候說過「遇見醫鬧打得過就打,打不過就跑」,也曾經跟患者打過架。所以整件事我覺得並不像他的朋友說的那樣,具體事實還是蠻希望司法介入,然後及時公布案情。

從現在曝光的情況得知,事件的另外一方是「清華某教授」,也就是說並不屬於我們認為的「醫鬧」高發人群,事情離真相又更近了一步,坐等更多的事實曝光。

現在輿論是一邊倒的支持阿寶,看得出來,聲討者大多數除了醫療從業者,就是阿寶的粉絲,但在我看來,這更多的是藉機宣洩情緒,聲音大的一方未必就是正義的,還是希望圍觀者不要被輿論裹挾和引導,還是等案情公布吧。

我不喜歡阿寶,但我更不喜歡暴力傷醫和操控輿論。要正義,不要輿論綁架!


北京警方定性為互毆


兄弟姐妹們,白吵吵,白吵吵啦。

吵吵啥啊?

介就是一件典型的刑事治安案件,嚴格依法辦案、審案、判案、執行就好了。


不好說到底是什麼原因,目前微博上消息也很混亂,有說是約架的,有說是醫鬧的。

不過,我個人對於這位阿寶的看法是

他怎麼會這麼有空呢?

一個積水潭醫院的醫生,時間花在治病,學習上都不夠用啊,這位老兄為啥還有這麼多精力干各種和他醫學不相干的事呢??

反正我知道的好醫生,沒有這樣的。


我是不支持此人(的大部分觀點)一派的……但不支持他距離揍他一頓、捅他一刀、咬掉人家手指(額,有人提醒還沒咬掉,應該是咬斷了)還是很有一段距離的……


這事目前暫沒法評價。阿寶其人跟太多事都有牽扯,公知自干五毛蔣東西政治轉基因私醫動保乃至吃喝八卦等等等等話題下,他都相當活躍,基本上哪裡火哪裡就有他人影。他平日口氣又尖,不管有理沒理,只要張嘴就要先刺人幾分,前後對打乃至結仇的人不知道有多少,成分就更雜了。目前他的支持者和反對者也是亂戰成一團,嘴炮互噴了不少,但事件的來龍去脈和相關情況的可信消息皆沒透出,各方猜想的原因也都沒得到證實。建議阿寶自己先報案,讓警方懲戒行兇者和澄清事件實際情況,也祝他早日康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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